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缘商人”的特征与功能--西欧园林制度下的商业生存模式分析_阿拉伯文化论文

“边缘商人”的特征与功能--西欧园林制度下的商业生存模式分析_阿拉伯文化论文

“边缘商人”的特点及其作用——析西欧庄园制下的商业生存方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欧论文,庄园论文,商人论文,边缘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是典型的以农为本的社会,“土地是财富的真正来源,钱币对任何人而言没有任何用处。”(注:R.H.C·戴维斯:《中世纪欧洲史》,朗格曼·格鲁普出版有限公司,1970年版.(R.H.C.Davis:A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Longman Group Limited1970)第180—181页。)商业不但受到歧视,而且受到压制。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认为当时西欧是完全没有商业活动的社会,因为即使在这样的浓重的抑商氛围中,也始终活跃着一批很有特色的商人,其中尤以地处西欧边缘地域的威尼斯商人和身处西欧内部流浪的犹太人为代表。我们称其为“边缘商人”。这些边缘商人始终以商为本,与西欧的庄园制经济并行不悖,形成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对边缘性商人的特点及其存在机理进行剖析,并把它放到西欧社会的大环境下进行考察,能使我们对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有更深刻的认识。

一、边缘商人的特点

论及西欧中世纪庄园制下的生活,历史学家们几乎一直这些来描绘:“这些人并不舒适地活着,象一个大家庭,或扩大的领地,所有需要的都自己生产;……对商人而言,并没有什么。”(注:萨姆哈伯·厄内斯特:《商人创造历史》,迪出版社,1964年版(Samhaber Ernst:Merchant Make History,Day,1964)第84页。)就当时庄园制下西欧人们的生活方式而言,这种描绘确是事实无疑,但是,对商人而言,真的就没有什么吗?

在亚得里亚海的威尼斯城,我们看到那里的商人异常活跃,以至于威尼斯城成为真正的商人的天下:“在那里,人们不知农奴为何物,城市汇集的只是航海家、手工业者和商人。”(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140页。)威尼斯人先是从地中海制盐,运往其它地方,继而垄断粮食买卖,使原本寸草不生的威尼斯城发展成为大的粮食集散地,最终,他们的活动身影远达东方的阿拉伯、拜占庭,甚至深入到西欧中心区内部。在威尼斯城,商业利益高于一切,对他们而言,“只要顾客付钱,他们的宗教信仰无关紧要。追求利润,遭教会的谴责,而且被带有贪婪的恶名,但在这里,它以最赤裸的方式表现出来。”(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139页。)为了追求商业利润,他们会向阿拉伯输送木材和钢铁,尽管毫无疑问木材会被用来制造船只,钢铁用来制造武器,而且这些船只和武器会被用来对付基督徒。他们甚至可以向埃及和叙利亚出口年轻的斯拉夫人作为奴隶,尽管教会威胁要把买卖基督徒为奴的人逐出教会,皇帝禁止把任何用于战争的物品供应给异教徒,对他们而言均是徒劳。

在西欧庄园制内部,我们也同样可以发现一些活跃的商人,那便是流浪的犹太人。在法兰西和德国的内部省份,犹太人似乎垄断了当时的商业,因此,在奥尔良市,当国王到来时,希伯莱语和叙利亚语的欢迎声几乎淹没了当时的拉丁语市民的声音;在虔城者路易治下,正式的宫廷商人享有很大的荣誉,他们中许多人是犹太人,以至于法国有关商业的条例是专门向“犹太人及其它商人”发布的。而且,犹太人的商业活动,还受到某些人,尤其是上层人士的青睐。查理曼便启用了一位精明的犹太僧侣来负责输入东方货物的工作,同时在帝国花名册中,列有名字的犹太人被许以特权。更加有趣的是,西欧基督教严厉地禁止借贷取利,但是犹太人却可以自由经营放债业,以至于犹太人在中世纪放债的名声超过他经营商业的名声。难怪皮雷纳等社会经济学家称犹太人是当时唯一的职业性商人。

