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逻辑与劳动分工理论_资本论论文

资本逻辑与劳动分工理论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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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1 [文献标识码]A

      在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研究中,分工是一个尚未深入讨论的问题。过去的研究将马克思的哲学变革定位于1845-1846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与《德意志意识形态》,认为通过哲学变革,马克思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理论,《资本论》只是这一理论在资本主义社会运用的结果,因此,《资本论》从根本上来说是经济学的著作,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运用与科学证明。按照这样的逻辑,分工只是马克思在讨论剩余价值、主要是相对剩余价值的获取方式时加以论述的问题,经济学构成了这一问题的基本语境。在我看来,这是就分工来谈分工,没有看到对分工的讨论实际上与马克思哲学总体构架的变迁直接相关联。按照我的理解,对于分工,传统的研究建立在生产逻辑的基础上,关注的是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分工与异化之间的关系,而没有顾及到马克思哲学思想发展过程中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的转变,以及分工问题的视角变换所呈现出来的哲学意义。①在《资本论》中,随着资本逻辑对生产逻辑的统摄,分工的形式化意义以及分工与资本微观权力建构的关系才得以呈现出来。重新回到思想史的语境中,特别是通过重新理解资本逻辑视野中的分工理论,对于理解《资本论》的哲学,是非常重要的。

      一、分工理论:从古代思想到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变迁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在讨论城邦的建立时指出:粮食、住房、衣物等等是城邦得以存在的物质前提。[2](P58-59)怎样供应这些东西呢?是每个人都生产这几种东西好呢,还是每个人都各司其职,只生产一种东西并与其他人交换好呢?柏拉图认为第二种方法更为合适,从而进一步认为分工是城邦存在的重要条件。分工之所以重要:第一,每个个体都不能单靠自己实现自给自足;第二,各人性格不同,能力不同,适合于做不同的工作;第三,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才能生产出数量更多、质量更好的必需品;第四,分工使人更易受到技术的陶冶,有助于提高技能。基于这些考虑,柏拉图认为,一个城邦起码要有四到五个人,即一个农夫,一个瓦匠,一个纺织工人,一个鞋匠或者别的照料身体需要的人。考虑到农夫种地需要铁犁,增加一个铁匠就非常必要。如果一个城邦还不足以实现自给,就需要与外邦进行商品交换,这时,就需要有能够生产适合外邦所需产品的专门人士,以及保护城邦安全的人员,从而进一步扩大分工的范围,如专门生产商品的雇工、进行运输的商人以及专门保卫城邦安全的军人等。分工的发展会催生不同的等级。

      在马克思看来,柏拉图把分工作为城邦经济的基础,并从需要的多面性和才能的片面性来强调分工的必要性,“不同的个人有不同的才能,因而每个个人从事某种职业会比从事其他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如果一个人把某种手艺当作自己唯一的终身职业,他就能更好地完成这项工作”。[2](P325)在每个个人专注于某一事情时,产品的质量会更好。因此,分工的落脚点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城邦的日常生活需要,“柏拉图到处强调的最重要之点是:每个物品[由于分工]做得更好了。质即使用价值,是柏拉图以及一切古代思想家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唯一观点。”[2](P324)关注于使用价值,这是古希腊时代研究分工问题的重要目的,这意味着,即使在当时商品交换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这种交换还不具有普遍性,交换的根本目的在于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虽然色诺芬对分工问题有了进一步的讨论,如他认为分工有助于把劳动简化为尽可能简单的活动,分工的水平取决于市场的扩大等,但这些并没有改变分工的古典观念。这也表明,商品经济在当时还只是对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经济的补充。关于这个问题,马克思在讨论价值概念时曾指出,亚里士多德曾对简单价值形式进行了探讨,但他没能从简单价值形式中得出价值概念,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希腊社会是建立在奴隶劳动的基础上,因而是以人们之间以及他们的劳动力之间的不平等为自然基础的。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3](P75)这也表明,价值这个概念只有在商品生产普遍化的资本主义社会才能提出来。

