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制”与“新高层政策”述评_天朝田亩制度论文

“天目制”与“新高层政策”述评_天朝田亩制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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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天朝田亩制度》不仅只是一个分配土地的方案,而是太平天国建都之初的一个立国方案和制度,具有强化天京政权的功能;《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的一个近代化方案,并有改变太平天国的现状和借此以“资政”的现实作用,它把太平天国运动引向了符合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新轨道。《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的内容除乡官制度外基本不同,很难说二者之间有相通之处,但它们所反映的则是中国近代农民运动的新特点。

1853年,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颁布了《天朝田亩制度》。1859年,洪仁玕从香港至天京由洪秀全命其总理朝政不久,提出了《资政新篇》。本文拟就这两个文献各自所涵括的内蕴、起到的作用及两者的关系等问题作一些探讨。

《天朝田亩制度》的核心问题是平分土地,这是不言而喻的。但它不仅仅只是一个关于分配土地的方案,而是太平天国建都之初的一个立国方案与制度,这是应当予以重视的。

太平天国作为与清王朝相对峙的一个新生政权亟需要有一个立国方案与制度来维系其自身的运行机制,《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自然是必要和必需的。

从《天朝田亩制度》的全部内容来看,它所涉及的范围较为广泛①。

首先,《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军政合一、寓兵于农的特点和军事指挥系统的隶属关系。即:“凡一军典分田二,典刑法二,典钱谷二,典入二,典出二,俱一正一副,即以师帅、旅帅兼摄。当其任者掌其事,不当其事者亦赞其事。凡一军一切生死黜陟等事,军帅详监军,监军详钦命总制,钦命总制次详将军、待卫、指挥、检点、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军师遵行。功勋等臣世食天禄,其后来归从者,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

其次,《天朝田亩制度》具体规定了平分土地的办法和由此建立一个“天下大同”的理想社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算其家人口多寡,人多则分多,人寡则分寡,杂以九等。如一家六人,分三人好田,分三人丑田,好丑各一半。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此处不足,则迁彼处,彼处不足,则迁此处。凡天下田,丰荒相通,此处荒,则移彼丰处以赈此荒处;彼处荒,则移此丰处以赈彼荒处。务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

再次,《天朝田亩制度》对副业生产和收入分配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体现了“大家处处平均”的精神,确立了自金田起义后逐步实行的圣库制度,“凡天下,树墙下以桑。凡妇蚕绩缝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鸡,二母彘,无失其时。凡当收成时,两司马督伍长,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余则归国库。凡麦、豆、苎麻、布帛、鸡、犬各物及银钱亦然。盖天下皆是天父上主皇上帝一大家,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矣。”“凡二十五家中,设国库一,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凡二十五家中所有婚娶弥月喜事,俱用国库;但有限式,不得多用一钱。如一家有婚娶弥月事,给钱一千,谷一百斤,通天下皆一式,总要用之有节,以备兵荒。”

第四,《天朝田亩制度》对太平天国的司法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凡二十五家中,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或各家有争讼,两造赴两司马,两司马听其曲直。不息,则两司马挈两造赴卒长,卒长听其曲直。不息,则卒长尚其事于旅帅、师帅、典执法及军帅。军帅会同典执法判断之。既成狱辞,军帅又必尚其事于监军,监军次详总制、将军、侍卫、指挥、检点及丞相,丞相禀军师,军师奏天王。天王降旨,命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详核其事。无出入,然后军师、丞相、检点及典执法等,直启天王主断。”“凡天下官民,总遵守十款天条及遵命令。尽忠报国者则为忠,由卑升至高,世其官。官或违反十款天条及逆命令受贿弄弊者则为奸,由高贬至卑,黜为农。民能遵条命及力农者则为贤为良,或举或赏。民或违条命及惰农者则为恶为顽,或诛或罚。”

第五,《天朝田亩制度》对选官制度作了规定。“凡天下每岁一举,以补诸官之缺。”“凡天下诸宫,三年一升贬,以示天朝之公。”“凡保升奏贬所列贤迹恶迹,总要有凭据方为实也。”

