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途径——基于对现代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的解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民工论文,构建和谐论文,困境论文,重要途径论文,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修订日期:2006-04-20
中图分类号:B824;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40(2006)03-0138-04
我国社会结构由二元至多元转化所带来的体制真空,以及由农民到市民角色换动所产生的冲突,导致了城市化过程中农民工在思想和行为上的种种困境。由这些困境所带来的负面效应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和制约了和谐城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当前,消除这些困境除依赖行政方式上的努力外,还需要突破性地定位针对城市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由此,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应成为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途径。
一、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城市中的积极作用
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在构建和谐城市中的积极作用,主要基于两个认识:一是农民工日益成为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中的重要力量,对城市社会的和谐状态具有一定影响;二是构建和谐城市需要解决农民工思想与行为上的困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必须直接依赖于思想政治教育。
(一)农民工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依靠力量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获取的自由化唤醒了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每一个人都向着适合于自己生存的区域流动。特别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村人口基于城市潜在的较多发展机会,以及丰富、集中的易获得性社会资源存量,开始大批涌入。加之这一时期农村社会结构和人口结构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亦带来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也致使大批流入城市寻找生存机遇的人数急剧增加。
当前,在城市生活中,农民工所特有中国农民传统观念与现代城市文明以及外来文化发生了冲突,农民工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过渡的趋势明显加强,这种趋势即农民工市民化的趋势。可以说,城市的发展已越来越离不开这些“准市民”。表现为:城市化建设密切需要农民工的积极参与;城市精神文明体系需要农民工的融入配合。而另一方面,在突显农民工在城市社会中重要性的同时,也突显农民工与城市化发展的不相适应性。主要表现为:由于城乡分隔管理体制的惯性,以及城市管理体系在一定程度上的滞后性,使得城乡二元结构的矛盾演进转化到城市内部。加之城市生存资源和发展机会本身的有限性,城市社会也越来越难以承受人口增加的压力,城市本身也面临一系列突出问题。同时,由于农民工知识水平、能力素养等自身状况存在较大差异,他们在思想和行为方式与现代城市文明体系的要求,与和谐城市的应有状态,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协调。虽然受到城市的接纳,却得不到来自城市社会的认同,致使他们产生了一系列行为和思想上的困惑。而我们要建构和谐城市就恰巧需要改变这种城市社会的不协调状况,这一对象也恰巧是广大农村务工群体。他们的问题解决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和谐城市的构建能不能实现。
(二)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途径
理论界普遍认为,构建和谐社会离不了对“三农”问题的关注。同样,构建和谐城市必然少不了对农民工的关注。如今,我们认识到一个和谐社会的必然条件和核心内涵应当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依据于此,结合我国城市目前状况,和谐城市的必然条件和核心内涵也应当在于农民与市民关系的和谐、协调。而农民工与城市人之间关系的和谐、协调的重要途径,即在于对当前农民工思想与心理困境的解决。
为此,城市农民工在思想与行为上的困境即是我们现实城市和谐化努力过程中必须及时解决的问题,而问题仅仅依靠宏观、显性层面的行政和法律手段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作为微观层面的、以人的实际心理需求入手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项具有特殊教育客体的重要教育实践活动,直接从农民工的实际问题出发,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于解决农民工焦虑、不安、自卑、抑郁、偏执等心理问题和非直接受管辖约束下的行为自为性问题。从而能够增强城市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和积极工作的信心,化解农村人与城市人的角色扮演冲突问题,进一步使之与整个城市社会体系相融,实现城市和谐化的目的。
二、当前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的表现及其成因
