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体制改革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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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

所谓政治,就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统治、管理体系,是人们基于某种利益需要建立、维护、参与社会的统治、管理体系,以制定政策来规定和实现特定权力的关系与活动的总和。政治的核心是社会的统治管理体系及其运行过程,其中包括政治权力的结构体系及其运转过程。马克思认为,社会主义政治是中央政府只保留很少权力的自治政府或称为“自由人联合体”的政治。(参见《法兰西内战》、《共产党宣言》等著作)列宁在十月革命前,在俄国国内战争前也认为,苏维埃政权是人民直接参加管理的政权。在社会主义社会,全体社会成员“都学会了管理国家”,因此,能够立即吸收千百万人来管理国家,并能够立即“实行真正的人民自治”(《列宁选集》,第3卷,316~319页)。很显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讲的社会主义政治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即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社会的经济文化十分落后。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主体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90%以上的人口是农民,人口的绝大多数是文盲、半文盲,绝大多数人的思想意识是农民意识,封建主义、专制主义的影响极深,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实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讲的那样的政治。

一个国家的政治可以分为三个层次,或者说,看一个国家的政治需要从三个层次去分析。一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二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三是现时运行的权力结构。根本政治制度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权性质和基本的或为主的政治主体。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主体的属性,表现为是谁在统治、管理国家。基本政治制度规定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治主体组织、运用权力、统治管理国家的方式。政治主体、政治统治者通过一系列具体的制度,例如立法制度、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公民参政制度、舆论制度等实行统治和管理,以保证自己的主体地位。基本政治制度体现根本政治制度的性质,是为根本政治制度服务的。没有这些具体的、基本的政治制度的运行,根本政治制度的性质就体现不出来,政治主体的地位就难于保证。现时运行的权力结构反映的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权力的现时分布、政治权力的现时结构和实际运行状况。一个国家的现时运行的权力结构与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既可能是统一的、相符的,又可能是分离的,有时是统中有分的。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的根本制度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以及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政治协商制度等。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反映了我国政治的根本性质,基本政治制度则是体现、维护我国政治的根本性质的形式和方式。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及一些基本政治制度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根本性质上是不变的。当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它们在内容和形式上会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种发展和完善将使其特性充分地表现出来。我国政治体制的权力结构、权力分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个时期或各个小阶段是不同的。根据我国的国情,社会的发展过程,根据邓小平、江泽民对我国未来社会发展前景的分析,试将我国的政治在权力结构上的特点、变化和发展分为四个时期:(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改革开放(1978年)前的高度中央集权政治的时期;(2)从改革开放起步到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以前的一般集中型或集权型政治的时期;(3)从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开始的初级民主政治与集中型政治相结合的时期,在它的初期以集中型政治为主,在它的后期将以民主型政治为主;(4)到21世纪30年代左右将建成社会主义的比较完善的民主型政治体制。在这一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将不断地得到改革和完善,一些反映根本政治制度性质的基本制度也可能建立起来,它们将更加充分地体现根本制度的性质。我国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性质与现时运行的权力结构的关系将随着四个时期的演进,逐渐从分离走向结合,最后在第四个时期达到完全统一。在实行一般性集中型政治的时期,也有民主,但民主的具体内容、具体形式比较少。现在要弄清楚的是,毛泽东在建国初期建立了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以及我国在现阶段仍然要实行一般性的集中型的政治,到底是毛泽东个人的原因,是我们党不愿意实行完善的民主政治,还是社会条件的限制,是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答案是后者,而不是前者。

第一,我国建国初期的国情和社会条件决定了在当时只能建立一个高度集中型的政治体制,而没有别的选择。事实上,毛泽东在建国前曾试图走用民主来建国、用民主来管理国家的“新路”,以摆脱“人亡政息”的周期率,但他在实践中却建立了一个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在此之前,孙中山企图在推翻清王朝后,推行他创立的五权分立的民主政治体制,但他也失败了。列宁在苏维埃政权刚刚建立时曾试图立即“实行人民自治”,“普遍吸收所有的劳动者来管理国家”(《列宁选集》,第3卷,319页)。后来的实践迫使他建立了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制”的政权。(同上,第4卷,181页)列宁后来在评价苏维埃政权及俄共在苏维埃政权管理中的地位时说:由于经济文化的落后,“苏维埃虽然在纲领上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而实际上却是通过无产阶级先进阶层来为劳动群众实行管理而不是通过劳动群众来实行管理的机关。”(同上,第3卷,789页)他还讲“党是受人民的委托”在“管理国家”。我国现阶段的政治体制在主要方面还处在列宁讲的由执政党代表人民群众管理国家的阶段。这种代表既是人民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需要。我国现阶段的国情虽然与建国初期相比,已有较大变化,但还未创造出实行人民直接管理国家的社会基础,还处在主要由执政党代表人民管理国家的阶段,即实行集中型政治的阶段。

