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鲁、浙、粤三省工业化进程与发展水平比较_三次产业结构论文

苏、鲁、浙、粤三省工业化进程与发展水平比较_三次产业结构论文

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省工业化进程和发展水平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苏论文,山东论文,广东论文,浙江论文,进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在四省的比较研究中,对照应用了当前国内外流行的几种有关工业化的概念和理论以及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注意到了国家工业化与地区工业化之间的关联和区别。所用资料主要来自历年政府统计部门正式发表的资料。

一、江苏等四省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演变的关系

四省工业化发展和国民经济结构演变的关系,经历了坎坷曲折的过程,基本上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57年,三年恢复性建设和“一五”计划时期。在这阶段里,国家宏观决策比较谨慎、符合实际,经济发展比较平稳。在这个阶段里,尽管国家工业政策向内地倾斜,但江苏等四省在第一、三产业取得发展的同时,第二产业仍然取得了较快的发展。

“一五”期间,江苏GDP增长水平27%,低于山东(37.4%), 浙江(49.4%)和广东(51.3%)三省; 江苏的第二产业增长水平(74.3%)低于山东(161.9%)、浙江(130.0%)和广东(120.2%);江苏的工业增长水平(66.0%)低于广东(113.3%)、山东(136.0%)和浙江(102.3%)。此间,江苏、山东、浙江、 广东四省的第二产业增长水平都快于各省自己的GDP增长。在产业结构位序上,江苏、 浙江、广东三省都没有发生变化,仍是1、3、2, 山东的产业结构位序也没有发生变化,但却仍是1,2,3。需要提醒的是, 这里三个省的第三产业比重均大于第二产业,是在工业基础薄弱,传统低层次的服务业相对占上风的情况下出现的,和发达国家在经济现代化以后的包括信息、金融等高层次的服务业在内的第三产业比重超过第二产业的性质完全不同。

第二阶段:1958—1965年,“二五”计划和三年调整时期。由于“二五”期间宏观决策严重失误,导致了国民经济严重失调,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在“二五”计划的前三年,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省的产业结构都经历了大起大落。经过1963—1965年三年调整时期,各省第二产业和工业得到发展,江苏第二产业自1964年起位居国民生产总值结构中的第二位,1965年,江苏、山东、浙江三省三次产业比重分别为:43.3∶31.8∶24.9、49.0∶33.6∶17.4和46.7∶30.4∶22.9,三省三次产业顺序都是1、2、3。

第三阶段,1966—1978年,“三五、四五”计划和“五五”计划的前三年这一阶段。江苏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51.6%。 增长幅度低于山东(172.4%)、高于浙江(110.9%)和广东(79.0%),四省的第二产业和工业在此阶段都增长较快,其中,江苏的增长幅度也居四省之首,1978年,四省三次产业比例分别为:27.6∶52.6∶19.8、33.3∶52.9∶13.8、38.1∶43.3∶18.6和29.8∶46.6∶36.6,四省三次产业顺序均为2、3、1。

本阶段江苏和其它三省比较工业发展呈现的主要特点是:

1、农村工业异军突起,和另外三省相比, 江苏这一特点更为突出,江苏的乡办工业和村办工业分别增长了49.7倍和9倍, 开始成为江苏工业经济中一支重要力量。

2、江苏、山东、 浙江和广东四省都在这一阶段进入了全面工业化阶段。1972年,江苏的第二产业以39.2%的份额开始位居国民生产总值结构中的首位,以后并一直保持了首位,成为江苏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年。如果说,在此之前的江苏的工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向工业化方向的发展可以称为工业化进程中的早期工业化阶段或准工业化阶段的话,那么,自1972年开始,江苏进入了真正的全面工业化阶段。同样地分析表明,山东在1970年(比江苏早二年)、浙江在1978年(比江苏晚6年)、广东在1970 年(比江苏早二年)进入了真正的全面工业化阶段,四省各自转折年的三次产业比例分别是:江苏38.3∶39.2∶22.5(1972年),山东41.35∶42.52∶16.13(1970年)、浙江38.1∶43.3 ∶18.6(1978年)、广东39.3∶39.4∶21.3(1970年)。

3、工业结构向重工业倾斜。 江苏等省重工业增长率一直高于轻工业,传统的以轻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结构迅速向重工业化方向变化。1978年,江苏重工业在工业结构中的比重已从1957年的15.2%上升到47.6%,高于浙江(10.8%)和广东(42.7%),但低于山东,(山东重工业在全部工业产值中的比例在1975年就达到49.1%)。这些差别的主要原因在于国家对重工业的布局。