威尼斯人也罢,犹太人也罢,他们在当时以商人身份出现,都具有显见的边缘性特征。

首先,他们在地域上具有边缘性,也就是说,他们处在西欧在庄园制中心地区的辐射边缘地带。威尼斯位于亚得里亚海北端,意大利的东北部。相对于西欧中心而言,它偏居一隅,从整个地中海区域来看,它居于西欧大陆、拜占庭和阿拉伯三大相异文明的交叉点上。威尼斯是由一连串珊瑚礁组成的城市,距大陆有两哩半的距离,虽然其中大部分可以徒步而涉,但内中又有很多深的水道,非当地人不能辨认,因而这一地域易守难攻。同时,威尼斯的自然条件极其恶劣,无土地可耕,无铁可铸,甚至无清水可饮。但独特的地理位置及航海便利“使它可以利用各种商业机会”(注:J.R.S.菲利浦:《中世纪欧洲的拓展》,牛津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J.R.S.Phillips:The Medieval Expansion of Europe,Oxford univ press 1988)第26页。)。同威尼斯人相比,犹太人在地域上具有隐见的边缘性。他们是失去家园的民族,并没有在西欧或别处重建家园结族而居或被同化,而是保持着自身的特点散居西欧各地。他们身到哪里,哪里便是自己的家乡,但无论在哪里,又都不是自己确实的家园。因此,他们既身处西欧之中,又处在西欧之外,是生活在夹缝中的边缘人。

其次,这些商人在政治和文化归属上具有模糊性。威尼斯人“看起来象意大利人,讲着意大利语,同意大利一样是罗马天主教徒,但当时它在政治上同拜占庭帝国联系在一起,根据实际的目的,我们应当把他们算作拜占庭人”(注:雷诺德·罗伯特·莱奥纳德:《欧洲的兴起:600—700年向世界性工业社会的过渡》,威斯考森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Reyold Robert Leonard:Europe Emerges:Transition Towards An Industrial World-wide Society 600-700,The univ of wilsconsin Press,1961)第189页。)。又与阿拉伯有密切关系。在当时三大文明相互对峙而又相互封闭的状况下,这种模糊性使它可以不受任何实际政体和意识形态的控制,却可以利用任何一个文明圈中对自己有利的因素,走上最适合自身条件的发展道路。犹太人既处西欧社会之中,又在西欧社会之外的边缘特性,使它在归属上更具模糊性。在政治上,他们并没有明确的地位,没有被清晰地划归为哪一等级,似乎是具有自我支配特权的自由人;在经济上,他们也没有隶属哪个庄园集合体,甚至不占有一分土地。相反,他们主要从事与西欧社会格格不入的,甚至遭人嫌弃的商业活动;在宗教上,犹太人尽管失去家园,到处分散,但始终恪守自己的宗教传统——犹太教,成为与基督教徒生活在一起的异教徒。

第三,他们的商业活动以从事地区间的转运贸易为主,充当东方拜占庭和阿拉伯与西欧大陆之间商品交往的居间人。威尼斯人依靠其独特的地理优势,成为东西方交流的中转站,“从东部地中海卖向西方世界的所有东西几乎都经过威尼斯”(注:萨姆哈伯·厄内斯特:《商人创造历史》,迪出版社,1964年版(Samhaber Ernst:Merchant Make History,Day,1964)第103页。)。威尼斯人把从君士坦丁堡运来的货物,再转运至意大利诸城市及今天的法国,反过来,再把西欧的小麦、木材、葡萄酒、羊毛等运抵东方。同时,在亚历山大港,从阿拉伯人手里获取东方的香料、砂糖、香水、宝石等贵重物品,越过阿尔卑斯山向北运送。犹太人更是利用其流浪的特性,往来穿梭于东、西方之间。一位波斯学者这样描绘九世纪犹太人:“这些犹太人讲阿拉伯语、波斯语、希腊语、拉丁语、法兰克语、西班牙语和斯拉夫语。他们从最东端旅行到最西端,在陆地上也在海上。从西方,他们带来了宦官、男女小奴隶、锦缎、河狸皮、貂皮及各种皮和剑。”(注:洛林·马诺雷:《中世纪的日常生活》,多尔塞特出版社,1968年版(Rowling Marjorie ,Everyday Life in Medieval Times,Dorset Press,1968)第50-51页。)同样,在西方,他们也总是隔一、二年在宫廷里露一下面,为其提供珍珠、衣服、香料等贵重品和纪念品。

