论思想政治教育的情理交融原则,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情理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原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
情理交融是思想政治教育应当遵循的一条基本原则,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那么,这一原则中“情”和“理”的内涵是什么呢?
情,一般地说是心理学中情感、情绪的简称。情感、情绪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和自己本身以及自己活动的态度的体验。在情感教育理论中,情感的外延更宽泛。例如,朱小蔓认为:“情感,实际上已成为反映人的整个精神价值追求的动机系统本身。可以把它看作标志人的情感发展的连续体,包含着人的情绪基调、情绪表达方式、情趣爱好、情感体验性质与水平、价值倾向乃至于人格特征、精神情操等。称之为‘情感性’,是鉴于它们需要从情感——态度层面,而不是从认知——判断层面,主要从内在动力系统而不是从外在能力系统标志人的道德发展水平。”[1]笔者认为,情理交融之“情”应当取这种较宽泛的概念,指人的非分析性的情感——态度层面的多种要素,如直觉、体验、心境、热情、赞成或谴责等。值得注意的是,思想政治教育应融汇的是具有正功能的情感,要促进、激发教育对象对真、善、美的追求。
理,在现代汉语中一般指道理、条理,在哲学等社会科学中往往指理性。理性又有两种含义:一是指理性认识,二是指人理智地控制行为的能力。所以,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与“合目的性、合规律性、合道德性”意义相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理”,一般是指道理、政策原则、理论。情理交融之“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指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政策原则、道理、理论;(2)指人的认知层面的多种因素,如知识、认知和认识逻辑等。
遵循情理交融原则,就是要求思想政治教育既要重视教育对象的心理体验,也要重视教育对象的思维训练;既要注重教育对象的情感需求,也要关注教育对象的真理追求;既要促进情感升华,也要促进认识的提高。
二
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是情理交融原则确立的根本依据。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必然始终伴随情感和认知的相互作用。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的过程既是知、情、信、意、行等因素相互作用直至达到平衡发展的内在矛盾运动过程,又是受外部环境制约的过程。这个过程的基本问题是如何由不知转化为知,特别是由知转化为行的问题。在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知、情、信、意、行五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知是情、信、意的基础,是行的先导;情是知、信、意的催化剂,是行的推动力;信是知、情、意的“合金”,是行的强大动力和精神支柱;意是知、情、信的必然体现,是行的杠杆;行则是知、情、信、意的外在表现和一般结果,是进一步强化巩固知、情、信、意的基础。任何人思想政治品德的形成和发展过程,都包含这些心理要素,是这些要素不断地均衡发展和相互适应以及知行转化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内在矛盾运动过程,缺少一个要素或各要素的发展不均衡、不协调,都难以形成健康的思想政治品德结构。因此,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必须遵循情理交融的原则。
在思想政治品德形成发展的过程中,“情”和“理”的作用不同,但二者都不可偏废。情感是思想政治品德结构中最容易“泛化”的因素,所以“感人心者,莫先乎于情”,“动之以情,方能晓之以理”,“情到理方至,情阻理难通”。情感心理学的研究也发现,情感一经产生,便能有选择地促进并巩固同这种情感有联系的认知。同样地,相应的情感障碍也妨碍相应的认知。教徒的信仰之所以如此虔诚和稳固,正是因为他的信仰在理性认知的基础上伴随着强烈的宗教情感。戈夫曼(Goffman)曾指出,人们的言行主要受情感支配而很少经过理性考虑,即使是很难对付的人,从情感上影响他们也要比从理性上影响他们容易得多。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必须注重情感激发。
“理”是思想政治品德的核心,没有“理”的支撑,“情”就会成为盲目的激情。这种盲目的激情不仅无法长久,还有可能导致偏激的行动。正如杜勃罗留波夫所说:“情感的善良与高尚只有建筑在坚固的信念基础之上并经过慎重的思考,才完全可靠,才真正有益。否则,对一个心地善良的人的道德无法做出任何担保,从而对他给其他人带来什么益处也无法做出担保。”[2]列宁则明确指出:“我们尽量使……每个有觉悟的人,对一切问题都有明确的认知。没有这个条件,就不可能广泛地和有计划地进行宣传和鼓动。”[3]思想政治教育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绝不能把“理”这一灵魂弃置一旁,把严肃的工作变成煽情的表演。
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经验和教训是情理交融原则确立的直接依据。虽然我们的思想政治教育历来强调情理交融,但现实中并没有很好地做到这一点。有的教育者把情理交融变成片面的个人感情的联系,企图依靠人际情感来规范教育对象的行为。这样,不仅无法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甚至会导致教育对象对社会主导价值观念的否定,引发个体价值观念的崩溃。与此相反,有些教育者只注重理论灌输,根本不注意情感激发,所以不能穿透教育对象的精神世界,不能引起情感共鸣,结果也只能是隔靴搔痒甚至引发逆反情绪。
三
情理交融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基本原则,对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从教育目标来看,既要重视知识层面、技能层面的教育,更要重视价值观层面的教育。人的价值观更多地属于情感领域,因此,要加强高尚情感的培育。从教育内容上来看,既要选择严密科学的理论内容,也要选择富于时代感、生动鲜活的实例内容。教育内容应当既富于理性,又渗透人情、人性。从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应当既尊重教育对象的主体地位,又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只有尊重教育对象,才能形成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平等、融洽的关系,才可能进行有效的情感交流、信息交流;才能发挥教育者的主导作用,引导教育对象情感和认识的正确发展,达到升华感情、提高认识的目的。从教育方法来看,遵循情理交融原则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要实施有效的情感激发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说服力。
实施情感激发的前提条件是分析教育对象的情感倾向,在此基础上运用富于情感的沟通方式。富于情感的沟通方式首先要求教育者对自己传播的信息有着真切而强烈的感情。实际上,当教育者本身缺乏必要的情感时,教育对象也很难受到情绪感染,而相关的理性活动也会受到限制。德国教育家第斯多惠说过: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的本领,而在于激励、唤醒、鼓舞,而没有兴奋的情绪怎么能激励人,没有主动性怎么能唤醒沉睡的人,没有生气勃勃的精神怎么能鼓舞人?