第四阶段,1979年以后至今,也即改革开放以来的近二十年,整个国民经济获得了全面发展。截至1997年,江苏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8.7倍,低于浙江(10.3倍)和广东(11.4倍),高于山东(7.5倍); 江苏的第二产业增长了11.84倍,低于浙江(20.5倍)和广东(20.8 倍)高于山东(10.8倍);江苏的工业增长了11.9倍,低于浙江(23.7倍)和山东(17.1倍)广东(22.8倍);1997年四省三次产业顺序分别为:江苏15.1∶54.1∶38.3,山东18.0∶47.9∶34.1,浙江13.7∶54.1∶32.2,广东13.5∶49.9∶36.6,江苏工业产值在整个GDP中占45.2%, 高于山东(42.6%)低于浙江(48.6%)。在这个阶段中,江苏等四省的工业稳固地继续成为国民经济主体,但各省之间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本阶段,江苏和其它三省工业发展呈现出来的主要特点是:

1、由于本阶段里国家生产力布局重点转向东部沿海地区,充实、加强了江苏等沿海地区工业的基础和骨干力量。

2、工业经济的外向型发展成绩显著。

由于国家对外开放的重点首先选在沿海地区,江苏等四省大力引进了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1997年,江苏利用外资比1990年增长了14.5倍,其中主要是在工业领域,江苏全省乡及乡以上“三资”工业企业总产值占全省工业的18.32%,工业制成品已占了外贸出口商品的92.8%, 这个比例与广东(92.37%),浙江(91.2%)相近,高于山东(72.3%)。

3、农村工业蓬勃发展,自1992 年以后每年农村工业产值都占了江苏省工业产值的一半以上,并且这个比重逐年增加。1997年达62.6%,高于山东(46.41%)和浙江(20.2%),同时, 江苏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工业的比重已从13.4%上升到1997年的18.4%,低于浙江的21.3%。农村工业也在向外向型发展。

二、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省工业化程度和所处阶段的比较分析

本文采用当前国内外通行的理论方法,着重从历史演进和横向比较的角度,对江苏等四省工业化程度及其所处阶段进行研究、分析、判断和比较。

1、产业就业人口结构的变化, 对照配第——克拉克定理和库兹涅茨多国计算表

1978—1997年间,江苏第一、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构成从1978年的69.7∶19.6∶10.7转变为42.5∶33.3∶24.2。这种变化趋势符合以大量统计分析为依据的配第——克拉克定理。与库兹涅茨多国模型计算表对照,江苏1997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为9344元,约合1125 美元(注:本文中,直接将人民币计算的GDP按汇率折算成美元来比较, 既未考虑若用购买力平价法则折算出来的美元数应再高一些的情况,也未考虑若加进有关不同时期美元的换算因子得出的美元数应再低一些的情况。可以认为,这样折算成的美元数,用来进行比较分析,基本上是可以说明问题的。 ), 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比重却相当于人均GDP300—500美元的国家(或地区,下同)之间, 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相当于人均GDP150—300美元的国家之间。

山东省1997年人均GDP 7569元,约合912美元,低于江苏。 三次产业就业人数的比例为47.7∶22.0∶30.3,第一产业就业比例靠近人均GDP300美元的国家,滞后于江苏;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在人均GDP150~300美元的国家之间;第三产业就业比重在人均GDP 300~500美元的国家组之间,二、三产业就业比重也均滞后于江苏。

浙江省1997年人均GDP 10515元,约合1266美元,高于江苏, 三次产业就业结构为42.5∶33.6∶23.9,在库兹涅茨表中的情况与江苏相似。

广东省1997年人均GDP 9295元,约合1120美元,与江苏相近。三次产业就业人口的比重为40.8∶32.9∶26.3,在库兹涅茨表中的情况与江苏相似。

1997年,江苏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第一、二、三产业的构成为15.1∶51.1∶33.8,与库兹涅茨多国模型计算表对照, 江苏第一产业比重位于人均GDP 540—864美元的国家之间,第二产业比重位于人均GDP 1382美元的国家附近与江苏人均收入所处于的位置一致,而第三产业比重相当于人均GDP 82.6美元的国家。

