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独居老人的亡人火灾事故分析论文_林剑斌,倪宁

一起独居老人的亡人火灾事故分析论文_林剑斌,倪宁

福州市消防支队 福建福州 350001

摘要:通过对一起独居老人的亡人火灾事故调查,结合环境勘验、初步勘验、细项勘验、专项勘验全面分析火灾的发展过程,认定一起独居老人的亡人火灾事故。

关键词:亡人火灾、独居老人、火灾调查

1 火灾基本情况

2018年1月31日20时17分,某市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某市某区某镇某村某路某民房发生火灾,某市某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动某中队4车15人与某中队2车12人、21时30分将火灾扑灭。火灾主要烧毁单层砖木结构民房、家用电器、家具、厨房厨具用品、日常生活用品等物品,火灾过火面积约150㎡,造成1人死亡(女84岁)。

2.现场勘验情况

2.1环境勘验

起火建筑为某市某区某镇某村某路某民房,为单层砖木结构民房,部分房间有夹层,屋顶为瓦片坡屋顶。建筑坐北朝南,其中北侧是一个宽约1.5m的过道,过道北侧是4层砖混结构民房,西侧是一条宽约2.5m的小巷,前厅南侧是一个空地,南侧其余部位和东侧与其他民房贴邻,东侧是3层砖混结构民房,南侧为4层砖混结构民房。起火建筑靠西侧小巷的2间房间局部有过火痕迹,大部分保持完好,除这2间房间外,其余所有房间均已烧毁。东、北、南三面与起火建筑贴邻或靠近的房屋的外墙均有烟熏痕迹,其中北侧房屋一层和二层的门窗有炭化痕迹,且一层门窗的炭化痕迹比二层重。

2.2初步勘验

起火建筑占地面积约150㎡,坐北朝南,共10间,其中北侧5间、南侧5间,其中有1个前厅、1个后厅和8个房间。前厅位于南侧,前厅大门朝南,后厅位于前厅北侧。前厅东侧有1个房间(编号①),租给董某镜用于存放包子铺的机器、工具和面粉等,西侧有3个房间(由东至西分别编号②、③、④),其中房间2产权属于董某坦,实际使用人为董某坦的弟弟董某锐一家,③、④房间无人居住。后厅东侧有1个房间(编号⑤),为此次火灾的死者居住,后厅西侧有3个房间(由东至西分别编号⑥、⑦、⑧),产权属于董某锐一家。前厅和后厅上方没有夹层,其余8个房间均有夹层,夹层的楼板和隔墙均为木质。前厅和后厅之间的隔墙为木质,前厅、后厅与两侧的房间的隔墙下部在一层处为砖墙,上部夹层部位为木质隔墙。房间①与房间⑤之间隔墙为木质隔墙,房间②与房间⑥之间隔墙为木质,房间⑥、⑦、⑧之间隔墙为木质隔墙,房间②与房间③之间隔墙为砖墙,房间③、④与房间⑦、⑧之间隔墙为砖墙。起火建筑的梁和柱都是木质。对起火建筑进行初步勘验。屋顶瓦片全部掉落,房间③、④和⑧夹层楼板有过火痕迹,但未塌落,其余房间的夹层楼板全部烧毁塌落,观察夹层楼板的横梁,南侧房间比北侧房间相对完好,烧毁掉落程度比北侧轻,即南侧的房间①夹层塌落程度比北侧的房间⑤轻,南侧的房间②夹层塌落程度比北侧的房间⑥轻。夹层塌落最严重的是房间⑤,由房间⑤向四周逐渐减轻。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观察起火建筑南侧房间,前厅外墙为木质,门板和隔板已经烧毁掉落,仅剩余木质梁、柱和门框,房间①、②、③、④外墙为砖墙,基本保持完好、未倒塌,木质梁、柱和门框燃烧炭化程度均是西侧比东侧严重,上部比下部严重;前厅东、西两侧墙面上各有一幅石版画,其中东侧墙面上石版画局部掉落,西侧墙面上的石版画全部掉落;前厅东侧房间①的木质门板烧毁,门框基本完整,西侧房间②的木质门板和门框基本全部烧毁。前厅西侧的房间② 外墙上悬挂一台空调外机,空调外机过火后金属外壳变色痕迹上部比下部严重,房间的铁门过火变色痕迹也是上部比下部严重,房间的窗户木框已全部烧毁。前厅东侧的房间①的木质窗框过火炭化程度比房间②轻。观察北侧建筑外墙,后厅的外墙为木质,房间⑤、⑥、⑦、⑧的外墙为砖墙,其中后厅木质外墙全部烧毁倒塌,仅剩余下部木质门板和门槛,对烧损的木质门板进行复原,烧损炭化的程度上部比下部严重,西侧比东侧严重,呈左低右高的斜坡状,门槛的烧损炭化程度西侧比东侧严重。房间⑤和房间⑧的外墙未倒塌,房间⑥、⑦的外墙倒塌。观察起火建筑南、北两侧房间中间屋顶的主梁,前厅和后厅中间的主梁未塌落,且烧损炭化程度由西向东逐渐减轻;房间③和⑦中间的主梁未塌落,且烧损炭化程度由东向西逐渐减轻;房间②和房间⑥中间的主梁已烧毁塌落。后厅后厅与房间⑥的隔墙部分倒塌,与房间⑤的隔墙基本完好未倒塌。观察未倒塌的砖墙的石灰抹灰层,房间⑥的砖墙石灰抹灰层全部脱落,其余房间砖墙的石灰抹灰层均有残留。