第六,《天朝田亩制度》规定了太平天国的军事制度。“凡设军,每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先设一军帅。次设军帅所统五师帅。次设师帅所统五旅帅,共二十五旅帅。次设二十五旅帅各所统五卒长,共一百二十五卒长。次设一百二十五卒长各统四两司马,共五百两司马。次设五百两司纪各所统五伍长,共二千五百伍长。次设二千五百伍长各所统四伍卒,共一万伍卒。通一军人数共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人。”

第七,《天朝田亩制度》还在思想教育方面作了规定。“凡内外诸官及民,每礼拜日听讲圣书,虔诚祭奠,礼拜颂赞天父上主皇上帝焉”,诸官“有敢怠慢者黜为农”。

可见,《天朝田亩制度》类同于一部关于太平天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等方面的法典,在确立和巩固太平天国天京政权方面起到了制度上的保障作用。

以往史学界在评价《天朝田亩制度》时,往往着意于它平分土地的内容。对它加以肯定的观点认为,《天朝田亩制度》提出了平分土地的主张,反映了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具有进步性。而否定它的观点则认为,《天朝田亩制度》并没有反对封建土地所有制,而是以一种新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代替另一种封建土地所有制,它虽然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却又违背了社会发展方向,只能是倒退的和反动的,而且《天朝田亩制度》根本未实现,在太平天国区域内仍然是“照旧交粮纳税”。近来有的论者指出,太平天国的圣库制度和乡官制度的实行,表明《天朝田亩制度》的内容已部分地实施。这无疑是研究工作的一大突破。进一步来评析,如果把《天朝田亩制度》作为太平天国的立国制度来看,除了平分土地一项未实行外,上述其它六项内容却不能不说是程度不同地加以实施过,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可以说《天朝田亩制度》确实是太平天国农民运动在制度确立方面的一个创举,它为农民所建立的新政权作出如此明确的各项规定,是有助于太平天国运动自身的发展和强化了天京政权自身的功能。尽管《天朝田亩制度》里含有农民的绝对平均主义和体现着洪秀全的皇权主义等不良因素,但从它的整体内容来评判,其试图建立一个“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理想社会的追求和在实践过程中推行寓兵于农、发展农副业生产、强调“力农者有赏,惰农者有罚”、“受贿弄弊者则为奸”、选官按德才实据、以从军帅到两司马的乡官来管理基层社会的方法,则是充满着积极的因素和反映了农民群众在反封建斗争中的追求与愿望。因此,对《天朝田亩制度》应当予以基本的肯定。

《资政新篇》乃太平天国的一个近代化方案,这是没有疑问的。但它除了实现近代化的追求之外,还有改变太平天国的现状和借此以“资政”的现实作用,这也是不应予以忽视的。

洪仁玕在《资政新篇》中,对他的写作目的和“用人察失类”、“风风类”、“法法类”、“刑刑类”所包含的内容作了系统的阐述②。

洪仁玕向洪秀全陈述了他呈递《资政新篇》的目的:“缘小弟自粤来京,不避艰险,非图爵禄之荣,实欲备陈方策,以广圣闻,……以资国政,庶有小补云尔。”

在“用人察失类”中,洪仁玕认为须“禁朋党之弊”。他指出:“朝廷封官设将,乃以护国卫民、除奸保良者也。倘有结盟联党之事,是下有自固之术,私有倚恃之端,外为假公济私之举,内藏弱本强末之弊。为兵者行此,而为将之军法难行;为臣者行此,而为君之权谋下夺。良民虽欲深倚于君,无奈为所隔绝,是不可以不察也。……倘至兵强国富,俗厚风淳之日,又有朝发夕至之火船火车,又有新闻纸以泄奸谋,纵有一切诡弊,难逃太阳之照矣。”洪仁玕此言是针对太平天国存在着严重的朋党之弊而说的,他虽以巩固洪秀全的君权为前提,但对于维护太平天国领导集团的团结却有积极意义,特别是他想借助于近代化的火船、火车等交通工具和新闻纸作媒介来速传信息以防朋党之弊,实为可贵的设想。洪秀全在此策上眉批道:“钦定此策是也。”