      柏拉图等关于分工的论述,对斯密等政治经济学家讨论分工问题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在斯密的老师弗格森看来,分工源自于生存的需要,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人类的社会制度和每一种动物的社会制度一样,都受到大自然的启发,是本性的产物。”[4](P204)分工的发展使产品的质量更好,数量更多。这些观点重现了柏拉图的思想。但相对于古希腊思想家关注的分工与产品质量之间的关系,站在现代社会入口处的弗格森则转向了分工与利润的联系。“制造商发现如果工人分工越细,个件上雇的工人越多,花销就越少,获利就越多。消费者同样也要求每一种商品的做工会比那些雇来要一心多用的工人生产的商品完美。商品的进步只不过是手工艺术的继续分工。[4](P203)弗格森看到了分工的发展对利润的影响,“艺术和专业分工之后,财源大开”。因此,分工不仅关乎使用价值,更关乎产品的价值。在关注分工能够推进财富的同时,弗格森对分工造成的负面效果也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在他看来,分工的负面效应在于:第一,分工使人的技能走向片面化,在使人专业于某一职业和技能时,会造成人对社会总体存在的无知。“许多手工艺术根本不需要能力。在情感和理智完全受到压制时,手工艺术会取得最大成效。无知不仅是迷信之母,也是勤劳之母。思考和想象容易出错。但举手投足之习惯可免受两者之患。同样,制造业最繁荣昌盛地方的人们最不注重思考,而且不花气力去想象,只是把车间看成是一台由人做零部件的发动机。”[1](P204-205)第二,分工的发展会形成新的等级制度。在弗格森看来,虽然“人生而平等”,[4](P70)但是随着分工的发展,由于一些工作可以自由发挥,另一些工作则机械呆板,这会左右人类的尊卑观,形成不同的等级和等级观念,甚至会剥夺一些人的智力和独立发展的机会。

      斯密将分工作为整个政治经济学讨论的起点。与柏拉图和弗格森一样,斯密同样将分工看做是人类本性以及满足人类需要的结果。与前辈不同的是,斯密将分工与工场手工业的发展联系起来,这种工场手工业在他那里就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典型方式,这使他对分工的讨论有着一些新的内容:第一,斯密更关注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具体分工,并将工人集聚在同一个工厂内部作为这一分工的重要条件,这种集聚就是马克思后来在《资本论》中所说的“协作”。斯密以制针为例指出,这一过程可分为十八种操作,这意味着过去由一人负担的全部劳作经过分工,变成了众多的人才能完成的工作,这会提升劳动者的技术。第二,分工节约了劳动时间。“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须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5](P8)第三,分工推动了机器的发明与使用。分工不仅会通过机器的发明来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会推动思想的发展,并会产生以思想为专职的职业。虽然在机器如何促进了劳动力发展问题上,斯密的讨论不够充分,但总体上来说,斯密强调正是分工的发展,提升了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5](P5)对于斯密从劳动力的发展这一视角对分工目的的分析,马克思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斯密考察分工的主要功绩在于,他把分工放在首位,强调分工的意义,并且直接把分工看作劳动(即资本)的生产力。”[2](P312)从提高劳动生产率出发,斯密强调分工使商品变得更便宜了,因为生产某个商品的劳动时间的减少,降低了单个商品的交换价值。在马克思看来,这才是现代思想与古典思想的根本区别。“以分工为研究和考察对象的古代人都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使用价值上,只看到各个个别生产部门的产品的质量由于分工变得更好了,而在现代人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则是量的观点。”[2](P310)也就是说,现代人更为关注商品的价值,使用价值只是作为价值的载体才得到关注。

      但这并不是说斯密的分工理论已经洞察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分工的本质。在关于分工的讨论中,柏拉图的研究主要讨论的是社会分工,比如他讲到农夫、铁匠、瓦匠等,就是从社会分工出发的。斯密的分工理论关注的是工场内部的分工,即制作单个商品的分析,这是将一个人可以完成的工作细分为不同的人共同完成的工作,是与社会分工不同的另一种分工,或者说,这才是资本主义社会需要关注的分工。但在斯密的讨论中,这两种分工并没有被区分开来,他将资本主义工场内部的分工与社会分工直接联系起来,从而将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分工变成了与人类历史一样久远的分工,“凡能采用分工制的工艺,一经采用分工制,便相应地增进劳动的生产力。各种行业之所以各个分立,似乎也是由于分工有这种好处。”[5](P7)这样一种观点,与将分工看成是人类本性的观点相一致,从而更加巩固了上述理念,即将分工变成了与“自然秩序”相一致的劳动方式,以分工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也就成为最合乎自然与人性的生产方式。斯密关于分工的这些看法,影响了许多后来者。比如麦克库洛赫关于分工的讨论,基本上重复了斯密的观点。[6](P55-60)詹姆斯·穆勒除了强调要从哲学上讨论分工所带来的分解工作、还要讨论对分工进行的综合工作外,对分工本身的描述,基本上也是对斯密观点的复述。[7](P6-10)

