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现状#183;角度#183;反思*_吕叔湘论文

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现状#183;角度#183;反思*_吕叔湘论文

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现状#183;角度#183;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汉语论文,新时期论文,语法论文,角度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内容提要 本文考察了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现状、主要观点,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在于观察问题的不同角度。文中还着重论述了进一步研究应处理好的7个关系:共性和个性、语法和文化、 动态和静态、单一和多极、材料和方法、主要和次要、语法特点和语法研究。

关键词 新时期 语法特点 角度 关系

汉语语法学是在模仿印欧语语法学的基础上建立的,这一事实使得汉语语法学一方面忽略汉语语法本来面貌而向所模仿的语法体系或语法理论认同的倾向一直是汉语语法学难以摆脱的阴影,另一方面又极力自觉或不自觉的寻找同印欧语语法不同的汉语语法特点,企图摆脱印欧语的影响。方法或方法论上的比照认同跟研究目的、追求上的求异,构成了汉语语法学史的一对主要矛盾。诚如有学者总结的:“我们看到,近百年来,由于不断向汉语的特点回归,我国语法学的发展越来越快,一部中国语法学史,实际上也就是不断向汉语特点回归的历史。”〔1 〕如果说1936年王力的《中国文法学初探》是自觉追求汉语语法特点的宣言,那么,自此汉语语法学家似乎都欲以探索汉语语法特点为己任。

一、汉语语法特点:一个热门话题

1979年以后,汉语语法学进入走向成熟(也有表述为繁荣发展、创新、大繁荣、大发展、走向独立发展等)的新时期,表现之一就是对汉语语法特点的研究、讨论成为热门话题。新时期对语法特点的研究,从队伍上看可谓老中青三代协力,老一辈学者如吕叔湘、朱德熙、张志公、胡裕树、张斌,中年学者如龚千炎、李临定、邢福义、范晓,以及不少青年学者都撰文发表自己的看法;《汉语学习》等杂志开辟专论特点:多数现代汉语教材也把现代汉语(语法)特点作为教学重点,设专节叙述,邢公畹《现代汉语教程》则以整章四节十多页篇幅来论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可见重视之程度;一些论语法的专著如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朱德熙《语法答问》等,也以先论汉语语法特点作为构造学术体系的基础;出版了张志公《汉语语法的特点与语法学习》、李临定《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等专著;《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对汉语语法特点也有不少叙述。把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写进教材、编入词典或进行专书研究表明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和总结已有一定程度的成熟。

语法特点既是描写某种语言语法的出发点,也是研究某种语言语法的落脚点,只有在正确认清某种语言语法特点的基础上,才能选择适当的方法、理论来描写该语言的语法规律,建立适合解释该语言语法现象的语法体系。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家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才十分关注汉语语法特点的研究,也正是随着对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深入,才使得新时期语法研究能够自觉摆脱西方语法理论、体系的影响,逐步走向独立和成熟。

为保证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健康发展,一些学者对语法特点研究的原则、方法、目的予以讨论。张斌、胡裕树明确指出对汉语语法特点研究,“摆在我们面前的仍旧有一个方法的选择问题”,“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的选择,这就是我们待解决的问题”〔2〕。 他们还以“们”字为例,着重谈了共性和特点的关系,指出:“我们研究语法,既要注意它的共性,又要注意它的特点,并且要把特点放在共性的一定位置上去考察,去理解。”这才是研究语法乃至研究语法特点听指导思想〔3 〕。龚千炎、崔应贤等也强调指出应注意共性和个性、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并注意广泛收集语言事实〔4〕。 王明华撰文专论语法特点研究的原则,他从对外汉语教学角度提出双重性、非排它性、综合性、层次性、多维性几个研究原则〔5〕;杨成凯则著三篇反思论文, 专论语法特点研究〔6〕。能把对汉语语法特点的研究当作问题来研究, 更表明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对语法特点的关注。

二、语法特点:百家争鸣的现状

然而汉语语法特点的实质是什么、有什么样或有多少特点,学者们认识并不一致,甚至分歧很大,可谓百家争鸣。经过几十年的研究,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已基本成为共识,这被认为是汉语语法的根本特点或最大特点,但对受这个根本特点影响下的具体特点的看法就见仁见智了。