在“风风类”中,洪仁玕首先对“风风”作了如此解释:“夫所谓‘以风风之’者,谓革之而民不愿,兴之而民不从,其事多属人心蒙昧,习俗所蔽,难以急移者,不得已以风风之,自上化之也。如男子长指甲,女子喜缠脚,吉凶军宾,琐屑仪文,养鸟斗蟀,打鹌赛胜,戒箍手镯,金玉粉饰之类,皆小人骄奢之习。诸如此类,难以枚举。禁之不成广大之体,民亦未必凛遵,不禁又为败风之渐,惟在在上者以为可耻之行,见则鄙之忽之,遇则怒之挞之,民自厌而去之,是不刑而自化,不禁而自弭矣。倘民有美举,如医院、礼拜堂、学馆、四民院、四疾院等,主则亲临以隆其事,以奖其成,若无此举,则诏谕宣行,是厚风俗之法也。”接着,洪仁玕阐述了上宝、中宝与下宝三者的内容。他认为:“中地素以骄奢之习为宝,或诗画美艳,金玉精奇,非一无可取,第是宝之下者也。夫所谓上宝者,以天父上帝、天兄基督、圣神爷之风三位一体为宝。一敬信间,声色不形,肃然有律,诚以此能格其邪心,宝其灵魂,化其愚蒙,宝其才德也。中宝者,以有用之物为宝,如火船、火车、钟镖、电火表、寒暑表、风雨表、日晷表、千里镜、量天尺、连环枪、天球、地球等物,皆有探造化之巧,足以广闻见之精,此正正堂堂之技,非妇儿掩饰之文,永古可行者也。”

显然,洪仁玕一是强调摈弃社会中严重存在着的“骄奢之习”,主张敦厚风俗,倡导兴办医院、学馆等与民有利的新设施;二是将“宝其才德”视为上宝,把西方近代的科学技术看作中宝,列中国积年已成的“骄奢之习”为下宝,这样就把西学当作“正正堂堂之技”引入太平天国。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宝”的关系方面,洪仁玕把心理文化置于上宝的地位,把器物文化放在中宝的位置,这表明洪仁玕仍受到中国传统文化中体与用理论体系的影响,只不过这个体不是传统的儒学,而是中西合璧了的拜上帝教义。他的这一提法,同1861年冯桂芬在《校邠庐抗议》中所说“以中国之伦常名教为原本,辅以诸国富强之术”相较,尽管在表述的前提方面不同,但在形式上却有相通之处,这正反映了19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先进思想家对西学东渐的共识。

在“法法类”中,洪仁玕提出了“立法”的概念。他指出:“所谓‘以法法之’者,其事大关世道人心,如纲常伦纪、教养大典,则宜立法以为准焉。是下有所趋,庶不陷于僻矣。然其不陷于僻而登于道者,必又教法兼行。如设书信馆,以通各省郡县市镇公文;设新闻馆,以收民心公议,及各省郡县货价低昂,事势常变。上览之,得以资治术;士览之,得以识变通;商农览之,得以通有无。昭法律,别善恶,励廉耻,表忠孝,皆借此以行其教也。教行则法著,法著则知恩,于以民相劝戒,才德日生,风俗日厚矣。此立法善而施法广,积时久而持法严,代有贤智以相维持,民自固结而不可解,天下永垂不朽矣。然立法之人,必先经磨炼,洞悉天人性情,熟谙各国风教,大小上下,源委重轻,无不瞭然于胸中者,然后推而出之,乃能稳惬人情也。”这就是说,要用法来对社会进行法制教育,教与法相辅相成,以达到立法持久的目的。