有些历史学家似乎也注意到了当时这种边缘性商人的存在,因而总结说:“他们都生活在两个世界的交界处,即在拜占庭等发达地区与西欧的发展中世界之间。如果说两个反差明显的地域之间才有商业,那么,生活在他们之间的边界地区的人们,是发展商业的最好人选。”(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140页。)但是,从根本意义上来讲,地域的边缘性和归属的模糊性不能必然地与商业发展联结在一起,威尼斯人远离任何政治中心的地理位置及恶劣的自然条件以及犹太人的流浪性质,也并不能必然地引致商业的繁荣。他们能够在当时存在并获得发展,实在是缘于某种机缘,而这种机缘存在于更深厚的社会背景之中。

二、边缘商人存在的社会基础

从表面上看,这些边缘商人与商业的结合,似乎是与西欧社会脱离的结果,实际上,他们的存在基础,恰恰是源于与西欧社会的结合,正是与西欧的社会机制相辅相成中,边缘商人找到了生存的空间。

首先,我们来分析庄园制的存在机制以及它为商业限定了怎样的空间。庄园是以土地为基础的经济单位,“在理想上,庄园制的目标是解决最基本的生产和消费问题,人们按照一定的社会和法律方式进行合作,这种社会和法律方式惠顾并制约着每一个人。”(注:雷诺德·罗伯特·莱奥纳德:《欧洲的兴起:600—700年向世界性工业社会的过渡》,威斯考森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Reyold Robert Leonard:Europe Emerges:Transition Towards An Industrial World-wide Society 600-700,The univ of wilsconsin Press,1961)第124页。)庄园以土地为基础,保证其中每人个最低限度的生存。庄园中的一切关系和财富均维系在土地上,而土地又切切实实地把每个人的身份和地位确定下来。为维持庄园制的稳定,需要每个庄园自成一体,尽量不与外界发生关系。在这里,人们的自由有无并不是重要的,关键在于能够生存,甚至人们宁可用自由来换取。获取自由便意味着失去土地,而失去土地在当时便意味着失去了生存的依据和在社会中的地位,沦为无保障的人。

庄园制的这种要求反映到理论高度,便是当时基督教会所持有的重农抑商思想。基督教会在经济思想方面,所重视的是农业,认为工业不能通达神意,商业更是违反天意,因为物质财富和富贵意识会危害精神幸福。因此,竭力反对以盈利为本的商业行为。在基督教会的观念里,“土地是由上帝赐与人们的,以使他们在尘世间带着永远救赎的观点而生活。劳动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聚集财富,而是为了维持他生来便有的位置,一直到死亡使其过渡到永恒生活。”(注:亨利·皮雷纳:《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哈尔克特·布里斯出版公司,1937年版(Henri Prienne:Economic and Sociel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Harcourt,Brace and company,1937)第13页。)因此,基督教会恪守“借贷他人,不望偿还”的戒律。规定放高利贷者不许入教会,若是他们带该罪而死,不许受基督教的葬礼。

庄园制从理论和实践上对土地的注重和对商业贬抑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是,庄园并不是在不需要任何商业的情形下生存着。事实上,“在所有的时代,甚至在现代人看来人们均生活于自给自足的庄园”中的时候,也都有着活跃的地方贸易”。(注:雷诺德·罗伯特·莱奥纳德:《欧洲的兴起:600—700年向世界性工业社会的过渡》,威斯考森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Reyold Robert Leonard:Europe Emerges:Transition Towards An Industrial World-wide Society 600-700,The univ of wilsconsin Press,1961)第175—176页。)庄园的目标尽管是满足人们最低限度的生存,但是,许多东西在庄园里无法生产,甚至在整个西欧都是非常缺短的,只能靠从外部转运而来,这就需要借助商业的力量。但是,为维持庄园制的生存不被破坏,商业的进行必须限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说,商业的存在必须有一定的限度的规则。庄园中的“花费被限定为这些商品,它们对不能内部进行生产的企业而言具有使用价值,同时获得也是当一个企业能够生产一种商品,它能为另一个机构作为一种必要的使用价值来使用时才能实现”。(注:约翰E·马丁:《从封建社会到资本社会》马克米兰出版有限公司,1986年版(John E.Martin:Feudalism to Capitalism,Macrmillan Press Limited 1986)第22页。)商业的存在只能作为庄园经济的一种补充,而不能对庄园有任何触动。为此,商业必须与庄园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关系:“为保证庄园的正常进行,商业是要有一点的,但太多便会破坏这种制度。”(注:雷诺德·罗伯特·莱奥纳德:《欧洲的兴起:600—700年向世界性工业社会的过渡》,威斯考森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Reyold Robert Leonard:Europe Emerges:Transition Towards An Industrial World-wide Society 600-700,The univ of wilsconsin Press,1961)第125页。)