      当然这并不是斯密能够将两种不同类型的分工混淆起来的理由。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开始的时代,工场内部的分工并不能从社会分工简单地推导出来,更不能将两者简单地从性质上等同起来,对分工的理解必须以资本主义生产作为全部立论的基础。如果说这在斯密时代还不明显的话,那在19世纪40年代,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就较为清晰起来。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讨论斯密关于分工问题的局限时,认为尤尔对斯密的批评是有道理的。尤尔在《工厂哲学》中指出:“当亚当·斯密撰写他的政治经济学原理这一不朽著作时,工业中的自动体系还无人知道。他完全有理由把分工看作改进工场手工业的伟大原则……但是,在斯密博士时代有用的例子,在我们这个时代只会使公众在现代工业的实际原则问题上陷入歧途……按不同熟练程度进行分工这种繁琐教条,最终被我们的文明的工业家利用了。”[2](P341)也就是说,斯密所讨论的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实际上是资本主义生产时代才得以发展起来,并开始主导生产过程的分工,这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历史性”的分工。这样一种“历史性”视野的缺失,才是斯密在分工问题上产生理论混淆的一个重要原因。

      结合上述的讨论,从关注分工带来的产品在使用价值上的优越性转向分工带来的交换价值上的优越性,这是从古典思想向现代思想转变的一个重要标志。产生这一转变的原因在于商品生产的普遍化,或者说商品生产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起点。但囿于“历史性”视野的缺失,以斯密为代表的政治经济学家极易将资本主义工场内的劳动分工与体现在人类社会中的社会分工混淆起来。当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劳动分工混淆于社会分工时,也就将资本主义的生产劳动还原为了一般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劳动。按照我的理解,这是从资本逻辑向生产逻辑的倒退。

      二、生产逻辑与分工理论

      马克思对分工的理解,随着其哲学构架的转变而转变,从总体上来说,大约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人的类本质出发来理解分工,关注的是直接劳动过程中的分工,对分工的批判构成了马克思私有制批判思想的重要内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分工的理解体现为两个不同层面:一是从社会分工出发来讨论历史的进程,将分工看作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素,一是将分工作为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重要话语,②在我看来,这是马克思从生产逻辑出发对分工的讨论。自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开始,马克思对分工的理解才真正具有了“历史性”的视野,并意识到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劳动分工的区别,这种意识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得到了清晰的讨论,并将自己关注的焦点集中于资本主义工厂内部的劳动分工,并在《资本论》中进行了系统的讨论。可以说,这是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的重要转变。分工并不只是一个经济学的范畴,对分工的不同的理解体现了马克思哲学逻辑的内在转变。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三笔记以及第一笔记关于“工资”的分析中,马克思对分工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探讨。从文献基础来看,马克思直接引用了斯密、萨伊、斯卡尔培克、詹·穆勒、特拉西等人的著作,③在理论基础上,马克思以人的类本质异化来审视分工以及上述政治经济学家的分工理论。马克思认为,分工是人的真正类活动的异化状态,“因为劳动只是人的活动在外化范围内的表现,只是作为生命外化的生命表现,所以分工也无非是人的活动作为真正类活动或作为类存在物的人的活动的异化的、外化的设定”。[8](P237)在这个意义上,政治经济学家关于分工的话语,实际上是在异化范围内的关于劳动社会性的表达。在马克思看来,上述思想家关于分工的讨论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第一,分工是财富生产的一个重要动力,分工给劳动以无限的能力。第二,分工同资本的积累相互制约。“资本的积累扩大分工,而分工则增加工人的人数;反过来,工人人数的增加扩大开放分工,而分工又增加资本的积累。”[8](P120)第三,交换源自于人的本性,并推动着分工的发展。第四,分工使个人活动日益贫乏。但政治经济学家还没能清晰地表达出分工作为人的类活动的活动以及这种活动的异化形式的观念。当他们从人类的本性出发来说明分工和交换,并把私有制作为分工与交换的基础时,实际上在断言劳动是私有制的本质,并从特殊利益出发论证当下社会的合法性。从人的类本质活动、这种本质活动的异化及其扬弃来说,“分工和交换是私有财产的形式,这一情况恰恰包含着双重证明:一方面人的生命为了本身的实现曾经需要私有财产;另一方面人的生命现在需要消灭私有财产。”(P241)这是马克思对分工问题的历史定位及其扬弃方式的说明。