山东省1997年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中第一、二、 三次产业的构成为18∶47.9∶34.1,与库兹涅茨表对照第一产业比重接近人均540 美元的国家,比江苏滞后,第二产业比重位于人均GDP 540—864美元的国家之间,也比江苏滞后,第三产业情况与江苏相似。

浙江省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为13.7∶54.1∶32.2,与库兹涅茨计算表对照,第一产业的情况与江苏相似,第二产业相当于人均GDP 864 美元的国家,比重显得稍大了一些;第三产业情况与江苏相似。

广东省国内生产总值结构为13.5∶49.9∶36.6,与库兹涅茨计算表对照,第一、二产业情况也与江苏相似,第三产业接近人均138 美元的国家,好于江苏。

综上,与同样人均收入的国家(地区)相比,各省在量(工业在产值结构中份额)的方面已达工业化中期阶段,但各省产业结构中三次产业的就业结构和产值结构与库兹涅茨计算表中相应的递增程序不一致,说明了各省产业结构中的特异性和不平衡性,说明了四省工业化的素质不高,即:普遍地存在着第一产业就业人口比重和产值比重过大(江苏比山东稍少,与浙江、广东相似);第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比重不足(以山东最少),第二产业的产值比重,江苏省、广东比较适中,山东、浙江偏小;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也普遍过少(其中又以广东稍好一些)。

2、工业结构的重工业化,对照霍夫曼定理

消费资料工业净产值

霍夫曼定理按工业的重工业化程度(以──────────的比

资本资料工业净产值

值表示)将工业化阶段分成了四个阶段,第1~4阶段的比值分别为5(±1)、2.5(±1)、1(±0.5)和1以下,第4 阶段重工业化程度最高。

用轻、重工业的总产值来近似估算的霍夫曼系数后,可以看出四省霍夫曼系数变化趋势基本上与霍夫曼定理所描述的趋势一致,即消费资料工业的规模与资本资料工业规模相比,在逐渐减少,而资本资料工业规模在扩大。但浙江、广东两省的情况与江苏、山东两省的情况有所不同。浙江、广东两省七十年代以后,霍夫曼系数一直分别在1.46~1.87和1.07~2.08之间振荡,基本上进入了霍夫曼工业阶段的第二、三阶段,而江苏、山东两省自七十年代以后霍夫曼系数一直分别在1.35~0.94和1.17~0.82之间,基本上进入了霍夫曼工业阶段的第三阶段,重工业化程度高于浙江、广东两省。

3、工业结构的高加工度化,对照H·钱纳里理论

著名的发展经济学家H ·钱纳里认为工业化是以经济重心由初级产品生产向加工制造业生产转移为特征的,工业生产层次增多,加工程度不断加深,工业增长对原料依赖程度出现相对下降趋势,即工业结构趋向高加工度化。

将四省1991年和1997年全部独立核算企业总产值中原料工业、加工制造工业中的几个行业的产值进行比较,并与日本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相近几个行业的增长幅度对比后可见,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省加工制造工业增长速度略快于原材料工业,江苏、山东、浙江三省加工制造工业增长速度分别是原材料工业的1.36、1.36和1.25倍。其中,江苏、山东、浙江、广东四省的服装(加工)工业的增长速度分别是纺织(原料)工业的2.09、1.69、2.60和1.64倍(而日本为4.38倍),机电制造(加工)工业分别是冶金(原料)工业的0.82、1.17、1.11和1.50倍(而日本为2.48倍)。这说明四个省总的来说工业高加工度化不足,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层次和产品加工深度还不够;同时,各个不同行业之间的加工程度不平衡,轻纺领域的高加工度以浙江最好,江苏次之,在重工业领域里的高加工度以广东最好,江苏最低。

4、工业的技术集约化水平

工业结构在提高加工程度和高加工度化的过程中,必然要走向技术集约化的趋势,主要表现在各工业部门采用越来越先进的工艺和技术,高技术工业的兴起与发展、工业技术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作用和工业的投入产出水平上。

(1)四个省的工业技术装备水平。从工业设备的出厂年代看, 江苏90年代出厂的比例为54.3%,高于广东的19.5%,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两省相比,江苏近七、八年出厂的设备比例较大,但二十年以前的陈旧设备比例也大,江苏为7.5%,高于广东的1.11%。