从西欧外部的环境来看,商业进行也存在着可能性。当时,能够与西欧进行对抗的力量集中在东部,即强大的拜占庭和阿拉伯国家,与西欧的以农为本的封闭的社会不同,拜占庭和阿拉伯以优越的地理位置深厚的工商业传统,成为当时工商业发达的地区。拜占庭的首都君士坦丁堡,北扼里海的咽喉,控制着博斯普鲁斯海峡,南经达达尼尔海峡西至地中海,更是印度往里海、俄罗斯的转运港。西方的物品由意大利所属的城市的船只抵君士坦丁堡,在这里出售并带回其它国家的产品,非洲地区亦由内部的商队将货物集中于亚历山大港,转运至君士坦丁堡进行交易,由此,君士坦丁堡获得了“金桥”的美誉,使得各地商人纷至沓来。除优良的地理位置外,君士坦丁堡还有着商业赖以发达的工业。在中世纪,前来君士坦丁堡旅行的人,“均会被其活跃的工业、建筑工程、家具工厂和陶瓷厂及生产大城市生活必需品的工厂所吸引”(注:波斯坦:《剑桥欧洲经济史》剑桥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Postan:TheCambridge Economic History of Europe,Cambridge univ.Press1937)第15页。)。这里生产的宝石雕琢,珍宝器物尤为西欧上层人士所吸引。

同拜占庭一样,阿拉伯也是一个地跨欧、亚、非三洲的大帝国,控制着整个地中海航线和前往远东的陆路。从大西洋到中国,广大地区的贸易完全操纵在回教徒手中。回教世界因其地理条件的优越以及所控制地区的富庶和商业的繁荣,形成了商业政权和商业文化。同时,阿拉伯有着深厚的商业传统。阿拉伯的兴起,便是随转运商业的不断发展而来的,经营商业的观念在他们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以至于向外拓展的目的和推动力,是宗教和商业并重。对此,汤普逊先生的论述颇为精当:“阿拉伯人对外征服也是为着商业进行的。商队夹杂在他们的军队中,毫无阻障地来来往往,兵士尽量地保护商人和他们的商品,因为兵士诚心地相信,做这种工作就是履行一种象粉碎不信神者一样的神圣的义务”(注: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35页。)。

在当时西方依赖东方的商品,而且人们只知道地中海东端有一条通向东方的道路,而阿拉伯和拜占庭所处的位置恰恰扼制了交通的咽喉。难怪许多人都把西欧的衰落归罪于阿拉伯人的封锁和对西方商路的独占。但实际上,无论是拜占庭还是阿拉伯,并没有也不愿意完全关闭通向西方的商路。因为,他们作为以从事转运商业为主的国家,如果失去西方市场,所谓的封锁便没有意义。封锁的意义只是在于把东、西方商业的控制权从西方人那里争夺到自己手中,使西方成为纯粹被动的接受者,从而获得垄断的利益。因而,他们极力寻找进入西欧市场的机会。但是,鉴于双方体制的不同,以及宗教和政治上的对立,无法进行正常的直接的商业交往。这样,他们迫切需要能够与西欧沟通的居间人。

