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执法的议论文

人性执法的议论文

问:法不容情 还是 法亦有情—谈警察人性化执法
  1. 答:人性化执法是指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上,人民警察站在自身的立场上(普通公民)对所产生的事件受害人或犯罪嫌疑人予以一定的额外帮助,这种帮助与公平公正的执法手段无关。
问:如何理解人性化执法之论
  1. 答:1、“人性化执法”顾名思义,有两点意思:一是“人性化”,二是“执法”。这两点相辅相成,但其中也有主次关系,即以“执法”为主,要合理运用执法权,保障守法者的合法权益,对违法者予以处罚;在公证执法的同时,彰显人文关怀,提高群众对执法行为的满意度和支持率。
    2、人性化执法与严格执法并不是互相排斥,更不是互相抵触,而是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相互统一的。从调节方式上讲,严格执法体现刚性,“人性化”执法体现柔性。但这种调节方式上存在的差异,并不排斥“刚性”与“柔性”的统一。严格执法强调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较为排斥人的意识情感等主观因素;“人性化”执法强调提供高质量的执法服务,强调尊重与保护当事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两者通过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公正与效率、执法与守法的关系而实现辨证统一。
    3、从运作方式看,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互为条件、互相补充。“人性化”执法是以严格执法为前提的,“人性化”受到“法制化”的制约,不存在脱离或凌驾于严格执法之上的“人性化”执法,否则“人性化”执法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人治”,而非现代社会的“法治”。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所倡导的“人性化”执法已并非传统的“人情”、“礼义”等带有封建色彩的执法活动,而是蕴涵了尊重人的价值和人文关怀为表征的社会主义新型法治精神。人性化执法是情、理、法相结合,提高执法质量,产生执法良性效应的有力体现。
问:以《人性》为题,写一篇800字的议论文
  1. 答:你去看苍蝇王,看过之后你就会对人性有个深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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