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城市人口迁移研究_农民论文

中国农村城市人口迁移研究_农民论文

论中国乡城人口迁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乡城论文,中国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人口规模是衡量城市化水平最主要的指标之一。人口的聚集除了自然增长外,最重要的方式是人口从周围村镇地带向城市地带的位移,这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永久性或半永久性变动,我们称之为乡城人口迁移。

一、乡城人口迁移的决定

决定乡城人口迁移的原因很多,但经济动机是最主要的,人们为了改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进行迁移的比例较大。

1.城乡差异首先表现在货币收入的差异,全国城乡收入比约为5∶1,除此明显的差异外,还有更多非货币收入的差异,如城市职工不仅有退休金、公费医疗之类的福利保证,而且还可以便利地享受到城市较好的生活服务设施,这些条件构成城市巨大的吸引力。

迁移成本不仅有货币成本,如生活在城市生活费用高于农村,远距离的迁移所引起的交通成本,因迁移所造成误工的机会成本、心理成本等,作为流动者的经济人,是现实生活中遵循理性原则的经济行为主体,经济人把利益最大化作为自己的行为目标,在条件许可时,追求最大利益,在条件限制时,追求适度利益,按照经济理性的原则,农村劳动力必然在权衡迁移成本和迁移收益之后决定是否向城市流动。

2.推力来自农村,拉力来自城市。从总体上说,我国农村由于实行了联产责任制,相对于南美洲那种极不平等的土地所有制,我国农村的推力要小得多。要把潜在的迁移者变成真正意义上的迁移者,取决于三个条件:其一是干预流,传统体制下干预乡村至城市迁移的障碍因素有户籍、就业、住房、农村集体化等,这几种因素共同形成了坚实的城乡壁垒,基本上排斥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其二是信息流,在我国的流动大军中口头信息起着主导作用,信息的传播渠道主要是通过同乡、亲戚、朋友、邻里进行的,采取了非正式的方式。其三是示范效应,从总体上说,中国是一个安土重迁的国家,流动性相对较小,一个社会的流动性的大小,受人们心中的流动观的支配。流动的示范效应对人们的流动观念的形成有很大的作用,很多农民就是受了一部分先走出去的农民发财以后才开始迁移的,这种示范效应的结果是:一个村庄的劳动力定向性地流向某一个或几个特定的城市工矿地区,在这些地区形成了具有特定文化背景的居住小区(如北京的浙江村,石家庄的河南村等,形成镇中村或城市中的村庄),这三种因素的合力产生了迁移的价值导向。

3.迁移行为的发生,对于迁出地、迁入地和迁移主体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有的影响是正向的,有的影响是反向的,有的影响是大强度的,有的影响是弱性的。第一,由于迁移对迁移主体的高选择性,所以,在一定条件下能主动迁出的劳动力属于当地的精英,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对迁出地的人力资本掠夺,不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第二,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机制,人口迁移对于迁入地的经济活动起到了一种拾遗补短的作用,但同时,由于外来民工的迁入,打破了迁入地原来的生活氛围,对于社会治安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第三,作为人生的重大转折点,迁移会对迁移者自身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劳动技能、行为规范等方面产生多种不同方向的影响,他们需要时间来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他们在相当一个时期甚至整个一代人都会处于被歧视的公民行列。

二、乡城人口迁移序列

1.笔者根据已有的理论基础,对中国农村向城市的人口迁移进行了初步的概括:从农村到城市所发生的人口迁移,并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大城市从中等城市中吸收人口,中等城市所留下的空缺又由小城市的人口去填补,小城市所空下的位置又由小城镇的人口去填补,这些小城镇的空缺又由周围农村人口去填补,这个过程在时间上并存,在空间上递补。

2.城乡劳动力的迁移,作为一种地域空间转移,一般有两种形式:即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劳动力从农村向城市的道路一般不是直接的、立即的、畅通无阻的,迁入城市工作的劳动者常常有先行转移的机会,也就是说,农村劳动力完全城市化是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的,农村农业——乡村工业——城市非农产业,据笔者1997年在安徽的一项研究表明,到城市的迁移人口首先取得工资很低的临时性工作,在小规模传统性的企业里做一些辅助性的工作,经过几年的磨炼,才有资格和机会进入较大一点的工厂。