30年代以后,一个被普遍接受的观点是,既然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语序(词序)和虚词就是表达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多数高校现代汉语教材都采用了这一观点。而陈望道、吕叔湘、朱德熙等则持怀疑或否定态度,陈望道认为注意词序的先后是语言的共同性,或者说普遍性,而不应该看作汉语的特殊性,至少不能强调把它作为汉语和其他语言不同的特征;虚词的运用也不尽是汉语的文法特点〔7〕。 吕叔湘虽没有明言否定,但在他的《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和《现代汉语八百词》两书专论汉语语法特点的部分都没说到语序和虚词,两书都认定汉语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 前书又进而说到语法现象的渐变特点〔8〕,后书又指出另外三个特点:常常省略虚词、单双音节影响词语结构、汉字影响词形〔9〕。朱德熙《语法答问》设专节论汉语语法特点,文中首先认为词序和虚词是表达语法意义主要手段的观点是含糊的,不得要领的;他也承认传统上认定的语素单音节观,承认汉语语法最根本的特点是缺乏形态变化,但认为认识止于此是不够的,还需了解这一特点背后的深刻含义;他指出汉语语法特点主要有两条,“一是汉语词类跟句法成分(就是通常说的句子成分)之间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二是汉语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10〕,在《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汉语”条中,朱德熙又增加了两条,“汉语句法的特点还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或称述补结构)上”,“从词序方面看,汉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有修饰语都必须放在被修饰成分的前边,所以修饰语不宜太长、太复杂。”〔11〕吕叔湘,尤其朱德熙的认识是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主流,不仅被编入大百科全书,写进教材,而且引起了汉语语法研究的质变,如词类与句子成分不一一对应,即词类多功能观,彻底动摇了“依句辨品”说,进一步确立了划分词类的语法功能(分布特征)标准;词组与句子构造原则一致则成为词组本位观的理论依据。

主流之外(其实主流也有人持异议,如杨成凯的三篇语法特点散论),即是多元,如语义关系决定组合论、意合法观、语义型(区别于语法型)论等,是从语法意义或语义结构角度来归纳汉语语法特点;文化决定性、声气论等是向中国传统文化、思维特点认同来看汉语;也有以简易性、灵活性、复杂性来概括,或以简略而繁复来表述;或表述为复杂、严密,又简炼经济;有重提单音节论,有倡导动词中心说的,也有主张名词中心论的;有从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结合方式出发,提倡语义语法范畴的,也有立足于三个平面看汉语的,还有倡导语法修辞结合论的。

这百家争鸣的现状反映语法研究者们都能独立思考,各有创见;另一方面,这诸多分歧还反映出语法学家研究汉语语法特点的不同角度,角度不同带来方法、目的的差异,使结论呈现分歧。

三、角度:分歧的根源

1.角度之一:比较求异 特点在比较中获得,比较是考察事物特点的最有效方法。吕叔湘多次强调:“要明白一种语文的文法,只有应用比较的方法……只有比较才能看出各种语文表现法的共同之点和特殊之点。”〔12〕“一种事物的特点,要跟别的事物比较才显示出来……语言也是这样。要认识汉语的特点,就要跟非汉语比较,要认识现代汉语的特点,就要跟古代汉语比较;要认识普通话的特点,就要跟非方言比较。”〔13〕作为教材的邢公畹《现代汉语教程》也认为讲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应通过比较才能讲清楚,认为可以开展纵的与古代汉语、近代汉语的比较,横的与方言的比较,也可以开展亲属语言的比较,还可以同非亲属语言比较〔14〕。邢福义《现代汉语》正是通过同印欧语、汉藏语其他语言、古代汉语三个方面的比较来分别谈现代汉语语法特点的〔15〕。

特点是比较出来的,但不同的比较对象又显出不同的特点,可见比较出的特点是多维的;比较对象越多,总结出的特点就会越概括,可见特点又可能是多层次的;比较对象本身是否研究充分,又会使得特点具有相对性;比较项目、比较点的选择,因语法学家而异,又使特点具有主观性。汉语语法特点研究之所以有许多分歧,原因恐怕多在此。

由于印欧语研究历史悠久,成果丰硕,汉语语法学又从中模仿而来,因而大多数比较都着眼于印欧语。范晓《论汉语语法的特点》一文是这方面比较的较全面的总结,该文通过同印欧语的比较,得出汉语语法七个主要特点:缺乏严格意义的(狭义的)形态变化、词类和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语序显得特别重要、虚词较多是一种重要的语法手段、复合词短语和句子的构造原则基本一致、主谓结构构成的句法单位比较特别、音节的多少影响词语的搭配和用法〔16〕。但印欧语不仅本身是个历史概念、古今变化大,而且语支、具体语种多,发展变化不平衡,因而不宜笼统说印欧语如何、汉语又如何。界定比较对象,是比较的先决条件。汉语各方言的语法,汉藏语系其他语言语法的研究远远不够充分,因而这方面的比较还很薄弱。

