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

张红斌[1]2001年在《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为研究对象,首先分析了混业经营模式和分业经营模式各自的由来、成因和特点,并在宏微观两层面、从风险、垄断、银行经营效益及银企关系等角度对两模式进行了比较评析,揭示了两模式的利弊,指出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选择是动态的过程,必须结合本国国情并与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相一致。在此基础上,文章结合我国的国情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形成和变化过程以及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现阶段尚不具备实行混业经营模式的条件,分业经营模式是目前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但从长期来看,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模式将以混业经营模式为选择,并提出了促进我国实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对策性建议,包括制度安排和实施进程。

付方东[2]2007年在《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及其风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目前,混业经营已经成为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潮流和趋势。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走上混业经营道路,而欧洲大陆的德国、瑞士等国家则一直实行的都是混业经营制度。现在,我国加入WTO后的保护期已过,实行混业经营的国外金融机构将携大量业务进入我国金融市场,这给仍处于分业经营制度下的我国金融机构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和挑战。因此,将我国经济放入世界经济整体中去考虑,尽快实现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是我国银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通过参考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规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和潜在的风险,并在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综合权衡的基础上,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途径提供一定建议。本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历程及其规律;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论依据;混业经营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的变化;混业经营可能带来的特殊风险以及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途径等问题。本文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的现实意义、相关理论的文献综述、论文的结构及研究方法。第二章主要考察了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历程,分析了美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模式转变到混业经营模式的原因和规律,并以此作为研究我国金融业的分业和混业问题的借鉴。第叁章在参考美国金融业演变规律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理论依据。首先辨析了金融业混业和分业的概念,然后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基本依据和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殊依据和必要性进行了阐述,最后指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有其必要性,但其风险也不容忽视。第四章一方面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在混业经营情况下的变化;另一方面着重研究了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条件下将要面临的特殊风险,并以中信集团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五章以前文的分析为基础,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途径提出了一定的政策建议,包括激发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实行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等。第六章是文章的结尾,对本文关于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收益、风险和发展途径的论述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形成了几点结论。

赵前程[3]2005年在《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业的分业和混业经营问题争论已久。20世纪30年代,资本主义社会爆发了经济危机,金融市场崩溃,大量银行在大危机中清盘倒闭,于是人们就开始怀疑银行经营证券业务的合理性,得出混业经营是金融危机罪魁祸首的结论,并最终选择了将证券、保险等业务从银行中分离出来的分业经营模式。但是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全球化浪潮的兴起,各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放弃了原来的分业经营制度,走上了混业经营的道路,1999年11月4日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生效。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可以跨界经营,标志着美国最终废止了分业经营制度。在此之前,实行金融分业制度的英国、日本等国都纷纷进行了大爆炸式的金融改革,允许金融业跨行业经营业务。这些曾经是分业经营主要代表的国家纷纷放弃分业经营体制,预示着混业经营体制将成为世界金融业发展的趋势。 我国己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成员,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将遵循有关原则和规定,为了保护金融业,我国采取了渐进的,逐步开放金融服务市场的策略。但是中国金融业在未来五年必将最终融入全球竞争中,面对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我国金融业将面临严峻的考验和挑战,作为其主体的银行业更是首当其冲地遭受巨大冲击。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国金融业走混业经营之路成为必然。但是我国还缺乏实行混业经营的必要的经济金融环境,贸然进行转换必然造成混乱。因此,必须先营造一个让转换后的模式能成功运行的制度环境,混业经营才有可能成为现实。 本文主要阐述如下几个问题:中国商业银行经营体制的选择——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金融控股公司还是全能银行;中国商业银行监管模式的选择——统一监管还是分业监管;商业银行走向混业经营的战略设计、制度约束、改革措施。

