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浅析论文_邵倩

浅谈利益相关者视角下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浅析论文_邵倩

邵倩

南开大学

摘要: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是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话题。首先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阐述企业责任会计的概念,分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现状。然后提出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体系,认为应从制定和完善企业社会责任法规及社会责任会计评价体系、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社会责任会计的监督机制等方面入手。

关键词:利益相关者;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简称CSR),一词最早是由美国人奥利弗.谢尔顿(Oliver Sheldon)在1924年提出的。主要针对工业化进程中企业单纯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等短期行为而引起一系列社会问题和环境问题所提出的,进而把公司社会责任与公司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公司社会责任含有一定的道德责任在内。1953年,被誉为“企业社会责任之父”的Bowen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正式提出了企业经营者必须承担社会责任的观点,它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具有的一种以有利于社会整体目标和价值观的原则来拟定政策目标、制定政策和采取行为的义务和职责。”至此,现代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翻开了新的篇章。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指企业在特定的条件下,为获得可持续发展而对股东、债权人、员工、政府、供应商、消费者、社区承担的责任。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最早使用“利益相关者”概念的经济学家是Ansoff,他认为“要想制定理想的企业目标,必须综合平衡考虑企业的诸多利益相关者之间相互冲突的索取权,他们可能包括管理人员、工人、股东、供应商以及顾客”。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是由各个相关利益者构成的“契约联合体”。首先,企业的资本不仅仅来自于股东,而且来自于企业的员工、消费者、政府、社区和社会公众等,股东提供的仅仅是物质资本,而其他利益相关者也提供相应的资本来维持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因此,企业不仅承担经济责任,还承担对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每一利益相关者均凭借其向企业投入的专用性资源、承担了不同的风险而对企业享有一定的利益要求。因此,利益相关者需要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自身利益的影响。社会责任会计披露的是企业对社会各利益相关者承担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这正是利益相关者决策所需要的。

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的现状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自从2006年国家电网发布我国央企第一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05社会责任报告》开始,我国主动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的企业日益增加。但是由于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起步较晚,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包括:

(一)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要求不统一。我国对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内容缺乏相关的规范和指导,所以,各公司披露的内容难免存在随意性和不一致性。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多维度的概念,应该包括股东、债权人、员工、客户、环境、社区等各类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但大部分公司都只披露其中的几类,甚至仅仅股东一类。尤其在员工福利信息、债权人信息、客户和供应商利益等多方面的信息反映不足,没有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清晰的说明,不能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另一方面,大多数企业倾向于披露对自身有利的信息,而对于自身不利的信息披露较少,从而影响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特别是钢铁、冶金、化工材料、煤炭、造纸等行业,污染比较严重,且要消耗大量资源,然而这些行业的企业年报中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很少。

(二)披露的有效性和价值不高。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2010年前十个月中国发布的各类社会责任报告来看,虽然其数量高达创纪录的663份,但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却参差不齐。大多都采用文字叙述形式,内容比较空泛,使得这种做法很难满足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需求,尤其是在定量分析时显得无从下手。利益相关者往往很难根据企业披露的这些信息判断其真正履行社会责任的程度和效果。而且相关的信息也只是零星地散布在企业所披露的众多信息中,很少有企业对与自己相关的社会责任进行全面披露。

(三)缺乏对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独立报告的意识。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以财务报告披露和社会责任报告为主,缺少社会责任报表,目前我国企业中编制独立报告的寥寥无几,只有很少的公司采用独立的报告形式披露社会责任会计信息,而且披露机构与披露主体划分不明确,社会责任会计信息的披露成为政府与公共组织的职责,企业消极对待信息披露;定量信息指标信息在社会责任报告中难以体现,在财务报告中则难以区分。

(四)企业社会责任会计项目不单独列报。目前,很多企业在披露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时,不是将其单独列示,而是将其纳入常规的会计事项中进行反映。企业在日常的会计处理过程中没有设置独立的社会责任会计科目,会计人员对于已经发生的社会责任事项不能明确其记账金额和会计科目。所以即使企业提供的货币计量数据中存在关于社会责任的信息,也是与其他的经济业务混合在一起以合计的形式列示的,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从众多的信息中发现,加大了信息使用者的成本,而内容分析是有针对性的、没有考虑成本的。因此,会计年报中社会责任信息的真正价值可能会比分析的价值更低。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从法律层面上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属于义务范畴。在法治社会,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和保障履行义务是很有必要的。虽然目前也有合同法、税法、公司法,包括公共事业捐赠法,会提到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条款,但是并没有具体规定怎么样披露信息,此外,企业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都没有涉及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企业也没有独立报告意识,一般不单独编制社会责任会计报表,无法开展社会责任会计监管。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法律依据缺失或主观随意性大,给具体实施造成了很大障碍。

(二)企业提供的社会责任信息与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现实生活中,不同利益相关者的不同利益要求,形成了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需求。例如对于社会公众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产品安全责任信息,其次为环境保护责任信息以及公众安全责任信息;对于企业职工来说,其最需要的信息是企业医疗保障体系、员工培训机会以及职业发展前景等信息。而从目前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现状来说,大多数企业将大量篇幅花在了披露企业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公益事业上,这与利益相关者的要求显然相去甚远。

(三)缺乏社会责任会计指标评价体系。目前我国对对社会责任会计事项缺乏进行恰当的确认、计量、记录的会计指标体系。采用定性式的文字性描述,缺少数据量化信息势必会导致含糊性的文字描述误导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理解,夸大已有贡献或者弱化乃至消除企业过失;无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和对比等问题。此外,对企业履行情况评价的弱化,也导致了有关管理部门无法做到“赏罚分明”,而这对于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十分不利。

四、完善我国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建设。

1.建立与完善与社会责任有关的立法工作。国家和政府要想明确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推动社会责任会计信息披露的发展,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关于社会责任的法律法规体系,并尽可能地使法律涵盖社会责任会计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如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职工保障、治理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等,并对社会责任的披露内容、披露基础以及评价标准进行明确说明,最大限度降低社会责任报告的不确定性。以确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主体地位,强制企业承担法律所赋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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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邵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23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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