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层合同管理系统的价格效应分析_收入效应论文

分层合同管理系统的价格效应分析_收入效应论文

浅析层层承包经营体制的价格效应,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效应论文,承包经营论文,体制论文,价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改革开放以来,以放权让利为主要内容的承包经营责任制已经发展成为我国微观经济的基本组织方式。这不仅体现在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为国家与企业之间权责利关系的界定方式,适用于工厂、商店等企事业法人单位,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在这些法人单位里的内部层层承包关系已构成了高度局部化的众多利益主体之间的维系网络。层层承包经营体制的运行,在提高经营效率的同时,也对价格稳定产生着不利影响,对通货膨胀起着推动作用。研究承包体制的价格效应,不仅有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而且有助通货膨胀的治理。

一、从分配角度考察

层层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为基本原则,把经营责任分解到最小单位甚至个人,因而它是一种剩余索取权分享式的激励机制体系。从分配角度看,这种体制是否具有引发通货膨胀的不利作用,不仅与剩余索取权分享是否与社会投资责任配置相匹配有关,而且还取决于预期剩余分享比例的实现状况。

首先,层层承包中的剩余索取权分配是与当前社会投资责任配置相错位的。层层承包使得企业剩余索取权按照最终结果在个人或基本经济单位如班组、车间等与国家之间进行分割。本来,非所有者根据某种事先安排,取得部分企业剩余利润也是无可非议的。即使在产权界定十分清晰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公司也通常给予经理人员甚至普通雇员一定的股权及分红作为报酬的一部分。但是,这里的差别是,西方国家企业剩余索取权向非所有者让渡的基础是社会投资责任主要由个人投资者自愿承担,一旦这种所有权收益的让渡超过了所有者权益所能允许的程度,所有者的投资意愿就会转移,从而形成非所有者对投资收益过分要求的自动约束。因此,这种让渡不会连带影响到价格等宏观经济的。这样,一方面国有资产所有者(即各级政府)的投资收益要层层分享,利润大量被工资侵蚀;另一方面各级政府的社会投资责任还不能推卸或相应减轻。所以,企业剩余利润的层层流失直接削弱了国家承担社会投资责任的能力,国家为了履行其职责以维持一定的经济增长率,就只能靠财政的赤字预算来为投资项目融资。

其次,国有资产所有者在剩余利润的实际分享中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承包层次越多,非所有者对剩余利润的超额分享越严重。其理由包括:第一,不对称信息下的“讨价还价”使承包基数偏低,余地过大。在承包基数的确定过程中,有关企业和各个承包单位的经营潜力的信息在发包者与承包者之间的分布总是不对称的。承包者既可以利用比发包者更了解企业实际潜力的优势,并采取各种手段模糊企业的表面价值与潜在价值之间的差距,使发包者觉得潜力已尽而在较低的基数上就不得不接受,又可以在完成基数后适当安排超额幅度,以便为下一个承包期的基数确定留下余地;第二,政策的不稳定和经营环境的不确定容易造成“包盈不包亏”现象。承包基数确定以后,随着新的政策出台和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那些承包条件变得更为有利的承包者往往不会主动提高基数,而承包条件变得不利的往往会以客观原因为由要求调整基数或者给予政策性亏损补贴;第三,承包者短期行为造成企业资产价值的无偿消耗。例如企业设备在承包期间被过度利用或缺乏保养。第四,每增加一个承包基层,上述三种原因造成的非所有者对剩余利润的超额占有就被重复和放大一次。

非所有者对企业剩余利润的超额占有进一步削弱了国有资产所有者承担社会投资责任的能力,由此相应加大了赤字扩张和通货膨胀的压力。

二、从消费角度考察

层层承包使大量企业利润转化为居民个人收入。改革以来,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几乎一年上升一个百分点。居民个人收入的过快增长从消费基金总量、消费结构等方面产生着刺激消费效应,构成需求拉动通货膨胀的主要力量。

居民个人收入最终分解为消费基金和积累基金两大部分。如果居民收入扩大以后,有更大的部分稳定地转化为积累基金,就不会推动物价上涨。然而,层层承包体制却无法将更多的居民收入吸呐到积累中去。从企业内部来看,虽然职工分离了企业剩余利润,但却不愿将这部分收入再投资于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也不欢迎企业职工用超额占有的剩余利润对本企业进行再投资。如果是盈利企业,从职工本人来说,用个人收入进行投资,等于自己的剩余索取权也要分割给他人;从国有资产所有者来说,允许内部职工投资将会改变企业的原有性质,同时也会打破整个承包体制的组织结构。从企业外部来看,一方面我国的工资制度仍未由部分报酬工资制过渡到全额报酬工资制;另一方面个人投资渠道的多样性不足,居民个人在我国还不是主要的投资主体。据估计,目前我国居民增加的每单位收入中用于消费支出的比例在80%以上。由此可见,居民个人收入特别是职工收入膨胀的后果势必是消费基金的膨胀。