2.角度之二:文化认同 比较多是着眼于语法的形式方面来看汉语的特点,不少人则另辟角度,从语义方面入手。张志公曾说:汉语各级语言单位的组合“强制性之中有灵活性,灵活性之中有强制性,……选择的基本标准是表情达意的需要,其核心是语义问题”,“意义的关系,在组合之中有决定性的作用”〔17〕。徐通锵提倡语义句法理论,认为临摹性原则是汉语句法结构的基础,汉语是语义型语言〔18〕。重视语义关系的传统说法是“意合法”观。新时期不少人又重提“意合法”是汉语语法的特点。意合论实质上是求异法之下的认同法。意合论者在认识到汉语语法在形态上与印欧语迥异的前提下,转而使汉语与汉文化认同,尤其与汉民族的思维特点及哲学、美学、文论诗话、艺术等的特点认同,申小龙明确说:“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化的一种基本形式……语言形式同思维形式紧密联系,直接体现了一个民族的思维习惯。各民族都有它特有的思维反映现实要素的顺序,语法作为这种顺序的表现也就具有民族性和不可渗透性。因此,我们既可以从汉语语法的特点看到汉族人思维形式的特点,也可以从探讨汉族人思维特点入手认识汉语语法的特征。”〔19〕徐静茜、沈锡伦等也撰文从汉族思维习惯论汉语的意合特点〔20〕。他们所见汉人的思维特点,主要是“悟性”,这是意合的基础。因为悟性,汉语则为一种人治语言,在语言单位的形式与功能的变化上持一种非常灵活的主体意识,具体表现为弹性实体、流块建构、神摄方法〔21〕,于句子则有“讲究意合、流动、气韵的文化性征。”〔22〕

然而意合论者大多强调意合的基础,即强调语法之意合和汉族人的思维、心理、各人文学科的共变关系,反而疏于解释汉语是如何意合的。陈建民的说法有代表性,他认为:“只要语义上允许搭配,合乎事理,合乎事实,合乎结构的要求,句子的意思可以意合出来,这就是所谓的意合法。”〔23〕如何意合、如何合乎事理、意合有哪些条件、规则,从意合论者那里不得而知。张黎认为:“汉语语法主要是一种意合语法。所谓意合法,简单地说是指语言单位组合时意义间搭配规则及其规则系统。”至于意合的总原则张黎指出两条,一是经济原则(包括重心嵌合法、意义背悖法、零形式法),二是自然原则〔24〕。不过,这两条原则看来也适合其他语言或所有语言,所有语言因作为交际工具都受经济原则和自然原则的制约。看来仅仅强调意合特点,不寻求意合规律是不够的。如果说“语义组合关系”、“意念关系”、“以义为先”等是强调语义或语法意义,那么还有没有表达它们的语法形式呢?这一点意合论者是无意或不愿探讨的。

实质上语法形式同语法意义总是对应的,语法意义必须由语法形式表达。但语法形式以及形式同意义的结合方式各民族语言未必相同。意合论者看出汉语的词语没有形态变化,词语的组合没有外在的形式标志,但否认或忽视汉语语法形式的存在原则是不全面的。形态固然是形式,语序、虚词也应是语法形式,节律、层次、分布、变换等同样是语法形式,只要是表达语法意义或显示语法意义区别的手段都应是语法形式。近几年来,“语义语法范畴”的发现和研究,充分证明了汉语隐性语法形式的存在,也充分证明了语法意义总是同与之相对应的语法形式相结合的,说明不发掘语法意义的表达形式,笼统谈意合是远远不够的,它既违背语法研究的目的,也不适宜语法研究精密化、形式化的现代要求,更不能满足自然语言信息处理和对外汉语教学对语法研究的要求。由隐性语法形式构成的隐性语法范畴(如语义语法范畴)的存在,这也是汉语区别于有外在形态变化语言的一个特点〔25〕。

3.角度之三:打破洋框框 有学者在认识到汉语没有形态变化之后,提出打破洋框框的口号来重新审视汉语语法的特点。郭绍虞从源流关系上论证了汉语语法研究要面对现代我国语言的实际,认为这才是“源”,洋框框只能是“流”,过去则把洋框框当作“源”,颠倒了源流关系,混淆了人类认识事物的顺序,因此要打破洋框框,并进而提出汉语语法的三个特点:词、词组、句子三者结构相似表明汉语语法的简易性,虚词可用可不用表明其灵活性,量词多样化尤其语法结合修辞表明其复杂性〔26〕。张世禄则从汉语传统语文学中找依据,认为词类、结构形式和句子类型的研究是洋框框附于汉语语法研究的三条主要绳索,汉语句子的成立要素不是语法结构形式,而是语气〔27〕。打破洋框框确能看出汉语语法的某些特征,像郭绍虞的结构一致观、虚词灵活说,但问题是不能绝对化,要注意共性和个性、中和外的关系。张斌就曾对郭绍虞的三个特点进行过批评〔28〕。