何祺[4]2007年在《中国保险企业分业与混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加入WTO步伐的深入,我国金融保险市场开放的程度越来越大,中国保险市场也已几乎成为全球所有主要保险集团的战略发展中心。国际金融集团已纷纷进入我国金融市场,并悄然完成了在我国多个金融业务领域的战略布局。这些国际金融巨头同时兼营多种金融业务,各种业务互相支持和交融,为其带来了持续竞争优势。而国内以银行业为代表的其他行业资本也觊觎保险业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近期迅速进入了保险行业争夺保险资源。中国保险企业为赢得竞争,在中国政府和保险监管委员会的鼓励和指导下,国内保险公司开始十分关注混业经营,但在分业和混业经营模式究竟有何利弊、是采用分业经营模式还是混业经营模式、两种经营策略各自对保险公司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问题方面迫切需要决策的理论依据和现实方法论的指导。这也是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由于国内保险行业起步较晚,在目前国家规定也只能是分业经营的背景下,传统上我国保险公司一般均是单一经营保险业务的分业经营公司。因此,无论是理论文献方面还是实际操作方面都缺少混业经营的资料与实例。但自从进入2004年下半年后,各大保险公司纷纷有意转型,从传统的保险业务拓展到其它金融领域。正是鉴于这一课题的现实迫切性及国内尚未开展系统性的研究,本论文选择混业与分业经营研究作为主题,着重研究保险公司在混业与分业经营方面的决策,并力求有所建树,志在为我国保险公司选择走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发展道路,在一定程度上提供决策方面的理论依据。也希望本论文的结果能为中国的保险企业的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参考。本论文共分六章,具体章节及其工作如下:第一章,介绍了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论文的研究意义以及所采用的研究手段。确定论文研究的主题——中国保险企业混业与分业经营研究。在界定混业和分业的本质和相关概念的基础上,着重对与本文研究主题相关的企业多元化经营、金融一体化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详细综述并对多元化金融集团、全能银行模式、母银行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等全球保险公司的混业经营模式,进行了分析、比较和总结。第二章,概述了与金融混业相关的各种概念,回顾了国际保险与金融业分业与混业的发展历史,并进行了有关混业经营研究的理论文献综述整理,确定了本文的研究目的与方法。第叁章对混业与分业两种经营模式的优劣进行比较和分析。首先在资产规模、收入来源和盈利能力、组织结构等方面对比研究了混业与分业经营模式的各自特征。建立了评价保险公司经营成效的全新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混业与分业的保险公司的优劣势进行实证研究;随后将保险公司分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两大类,利用收集到的全球128个保险公司的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并利用统计分析软件SPSS对混业经营组与分业经营组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效进行类比而得出了优劣;在上述数据的基础上,还建立了一个企业经营成效与保费收入,管理费用支出,公司业务结构及规模的函数关系,分别确立了混业经营型保险公司经营成效模型和分业经营型保险公司经营成效模型;建立在定性分析基础上的优劣比较,得出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保险公司各自的比较优势和比较劣势,并进一步针对各自的比较劣势提出了风险防范措施。在本章的最后,综合总结了本章关于混业与分业两种经营模式比较的结论及论文的观点。第四章围绕“风险”和“效率”展开保险业的分业与混业比较研究。以保险业为研究对象,对保险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效率、成本—效益以及我国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中的风险进行了研究和分析。首先研究了保险公司混业经营中的风险—效率特性以及约束条件,分析了分业经营、混业经营及介于两者之间的经营模式(如金融控股公司形式等)这叁种模式的效率和风险特征。其次,在保险企业混业经营的成本-效益的研究方面,将保险公司的成本划分为交易成本、监管成本、内部管理成本,在此基础上建立了保险公司的成本函数,并利用这个成本函数探讨了保险公司从采取纯粹的分业经营策略到混业经营策略过程中的叁种成本以及总成本的变化趋势。研究保险公司实行混业经营比较利益大于0的区间所应具备的一些基础性条件。在保险公司的成本函数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利润与成本特性,建立了保险公司的不同业务组合下的监管成本和交易成本函数,在此基础上建立了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利润函数。利用该利润函数分析了混业经营保险公司的业务组合对企业经营效益的影响。提出保险公司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变的策略选择标准。最后根据本章的理论分析和结论对保险业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效率和风险进行了进一步的比较,对我国保险公司由分业向混业转变过程中的现实风险进行了分析和提炼。第五章,本章从中国保险业的成立和恢复发展历程入手,通过详细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和我国保险企业的发展现状、WTO与国际竞争的介入对中国保险业的挑战和机遇、外资保险公司竞争力不断加强等方面,揭示当前中国保险业的总体发展现状和趋势,进一步分析了我国保险企业的分业经营现状和弊端,指出混业经营是我国保险业的必然趋势。本章从保险业运营的经济和法律环境分析了中国保险业混业发展的基础和约束条件。最后,根据前面各章的研究结论,结合保险业的现状,对中国保险业混业与经营发展问题提出了论文研究的观点和建议。第六章,对全文的研究工作和得到的主要结论进行了总结,并对进一步研究提出了展望。本论文的创新点与主要贡献在于:(1)系统整理了国际国内保险企业分业和混业经营的相关理论文献,分析和研究了其实践发展的演变历程;(2)突破现有的以偿付能力为主的保险企业经营成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局限性,建立了全新的综合评价指标体系;(3)利用本文作者作为业内人士的有利地位,采集了全球128个保险公司近15年的经营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系统的归纳、整理与分析,为探索中国保险业发展混业经营提供了参考基础和决策依据;(4)运用实证研究方法,通过收集大量国际与国内分业与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经营数据,分别建立了分业与混业经营的保险公司经营成效与管理费用,收入结构及企业规模之间的数学模型;(5)利用成本函数研究了保险企业由分业转向混业过程中的成本、效益和风险的变化趋势。