第二,发展中国家在从殖民地半殖民地独立出来以后,在走上民主政治的发展过程中,往往都要经历一个集权政治的发展阶段,只有经历了这个阶段才能建立起民主政治的体制。许多亚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取得独立,建立民族国家以后企图超越这一阶段,直接建立了西方议会民主的体制,但很快都失败了,政变迭起,由议会民主的体制转为独裁专制的政治体制,直到80年代,才建立起民主政治的体制。事实上,发达国家在政治发展的初期也经历过集权政治的时期。现实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都脱胎于落后的资本主义社会或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它们的社会政治发展也必然要经过这一阶段。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曾经不满意这种体制,企图改变这种政治,但由于社会条件还不成熟,也都失败了。例如,南斯拉夫搞的社会主义自治,赫鲁晓夫推行的全民党、全民国家,朝鲜推行的主体社会主义,中国在“文化大革命”时期推行的“大民主”等。除了南斯拉夫的社会主义自治以外,其他国家都没有改变集权政治的体制,有的还走上了专制政治的道路。南斯拉夫则从自治走向无政府主义、分裂和持续不断的内战,使人民处于深重的苦难之中。

第三,实行集中型政治,是实现社会转变的需要。我国现在正处于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的时期,而且这种转变刚刚开始。实现这一转变需要政治权力的推动,需要强有力的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一个权力集中的、权威主义的政府可以调动一切人力、财力和物力,节制消费和鼓励投资,以争取经济高增长和文化教育的发展。实践证明,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社会转型期,民主主义的政府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国外学者对98个发展中国家的政治体制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对比分析,其结论是:“在穷国当中,权威主义的政府提高经济发展率,而民主政府则确实像是有碍发展的奢侈品。”(参见亨廷顿等著《现代化理论与历史经验的再探讨》,34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下面是50-60年代发展中国家不同政府体制下的经济发展情况。

在实现社会转变的现代化期间,实行权力集中型政治的目的是实现社会的转型,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也是为实行民主政治创造条件,奠定社会基础。实行集中型政治,是为了改变这种政治,创造另一种政治,即真正的、实实在在的民主政治。

第四,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大的报告中指出,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政治纲领和基本目标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个纲领的前两句话讲的是领导者和基本前提,后两句讲的是基本目标。这两个基本目标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目标,是下个世纪中叶以前实现的目标,而不是目前马上要实现的目标。因为,江泽民总书记所阐述的基本纲领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既然法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前实现的目标,而现在又刚刚提出这些目标,说明我国目前的社会还未达到实现法治政治和民主政治的程度,它们还只是发展的目标。

二、现阶段政治体制的改革

前面,探讨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的分期、基本走势和发展目标,重点探讨了现阶段政治体制的性质、特点及其存在的根据。探讨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必须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已提供的社会基础,确定出符合客观实际又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目标。正如前面已指出的,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集中型政治,实行这种政治既是社会条件决定的,也是实现社会现代化的需要。但集中型政治又存在着许多弊端,例如,政治权力的运行难以受到制约,腐败难以治理,官僚主义难以克服,真正的法治政治难以建立起来,等等。所以,我们又必须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纲领和基本目标适时地对现行的政治体制进行改革,使其不断地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基本目标靠近。根据十五大的报告和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基础,谈以下几点体会。

(一)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民主有三层含义,一是指人民的权力、人民的统治。根据这一含义,人民可以直接进行统治和管理。这种含义作为一种学说就是公民主权论、人民主权论。但是除了瑞士以外,其他国家都不能做到使公民直接行使主权,使公民直接参加统治和管理,而必须借助于公民机构,这就引出了民主的第二层含义:民主是一种政府形式、政治制度、一种政体。在该种政体中,公民把自己的权力委托给他们信任的代表或政党,让代表或政党组织政府管理国家。公民拥有选举、监督、罢免代表的权力,也拥有监督、更替政府的权力。第三层含义是指体现民主的本质和基本民主原则(民主政体)的具体制度、细则、程序、操作手段,等。如实行选举权制度的具体规则、程序等。第三层含义的民主可称为操作性民主。民主通过这些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措施才实实在在地表现出来。这三层含义的内容的结合就是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第一层含义体现的是民主的属性,第二层含义体现的是民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形式,第三层含义的内容使民主的根本性质和基本原则具体化、动态化,变成可以操作的运行中的民主,使民主制度发挥出民主功能。我国的民主建设已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即体现民主第一层含义的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民主的一些基本原则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这些制度还很不完善,原因在于许多可操作的具体制度、规则、程序还未建立起来。还有一些民主的基本原则在现时还难以实行。例如,在民主政治建设中,实行普遍、平等、直接、无记名的投票选举是一个关键,没有普遍、平等、直接、公平的选举就没有真正的民主政治。邓小平指出,在我国实行普遍、直接的选举的条件还不具备,还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过渡的过程。他说:“大陆在下个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邓小平文选》,第3卷,220页)十五大正是根据邓小平对我国可以实行普选的时限确定了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初级阶段前)实现完善的民主政治的目标。