因此,一方面,西欧需要一种补充性的商业交换,而这种商业又不会触动庄园制的存在基础。另一方面,拜占庭和阿拉伯商业发达的地区又需要把自己垄断的东方贵重物品输入西欧市场。在这两种要求的合力作用下,本来条件并不优越的边缘人反而有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因为,他们所具有的模糊性和边缘性的特点正好适合双方的要求。他们的这种特性使他们能够摆脱外部的控制,而且使他们无论到任何地方均具有合理的身份。威尼斯等城市“模糊的政治体制使他们可以作为朋友而不是作为外国人到达所有的边界地区”(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30页。)。他们在拜占庭受欢迎,被当地政府许以各种各样的商业特权;他们在叙利亚和埃及等地也受到欢迎,被看作有利的商业伙伴;他们在西欧也同样受到欢迎,因为他们从东方转运来的奇异物品,满足了庄园主和一些上层人士的需求。因此,“当东方和西方交换他们的物品时,同样均用得着威尼斯商人”(注:萨姆哈伯·厄内斯特:《商人创造历史》,迪出版社,1964年版(Samhaber Ernst:Merchant Make History,Day,1964)第100—101页。)。同样,犹太人既身处西欧社会之内又在西欧社会之外的双重特征,使得他们能够集外部转运商和内陆商人于一身。一方面,由于犹太人来自东方,与东方一直保持着密切关系,另一方面,他们散居欧洲各处,可以把东方的物品直接带到西欧大陆。同时,“由于他们在任何国家都没有公民权,因而逃脱了任何国家为外国人的移动所设定的限制”(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29页。)。

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商业活动并不会与西欧庄园制赖以存在的土地发生关系,同时,由于他们主要从事补充性的商品交易,也不会触动庄园制的存在基础。因为,“他们在经济上的作用只能是补充性的,如果他们消失,社会也不会失去任何实质性的东西”(注:亨利·皮雷纳:《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哈尔克特·布里斯出版公司,1937年版(Henri Prienne:Economic and Sociel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Harcourt,Brace and company,1937)第11页。)。在西欧没有商人阶层也不能有职业商人阶层的情况下,这些边缘商人的存在是合情而又合理的,他们作为西欧职业商人的替代物而出现,同时又避免了西欧商人出现将产生的种种不利后果。

三、边缘商人的作用

在西欧人的眼里,这些边缘商人虽然是可有可无的存在,但实际上,这些边缘商人对当时的西欧产生着重要影响。

首先,他们在西欧自主地封闭,同时又与阿拉伯、拜占庭等发达地区在政治和宗教上处于对立的情况下,对西欧必需品和奢侈品的需求,提供着有力的补充。在《剑桥欧洲经济史》中提供了一道中古时期上层食用的小鸭、小兔肉烤饼食谱。如果说食谱中的小鸭、小兔西欧本身能够饲养,但所用的配料肉桂、丁香、豆蔻和香草绝不是本地的产物,它们都来自遥远的东方。除此之外,西欧上层所需要的奢侈品很多,如地中海流域的酒、教堂照明的蜡烛,北非洲的珊瑚制品,黑檀香、象牙、黄金及叙利亚出产的棉纱、布等。能够满足这些需求的,正是这些边缘商人。因此,在封闭的庄园体制下,我们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盛大的基督教节日,当四周的农民涌入城市,贵族组织骑士时,这些外方的商人‘来自东方的商人’便出现在那里展示大量的商品。在教堂的广场上,在主教宫殿外部的入口处,在有势力的城堡的保护下,他们拚凑起简单的摊子,但上面堆着那里的人们作梦也见不到的花花绿绿的东西。”(注:肯特·诺曼·F和沃斯曼·马切尔:《400—1450年的中世纪社会》,托马斯·Y·克伦威尔出版公司,1972年版(Canter·Nonman F.and Werthman.Machaels:Medieval Society 400—1450,Thomas Y.crowell co.1972)第40页。)威尼斯商人更是利用其独特的地位及地理优势,成为西欧吸引外来商品的窗口。“威尼斯人提供了一个港口,在这里,西欧同拜占庭和穆斯林商业世界进行接触”。(注:雷诺德·罗伯特·莱奥纳德:《欧洲的兴起:600—700年向世界性工业社会的过渡》,威斯考森大学出版社,1961年版(Reyold Robert Leonard:Europe Emerges:Transition Towards An Industrial World-wide Society 600-700,The univ of wilsconsin Press,1961)第179页。)威尼斯向西欧输出的商品,是西欧所需要的、从东方转运而来的香料、蚕丝、棉花等等。正是赖于这些边缘商人的存在,使得西欧在封闭体制下,可以有节制地吸收所需的外来商品,补充着庄园的经济,使得庄园能够平稳运行。