邢桂君[5]2002年在《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目前,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流。除了以德国、瑞士、奥地利为代表的欧洲大陆国家,从二战后至今一直实行混业经营制度外,就连英国、日本、美国等一批于20世纪30年代起开始实行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的西方主要工业化国家,也已先后走上了混业经营之路。在我国加入WTO的前提下,我国的金融机构将和实行混业经营或没有法律界定其经营范围的外资金融机构展开激烈竞争。如果没有五年的过渡期和保护性措施,结果是毫无疑问的。如果仅仅是因为体制上的束缚,问题就变得简单了。目前的问题是,实行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一定比实行分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强吗?稳定性高吗?更具公平性吗?因此,在中国金融业逐步开放直至全面开放的前提下,如何提高中国商业银行的效率、增强其竞争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亟待探讨的课题。本文以从事混业经营的国家和金融机构、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中国的金融体制和中国的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采用相关的经济学理论、金融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方法,对混业经营优劣、条件和中国实施混业经营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 首先,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分业经营和混业经营的相关概念进行了全面地总结和概括。明确了混业经营与分业经营、全能银行和分离型银行、混业经营体制和分业经营体制叁个不同层面而内部紧密联系的叁对概念。并且指出,混业经营体制是一国的正式制度安排,在实行混业经营体制的国家也有分离型银行;全能银行必须体现出自己的特色,即应“既全能而又专业”。由此推导出,对全能银行的研究应针对的是该银行本身的“全能”程度,而不应单纯根据母国实行的是何种体制来对其进行划分。这为今后相关的研究工作奠定了基础。通过对部分国家分业混业经营及监管体制变迁的分析和混业经营机构的组织结构的介绍,指出这些国家是在时机成熟时才进行正式制度安排的,尤其是在向混业经营体制过渡时,采取的制度变迁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 其次,本文对两种银行体制进行了全面比较。通过理论比较、动态成本效应比较和对历史数据的分析,证明了分业经营有利于银行体制的安全和公正,混业经营则注重银行体制的效率,两者各有优劣。分业经营向交叉经营,直至混业经营的演进过程,是一个提高效率的过程。但如果金融机构业务突破金融领域,整个金融系统的成本是上升的,对整个社会来讲是不利的。混业经营能够保证比分业经营获得更高的额外收益。一些资源,如规模、稳定性、流动性,都是影响多元化经营程序和改善银行表现的重要因素。分离型银行的规模与其表现呈明显的负相关,而采取混业经营能够弱化规模和绩效的负相关关系。银行的规模越大,它采取混业经营的战略倾向就越强。各国无论选择哪种体制,实际上都是在稳定、效率和公正之间进行权衡取舍。 第叁,本文对我国能否实行混业经营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通过总结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经济国家发生金融危机的情况和这些国家的特点,提出实施混业经营的基础性条件。客观分析了我国的实际情况,认为中国应把金融风险提高到金融危机的高度来认识。在特定时期,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是正确的选择。在我国的银行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存在“致命”的缺陷,基于安全考虑,应该先进行综合改革,才能考虑能否实施混业经营。随着宏微观经济环境的改善,我国部分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具备实施混业经营的条 东北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论文件。城市商业银行中、短期内不应贸然实施混业经营。 第四,本文深入了研究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资产配置问题。通过对资产配置理论演变的考察和分析,认为混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就是为了维持经营而产生的资产可转换理论和迫于竞争压力而产生的超货币供给理论。通过对部分国家的混业经营金融机构的资产配置情况进行分析后,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体制下,资产配置应在注重对风险的分析和控制的基础上,通过合作、购并或直接进入等方式介入新领域,从而扩大资产配置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国家应通过立法形式,对商业银行投资股票的资产数量予以限制,并视具体的发展情况予以相应调整。除了应该加强合规性监管,防止商业银行违规操作外,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监管重点应转向对商业银行风险的控制和预警上。 第五,本文通过对混业经营面临新风险的分析,结合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借鉴国外最新的企业风险管理构架,完善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模式。这个模式充分体现了风险管理战略和经营战略的融合,尽量含盖了混业经营商业银行面临的新风险,突出了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对风险管理注重量化的要求。 最后,本文结合金融监管的基本目标,明确了我国金融监管安排的合理定位。提出中国混业经营体制下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应该按照功能监管原则,在维持现有监管结构的基础上建立牵头监管制度,并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过渡期监管的战略选择。