由于快速增长的收入和消费基金主要来自于剩余利润的超额分享,既容易使企业职工产生社会财富能轻易获得的错觉,又会导致过高的收入预期。在开放的环境下,持有过高的收入预期的居民很快就会接受和模仿发达国家的消费方式,结果不仅在总量上拉起了物价水平,而且在消费结构方面促使居民消费更新过快,以致产品结构与消费者的需求结构严重失衡,推动价格水平停留在高于均衡价格的位置上。

三、从生产角度考察

从生产角度出发,层层承包经营体制具有反规模经济效应和抑制创新效应。

所谓反规模经济效应是指层层承包经营体制将经营单位划分到生产经营性质所能允许的最小单位后,原有的专业化和分工体系随之瓦解,对企业成本和价格产生影响。我国的企业特别是工业企业的生产批量原本就小,长期的计划经济又造成了企业“小而全”的缺陷,而层层承包体制又进一步牺牲了企业内部的原有专业化分工,使最小一组承包单位本身也成了“小而全”的经营实体。为满足层层承包的需要,班组和个人负责的工序由原来的一道扩充到多道,甚至从头包到了尾。同一企业内许多承包的班组都要配备同样的人员,形成了我国特有的最小承包单位之间专业结构的高度相似性。企业内部各承包单位之间专业技工因无法统一调配而造成的闲置,受承包关系阻碍而无法推进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放弃使用更先进的工艺技术和更大型高效的专用设备等,牺牲专业化分工的后果,是无效、重复劳动的增多、单位产品成本的增加和价格的提高。

抑制创新效应表现在层层承包以后,承包单位的创新动力减弱,从而对降低生产成本、消化涨价因素产生了不利影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价格管理逐步转入市场形成价格的轨道。各类商品价格依次放开以后,比价能否达到一个新的合理状态、物价总水平能否恢复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行业对涨价因素的消化能力。从我国工业生产的物质消耗和人工成本来看,都存在着很大的节约潜力,有待于通过创新来加以挖掘。创新有多种形式,其中直接与节约物质消耗和人工成本有关的创新形式,主要是技术创新和寻找新廉价原材料等。然而,创新所要求的条件至少在以下三个方面与层层承包体制的内在机制形成冲突:第一,创新是一种具有较高风险的经营活动,而各个承包人和承包单位职工的承包收入是生活费收入的主要或唯一来源,万一创新失败将影响到他们的生计,因此他们往往因不具备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而不愿进行创新;第二,从创新开始到创新成本的回收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那些承包期内无法收回创新成本的创新活动,从长期发展来看是十分必要的,但因为影响承包指标的完成而变得不可行了;第三,一些技术设备要求有更大的经营规模才能使用,层层承包造成的经营单位划得过小,不利于这些技术设备的推广使用。

可见,层层承包经营的反规模经济效应和抑制创新效应是从成本方面推进通货膨胀的重要因素之一。

四、从流通角度考察

从流通角度考察,层层承包对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不利于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成本,以及造成价格管理和价格调节困难等方面。

我国流通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三级批发再到零售的分配式体制,转变为改革后的多元化、多渠道、多种经营形式的流通格局,商业经营的中间环节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多。从发展方向上看,促进批发与零售的联合、生产与批零的联合,发展连锁商业,形成产销一体化、批零一体化,可以有效减少流通的中间环节和节省流通成本。然而,层层承包使商业企业的经营更加分散,组织化水平不断降低,交易成本相应上升。由于从承包者的角度看,如果承包是有利可图的,那么各种联合所引进的外部力量有可能危害自己的即得利益,所以层层承包对减少流通环节的举措有一股自发的抵制力量。这也是我国商业进入大市场、大流通创新的障碍所在。层层承包还导致商业企业的经营职能以高度交叉,经营设施综合利用程度和社会化程度也比较低,各承包单位的资金和商业经营人才划地为牢,缺乏流动性。这也就是目前我国商业网点发展较快,但流通费用居高不下的基本原因之一。

层层承包的流通体制还给政府的价格管理和价格调节带来了巨大困难。在商业企业整体经营时,企业内部有统一的定价规定,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只要抓住企业不同层次的价格差率等指标即可实行价格监督和管理。但是在层层承包之后,商店的各个柜台都成了拥有包括定价权在内的各种经营权的经营单位。这样一来,价格管理也出现了混乱,随意加价和牟取暴利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屡屡发生。对此类现象,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无法一一查处。经营单位划小也给商业企业的储备能力带来问题。各个经销点由于资金有限都把周转库存降到最低,遇到市场需求波动,谁也不能起到调节供求、平抑价格和稳定市场的作用,从而大大削弱了国有商业企业在流通中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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