农民工在现代化开放的繁华城市环境中,所面对的工作压力和精神生活匮乏,要比在农村大得多,容易致使焦虑、不安、自卑、抑郁、偏执等心理问题,导致思想上的矛盾性、复杂性和不平衡性[1]。由于人的思想对其行为的决定性作用,决定了农民工在行为上的困境。此外,城市可获得性资源的有限量及其城市体制对农民工尚未接纳等因素,农民工行为上的困境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一)当前城市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的表现
农民工思想上的困境,主要表现为:
1.价值观念的困境。农村相对是文化传统沿继程度最深刻的,农民工大多都承载着浓郁的中国文化传统走进城市。城市社会的纷纭复杂的思想观念和多元文化冲突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影响,致使在某些传统观念上产生了一系列质疑和困惑。如节俭意识素来是农村居民的良好美德,由于农民工的生活方式逐渐向现代型过渡,面对城市极其丰富的商品市场,部分农民工不能“以入量出”,消费结构开始失衡,传统节俭观念发生变化。
2.人生态度的困境。城市较为强烈的市场经济氛围致使农民工在人生态度上发生了改变。如强烈的求知欲和“读书无用论”并存的矛盾心理。农民工因缺乏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在城市就业和自身权益保障中处于劣势。这就很容易激起他们的觉醒,使他们产生对知识的欲望和运用法律、社会舆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意识。但是,由于人才的竞争激烈,教育成本的上涨,不少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乱收费,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加大,不少农民工轻视教育投资,普遍觉得多读书不如早就业实在。因此,他们一方面不愿在自身文化提高上投入,另一方面却在激烈的机会竞争中感叹自身知识的不足。
3.生活境地选择的思想困境。传统的中国是在农耕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乡土社会,其基本成员是聚村而居的农民,土地成为了他们内心归属和赖以生存的希望,即“乡里情节”。因此,他们不愿背井离乡,即使在外多年也要“归根故里”。然而城乡差距和城市较好机遇的现实,又激发了他们在职业流动和社会转型中寻找致富捷径。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城市归属感依然薄弱,扎根城市的意识普遍不强,大多认为自己还是农民,外出主要是挣钱、见世面和学技术。农民工的双重身份:既学会或适应城市人的生活和工作,具有“准市民”的资格[2];又保留着“农民属性”和“农村重心”,只是客居城市的农村打工者。
4.自信与自卑并存的思想冲突。较之驻守农村的群体,农民工无论收入、见识、经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都是领先的,在一定程度上有自信心。但面对城市的繁华和城市人的时髦,以及城乡鲜明的差异时,他们往往又是自卑的。据社会学家李强教授在对北京70个农民工进行调查,发现绝大多数农民工提到令他们不满和难以忍受的是——“被人家看不起”和“受歧视”[3]。
农民工行为上的困境,主要表现为:
1.体制真空致使行为“失范”。农民工进城以后,脱离了农村体制的管理,也不与城市规范沟通,形成了体制真空,心理意识上的约束力下降,行为常常处于不受约束的、自主自为的状态。同时,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决定并限制了其很难建立起较为正式的组织或团体,缺乏一个可控的组织来规范和管理他们的行为,包括维护其自身权益。
2.城乡差序格局致使行为的弱势性。农民工的自身不足和制度公平度的缺失,导致其向上层社会流动的机会比城市居民和外来高技术人才小得多。加之城市只在有限的经济空间里为农民工留下少许机会(即把脏活、累活留给他们),使得他们与城市的关系只是一种简单的雇佣经济关系,几乎无法获得来自城市福利体系的照顾。在政治行为上,城市社会的政治空间和社会空间,对农民工几乎是封闭的,他们应享有的政治权(如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受教育权、保障权等,还滞留在农村,在城市缺乏政治参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利[4],其政治行为比经济行为更居劣势。由于无法获得城市体制内的资源和缺少城市社会管理系统的保护,他们的权益时常只能通过其他阶层或间接的渠道来表达,例如传播媒介的道德同情、学者及知名人士的正义感、党政部门的关心、或其他阶层代表的呼吁,以及自身不得不表示出的激进行为。
3.职业行为的边缘性。农民工大多依托自己的劳务,获取现代城市经济资源中除技术、资本和知识等核心要素之外的生存与发展资源,这就决定了农民工职业行为上的边缘性。一方面,农民工虽然普遍担负城里人不愿做的“脏累活”,但他们往往满足相对农村已经很好的回报和条件,都在积极地从事这些工作。另一方面,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回报,还常常“超负荷”地兼做其他大量工作。整体而言,当前农民工地位低下,仍然是一个“自在的阶层”,而不是一个“自为的阶层”。
4.开放与封闭并存的行为方式困境。在自给自足的农村自然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民的社会心理具有内向、压抑和封闭的倾向,人际交往局限于地域和血缘关系。在进入城市后,随着交往范围扩大和人际关系利益化,在面对众多陌生的面孔时,他们的交往态度仍然消极封闭,甚至对外人存有提防心理。然而,为了进一步寻找机遇,扩大生存空间,他们需要更广的人际范围,便形成十分窘迫的人际交往困境——渴望交往又怯于交往。最后是行为价值取向上的困境。表现为求富欲望与重利忘义并存的矛盾心理。农民工进城打工,就是为了寻求富裕门路,挣钱成了主要的或者是惟一的愿望,利的位置被突出,义的地位被削弱。为利而不择手段,甚至不惜违法犯罪以达到发财目的,这类事情屡屡发生。由于义利并存,他们中还存在内部团结与分裂并存的状况,一方面渴望群体内部增进团结一致、互相帮助,另一方面当面临利益冲突时常常为了各自的利益而出现分裂。
总之,农民工面临的种种困境,本质上反映出了体制真空下农民与市民角色扮演和转换的错位。而这种错位是有一定原因的。
(二)当前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的成因