欧阳世伟[6]2007年在《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和放松管制逐渐成为一种世界潮流,尤其是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案》的出台,宣布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解禁,使整个国际银行业的经营方式发生重大转折,混业经营成为国际银行业的主流。为实现混业经营,提高竞争力,国际银行业兼并、收购和重组的浪潮一个高过一个,银行业集团化的趋势日趋明显,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典型国家大型商业银行集团化经营的首选模式,这主要是金融控股公司不但能够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产生协同效应,同时也有风险递减之功效。从发展方向看,中国金融业必然要走向混业经营,统一监管的道路,但是至少在目前,分业经营的原则不会改变,也不应该改变。其根本原因除受我国的金融监管政策限制外,金融监管水平的制约,金融法律规章制度的滞后,以及商业银行内控机制的缺陷也是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的结束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塑造一个能够在未来国际金融市场上与典型国家大型金融集团抗衡的市场主体,是我国迎接入世挑战的必然选择。但是考虑到我国目前仍然不具备混业经营所需要的一元式监管能力和完善的资本市场,在短期内组建德国式的全能银行是不现实的。在这种局势下,构建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现实的选择。我们应对现存的不规范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政策倾斜,加大支持力度,适当放开政策限制,进行规范化改造和试点,并在此基础上,选择在资产、经营和风险控制等方面有较大优势和潜力的大型商业银行,以这些实力强大的银行为核心,逐步通过收购和新建证券保险公司,参股非银行金融企业等方式,组建新的金融控股公司,塑造一批中国自己的并能够在国际市场具有强大竞争力的“金融航母”,为入世后与国际全能性的金融控股公司竞争做准备。本论文正是基于上述观点,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五家大型商业银行为研究对象,采用相关的经济学理论、金融学理论、管理学理论以及会计学、计量经济学和统计学的方法,并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实际,对中国大型商业银行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模式的构建及监管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首先,本论文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和风险控制四方面对商业银行经营模式选择的经济学原理进行分析,在深入阐述金融控股公司产生的内在动因基础上,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是当前全球银行业集团化发展的首选模式,同时对典型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进行了详细比较,并引用国际大型金融控股公司——花旗集团的实例进行说明。其次,通过对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主要特征分析,阐述了我国商业银行实现混业经营仍受内外部条件的限制,创造性提出了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模式是我国大型商业银行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过渡期内的现实选择,并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设立方式、模式选择和结构安排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最后,针对新经济下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风险,以及可能产生的内部利益冲突,结合巴塞尔银行委员会关于“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加强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通过对国外典型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经验进行充分比较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制度安排和模式选择。