      在马克思的讨论中,讨论分工与人的类本质活动的表现与异化,其基础是对劳动的理解。如果从细节来看,马克思第三手稿有关分工部分所讨论的“劳动”与第一手稿“异化劳动”中的“劳动”在含义上有一定变化。在“异化劳动”部分,“劳动”体现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而在关于分工的讨论中,“劳动”则直接表现为私有财产的本质规定,即“异化劳动”。这种变化,在我看来,可能是受到了麦克库洛赫的影响。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麦克库洛赫一方面继续了霍布斯、洛克、斯密的思路,继续强调劳动是财富的本质,并非常明确地在价值层面来理解财富,在另一方面,他在讨论财富的生产时,认为关键在于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他从四个方面来讨论增进劳动生产力发展的方法,即财产的安全、个人之间的职业分工、资本的积累与运用、不同国家之间的分工或商品及货币等,财产的安全即财产所有权被放在第一位。财产所有权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它“是劳动能力得以成功发挥作用所不可或缺的”。[6](P54)只有财产所有权才能真正地保证劳动所得的安全,这也是所有权的本质。马克思以劳动与私有制的关系为纽带来讨论分工,形成了以劳动为基础的批判话语,将之看成人的类本质活动的异化。对分工的这些讨论,是建立在人的类本质的思想基础上的。

      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从人的类本质及其异化来讨论分工不同,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确立了以生产逻辑为内核的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在这一框架中,马克思对分工的讨论展现出一种双重性:一方面他从生产力的发展,具体表现为从劳动分工的发展来分析社会历史的变迁,这就是马克思后来所说的社会分工,另一方面他着眼于资本主义劳动过程中的分工,并将之与人的自主活动对立起来,从而形成了以分工为基础的批判话语。但此时的马克思,并没有自觉地意识到这两种之间的根本差别。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的第一手稿中,马克思建立了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社会历史解释构架,强调分工与社会发展的内在关系。在这一框架中,首先进入马克思视野的是自然分工,“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相分离的时候起才真正成为分工。”[8](P534)当精神劳动与物质劳动相分离时,才会产生相对独立的精神活动,并产生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是从社会结构层面来讨论分工的意义。在第四手稿中,马克思从分工的发展来讨论三种所有制的变迁,即部落所有制、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的变迁。在第三手稿中,马克思关于分工与社会结构、分工与所有制发展的讨论更加具体了。在他看来,物质劳动与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与乡村的分离,这也是农业劳动与工商业劳动的分工与对立。“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8](P556)以分工为线索,马克思具体指出了城市的形成,行会的产生,以及资本在城市中的自然形成,商业的发展,最后是工场手工业的产生,工场手工业直接催生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在这个过程中,形成了私有制,产生了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的对立,从这种利益对立中产生了阶级对立,并形成了体现共同体利益的虚幻物,即国家。这也表明,国家并不是共同体利益的真正体现,“国家内部的一切斗争——民主政体、贵族政体和君主政体相互之间的斗争,争取选举权的斗争等等,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形式”。[8](P536)可以说,分工与生产力的发展是马克思讨论历史变迁的重要依据。一个民族的分工水平,决定了该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但这种意义上的分工,按照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以及《资本论》中的看法,是社会分工,它以人类学意义的生产逻辑为基础。