(2)高技术产业化水平。与全国有关省(市)的对比研究表明,江苏高技术开发综合实力高于山东、浙江和广东,并且位居全国第三,居北京、上海之后,其中,高技术的基础研究能力(包括基础研究的人力、经费、项目、实验室设施的投入,研究的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居全国第四、在北京、上海、辽宁之后;高技术应用开发能力(包括应用开发研究的人力、经费、项目、中试基地的投入、专利、成果等方面)居全国第三,在北京、上海之后;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能力(包括风险基金规模,创业中心、高技术园区、火炬计划项目和工业的实绩等方面)居全国第二,仅在北京之后。

和发达国家相比,四省的高技术产业化水平还是很低的,美、日两国高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均达70%以上(江苏仅为13%)。这里,讲高技术产业化水平低,包括两个层次的含义,一是高技术产业本身的发展水平不高,二是高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渗透、改造力度不大。

在对高技术产业的投入方面,江苏的科技投入强度,如,科技三项费用只占全省财政支出的0.92%,低于浙江(0.98%),更低于辽宁(1.29%)和天津(1.06%),对研究开发机构的投入水平更低;在高技术企业方面,企业结构不合理,规模经济水平不高。江苏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数只占20.53%,其平均规模、 平均利润额也落后于广东和上海;虽然中小企业灵活性好,但并没有小而精、小而专,竞争力不足;江苏高技术企业的效益水平,如,产值利润率仅6.94%,落后于广东(7.20%),更落后于北京(9.66%)和上海(8.27%);江苏高技术企业装备中达国际水平和国内先进水平的装备只占24.85%, 低于辽宁(38.65%)、北京(31.0%)和上海(29.12%);

(3)工业技术进步的作用。1997 年江苏省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上升到37.13%,比80 年代提高了17.2个百分点,比广东稍低,广东工业科技进步对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1989年为30%,1997年为38.62。

(4)投入产出水平。 江苏工业产品产销率从七五期间的平均水平98%下降到94.8%,而且多年来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广东1997年为96.14%)

江苏工业企业资金利税率1997年为7.08,高于广东(6.78),低于山东(9.19)和浙江(7.40);流动资金周转次数1.82次/年,高于浙江(1.69次/年),全员劳动生产率为26941.1元,低于广东(36093元)和山东(29700元)与浙江相近(26995元)。

综上,江苏等四省已有一定的工业技术集约化基础,并正在发展,比较起来各有特点,但总的来说,目前的技术集约化水平都还不高。

5、工业化的进程与人均收入增长的关系,对照H·钱纳里的多国模型。

H·钱纳里等人将经济增长理解为经济结构的全面转变, 并借助多国模型模拟提出了标准增长模式,将结构随人均收入增长而转变的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的6个时期。第一阶段是人均收入140美元—280 美元的阶段,初级产品生产阶段,也是第1时期。 第二阶段是人均收入280 —2100美元的工业化阶段,包括人均180—560 美元的第2 时期, 560 —1120美元的第3时期和人均1120—2100美元的第4时期。在这个阶段里加工制造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份额从19%增加到36%,同时,加工制造业的就业份额的变动滞后于其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份额的变动,从略高于10%的水平上升到20%。第三阶段是人均收入2100—5040美元的发达经济阶段,包括人均2100—3360美元的第5时期和人均3360—5040 美元的第6时期。

借用钱纳里标准模式来分析江苏等四个省工业化程度及其所处的阶段,其中,加以比较的主要变量是人均收入,工业化的背景主要是看国民生产总值结构、就业结构和城市化问题。

(1)人均收入。1997年,江苏、山东、浙江、 广东四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分别为9344元、7569元、10515元和9295元,分别合1125 美元、912美元、1266美元和1120美元(参注(注:本文中, 直接将人民币计算的GDP按汇率折算成美元来比较, 既未考虑若用购买力平价法则折算出来的美元数应再高一些的情况,也未考虑若加进有关不同时期美元的换算因子得出的美元数应再低一些的情况。可以认为,这样折算成的美元数,用来进行比较分析,基本上是可以说明问题的。)),可以认为,江苏、浙江、广东刚刚进入H ·钱纳里多国模型中的第三阶段(工业化)中的第4时期,山东略低,处于第3时期。