王璐[7]2017年在《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目前实行的是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制度。但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实现,存款保险制度已然建立,并且加入WTO保护期的结束,外资银行全面进入我国,我国金融机构势必面临着国内同行业间以及分业经营与外资银行的混业经营的激烈竞争。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国内各界对金融业混业与分业的选择以及何时、如何调整都十分关心。这种情况下,我国金融业已出现了一些混业经营的迹象,国家监管部门也对金融分业经营的政策逐步进行了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6月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规定商业银行可以开展代理证券等投资银行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2005年发布《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2009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银监会已和保监会就银行试点保险公司达成共识,四大银行成为试点。这为我国实行混业经营做了一个良好的铺垫,于是出现了平安、中信、光大等业务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的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工行、中行、建行、农行建立了银行控股公司,而其他股份制银行和中小股份制地方商业银行还在探索这个问题。也正是因为我国金融业对于混业经营还在探索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完善,没有成熟的监管方案,所以我们可以借鉴别国的经验避免重蹈他人覆辙,这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长远发展来说十分重要。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绪论,提出了选题背景以及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意义,阐述了国内外学者对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研究状况,说明了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介绍了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相关理论,从风险、效率、监管叁个方面对两种经营模式进行分析。第叁章介绍了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实践,详细分析了美国金融业混业-分业-混业的发展历程,并以花旗集团为案例,对花旗集团混业经营的实践进行分析,为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探索起到借鉴作用。第四章回顾了我国金融业经营制度的演进过程,分析了我国金融业未来混业经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以平安集团为例,说明以兼并收购为手段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理想模式。第五章分析了在当前情况下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可能遇到的问题。第六章针对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包括以商业银行为主导推进金融业混业经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监管。第七章,结论。

薛彬[8]2008年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文中指出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可以看出,金融业分业与混业经营模式的选择问题一直困扰着各国金融监管当局。二十世纪全球的金融业经历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许多国家的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都经历了由分业到混业再到分业然后回归到混业经营的发展过程。受银行各方面改革滞后的影响,中国目前仍采取分业经营模式,但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目前中国已在政策上打破了银行、证券、保险之间的资金壁垒,彼此之间的“合作”与业务交叉有了明显进展,为下一步规范的混业经营奠定了基础。本文从混业经营和分业经营的理论基础对比入手,通过分析美国、日本和德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迁及其经营模式的选择,找出了主要发达国家混业经营发展的具有一般性的原因。针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混业经营是中国的必然选择并对金融控股集团模式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文的最后部分对中国实行混业经营的风险防范、业务建议和金融监管叁个方面做了详细的论述。