2.3 细项勘验

对房屋木质构件烧损塌落最严重的房间⑥进行细项勘验。房间⑥东侧墙面上屋顶的三角桁架烧损掉落,西侧墙面上屋顶的三角桁架还有部分残留。观察房间⑥的木质立柱,并对部分塌落的立柱进行复原,发现所有立柱均为上部烧损程度比下部严重,特别是夹层以上部位烧损程度最重。房间⑥夹层横梁烧损程度由东向西逐渐减轻,由东向西逐渐变粗。

2.4 专项勘验

对房间⑥内靠近东侧与后厅隔墙处进行专项勘验,没有发现电气设备烧损残留物,没有发现有炉灶等用火设备烧损残留物,没有发现可燃液体等助燃剂燃烧痕迹,发现部分电线烧损残留的铜导线。

3 起火原因的认定

(1)排除放火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一是据现场勘验痕迹,起火部位未发现可燃液体等助燃物燃烧痕迹;二是据邻居徐某某的证言,附近治安情况不错,没有发生过盗窃或抢劫等案件,附近最近也没有发生过火灾;三是据死者侄子江某的证言,附近的治安很好,没有发生过盗窃等案件,死者家平时没有和其他人有什么矛盾,也没有和其他人有债务纠纷;四是据受灾户邻居王某某的证言,附近没有什么陌生人进出,附近的治安情况也很好,死者和邻居的关系很好,家人之间关系也很好,起火建筑里除了死者住在后厅的东侧的房间,还有前厅东侧的房间租给包子店以外,其他房间都没有人住;五是据受灾户邻居董某的证言,他家平时没有和其他人有纠纷或矛盾,也没有债务纠纷;死者平时和邻居的关系很好,死者家人很有钱,没有和其他人有什么债务纠纷,死者家庭关系很好。

(2)排除自燃因素。起火部位没有放置任何自燃物品,前厅、后厅和各房间内也没有停放电动车。因此,可以排除自燃因素。

(3)排除雷击引起火灾的可能性。当天没有发生雷电现象,因此可以排除雷电因素。

(4)排除用火不慎、遗留火种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一是据现场勘验痕迹:现场内无其他用火设备;二是据邻居董某某的证言,发现火灾前没有听到外面有放烟花爆竹,发现火灾前没有发现有人在烧香烧纸钱,按照琅岐的风俗,烧纸祭祀都是在白天烧,没有在晚上烧的;三是据死者侄子江某某的证言,起火建筑除了死者有居住外,其他房间都没有人住了;四是据受灾户邻居王某某的证言,后厅西侧3间房间产权是她家的,前厅西侧的1间房间产权是董某权的,但是也都是她家在使用,但是平时基本都没有住人,只有她老公董某锐偶尔会到中间的房间去睡觉,发生火灾当天董某锐没有去过起火建筑,她在发现火灾前没有听到外面有放烟花爆竹的声音,平时前厅偶尔有人烧纸,但都是白天,从来没有发现晚上有人烧香烧纸的;五是据受灾户邻居董某的证言,他家的几个房间平时除了他爸偶尔会去以外,没有其他人进出,最近他爸生病了,就没有去了。

(5)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一是据现场勘验痕迹,在房间⑥内靠近东侧与后厅隔墙处进行专项勘验,发现部分电线烧损残留的铜导线。二是据受灾户邻居董某的证言,客厅西侧的房间上面有一盏灯,有电气线路。

参考文献

[1]范瑞.某皮鞋店较大亡人火灾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7,36(01):138-141.

[2]肖方.老人:火灾中的弱势群体[J].中国消防,2015(12):14-15.

论文作者:林剑斌,倪宁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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