3.西方经济发展理论认为,乡城人口迁移是人口从农村农业向城市现代部门的转移。实际上,农民一般先流向城市中的传统和非正式部门,这是因为,在发展中国家的城市里,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失业问题,城市较为体面的活计已人满为患。传统部门指的是,属个人所有使用劳动密集性方式和简单技术的小规模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店铺门市,这种部门有如下几个特征:(1)一般是自我就业的小业主所有制;(2)资本规模有限;(3)就业者文化素质不高;(4)劳动生产率低;(5 )无退休金保障,劳动保护条件及其它福利条件较差。这种非正式部门的存在对城市的发展有一定的缓冲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好处:非正式部门的经济剩余有利于城镇经济的发展;相对于正规部门来说,非正规部门就业所用资金较少,这对于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极为有利的;非正规部门吸收了大量的半熟练的劳动者,并为现代部门预先培训劳动力,这是正规部门所无法吸收的;非正规部门能通过适用技术利用大工业所无法利用的当地资源;非正规部门有利于低收入者收入的提高。

三、乡城人口迁移的部门流向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1978—1988年10年间,每年平均有139 万人由农村进入城镇部门就业,每年平均安排60万大中专学生就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农村。这些人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进入全民所有制这类正式部门的。

据笔者对资料分析和验证,目前,有5000—6000万人农村劳动力就业于城市中非正式部门。作者1997—1998年对武汉、郑州、石家庄几个城市近300万农村流动劳动力随机抽样调查,经济活动人口有195万人从事建筑工作,有64.5万人是保姆、环卫工人、企业的合同工、临时工,37万人是小商贩。据国家劳动部的研究,城镇企业使用1500万来自农村的临时性工人,这些人都是干粗工的,其在一二产业中就业分布排序如下:泥瓦抹灰工、采矿工、采石工、家俱制造工、装卸工、缝纫工、力工、砖瓦制造工、针织工、皮革揉制工。据此,我们可以作出判断,我国农村以暂时性迁移方式进入城镇的劳动力,由于文化水平低,一部分进入城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但这些人同城镇正式工人之间存在着四大差别:第一,他们所从事的正式工不干的累活脏活等简单体力劳动;第二,他们的工资明显低于正式职工;第三,他们不能享受公费医疗、退休金、福利等待遇;第四,他们的工作具有不稳定性。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的基本结论是:中国自1978年以来的农村向城镇的人口迁移主要采取了两种方式:(1 )一部分以农转非的方式进入城市正式部门。这有一小部分是经过高考由农村转向城市正式部门的,这部分人虽然数量小,但他们都是农村青年中的精英。这种农转非的方式体现的是一种完全的竞争机制,它对农村产生了一种榜样效应,刺激农村青年发奋学习,推进农村人口素质的提高。这批出生于农村的青年学生在接受高等或中等教育的训练后,进入城市正式部门,给这些部门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至于农转非的另一小部分则是由国家根据特殊政策专控的,由这种农转非人口迁移推动的城镇化是完全由国家投资的。(2)一部分以暂时性流动人口的形式进入城镇非农业部门, 以自谋职业的方式进入城镇非正式部门,发挥着拾遗补缺的作用,干着城镇居民不愿干的活。我国城镇居民身份的世袭制使城镇部分职工出现贵族化的倾向,一方面城市企业白养在职失业者1500万人,另一方面城市企业缺员3000万人,而这种岗位空缺理所当然地由从土地上释放出来的进城农民来填补,由于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向往和较低的期望值,他们就心甘情愿地填补城市企业的缺员。这种暂时性流动人口虽然填补了缺员位置,但造成城市正式部门更高程度的隐蔽性失业,使本来就存在着大量过剩劳动力的城市企业的过剩劳动力状态更加严重。极不利于进取精神的培养和生产效率的提高。各种迹象表明,乡村劳动力对于城市生活的适应力是很强的,经过几年的城市生活,他们已乐不思蜀了,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农民表示愿意在城市里生活一辈子。近几年的调查资料说明了一个新的趋向,即由城市返回乡村的农民工愈来愈少,他们比在家乡的同学们对新思想、新事物更为敏感,更具有合作和竞争精神。