(2)国内生产总值(GDP)结构。各省工业在各省的GDP 中所占份额分别为:江苏45.2%,山东42.6%,浙江48.6%和广东43.2%,大大高于中低收入国家分别为37%和29%的水平。四个省第一产业(农业)所占的份额分别为:江苏15.1%、山东18.2%,浙江13.7和广东13.5,也均高于中等收入国家12%的水平,更高出高收入国家4%的水平。 四个省第三产业所占的份额分别为:江苏38.8%、山东34.1%, 浙江32.3%和广东36.6%,江苏的份额略高于低收入水平的国家, 其余三省均低于任何一组收入水平的国家(高、中、低收入国家的这一份额分别为58%、50%和38%),可见,与同等人均收入水平的国家(地区)相比,四个省GDP结构中工业所占份额之高(浙江最高, 江苏次之)、农业所占份额之高(山东最多,江苏次之)以及第三产业所占份额之低(江苏最高,广东次之)都是异常的。

(3)就业结构。四省第一、二、三产业就业结构, 本文在前面第“二”中的第“1”部分也已对照库兹涅茨计算表作过比较。 若再和不同收入水平国家(地区)各产业的就业比重比较,江苏第一、二产业就业份额相当于人均600美元组和人均1200美元组之间,偏高, 其它三省也类似,以山东最高,江苏与浙江次之,江苏第3 产业就业份额与人均600美元组相近,偏低,四个省之中以山东最高,广东次之。

(4)城市化程度。1997 年江苏省的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之比为73.5∶26.5,山东为73.8∶26.2,浙江为80.4∶19.6,广东为69.4∶30.6,非农业人口比例在四个省之中,以浙江最低,广东最高,江苏与山东居中,四个省非农业人口的比例不但均低于中等收入国家的62%的比例,而且也明显低于低收入国家39%的比例。可见,四个省的城市化过程滞后于工业化过程。江苏的城市化水平又滞后于广东,与山东相近。当然,对现代城市化程度的判断还应考虑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因素。

从前面不同的分析可以认定,江苏以及其他三省的工业化都处在结构不平衡的背景之上,这些都是今后加快江苏工业化进程所必需加以解决的问题。

三、加快江苏工业化发展的对策思路和建议

1、明确当前工业化目标。江苏应以目前为起点, 努力在今后首先完成全部工业化阶段中的第4期,使目前所处的人均1125 美元的水平增长近1倍左右,达2100美元以上。

2、加快结构的全面转换。在提高工业技术水平的同时, 还应花大力气重视调整产业结构,在第一、二产业发展,尤其是高技术产业化的第一、二产业发展基础上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第三产业在产值结构和就业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工农业劳动生产率,推动劳动力向第三产业,尤其是高档次的第三产业方向转移,调整工业内部结构方面,提高加工程度,提高高技术产业的比重,提高组织程度,鼓励一些产品和技术比较成熟而又适合当地条件的产业向苏北转移。

3、加快城市化步伐,使之适应工业化的发展, 并为工业化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以发展中小城市(镇)的思路克服“离土不离乡”观念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制约。以大、中城市为龙头,发展包括大、中、小城市和集镇、乡村在内的城乡经济网络化、一体化。

4、深化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改革, 发挥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工业化进程中、在工业结构高加工度化和集约化的进程中的领导作用和骨干作用。

5、深入改革科研、科技开发体制, 将科技开发机构和工作进一步推进市场、推入企业,使科技开发活动和工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运行机制上实现一体化。

6、以高技术产业化为先导,提高工业化水平, 应着重从以下二个方面采取措施:

(1)建设面向知识经济时代的创新体系。 它是由与知识和技术创新有关的科研、高校、企业(集团)、金融和信息服务等单位共同构成的有机合作的共同创新的网络系统。一方面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开发与研究,另一方面,要重视高起点地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管理、人才和资金,重视引进国际大公司。同时,综合利用创新网络体系中的生产要素加以消化吸收、自主创新,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体系,既使本省的高技术的生产管理与产品水平与国际接轨,又形成本民族化的高技术企业群体和高技术产业。

(2)加大高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的力度, 不能因为有人将某产业称之为所谓“夕阳工业”而加以偏废,关键的问题在于要加大用高技术对它们进行改造的力度,尽快为其注入新的生命。

7、更好发挥政府在工业化中的作用, 特别是发挥政府在城市化发展方面,工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方面,在高技术产业化发展方面,在开辟财源方面和在技术培养和提高国民素质方面的领导、引导、发动、扶持、管理和服务的作用,保持政策前后的连贯性以及和宏观的社会经济政策的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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