除“立法”之外,洪仁玕还阐述了“柔远人之法”。为此,他介绍了英国、美国、德国、瑞典、丹麦、挪威、法国、土耳其、俄国、埃及、泰国、日本、马来西亚、秘鲁、澳大利亚、新加坡、印度等国的情况。其中他在论及英国时说:“英吉利,即俗称红毛邦,开邦一千年来未易他姓,于今称为最强之邦,由法善也。”他还列举了泰国、日本向西方学习的情况:“暹罗邦近与英邦通商,亦能仿造火船大船,往各邦采买,今亦变为富智之邦矣。日本邦近与花旗邦通商,得有各项技艺以为法则,将来亦必出于巧焉。”他深为中国闭关锁国,“不能为东洋之冠冕,暂为失色”而感到“良可慨已!”于是,洪仁玕提出了改革的“法式”27条:(1)兴车马之利,以利便捷为妙。“倘有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夜能行七八千里者,准自专其利,限满准他人仿做。”“二十里立一书信馆,愿为者请饷而设,以为四方耳目之便,不致上下梗塞,君民不通也。”(2)兴舟楫之利,以坚固轻便捷巧为妙。“兹有火船气船,一日夜能行二千余里者,大商则搭客运货,国家则战守缉捕,皆不数日而成功,甚有裨于国焉。”(3)兴银行。“此举大利于商贾士民,出入便于携带。”(4)兴器皿技艺。“有能造精奇利便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5)兴宝藏。“凡金、银、铜、铁、锡、煤、盐、琥珀、蚝壳、琉璃、美石等货,有民探出者准其禀报,爵为总领,准其招民采取。”(6)兴邮亭以通朝廷文书,书信馆以通各色家信,新闻馆以报时事常变、物价低昂。(7)兴各省新闻官。(8)兴省郡县钱谷库,以司文武官员俸值公费。“立官司理,每月报销。除俸值外,有妄取民贿一文者议法。”(9)兴市镇公司。(10)兴士民公会。(11)兴医院以济疾苦。(12)兴乡官。(13)兴乡兵。(14)罪人不孥。(15)禁溺子女。(16)兴保险业。(17)准富者请人雇工,但不得买奴。(18)禁酒及一切生熟黄烟、鸦片。(19)禁庙宇寺规。(20)禁演戏修斋建醮。(21)革阴阳八煞之谬。(22)除九流。(23)屋宇之制,坚固高广任其财力自为,不得雕镂刻巧,并类王宫朝殿。(24)立丈量官。(25)兴跛盲聋哑院。(26)兴鳏寡孤独院。(27)禁私门请谒,以杜卖官鬻爵之弊。洪仁玕认为这些都“是‘以法法之’之法”,“是尊五美、屏四恶之法。诚能上下凛遵,则刑具可免矣。虽然,纵有速化,不鲜顽民,故又当立‘以刑刑之’之刑。”

洪仁玕提出的这27条“法式”,多为在中国实现近代化的主张和改变中国传统旧习的建议。洪秀全除对其中第7条上眉批说:“此策现不可行,恐招妖魔乘机反间,俟杀绝残妖后,行未迟也”和对第16、17条未加批语外,对其他24条均分别批有“此策是也”或“是”的字样,表明洪秀全对洪仁玕的建议和主张是基本赞同的。

在“刑刑类”中,洪仁玕提出以刑来惩治犯罪的主张。他认为应“善待轻犯”,予以改过自新的机会,“此思威并济之法也。”他强调“下有不法,上不可无刑”,建议以“国法治人身恶之既形者。”

从以上内容来看,《资政新篇》中对西方近代资本主义科学技术的称赞和决意仿行,确实达到了比较高的认识水平。洪仁玕对世界各国的介绍,无疑也使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在开眼看世界方面前进了一步。《资政新篇》用以“资政”的目的非常明显。它不仅带有用西方近代意识替代中国传统观念的价值,还试图通过改革弊政以使太平天国的事业得以重振。正如洪仁玕在《资政新篇》的结语中所说:“此皆为邦大略,小弟于此类凡涉时势二字极深思索,故于古所无者兴之,恶者禁之,是者损益之。……诸凡可否,有宜于后,不宜于今者,恳留为圣鉴,准以时势二字推行,则顶起天父、天兄纲常,太平一统江山万万年矣。”