其次,这些边缘商人的活动,使西欧在最封闭的时期,也维系着对外联络的通道,没有完全孤立于世界大环境之外。由于这一联系通道的存在以及边缘商人经营方式的昭示,为西欧本土初期商人阶层的兴起,提供了前提。虽然边缘商人所维系的商品交换并不是大规模生产驱使下的商品交换,而是纯粹由需求和消费所刺激的,带有一定的原始性和落后性,而且它往往被淹没在自然经济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从需求而引发的商品交换,确确实实构成日后西欧自身商业力量兴起的最初的基础。

九世纪初,由于西欧人口不断增加,原有的庄园土地已不能容纳所有的人,于是在西欧庄园内部出现了失去土地的“多余的人”。他们大都走上了经营商业的道路,成为流浪商人,构成为西欧初期的商业力量。他们经营商业,无论是在经营渠道还是在经营方式上,都明显地是步边缘商人的后尘。他们经营商业,同样是以转运贸易为主。“中古商业是从国际贸易开始的”(注:亨利·皮雷纳:《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哈尔克特·布里斯出版公司,1937年版(Henri Prienne:Economic and Sociel History of Medieval Europe,Harcourt,Brace and company,1937)第123页。),这里的国际贸易便是指西欧与阿拉伯和拜占庭等东方地区的贸易。当时,西欧无论哪个地区,都没有足够的能够让商人经营获利的物品,能够吸引上层购买的奢侈品和稀有物品,并不产于西欧,而是来自外部。因此,只有超越气候、地理和种族的限制,才能提供西欧所需求、所渴望的物品。这些流浪商人往来穿梭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在他们往来奔波的身影中,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犹太人的形象。

另外,边缘商人还在商业和行政组织上为日后西欧商业城市的复兴提供了样板。在这方面,拥有独立地盘和独特行政体制的威尼斯表现得尤其明显。由于威尼斯独特的地理位置和特性,使它没有陷入西欧大陆的模式之中,而是一直循着拜占庭等发达地区的轨迹发展。它借鉴拜占庭等高度的文明、熟练的技术,经商的才智和行政组织,结合自身的情况,奠定了西欧商业城市的雏型。在这里,商业是生存的基础,土地并不代表财富,贵族本身也只是一个称号。大家相对平等,贵族和平民之间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限制和界限。在政体上,威尼斯采取了有利于商业发展的共和国的形式,由参议院决定一切大事。同时,所实行的政策和模式随时因商业的需要而变更。在西欧以等级制和封建制来区分各种阶层时,威尼斯商业共和国的形式独树一帜。当威尼斯由地中海商业圈向北拓展时,这种先进的商业制度随同商品一起影响了欧陆。当西欧流浪商人结束行商生涯而入住城市时,开始以自己的力量把旧有城堡式城市改造成商业为主的城市,开始争取城市本身地域的自由和城镇人的自由,要求城市成为受商业法保护的独立地域,开始组织行会进行自主的管理,并自选市长组织内阁。在意识形态上,开始把钱财作为价值的核心,把自由与平等作为生存之本,从而走上与庄园制相反却与威尼斯相同的发展道路。同时,正因为威尼斯拥有这种制度上的优势,在影响西欧商业复兴的同时,最终伴随着西欧商业的复兴,摆脱了边缘商人的地位,而获得更大的发展,成为西欧重要的商业基地。相反,犹太商人由于缺乏这种制度上的优势,因而,随着西欧本土商人的兴起,而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走向衰落。虽然最终威尼斯商人和犹太商人一盛一衰,出现不同的结果。但是,在西欧庄园制的封闭体制下,他们作为边缘商人所起的作用却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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