四、乡城人口迁移的可逆性——准城市化

1.完全城市化和准城市化在人口方面的差别。永久性人口迁移以脱离土地为基本前提,而暂时性人口迁移却没有割断与土地的联系;永久性人口迁移的特征是全家的迁移,而暂时性人口迁移大多是劳动力与其家人的分离,家庭的召唤力是其回归的主要力量;永久性人口迁移的决策主要来自政府(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其迁移的决策权较大程度上属于个人),具有高度的专控性,而暂时性人口的迁移过程的决策者是迁移当事人及其家庭;永久性人口迁移特别是通过招生、招工、参军形式进入城市的人口,文化教育水平比较高,而暂时性迁移的人口的文化教育水平一般较低;永久性迁移人口和暂时性迁移人口进入城镇后都发生了职业变换,永久性迁移人口所取得的职业地位较稳定,特别是经过考学、参军入城的,一般都进入了城市中的现代产业部门,如政府机关、科研事业、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正式岗位,而暂时性迁移人口取得的职业地位较不稳定,一般进入城市中的传统产业部门,如不需要高知识的餐饮搬运建筑装修等服务行业;永久性人口迁移在完成迁移后生活基础在城镇,而暂时性的迁移人口发展的转移是不完全的,与农村还保持着相当紧密的联系。永久性迁移人口的回迁可能性很小,而暂时性迁移人口在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或形势不利时回流的可能性非常大。

2.农村人口的准城市状态是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首先,从投资者和人口迁移的选择看,安全和稳定的预期在某种程度上超过冒险和投机的追求,这也是中国农民的一种文化特征。因此,对于任何一个企图向市镇迁入的企业和个人,都需要安全上的保障。对于企业,它要求安全的经营生存环境及稳定的利润,这需要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及完善规范的管理体制,对于个人则要求进入市镇后应享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同时尽可能地规避就业风险和经营风险。这些是城镇的重要的软条件。其次,水、电、住房、绿化、就业、文化、娱乐等硬件设施不像电视上的描述的那样气派优美,这种硬件不足也削弱了市镇对企业和农民的吸引力。再次,市镇硬件建设与人口聚集和吸引力之间是相互联系的,硬件建设虽然也面临资金短缺、设计不科学、建材质量低劣等困难,但相对来讲还是容易的,最困难也是最费时间的是农民心态和行为的市民化,即生产生活观念、社会交往、伦理道德、行为模式等方面的转变,这一转变过程正在进行或者说正在加速进行。若进行分层调查,青年人、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外向型人在愿不愿、敢不敢、能不能适应城市生活等问题上持肯定回答的比例较高,由此看来,由年轻一代农民持家的核心家庭举家迁城的可能性要大些,由年轻人持家但三代同堂的农户迁城的机率较低,由保守思想较重的中老年人持家的农户迁镇的可能性很小。消灭保守思想较重的农民是需要时间的,所需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诸如传媒、政府、意志、教育等因素。国家计委、建设部、公安部、农业部、民政部等正在联合试点,户籍及相应政策能否松动可能决定人口流动的格局。

由于人口位移比较方便,所以人口要素的准城市状态表现得比较明显。改革开放后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而导致农民工的几次大回潮,就是劳动力要素准城市化状态的写照。

五、人口准城市化状态的双刃剑作用

1.人口的准城市状态向城市化迈出了一大步,它具备了城市化的一般内含,为彻底的城市化打下了铺垫;但另一方面,准城市状态又具有强烈的农村色彩,这些农村人口很可能会在一夜间弃城回村。这种状态对城乡建设有利也有害。准城市状态对于城市和农村社会的稳定有一定的作用,特别对于经济调整期的劳动失业的缓解有特殊的作用,但长期的准状态会影响整个城市化的进程。

我国存在着严重的价格扭曲现象,各种经济社会待遇向城市的倾斜,所以一旦放开城市与乡村的森严壁垒,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主要是以拉力为主,由于这种流动没有纳入正式渠道,是一种通过非正式渠道的暂时性转移,这种转移的两栖性具有明显的不稳定性,一旦环境发生变化,就会出现逆向转移,发生胜利大逃亡。