由此可见,洪仁玕在提出《资政新篇》之际,已充分考虑到对它的实施要依客观时势的具体情况而定。他并未要求洪秀全将《资政新篇》的全部内容立即加以实行,因此论者每谓《资政新篇》没有代表农民的利益而根本不可能实行的说法显然不符洪仁玕的初衷。事实上,《资政新篇》经洪秀全批准并“刊刻颁行,咸使闻知”后,其中一些内容倒也有部分加以实施的迹象。其一,洪仁玕在“柔远人之法”中强调凡于外国“往来言语文书,可称照会、交好、通和、亲爱等意,其余万方来朝、四夷宾服及夷狄戎蛮鬼子,一切轻污之字皆不必说也。盖轻污字样,是口角取胜之事,不是经纶实际,且招祸也。即施于枕近之暹罗、交趾、日本、琉球之小邦,亦必不服。实因人类虽下,而志不愿下,即或愿下,亦势迫之耳,非忠诚献曝也。如必欲他归诚献曝,非权力所能致之,必内修国政,外示信义,斯为得尔。此道实为高深广远也欤。”正是在这种外交思想的指导下,洪仁玕能与一些外国传教士保持良好的联系就是很自然的了。1860年他邀请英国传教士艾约瑟等人访问苏州,使艾约瑟等发表了对太平军有好感的访问报告,在外国宗教界起了不小的影响,英国各主要教会联合给外交部写信敦促政府继续执行中立政策③。这就有利于太平天国反对清王朝统治的斗争,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洪仁玕“柔远人之法”所起到的作用。对太平天国事业做过贡献、自认为是“太平军战士”的英国人呤唎曾高度评价了太平天国独立自主且又开放的政策,认为太平天国是以“开放政策代替满清政府一向采取的闭关政策”④。其二,洪仁玕于1860年向洪秀全提出“买置火轮二十个,沿长江上取”的军事计划,以图“长江两岸俱为我有,则根本可久大”⑤。这说明洪仁玕已着手把火轮船用于军事近代化,只是由于战事急迫,一时未能实现。但1865年李世贤在福建率太平军余部抵抗左宗棠部楚军的追剿时,则曾“购买大火轮船”⑥。表明《资政新篇》中对西方长技的肯定确对太平军的将领起到影响,这正是太平天国领导层的共识。其三,《资政新篇》既然以“资政”为嚆矢,就不能不直接触及自天京事变后太平天国政局动荡不定的状况。洪仁玕认识到“天京内讧”的根本原因是领导集团的不团结和他们之间的争权夺利。因此,他极力撮合以往的裂痕,在受封干王时就对东王杨秀清予以肯定。他意识到“禁朋党之弊”对于太平天国事业的重要性,所以把它置于《资政新篇》第一条显著位置,可谓用心良苦。洪秀全对此条建议大加赞赏,这在实际上对结帮拉派是一个冲击,表明《资政新篇》在整顿政务方面确实起到了潜在的作用,这是不应忽视的。1860年太平天国局势的一度好转与此是分不开的。因此,可以说《资政新篇》的部分内容已得到程度不同的实施。否则,洪仁玕的“资政”仅是一些空话,他也不可能在“总理朝政”的位子上再干下去。结论是:《资政新篇》不仅没有违背太平天国农民起义的利益,而是振兴了太平天国的政局,并把太平天国运动引向了符合中国近代历史发展的新轨道。

