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现状研究_体育训练论文

我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现状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练员论文,培训工作论文,岗位论文,现状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 要 本文通过文献资料研究和调查研究,对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现状进行了分析,着重探讨了有关组织管理体系,政策法规,培训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经验、成果与存在问题,为今后进一步搞好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关键词教练员岗位培训

0 前 言

体育教练员(以下简称教练员)在运动训练中起主导作用,对整个运动水平的提高和运动员优异成绩的取得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教练员的培养与提高工作。资料表明,从60年代起,德国、日本、前苏联等国家就开始了教练员培训制度的研究,到了70年代,德国、加拿大等国家逐步实行了教练员资格认定制度和培训制度。近年来,包括我国在内的更多国家愈来愈重视教练员的培训提高,形成了比较规范化、系统化的培训制度,加强了培训的方法,手段,国际间的交流也日益增多。

我国历来对教练员的培训工作都很重视,以前采取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通过体育院校进行学历教育,系统地进行培养。第二类,是通过各级体委或协会举办各种短期培训班(半年、三个月、一个月等)进行提高。第三类,则是通过一些会议,报刊、杂志资料等信息的交流来进行。

文革结束以后的70年代,办短训班的形式为最多,在当时的形势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到了80年代,学历教育占的比重较大,很多在职的教练员都通过脱产或函授的形式取得了大学本、专科的学历。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的专职教练员有61%具有大专以上的学历,而且现在这个比例还在继续上升(有的省市优秀运动队超过了70%),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数也在增加。这种状况,使我国教练员队伍的知识结构有了较大的变化,为科学训练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是,如何使现职教练员能进一步提高水平,特别是提高其实际能力,又成为新的课题。为此,在80年代末,国家体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国外有关经验,开始了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研究和实施。目的在于使教练员的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当前,岗位培训成为提高教练员水平的主要方式。

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现状的研究,进一步总结经验和找出差距,为更加完善今后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1 研究内容与方法

1.1 研究内容

1.1.1 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组织管理体系

1.1.2 有关制度、政策、法规

1.1.3 培训的效果

1.1.4 存在的问题

1.2研究方法

1.2.1 调查法

对国家体委和北京、陕西、湖南、广西、浙江、福建、上海、江西、安徽、湖北等省市体委与岗位培训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调查;对以上省市的部分教练员进行了调查,对北京、上海、西安、武汉、成都、沈阳、天津等体育院校参与岗位培训工作的负责人进行了调查。

1.2.2 文献资料研究法

查阅了有关文献资料共20余份。

2 结果与分析

2.1 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组织管理体系是在国家体委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以各运动项目教练员岗位培训指导小组为主,省(区、市)体委与有关体育院校配合参与的三个层次构成的(见下图)。

国家体委教练员岗位培训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政策;总体规划;调查研究组织交流;审定计划、大纲、教材、审核高级班;监制合格证书。评估各类各级培训班及协调各部门关系等。

各项目指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项目教练员岗位培训规划、计划;编制本项目教练员职责标准、培训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负责高级培训班的实施、监督及对中、初级培训班的监督与检查。

各省(区、市)体委的职能部门,对本地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归口领导,其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体委总体规划及各项目指导小组的计划,制定本地区教练员岗位培训计划;组织中、初级培训班并负责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各有关院校是承办培训班的教学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按有关规定和统一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管理、考核、发放证书等。

我国地幅辽阔,教练员数量多而且较分散,这样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了各地、各级的职责,有利于加强国家体委的宏观调控,也有利于调动各地的积极性,较好地解决了条条与块块的关系。

通过调查,各省、市体委基本能按照国家体委教练员岗位培训领导小组和“八五”规划的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有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制定了工作计划。

2.2 逐步建立健全了有关政策法规

自开展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以来,遵照边研究、边实践、边建设的原则,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的框架已初步建成。颁布实施了《国家体委关于试行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体委“八五”期间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计划》、《关于下发国家体委举办教练员岗位培训班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国家体委对教练员岗位培训经费意见的通知》、《教练员四年参加一次培训的办法(试行)》等多项政策法规。特别是1994年由国家人事部和国家体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和《关于(体育教练员职务等级标准)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中,明确提出了“凡已开展岗位培训项目的教练员申报教练员职务时,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这从根本上保证了岗位培训工作的开展,使其它的政策法规得以更好地落实。

由于有制度的保障,至1995年下半年为止,已有2200余名教练员参加了各类(项目)、各级的培训。经过调查,笔者了解到大部分教练员报名参加培训的积极性比较高。各省市也能按照国家体委的要求,选派教练员参加全国性的岗位培训班。

2.3 初步形成一支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科研与教师骨干队伍, 建立了培训基地

我国在进行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一开始就重视了科研工作,并形成了一支由行政管理人员、有经验的教练员、科研人员与专家组成的科研队伍,进行了政策法规、教学方法等各方面的研究。现已完成了国家级课题《中国岗位培训制度研究》的分课题《中国体育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研究》。

针对教练员岗位培训教学的特点,教师队伍主要由科研人员、体育学院的教师及有实践经验的国家级教练员组成。

岗位培训的教学是一项新的任务,其目的与一般的学历教育有很大区别。所以,在教法上必须符合以能力培养为主的目标。许多院校承担岗培教学任务的教师积极学习有关知识,下到运动队去实际调查,边研究、边实践、边改进,已初步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受到了培训教练员的好评。国家体委也多次组织教学经验交流会。目前各承办培训班的单位都已基本有了岗位培训教学的骨干教师。