教育者要用自己真切的情感感染教育对象。情绪感染是人际间情绪同化的反应。当一个人表达出自己对某些人或事物的喜爱、崇拜、恐惧或尊敬时,其他人也可能产生类似的体验。富于情感的语言是情绪感染的实现手段。这里的语言既指语言本身的内容,也指副语言即音量、速度、节奏、停顿等,当然也包括类语言(态势语)如表情、姿势等。高尔基在《论列宁》一文中曾经这样描写列宁在演讲中的目光:“在他那蒙古型的脸上,一对锐利的眼睛在熠熠闪光,表现出一个战士对谎言的反对和对生活的忠实;他那双眯缝着的眼睛在燃烧着,使着眼色,讽刺地微笑着,闪耀着愤怒。这双眼睛的光泽使他的演讲更加强烈、更加清新。有时仿佛是他精神上有种不可战胜的力量从他眼中喷射出来,那内容丰富的语流在空中闪光。他的演说总是让人亲身感受到——真理是无可反驳的。”
思想政治教育者必须重视并且充分运用情感激发。这种情感激发应当是“有感而发”,既非装腔作势、无病呻吟,也不是滥施情感、混淆视听。情感激发的真正力量还在于组织的科学性。否则,不仅无益反而有害。
强调情感激发并非意味着片面追求情感效果。情感激发获得的观念如果不能形成理性思维,成为稳定的思想信念,这种观念就会逐渐减弱、消退。另外,片面地诉诸情感,对文化层次较低的教育对象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但对理性分析能力较强的教育对象,其可行性及有效性均要大打折扣。因此,思想政治教育必须重视理性说服。理性说服的真正力量在于理论的科学性,在于解释论证的逻辑性。
加强理论创新是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说服力的根本途径。这些年来,理论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也存在许多缺点,主要的问题是理论和实际脱节、理论和群众脱节。正因为理论工作的思想政治教育不能很好地回答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不能很好地解答群众的各种困惑,思想政治教育才缺乏战斗力,缺乏实效性。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4]只有不断进行理论创新,为群众解疑释惑,才能掌握群众,才能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
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说服力,要加强教育者的理论思维。思想政治教育固然应当从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最密切的问题入手,固然应当尊重人、爱护人、以情感人,但是也不可忽视更高层次的理论问题。在这方面,“法轮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反面教材,也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重大课题。李洪志编造的“法轮大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在所谓高层思想领域的问题上大做文章,编造一些蛊惑人心的歪理邪说,迷惑和俘虏了许多人,包括一些知识层次较高的人。这就告诉我们,在对群众进行一般层次的思想教育的同时,决不可忽视涉及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价值观等高层次的思想理论教育。学习哲学尤其是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提高理论思维能力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哲学不是抽象的名词、枯燥的条文和现成的结论,它要激发而不是抑制人们的想象力、创造力和批判力,它要冲击而不是强化人类思维中的惰性、保守性和凝固性,它要推进而不是遏制人们的主体意识、反思态度和创造精神。学习哲学,需要高举远慕的态度,慎思明辨的理性,体会真切的情感,执着专注的意志和洒脱通达的境界;需要不断地激发自己的理论兴趣,拓宽自己的理论视野,撞击自己的理论思维和提升自己的理论境界。
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说服力,要在“事实穿透”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揭示”。事实胜于雄辩,客观事实具有强大的说服力和穿透力,这是因为客观事实具有显而易见、直观形象和无可争辩的特点,它在证实辨伪、解疑释难方面有独到的功效。以此为切入点,不仅可以明辨是非善恶,且可追本溯源,探求其运行轨迹,从而揭示出事物发展的本质和规律。在事实穿透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教育往往有事半功倍之效。例如通过北约轰炸我驻南联盟使馆,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实,即可以说明“主权”与“人权”的关系,强化教育对象的爱国情怀。通过事实进行理论教育,要注意挖掘事实与理论的联系,让教育对象看到理论对现实的指导、揭示作用,帮助教育对象树立科学的观念,用真理的武器分析社会现象。
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说服力,还要加强解释和论证的逻辑性。解释和论证需要遵循逻辑思维的基本规律。例如,同一律不允许在推论中混淆概念;矛盾律要求在两个相反的命题中间只承认一个是真理;排中律要求在相互矛盾的判断中,必有一个是真实的,一个是虚假的;充足理由律要求论证有说服力、有合理的论据等。当我们以逻辑的证明显示某一观点时,这种观点才会产生深刻的效果。
总之,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应当灵活地运用情理交融原则,因时、因地、因人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采取合适的教育方法,才能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