《天朝田亩制度》和《资政新篇》作为太平天国前期和后期的两个纲领性文献都分别起到了各自的作用。前者提出了平分土地的方案,较之以往农民起义中所提出的各种口号明显地进了一大步。唐末王仙芝、黄巢起义分别有“平均”和“均平”的口号,北宋王小波起义主张“均贫富”,南宋钟相、杨么起义提出“等贵践,均贫富”的要求,明末李自成起义以“均田免粮”相号召,太平天国起义则把平分土地予以制度化,这显然超过了历次农民起义的斗争水平。同时,前者还作为太平天国立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在涉及社会各领域的管理方面规定了明确的制度,这也为太平天国初期的政权建设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后者提出了几乎是多方位的近代化方案,洪仁玕所涉猎的西学范围是较为广泛的,他的开放意识和学习西方的主张,不仅超过了19世纪40年代林则徐、魏源“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而且也对60年代洋务派“制洋器、采西学”的实践给予启发。太平天国对西学的汲纳和对外开放的程度也远是清王朝所不及的。林则徐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上奏提出“制炮造船,则制夷已可裕如”⑦的建议,却被道光帝批为:“无理,可恶”,“一片胡言。”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咸丰帝仍把外国使节作为贡使对待,令其行三跪九叩大礼,结果因虚骄和昏愦饱尝战败苦果,当他知悉恭亲王奕訢在京师与英使额尔金见面后,竟说:“致令夷酋面见朕弟,已属不成事体”⑧。这些同洪秀全对《资政新篇》倍加赞赏和对其族弟洪仁玕与外国传教士的友好交往相较,实有天壤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太平天国能打垮清王朝的统治而统一全国的话,按照《资政新篇》所搞的近代化肯定会超过此后的洋务运动。实际上,《资政新篇》已为洋务运动起到了创榛辟荞的作用。曾国藩的幕僚赵烈文对《资政新篇》表示出赞叹之情,他评论说:“其中所言,颇有见识。”“‘法法类’皆是效法西人所为”,“观此一书,则贼中不为无人。志云:‘知彼知己,百战百胜’,有志之士尚无忽诸”⑨。赵烈文把从《资政新篇》中学到的新知识介绍给曾国藩,构成促使曾国藩兴办洋务的一个因素。就连外国人也认为洪仁玕是“最开通的中国人”,“他极熟悉地理,又略识机器工程,又承认西洋文明之优越。家藏有各种参考书,对于各种题目,皆有研究的资料”⑩。洪仁玕《资政新篇》的提出给太平天国运动立下了一块新的界标,这就是它已明显地展示出这场农民战争已不同于以往的历次农民起义,太平天国已顺应了中国近代化的发展方向。同时《资政新篇》还对太平天国内政的理顺与重振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在内容上是基本不同的,但两者却能在太平天国的前后两个时期都作为带有指导性意义的文献加以颁布,反映了太平天国运动发展过程的内在联系。即在天京政权初建之际,从农民起义的认识水平和太平天国自身的特点来说,只会有《天朝田亩制度》;而随着形势的不断进展,特别是太平天国领导集团较普遍地对西方近代文明持采纳态度,又有多年居于香港的洪仁玕来归,《资政新篇》便应运而生了。因此,从《天朝田亩制度》到《资政新篇》是太平天国运动发展的结果,而它们二者之间却没有必然的联系。论者每以《资政新篇》中未述及平分土地的问题而称它不适应农民运动或为了证明《资政新篇》与农民的利益相符而认为它与《天朝田亩制度》有脉胳相承关系,显然并不妥贴。尽管太平天国是一场农民运动,《天朝田亩制度》的颁布已足以说明,但这场运动不仅有象论者所说向封建化转化的一面,而且还有向近代资本主义化转变的一面,《资政新篇》中对西方资本主义的向往和对近代科学文化的追求,也足以说明这一点。如果把《天朝田亩制度》完全搬进《资政新篇》那将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以主张兴火轮车、火轮船,兴银行与邮亭等近代文明著称的洪仁玕怎么可能把“每家五母鸡,二母彘”的内容写进《资政新篇》呢?以强调能造出火轮车者“准其自专其利”,造出轮船者“赏以自专其利”,造出各种精奇利便之器者“准其自售,他人仿造,罪而罚之”的洪仁玕,也根本不愿把“天下人人不受私,物物归上主,则主有所运用,天下大家处处平匀,人人饱暖”的内容加进《资政新篇》。如果说《天朝田亩制度》与《资政新篇》有相同的地方,那也就是二者都对乡官制度作了肯定,并加以推广。后来李秀成在经营江浙时,就把乡官制度与巩固根据地结合起来。李秀成在占领苏州时发布告示称:“不举官则民事无人办理,不造册则户口无从核查,何以为安抚之地乎?为此再行谆谕,仰尔百姓一体知悉:凡乡邻熟识之人,举为乡官,办理民务,其五家举一伍长,二十五家举一两司马,一百家举一卒长,五百家举一旅帅,二千五百家举一师帅,万二千五百家举一军帅。”(11)除乡官制度外,很难说《天朝田亩制度》同《资政新篇》有相通之处,但这并不影响对二者在不同时期所起作用和其本身价值的评价。从《天朝田亩制度》到《资政新篇》,反映的正是中国近代农民运动的新特色,这就是本文所要阐明的问题。

注释:

①《天朝田亩制度》,见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1册,第321~326页。

②《资政新篇》,见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2册,第523~541页。

③参见茅家琦《太平天国对外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1页。

④呤唎:《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第200页。

⑤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2册,第852页。 ⑥《左宗棠全集》奏稿,第2册,第54页。

⑦《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85页。

⑧《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册,第2547页。

⑨《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3册,第998页。

⑩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6册,第955页。

(11)资料丛刊:《太平天国》第5册,第3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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