高级教练员培训班基本都在国家体委直属体育院校和部分地方体育院校进行。各院校对此工作都很重视并将其作为“奥运争光战略”的一项长远任务来完成,从各方面投入都很多。经过多年建设,基本上在全国各大区和一些省市建立起十几个培训基地,并初步形成网络。

另外,还创刊了专门为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服务的《中国体育教练员》杂志,为信息交流提供了很大的方便。

2.4 各级各类培训班已有成效

通过对参加过岗位培训教练员和办班单位的调查,普遍认为教练员在参加培训学习时目标比较明确,态度积极求知欲望高。由于时间短(两个月左右),课程多、许多教练员年龄偏大,记忆力差,但都很珍惜学习机会,学习非常刻苦。

许多教练员是带着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而来,针对性很强。通过学习,一些原来模糊的问题在理论上得到了明确。特别是田径、游泳等项目的教练员,都认为运动生化、运动医学、营养学等课程对自己帮助很大。在学习中掌握了生化指标的测定与分析方法,对训练中负荷的安排很有作用。使训练安排得更加科学化。

据上海体院对1988、1989、1990年田径高级班学员追踪调查的资料表明,经过培训的教练员有70%认为有收获,53.4%的教练员学完后所指导的运动员成绩有明显提高。如甘肃省1991年省运会上,中长跑前五名运动员的教练员都是经过1989年岗位培训学习的。

同时,大家还认为岗位培训班为教练员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交流机会,在学习中学员之间相互探讨是提高水平的一个很好途径。

2.5 加强了岗位培训的国际交流

几年来,就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我国已与德国、美国、英国、加拿大、日本、香港等许多国家与地区进行了双边交流;积极参加了有关岗位培训的国际会议;实际考察了一些国家举办的培训班。通过交流,我们学到了国外的一些先进经验,同时,也总结出了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的特点。通过比较,说明我国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培训师资的选择、“三个结合、三个突出”的教学原则(系统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突出针对性;理论与实践结合,突出实践;基础与应用结合,突出应用)、培训与教材建设注意基础理论与运动专项相结合等方面还是比较先进的。为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与国际接轨打下了良好基础。

3 存在的问题

3.1 各层次的人们对岗位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

一些省、市体委领导只重视对教练员的使用,只抓眼前的训练与比赛,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所以他们不能把教练员岗位培训真正作为日常工作来抓,也不采取具体措施。

职能部门认识也不太明确,甚至有些将岗位培训与以前的一般短训班混同一起。还有的认为教练员的职称晋升权限在各省、市,只要训练出成绩,岗位培训的有关制度没有什么意义和约束力。

有些体工大队的领导从当前的训练、比赛任务出发,怕一线运动队的教练员参加培训学习会影响训练,影响金牌,所以不愿放人去学习。有些则是派不担任主要训练的或将要退下来的教练去应付。

一些教练员因签有“金牌”合同,怕完不成任务受罚,也不愿放下训练去学习。还有人满足现状,认为自己晋升无望也就不愿去学习。这个现象在基层的中、初级教练员中最为突出。

3.2 岗位培训的发展不平衡

首先是地区的不平衡。有的省市如上海、湖南、浙江、山西等开展的较好,而湖北、广西等就较差。

各运动项目间不平衡。由于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安排不同,田径、游泳、羽毛球、足球、冬季运动项目发展较快,其它项目要差一些。

各级别的班发展不平衡。高级班发展较快、参加培训人数较多,中、初级班的发展较慢。

这种不平衡,造成部分地区、部分项目岗位培训的发展缓慢,规模不能扩大,这将会使“九五”规划中规定所有教练员均参加培训一次的任务难以完成。

3.3 经费投入不足

通过调查,发现各地均反映经费不足,制约了教练员岗位培训的发展。在基层更为严重。如县一级,有些体委已被合并或撤销,经费无来源。有些贫困地区更为困难。大家认为国家行政拨款要增大,但只靠国家拨款一个渠道肯定是不行的,要争取更多方面的投入才能保证教练员岗位培训任务的完成。

3.4 教材体系尚未完成

由于岗位培训不同于学历教育的模式,要求教材的针对性、实用性高,并要不断增添新的内容。而目前可供参考的资料又不多,使担任岗位培训教学工作的教师感到困难。有的教师为上好课,准备长达数月,才能取得一定效果。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基本都是兼职的,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务,专门编写岗位培训教材从时间上也很难保证。目前,有很多课程还没有形成较为理想的教材,只能借助于学历教育的教材,势必影响了教学效果。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 论

(1)我国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框架已初步建成, 并具有自己的特点,与当前的国际水平比较接近。

(2)建立起了较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 使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基本上可以按计划进行。

(3 )初步形成一支教练员岗位培训的骨干师资队伍和建立了培训教学基地和网络,为岗位培训的教学工作提供了保障。

(4)已培训了大量的教练员,在实际训练中取得成效。

4.2 建 议

(1)应继续加强对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意义的宣传, 提高领导层特别是基层体委领导的认识水平。使教练员岗位培训工作能和训练、竞赛占有同样重要的地位,成为日常工作的一个内容。

(2)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培训升级”的制度, 以保证政法规的严肃性,这样才会具有约束力。

(3)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办班形式,加大发展速度, 扩大岗位培训规模,以保证“九五”规划的顺利完成。

(4)在以国家拨款为主渠道的基础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逐步建立教练员岗位培训专项基金,适当减轻基层负担,从经费上给予保障。

(5)积极组织力量,尽快完成各项目、各级别的配套教材, 并不断改革教学方法,保证符合岗位培训的特点,提高培训质量。

收稿日期 199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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