      如果按照上述思路写下去,马克思就只能认同斯密等人关于分工的讨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分工的哲学批判也就无从展开。因此,在确立生产逻辑的同时,马克思面临着如何批判地面对现实劳动过程中的分工问题,这形成了马克思面对分工问题的另一个理论维度,即批判维度,把分工看作自主活动的异化形式。首先,分工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比如在家庭分工中,就会产生丈夫对妻子和儿女的统治和奴役,由分工导致的私有制更是一种不平等的统治。其次,分工使劳动成为一种分离的形式,“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个所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形式。分工越发达,积累越增加,这种分裂也就发展得越尖锐。劳动本身只能在这种分裂的前提下存在。”[8](P579)这也意味着,不只是资本主义社会,凡是存在着劳动分工的社会制度,劳动本身就是一种分离的存在,在资本主义社会,更是如此。再次,分工形成的社会力量,在现有的社会制度中,对个人来说成为“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8](P538)实际上,这种异己力量不仅体现为社会力量对个人来说是异化的,个人自身的力量对个人来说也是外在的、强制性的力量。这是一种更为深层的异化,正是对这种异化的痛恨,马克思提出了要消灭劳动的口号,并以未来共同体中人的自主活动来替代当前社会中的劳动分工。

      在马克思的这些讨论中,他已经关注到工厂内部的分工,但他还没有将工厂内部的分工与社会分工真正地区别开来,对工厂内部的分工更多是从异化批判这个视角来讨论的,以便从中引出批判话语。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来看,马克思此时的哲学讨论,并没有真正地跳出斯密的逻辑。

      马克思在分工理论上的重要进步,体现在《哲学的贫困》中。在这本书中,从方法论上来说,马克思意识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的局限性,强调“历史性”视野,特别是在面对资本主义社会时,强调它与传统社会之间的“断裂”性关系,强调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认识不能简单地从一般意义上的原理加以推广,这是他批判蒲鲁东思辨的经济一哲学的重要前提。④正是缺失“历史性”的视野,蒲鲁东才会将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的关系以及反映这一关系的范畴,看做是适合于一切社会的关系和范畴,从而将当下的社会永恒化,陷入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之中。从“历史性”出发,马克思对分工的讨论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与斯密以分工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不同,马克思强调劳动者与生产工具的积累和积聚才是工场手工业的起点。“工场手工业的特点不是将劳动分解为各个部门并使有特殊技能的工人去从事很简单的操作,而是将许多劳动者和许多种手艺集合在一起,在一所房子里面,受一个资本支配。”[9](P167)这种集合的好处,一开始并不是为了分工,而是为了减少费用,因此不像斯密所说的,分工在作坊之前,相反,作坊是分工存在的条件。“劳动者集合在一个作坊是分工发展的前提。”[9](P167)这种集合,在《1861-1863年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称之为“协作”,并明确指出协作才是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

      第二,马克思区分了社会分工与工厂内部的分工,并揭示了两者间的关系。针对斯密等人将两种分工等同起来的做法,马克思明确指出了社会分工与工厂内部分工的区别,社会分工源自于最初的物质生产条件,而工厂中的分工则是企业主按照预先想好的方案将工作分配给工厂内部的成员,是将一个人能完成的工作变成不同的人共同合作才能完成的工作。如果说在资本主义社会,社会分工体现了自由竞争的原则,那么工厂内部的分工则体现了资本的权力原则,“因此,在分工方面,作坊里的权力和社会上的权力是互成反比的。”[9](P166)

      第三,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结合,机器的发明和采用进一步加剧了社会分工,进一步简化了工厂工人的劳动过程。马克思批判了蒲鲁东将机器看作分工的合题的看法,指出机器的发明和采用与分工的发展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当工厂内部的分工日益简化时,分工的发展使个人越来越丧失专业性,产生了职业的痴呆。