既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在目前就不可能有大的举措,但也不是无所作为。在现阶段,要根据已有的条件进行一些必要的、可能进行的改革。现阶段的民主发展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1)应首先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发展党内民主应从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入手,尤其应扩大党员在党内民主选举的权利。应规定一定数量的党员、党员代表在党员大会、党的代表大会上对代表、党的领导机构的成员的产生有提名权。(2)在已经实行直接选举的地方逐步取消对应由选举产生的政务类公务员的任命制、委派制,以保证直接选举的权威性。(3)在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机关,按照各自的特点建立科学的、反映民意民智的决策体制,以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4)进一步扩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决策权和对行政、司法检察机关的监督权,树立人大的权威。例如,人大在选举省长、市长、县长时应实行差额选举,把现行的对副职的差额选举扩大到正职,以增强省长、市长、县长对人大、对人民负责的责任感。逐步实现人大常委会委员、专业委员会委员,其中包括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年轻化。这些人选应从年富力强、懂得法律、政治和专业的人员中产生,以提高立法的质量,而不是从临近退休的干部中产生。

(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所以在十五大的报告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点在于建立人民依法参政,政治家、政府官员依法从政、做官,政治权力按法规运行,政府机关受法律约束的体制。这一体制的建立和建设与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建设分不开。因为,现代法治国家、法治政治是以民主政治为内容的,而民主政治的建立和建设需要法治政治作保障,二者相互依赖,是一对孪生兄弟。所以,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进行。在现阶段,法制建设的主要措施是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公民中形成法律至上的观念;依法行政,建立并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建立冤假错案的追究制度,保护公民的权利。

(三)进一步提高政府能力和政府权威,是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我国正处在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自然经济和计划经济向现代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实现这一转变需要政治权力的推动,需要强有力的、权威的政府的领导。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一个政府没有很强的能力,就不能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出决策,或者决策经常出现失误;如果没有权威,就会出现制定的法律、做出的决策得不到执行和遵守,社会秩序混乱,人民的生活和安全没有保障。出现这两种情况,都会导致社会动荡,延缓甚至阻碍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那么,怎样提高政府的能力和权威呢?首先,党和政府的领导者要善于根据社会的发展和环境的变化,提出或选择新的理论,以解决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前进。这是政府能力中最核心的内容。一个政府有了这一能力,社会就有了前进的方向和动力。我国党和政府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有这一能力,创立了邓小平理论,解决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困扰社会主义运动的根本问题,使中国的现代化得以起飞,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迈进。实践证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也有这一能力,做出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决策,并在经济体制的理论上有重大突破,这将使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继续沿着邓小平开辟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其次,努力建立一个科学的、民主的决策体制,提高决策的水平和质量。要使决策的产品、政治产品达到科学的、民主的质量要求,最重要的是按照科学和民主的理论、原则设计出一个科学和民主的决策体制和程序。决策体制和程序犹如一架机器,只有按先进的科学理论和原则、民主的理论和原则设计出来的机器,并按照生产的程序进行运转,才能生产出科学的、民主的政治产品——政策。此外,还要运用科学的、民主的方法进行决策。再次,推进机构改革,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提高政府的办事效率,一是精简机构;二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起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队伍。一个政府具备了上述三种能力,遇事就能在正确理论的指导下,适事、适时地做出反映民意的科学的决策,而且办事效率高。这样的政府必然是能力强的、有权威的政府。

在当前,提高政府能力的重点应放在省、市、县政府,尤其是省一级政府。中国地域辽阔,各个地区、省区之间的差异比较大,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这就要求各个省(地区)的政府在中央政府总的方针政策的指引下,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提出与其他地区不完全相同的、适合本地区实际的新思路和具体政策。如果一个地方政府没有这一能力,该省就很难走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前列。

(四)治理腐败是现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难点。腐败是公共权力的非公共运行。公共权力即政治权力,政治权力具有公共性、工具性、价值性、强制性、侵犯性和扩张性等特点。由于政治权力具有工具性、价值性,它可以与其他价值物进行交换,以权谋私;由于它具有强制性、侵犯性和扩张性,它可以强迫非权力拥有者为其服务,或归服权力掌握者。因此,对公共权力、政治权力的运行、行使,必须进行控制、监督和制约,不控制、监督、制约,或控制、监督、制约不力都会出现腐败。

腐败问题,主要是权力体制、政治体制的问题,治理腐败必须从改革政治体制入手。要从根本上治理腐败,从体制角度讲,要从五个方面努力。(1)建立一个权力公开运行并受到制约、监督的机制;(2)公民(或人民)拥有足够的监督制约政治权力运行的权利,即公民权利的总和要大于政府的权力;(3)舆论媒体要有相对的独立性;(4)要有专门的反腐机构;(5)要有一套规范的法律制度,尤其要有一套公民参政、官员从政的政治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这些措施在当前还难以全部做到。在目前,反腐败的最有力的途径、办法是,把党中央号召、群众举报、专门机构查处与必要的有限的群众运动结合起来。在中央政府有权威并能够控制局势发展变化的前提下,开展适度的反腐败的群众运动也是必要的。非如此,难以制止腐败的蔓延。治理腐败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一件难事。在解决这一难题的过程中,不妨把各种方法都试一试,尤其是那些在过去曾经使用过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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