2.人口的准城市状态,是一个预热过程。传统配置生产要素的计划体制正在被打破,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村生产要素要求报酬均等,向外伸出触角,寻找新的组合体系。准城市状态使则脱离农业生产系统的生产要素有一个预热适应过程,如农民的心理承受能力、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人力资本的投资、物力资本的投资方向、经营观念的更新等,可以在这一状态下得到一定程度的整合,避免职业选择的盲目性。

3.可以动员尽可能多的资源。凡对农民心态进行研究的人都很清楚,农民是保守的,农民是最务实的,当他们意识到出去后还有回来的可能时,他们就有可能外出冒险,当粮食生产稳定时,会推动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出,当整个宏观经济持续增长时,会加大农村生产要素的流出;当本社区的民工在外发迹后,农民会争相效仿,这是领袖人物的示范拉动效应。

4.对社会安定和粮食安全有一定的缓冲作用。据本人在不同地区的城市和乡村调查的资料显示,城市人和农村人对食品的需求弹性有很大的差别。城市人口对粮食消费的弹性很小,1997年城市居民每人每年消费口粮在98千克左右,折合成原粮140千克,当商品粮稍多一点, 国家的储备就显不足,微歉一点,就必须从国际粮食市场进口;农村人口对粮食的反应就很不一样,丰收年景,农民对粮食的爱惜程度降低,表现在收获时的不精心,贮存的随便性,口粮消费的增加,饲料粮消费的增加等;遇到歉收年景,农民对粮食的爱惜程度比较高,表现在收获时的精心度提高,复收次数增加,口粮的搭配花样增多(糠菜比例加大),口粮的细腻程度降低(由80号面粉改吃90面),家畜饲养量减少,也就是说,在一定的土地面积上的农民对粮食的消费弹性很大, 人年均500千克原粮不剩余(此处的500千克是生活消费, 附带家庭副业型的几只鸡两头猪,但不包括规模型的养殖场),低到人年均120 千克不致于出现饿死人和社会动荡现象( 此处所说的饿死人是直接性的, 实际上,120千克的消费水平是低于营养标准的, 长期处于这种水平会导致营养不良,间接增加死亡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准城市状态是对社会稳定和粮食安全的一种贡献。

5.农村生产要素的准城市状态,是一把双刃剑,对城乡发展有其利的一面,同时也有害的一面。由于经济的发展总是呈现出周期性的,农民经常在稳定收入与冒险获利间摇摆,经济形势好时,生产要素非农化和城市化过程占主导地位,虽然当中有农忙及节日回流的小潮,但总体上表现出民工携一定的生产资料流出农村的大潮;反之,当遇到经济调整时,农民和其生产资料会浩浩荡荡地开回农村,形成民工的大回潮。我国自改革以来已发生了多次的潮涨潮落,对城乡的发展都有一定的影响,农村土地的承包合同不得不无条件终止,城市里许多的门面房和供出租用的住房因此而出现大量的空置,许多生活服务行业如低档饮食业会因此萎缩,并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

6.农村是农民的根基,但家庭主要劳动力一年中在此间生活的时间很有限,据对河南开封的建筑装修民工调查,他们一年在外时间大约为9个月,无心进行大规模地乡村现代化建设, 城市虽然是民工的工作场所,但他们很清楚,城市并不是自己的归宿,所以也无心进行建设投资,这种游荡于城乡的准城市化状态不利于城乡建设。

7.民工在接受地的不稳定状态也使他们感到没有组织归属,几乎成了两不管的自由公民。两利相衡趋其重,两害相权就其轻。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农村人口的准城市化利大于害,但当农业的支撑作用已有保障时,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促进向完全城市化的过渡。从目前来看,过渡的时间跨度由于不同地区的条件而会有很大的差别。这种过渡取决于很多因素,主要有经济的稳定增长,粮食的稳定供给,农民现代生产和生活观念的转变和传播,农民领袖人物迁移后的示范,国家户籍政策,粮食政策,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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