      第四,当劳动完全丧失专业性质的时候,“个人对普遍性的要求以及全面发展的趋势就开始显露出来。”[9](P172)在这里,马克思进一步延续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与自主活动的理论关系,强调人的全面发展才是解决分工导致的人的片面性问题的出路。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德意识意识形态》,虽然马克思实现了哲学变革,强调从历史本身的事实出发来建构新的哲学理论,但从总体上来说,两个不同时期的理论基础都是劳动,只不过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强调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的活动,在《德意识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则将“劳动”看做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活动,⑤从而以人类学意义上的物质生产活动作为历史观的基础,强调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物质条件、在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客观物质关系以及由两者结合而成的生产力,从而实现了哲学逻辑的变革,生产逻辑成为马克思哲学的根本逻辑,并成为他考察相关问题的基础。这一理论逻辑,同样体现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

      但从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过程来看,《哲学的贫困》又是一个重要的理论节点。相比于《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马克思突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历史性”规定,强调考察资本主义社会比考察一般社会具有优先性,这意味着马克思的历史理论首先必须针对资本主义社会而不是一般社会,这是一种理论视野和方法论上的反转。虽然马克思还没有明确地意识到要从资本逻辑去考察分工,但这一新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经过《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的中介,在《资本论》中得到了清晰的论证。

      三、资本逻辑与分工理论的再思考

      从生产逻辑到资本逻辑的转变,是马克思思想发展中又一个重要环节。按照我的理解,从“历史性”的视角和方法出发,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开始形成了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双重思路。从生产逻辑出发,在面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总体发展时,马克思强调劳动生产的本体论意义。但在具体分析商品、货币和资本的运行过程时,马克思意识到不能简单地将生产逻辑运用到资本主义社会,而必须从资本的本性出发来讨论商品、货币以及资本主义社会的运行过程,这才出现了他在《导言》中所强调的“资本是以太之光”“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等论断。为了与劳动本体论一致起来,马克思重新论述了对象化与异化的关系,在强调劳动的社会存在本体论意义的同时,也分析了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异化以及整个社会关系的物像化。经过《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这一中介,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开始就定下了从资本逻辑出发、资本逻辑统摄生产逻辑的基调。当他将商品作为整个分析的起点时,这里的商品已经不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而是以资本主义生产为前提的商品,这决定了《资本论》关注的是资本逻辑,这一逻辑也成为马克思讨论分工的理解基础。

      首先,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和《资本论》中,马克思都以协作作为讨论分工问题的起点。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在讨论分工时第一句话就说“分工是一种特殊的、有专业划分的、进一步发展的协作形式”,“简单协作是完成同一工作的许多工人的协同动作。分工是生产同一种商品的各个不同部分的许多工人在一个资本的指挥下的协作”。[2](P301)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讨论相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时,明确说道:“人数较多的工人在同一时间、同一空间(或者说同一劳动场所),为了生产同种商品,在同一资本家的指挥下工作,就在历史上和概念上都是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3](P374)在讨论了“协作”之后,马克思才讨论分工。在马克思看来,工场手工业的分工要有一定的前提:(1)工人的集结,即必须有一定的人口密度,人口可以离开土地,集中到资本存在的地方。(2)劳动工具的集中。(3)原材料的增加。[2](335-337)这样一种安排,与斯密不同。斯密将工场内部的分工等同于社会分工,实际上是从社会分工出发来讨论资本主义生产内部分工,这与他将交换、分工归因于人的需要和本性相一致,从而将资本主义的生产变成了人类历史上早就存在的生产。当马克思将协作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起点,强调分工以协作为基础时,马克思不仅区分了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分工,而且将自己的关注点聚焦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直接点明了分工与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关系。分工不仅成为生产力发展的具体表现,更是剩余价值生产的内在要求。

      第二,马克思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分工与工场手工业分工的联系与区别。虽然马克思和斯密一样,认为社会分工是工场内部分工的基础和前提,但在斯密看来,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的区别是主观的,只对观察者来说才存在。而对马克思来说,当工场内部的分工产生之后,两者之间就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区别体现为以下方面:(1)产品的性质不同。社会分工意义下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产品都是商品,而工场手工业分工中的劳动者生产出来的并不是独立的商品,只有这些工人的共同产品才是商品。(2)生产资料集中的方式不同。在工场手工业的分工中,生产资料集中在一个资本家的手中,而社会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不依赖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3](P412)(3)在工人的使用与生产的规划方式上不同。在工场手工业中,工人的人数保持着一定的比例,生产也体现出一定的计划性,而在社会分工层面,工人的总体人数比以及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都体现出无计划性,即使在不同部门间力求保持平衡的情况下,这种平衡也常被打破。(4)资本家的地位不同。在工场内部分工中,资本家对他所拥有的劳动机构具有绝对权威,而在社会分工层面,资本家之间不承认相互的权威,形成的是竞争关系,每个人都以各自的利益为原则。如果考虑到社会分工在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之前就已经存在,两种分工之间的区别就更为明显。基于这些讨论,马克思指出:“亚·斯密没有区别两种意义上的分工。因此,后一类分工在他看来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所特有的东西。”[10](P305)