从根本上而言,农民工之所以产生思想与行为上的困境,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传统与现代化进程中不可避免要发生的观念冲突。农民工深受我国传统农村社会的影响,有着安土忌迁的习惯和浓重的乡土传统,重视血缘、地缘关系,信守平均主义和经济上狭义的功利主义,并表现为心理上的保守和封闭。随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体验的深入,面对城市中种种以前在农村不曾体验到的环境,势必对他们封闭的精神世界或多或少地产生影响。由于农村的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农民工过去的环境比较封闭,造成他们在整体上素质偏低,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相对保守。受自身因素(如学历、技能、经验、见识等)的影响,面对城市中许多较好的机会只能望尘莫及。同时,他们的某些行为仍还不尽人意,给城市管理带来了一些问题。日常生活中某些市民的偏见与歧视,也加剧了农民工的回避和消极心理。城市管理部门对农民工进行防范式的管理,如重管制轻服务、重整顿轻引导,以及一些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现象,也伤害了农民工的感情。
此外,我国长期实行的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并由这一制度所衍生出的维护城乡格局的子制度,是导致产生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的关键原因。目前,户籍制度改革仍不彻底,即便是暂住证制度也未能从根本上消除“城市人”或“农村人”的划分,使得农民工在心理上无法消除其“过客心理”和自卑感。“城市人”有着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相比之下,农民工的合法收入和权益却得不到保障,加之这种差距短时之内难以改变。农民工在同市民和外来技术人才的竞争中,面临行政性和市场性的双重歧视。同时,二元体制下形成的城市社会,各种组织和团体,对农民工的关注和容纳都做得很不够。一方面农民工由于自身的性质和特点,受到种种限制,很难建立起自己的工会组织或行业协会,用来维护自身权益。另一方面,来自城市社会的各种公共组织、社区文化团体、职业协会等不同程度地对农民工封闭了,导致农民工难以真正地融入城市。
三、新时期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与策略
现阶段,构建和谐城市并解除城市农民工思想与行为困境,除依赖于行政与法律手段外,还需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针对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着一系列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方法、评估进行新探索。
(一)当前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
对城市农民工问题关注的焦点,一直以来偏重于从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律制度、行政政策等显性层面进行研究,而从农民工的社会心理、思想观念、价值取向以及城市融入适应等微观层面和隐性角度进行研究则不够,这就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有些行政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民工存在某些排斥,更加大了隔阂和矛盾。总的来讲,都忽视了对思想意识和心理活动的分析。
当前,对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总体上仍处于探索阶段。探索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教育主体不够清晰。由于教育主体不够清晰,没有一个专门的行政部门全权负责,普遍只是临时性地开展工作,导致实施教育的责任不到位、教育对象的范围也比较含糊。因此,教育过程往往流于形式和迫于上级或舆论压力,收效甚微。很少有机构过问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只有在出现重大冲突或影响政府形象时,才急忙派人开展疏导或教育工作,而且不是持久的、下功夫的,等于“走过场”。其次是教育活动缺乏目的性,目标不明确。教育手段单一化,主要以宣传为主,对其他方法的探索较少,缺乏有效的社会教育渠道。长期以来,舆论导向有些片面性,仅仅把农民工看作是劳动力的源泉,而没有看到他们也是有多方面需要的社会活动群体;或者对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负面效应报道得多,而对他们的贡献报道得少。再次是教育环节比较单一化。教育对象也有片面性,因为农民工是一个弱势群体,遇到问题,只注意单方面地对农民工进行训导,而忽视对城市居民的教育。即使对农民工进行教育,也只片面注重农民工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的提高,而忽视对他们精神需求的考虑和满足,更很少从人文关怀出发,去体察他们的生活和思想动态。最后是缺乏有效的教育效果评估体制。对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效果如何,缺乏客观、科学的评估体系和效果反馈机制,更没能形成长效机制和调控能力。往往注重教育的过程,而忽略了教育的结果。
(二)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的策略