4.角度之四:看汉语话语实际 从汉语词语在话语中即交际中的实际表现来看汉语语法的特点,实质上是从动态角度来观察汉语,即观察汉语自身,这是研究汉语语法特点的又一个角度。吕叔湘从具体用例出发,分析了“移位、省略、动补结构的多义性”三种语法现象,说明汉语句法有灵活性的一面〔29〕。李临定认为:“我觉得比较的方法是需要的,但是,首先应该着眼于汉语语法本身。”〔30〕他正是从汉语话语实际这个动态角度,看出现代汉语语法结构的特点是简略而繁复。简略表现在省略、综合、紧缩形式三方面:繁复表现在句子格式的多样性、句子成分的自由和受限制、类与类的渐变及交叉、语义关系的隐含以及语法规律的参差不齐上。龚千炎也是着眼动态来分析汉语语法特点,他认为:“汉语的本质特点在于,由于缺乏严格意义的形态变化,因而结构独特,灵活多变,颇多隐含,着重意含。”〔31〕从话语实际表现来看汉语有实用价值,也易于避免印欧语语法观的约束,但应同静态的研究结合,考察静态和动态差异的原因,这样,看法才能全面一些。

5.角度之五:类型学观 把汉语看作孤立语或分析性语言,这是传统类型学的观念。随着普遍语法研究的发展,词序类型和句法类型在国外语言学的语言共性和类型研究中颇受重视。有人即从词序类型和句法类型角度来看汉语,如认为古汉语的语序主要是SVO,现代汉语变为SOV,或认为汉语是话题型(区别于主语型)语言〔32〕。这些观点多是国外汉学家所提,未必符合汉语实际,如关于SVO和SOV,张斌曾予批评〔33〕;关于话题型也未必合乎事实,有的主语就未必是话题,有的话题也未必是主语。

研究归纳汉语语法特点还可能有其他角度,(如“字”本位观),角度多了,归纳的特点自然会不同,这些角度有相容、互补的,也有对立的,有对立就有分歧。关于分歧,有人持宽容态度,认为:“学者们都根据自己所理解的汉语特点,去从事汉语语的研究,或多或少地都有所收获。一个人的看法也只反映局部,但综合众人的观点就比较全面了。”〔34〕我们认为要使汉语语法特点研究更深入、看法更合汉语实际、更全面,还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种关系。

四、正确处理几种关系:面向未来的思考

1.语法的普遍性和民族性 每种语言的语法都有区别于其他语言语法的特点,即个性或民族性,描写解释语法现象、建立语法体系,必须以本民族语言语法的特点为出发点;但语言又有普遍性,即共性。研究语法同样应注意语法的共性,使个性同共性相结合,把个性纳入共性研究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建立全面解释某语言语法的语法体系,也才能丰富语言共性的研究,做到既见树木(个性)又见森林(共性)。共性和个性是对立统一的,一味求同或求异都不是科学的语法观。

2.语法的语言性和语法的文化性 语言的语法同民族文化有一定的关系,但语言的语法有自身的特点,语法同民族文化没有绝对等同或一致关系。因而看语法的特点不能一味向民族文化认同,从而放弃对语法意义与语法形式之间的对应关系这一语法研究最终目的的追求。意合,即意念上、意义上、事理上、逻辑上、心理上能搭配的,是任何语言语法的基础,意合总有一定语法形式,不能因为没找到就认为不存在。同时向各民族文化认同的先决条件是对民族文化本身特质的明确了解,而什么是汉民族文化的本质属性,也是一个令人争议的问题。

3.静态和动态 语法特点既可以从静态的词的结构、词的类聚和组合、句法格式中看出,也可以从动态的话语的实际表现看出。从动静不同角度观察,结论往往不同,如语序是否固定,虚词是否灵活的争议正是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的结果,不是孰对孰非问题。要全面观察汉语语法,必须做到动静结合。

4.单一和多极 无论是哪种角度,说特点——人或事物所具有的独特的地方——总是说人无我有之处,总离不开比较。设立不同的比较对象,选择不同比较项目,就会得出不同结论。要全面看待现代汉语语法特点,单一比较是不免的,必须开展多极比较,从不同角度综合地来看现代汉语语法。我们既要着眼于同印欧语比较(其实应同印欧语不同具体语言比较),也应开展汉语同汉藏语系其他语言比较、现代汉语同古代汉语比较、普通话同方言比较,普通话内部比较。后面这些比较,相对来说都是比较薄弱的。比较得不充分,就很难说什么什么是或不是汉语语法的特点。说特点正是“说无难,说有亦难”。