刘怡[9]2002年在《论我国银行业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必然性》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银行业采用混业经营模式是当今世界金融业发展的大趋势,本文试从国际、国内以及银行业本身的要求等多个角度来论述我国银行业向这一趋势转变的必然性。同时,本文也对我国如何实现混业经营模式提出了建议。 混业经营模式是相对于银行分业经营模式而言的,它是指银行不仅可以经营传统商业银行的存、贷款业务,还可以经营证券投资、保险、信托、参与企业决策和管理、经营进出口业务、金融衍生业务等等,而且上述服务几乎能以任意一种货币形式提供给国内外客户,其服务是面向社会所有行业、个人及公共部门。相反,分业经营模式则是指银行业务与投资业务相分离,即商业银行只能从事存、贷款业务,不得兼营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投资银行则经营证券承销、证券交易以及其他属其经营范围内的投资业务。 德国、荷兰、瑞士等国家银行是混业经营模式的代表,其中德国是混业经营模式最成功的典型例证。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银行曾经是分业经营模式的代表,但在七十年代后期,美国银行业长期实施的分业经营模式日益显露出其弊端,八十至九十年代,在美国,混业经营模式逐步取代了分业经营模式。在此前后,英国和日本也相继进行了的金融体制的改革,推行了混业经营模式。 1994年以前我国银行业事实上采取的是混业经营模式,1992年下半年开始的泡沫经济,使银行大量资金通过国债回购、同业拆借进入证券市场,金融秩序极度混乱,甚至一度出现了严重的金融市场失控局面。1994年我国银行业开始实行分业经营模式。从1995年开始,国家陆续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和《证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机制。1998年,中国金融监管的总体组织框架进行了重大调整,银行、保险和证券分业监管,证券委被撤消,其职能并入证监会,对保险业的监管职能并入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叁驾马车”式的垂直分业监管体制正式形成。 虽然我国目前采用的严格的分业经营监管模式,但在现实中,我国银行业又事实存在着很多和证券、保险相互渗透的行为。从近年来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中也可以看出:面对国际银行业采取混业经营模式的大潮和我国银行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央行也不得不对分业经营的政策进行适当调整。另外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也为央行的监管带来了新的课题。 加入WTO后,我国将按照承诺逐步开放银行业,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趋势已经影响到了我国的银行业。从银行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分业经营模式对于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有着明显的制约作用,分业经营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金融风险,限制了我国银行业与证券业、保险业之间的合作,削弱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相反,混业经营模式则对我国银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实行混业经营模式有助于银行实现多元化经营,拓展银行业务经营的空间,密切银企关系,可以实现资源共享,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并且有助于降低我国金融体系的风险。随着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电子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银证、银保的进一步合作搭建了良好的业务平台。另外,我国商业银行人才水平不断提高。这一切都为我国银行业实现混业经营模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国银行业现阶段采取混业经营模式所面临的两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我国央行金融监管手段单一、落后:现阶段央行主要采用现场稽核与手工操作方式进行监管,采用现场监管难以对银行整个经营状况作出客观评价;非现场监管没有形成统一、完整、健全的体系;现阶段央行实行的金融电子化监管也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且目前央行的监管基本上只是事后监管。第二个问题是我国目前商业银行内控机制也存在的一定的问题:我国商业银行内控观念存在偏差,内控机制不健全,内控运行机制失范,权力制约失衡,稽核部门监督职能弱化。 虽然我国当前金融机构还存在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较为落后、内部控制体制和风险监控体系尚未完善、产权制度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等问题,但我国实行混业经营己是大势所趋。如何使我国金融业稳妥的步人混业经营便成了首要的问题。从政策的连贯性和制度的稳定性与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关系上看,在体制上立即转变,推行激进的、全面的自由化改革是不现实的,而“分步渐进”的模式似乎更适合我国国情。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叁个步骤:首先,建立试点,积累经验:其次,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放松经营管制,加强银证、银保、银信合作:最后,通过上市、购并、重组等手段,最终在我国银行业实现混业经营模式。 在向混业经营模式过渡的过程中,提高央行的监管水平,以及建立完善而严格的商业银行内控机制,是我国银行业最终能否顺利实现混业经营模式的关键所在。政府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加强金融监管,以适应混业经营的大趋势。建立叁大监管机构协调机制和监管体系。同时还要强化企业内部风险控制系统,提高企业自律能力。 综上所述,混业经营是适应国际金融发展趋势的需要,是提高我国银行业竟争力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入WTO后的现实选择。我国的银行业本身就存?

王昕[10]2003年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文中提出1999年11月美国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准许金融控股公司对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兼营。这不仅标志着分业经营时代在美国的结束,也代表着国际金融界混业经营趋势的明朗,使中国1998年才最终确立的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面临直接冲击。中国金融业如何在入世后的短暂缓冲期内通过改革尽快成长,以适应国内外日益激烈的竞争形势成为非常现实的问题。 论文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首先对金融业混业经营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通过对国内外金融业经营模式发展变化历程的比较研究,认为混业经营是大势所趋。进而借助模型对中国金融业经营和监管现状进行了实证分析,说明目前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制度的合理性,并结合大量数据资料论证了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通过对叁种可资借鉴的混业模式的对比分析,同时结合我国金融业实际,认为应选择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实现混业经营。最后,进一步研究了如何在宏观和微观层面实施金融控股公司策略,并提出了顺应金融业经营体制的变化,对现行分业监管体制加以完善的若干建议。

参考文献:

[1].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D]. 张红斌. 暨南大学. 2001

[2].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及其风险研究[D]. 付方东. 四川大学. 2007

[3].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研究[D]. 赵前程.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05

[4]. 中国保险企业分业与混业经营模式研究[D]. 何祺. 上海交通大学. 2007

[5].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研究[D]. 邢桂君. 东北农业大学. 2002

[6]. 中国大型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研究[D]. 欧阳世伟. 北京交通大学. 2007

[7]. 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问题研究[D]. 王璐. 吉林财经大学. 2017

[8]. 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经营模式的演变及其对中国的启示[D]. 薛彬. 吉林大学. 2008

[9]. 论我国银行业向混业经营模式转变的必然性[D]. 刘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2

[10].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研究[D]. 王昕. 西安理工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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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模式与分业经营模式的选择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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