首先是认准教育主体。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和暂时性,致使思想政治教育一直难以明确其教育主体或负责部门,这也日益成为这项工作的一个难题。要抓好农民工进城的这一环节,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他们外出,帮助他们建立自己的联合会,把进城农民工从原始的地缘组织与血缘组织转移到正式的社会组织中来。要按照宪法和劳动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证农民工作为中国公民和城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合法权益,使他们不仅在经济活动中成为一名城里人,而且在社会生活中也被真正纳入城市社会体系。教育主体是多元的,关键在于实际行动中真正把农民工纳入自己的组织内部来。如将教育主体定位于农民工工作的企业和各类培训学校,以及所在的街道社区和由社会成员志愿加入的非营利性组织。从目前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建筑、餐饮、加工等行业看,这些招收农民工的企业应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视农民工为自己企业的一分子进行管理和教育。对农民工所参加的各类培训机构,应把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贯穿于整个注重岗位技能的培训过程。农民工所在的社区,也应主动担当起教育主体的角色,把对外来民工的教育管理与社区居民一视同仁,共同构建和谐社区。社会成员的志愿者组织可以填补政府机构管理不及的领域,充当弱势群体的社会服务和权益表达主体,并把对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作为自己组织活动的一部分。总之,不同单位应依据不同情况,成立和组织农民工教育的负责部门,落实责任,并根据各自岗位特色设置进行教育的内容、方法和措施。只有当教育主体有了清楚、明晰的定位,才能消除由农村到城市产生的体制管辖真空,重新把农民工从边缘化的位置揽回正常的社会生活轨道上来。
其次是定位教育内容。对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是对全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除包括全民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宏观教育内容)以外,也有对农民工的特定内容(微观教育内容)。宏观教育的内容,包含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等根本内容的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的教育,以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等方面。特定教育的内容,包括城市道德规范、市民日常行为规范等城市文明意识的教育;热爱城市、热爱农村,以及劳动光荣、懒惰可耻、勤劳致富、知识改变命运等观念教育;爱岗敬业、艰苦创业、争当先进等劳动教育;团结互助、和睦相处、诚实守信的人际交往教育;热爱生活、增强自信、调适自我的心理教育;以及人人平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教育等方面,使农民工树立城市创业者的意识、确立主人翁的地位。舆论的作用是巨大的,对巩固和增强农民工的主人翁意识和自信心理意义重大。可以报道优秀农民工事迹,赞颂他们的勤劳智慧和对城市发展的巨大贡献。
再次是摸索较为合适的方法。行政性的制度和政策改良是前提,为对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创造宽松的社会环境。各级政府必须着力于行政体制改革,如继续深化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减化各种手续,调整城乡关系,解除农民工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同时,改进对进城农民工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清除并杜绝对农民工的排斥性、非公平性乃至歧视性的政策和做法。开展农民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细致入微地体察和关心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了解他们的心里感受和需求,确实解决一些实际性问题。这就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做好农民工生活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规划,及时为农民工排忧解难;建立“绿色通道”,对农民工的医疗、子女上学等给予优惠;广泛地听取他们意见,尤其要重视他们的心理状况,适时开展对农民工的心理咨询;在农民工集居的地区或工作单位,要组织“农民学校”或“农民工之家”,定期对他们进行免费或减费的文化技能培训,并向他们介绍相关的法律和卫生知识[5];举行先进农民工的事迹报告会或各种文艺演出,免费赠学习、生活实用手册和宣传材料,号召学习先进,做先进工人。
最后是建立教育评估机制。增强对农民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建立一系列具有综合性、动态性、对比性、系统性的效果评估极其重要。从总体上讲,思想政治教育评估可分为阶段性评估和总结性评估。[6] 这就要求农民工的教育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的反馈机制,如录入微机,归档管理。或在相关行政部门的组织下,及时以问卷或座谈的方式对农民进行调查,根据情况分析其思想政治教育效果,适时地改进教育的内容、方法,使之更符合和贴近农民工的实际。同时,找准时机组织农民工的代表座谈,勾通信息渠道,听取和考虑农民工所提出的意见建议。有关部门还可以创造性地开展各类针对农民工的有奖知识问答活动,直接把握他们受教育的情况。在各类农民工教育机构和农民工的工会中,可以开展考核,对合格者授予证书,优胜者给予奖励,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总之,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是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途径之一。加强农民工思想政治教育,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传统心理与现代心理的矛盾,消除思想和行为上的种种困境,使之增强城市归属感和主体意识,对实现以工哺农、城市反哺农村战略,消除城市不文明行为,引导农民工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