5.材料和方法 考察汉语语法的特点必须充分调查汉语的事实,也必须充分了解用来比较的对象,只有这样,说有或无才能值得推敲,经得起事实的检验;同时对材料的梳理、分析,还要选择适合的方法,把充分的事实和有效的方法结合起来。

6.主要和次要 同某一对象相比,现代汉语语法既有一般特点,也有具体特点,既有主要特点,也有次要特点。一般和具体、主要和次要,有推导关系或种属关系,不能混淆,也不能等同叙述,应区别出特点的不同层次来。一般特点、主要特点影响汉语语法体系的建立。

7.语法特点和语法研究 研究汉语语法特点,目的是为了选择更适合汉语语法分析、语法研究的方法来研究汉语语法,建立汉语语法体系、建构汉语语法理论,所以要把语法特点研究同建立汉语语法体系结合起来,以特点为出发点来建立体系,在体系的具体描写中来检验特点是否成立,从而产生新的认识,孤立地谈特点无补于语法研究。

*本课题为山东省教委资助项目《新时期汉语语法学史》一节。

注释:

〔1〕〔31〕〔34〕龚千炎《汉语特点与中国语法学的研究》, 《汉语学习》1988年第6期。

〔2〕〔3〕〔28〕〔33〕张斌、胡裕树《汉语语法研究》,商务印书馆,1989年,121页、132~133页、118~119页、126~129页。

〔4〕龚千炎文见〔1〕,崔应贤《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河南师大学报》,1991年第2期。

〔5〕王明华《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的几个原则问题》, 邵敬敏主编《语法研究与语法应用》,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年。

〔6〕杨成凯《动词做主宾语是汉语的语法特点吗? ——汉语语法特点反思散论之一》,《汉语学习》,1991年第6期; 《关于短语和句子构造原则的反思——汉语语法特点反思散论之二》,《汉语学习》,1993年第2期, 《关于汉语语法单位的反思——汉语语法特点散论之三》,《汉语学习》,1994年第6期。

〔7〕陈望道《文法简论》,上海教育出版社,1978年,11~13页。

〔8〕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汉语语法论文集》, 增订本,商务印书馆,1984年,487~488页。

〔9〕吕叔湘《现代汉语八百词》,商务印书馆,1984年,1~4页。

〔10〕朱德熙《语法答问》,商务印书馆,1985年,4页。

〔11〕《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8年,128~133页。

〔12〕吕叔湘《中国文法要略》“上卷初版例言[1942]”,商务印书馆,1982年。

〔13〕吕叔湘《通过对比研究语法》,《语言教学与研究》,1992年第2期。

〔14〕邢公畹《现代汉语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1992年, 390~391页。

〔15〕邢福义《现代汉语》,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8~15页。

〔16〕范晓《论汉语语法的特点》,《济宁师专学报》,1991年第4期。

〔17〕张志公《汉语语法的特点与语法学习》,《张志公文集》(1),广东教育出版社,1991年,603~615页。

〔18〕徐通锵《语义句法刍议》,《80年代与90年代中国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2年。

〔19〕〔22〕申小龙《中国语言的结构与人文精神》,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308页。

〔20〕徐静茜《汉语的“意合”特点与汉人的思维特点》,《语文导报》,1987年第6期;沈锡伦《从形式和意义谈汉语的意合特点》,《汉语学习》,1990年第3期。

〔21〕申小龙《汉语人文精神论》,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 年, 305~306页。

〔23〕陈建民《语言文化社会新探》,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年,188页。

〔24〕张黎《文化的深层选择——汉语意合语法论》,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66~88页。

〔25〕胡明扬《再论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中国语文》,1992年第5期,《语义语法范畴》,《汉语学习》,1994年第1期。

〔26〕郭绍虞《汉语语法修辞新探》,商务印书馆,1979年。

〔27〕张世禄《关于汉语的语法体系问题》,《复旦学报·语言文字专辑》,1980年。

〔29〕吕叔湘《汉语句法的灵活性》,《中国语文》,1986 年第1期。

〔30〕李临定《现代汉语语法的特点》,人民教育出版社,1987年1页。

〔32〕余志鸿、黄国营《语言学概论》第三章有介绍,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4年。

标签:;  ;  ;  ;  ;  ;  ;  

新时期汉语语法特点研究:现状#183;角度#183;反思*_吕叔湘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