      第三,马克思进一步讨论了工场内部分工的具体形式及其性质特征。社会分工与工场内部的分工,虽然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但在资本主义生产结构中,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也可以使社会分工变成工场内部的手工,所以马克思认为工场手工业有着双重起源:一种是将不同工种的独立的手工业者聚集起来,共同生产一件产品;一种是将从事同一类工作的劳动者聚集起来,将同一类工作划分为不同环节,使每一个工人都只从事于局部操作。这两种不同的起源形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两种不同模式,马克思称之为混成的工场手工业和有机的工场手工业。这也表明,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主导的社会,即使是先于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社会分工,也将受到资本逻辑的统摄与重新规划,一方面将过去分散的手工业结合在一起,即将社会分工置于工场手工业之中,另一方面在生产过程中又引进新的分工,从而进一步发展了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马克思不仅考察了工场手工业在分工问题上的全貌,而且细致讨论了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要素。他认为,这种内部分工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局部工人,一是与局部工人相适应的工具。[3](P396)工场手工业的内部分工将局部劳动变成一个人的终身职业,从而提高个体工人的劳动强度,与之相应的则是劳动工具的分化和劳动工具的专门化,从而为机器的产生创造了条件。正是通过这两者的分化与相互配制,才在劳动时间不变的情况下减少生产商品所必要的劳动时间,实现剩余价值的增长。

      第四,劳动分工与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在讨论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时,马克思曾指出,工人一无所有,资本家拥有生产资料,这使得在自由交换的表象下,实质上却是资本家对工人的绝对权力。这种绝对权力更多体现为资本权力的宏面层面,而分工则体现了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相比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延长劳动时间而言,这种微观权力更易于在无形中对工人产生制约作用。分工与资本权力的微观建构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分工所形成的社会生产力并不属于工人,而是资本家,这意味着资本家在社会中的总体控制力的增强。“由许多单个的局部工人组成的社会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因此,由各种劳动的结合所产生的生产力也就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3](P417)有经济学家或社会主义者认为,分工的发展会导致产品价值的便宜,这对工人最有利。马克思指出,实际的情况是这在缩短工人的必要劳动时间的同时,反而增加了剩余劳动时间,这恰恰是资本权力的加强。

      (2)分工使从前独立的工人服从于资本的指挥和纪律,使工人更加服从于资本家的权威,形成了新的等级。在工场内部,不同的操作被有计划的分配,并形成了特定的操作规则和纪律,操作的过程也是对自由工人的规训过程,劳动的统一体现为外在于工人的强力意志。这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这种规则对工人来说是一种强制性的、异己的、从外部强加于工人的法律。同样,结合劳动的联系即结合劳动的统一对个别工人来说是资本家的意志、人格的统一、支配和监督”。[2](P355)这种规则和控制,通过工人的日常活动模式,日益成为人们的日常观念,工人与资本家的等级区分也就日益被人们从心理上所认可。

      (3)分工不仅改变了独立工人的劳作方式,而且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的劳动力,把工人变成为畸形人,使之成为生产的机器。分工对人的能力发展造成的影响,自弗格森开始,就受到当时有些经济学家的关注,并有过诸多的论述。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指出,分工“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人为地培植工人片面的技巧”,[3](P417)使个体成为某种局部劳动的自动的工具。随着机器的发展,个体越来越成为机器体系的附庸,人与人之间越来越处于分裂状态,但人的这种存在方式,反而更加符合剩余价值生产的原则,人与人之间分裂状态的加剧,则强化了资本的统治力。

      在上述的讨论中可以看出,马克思面对分工时,已经将视角转向了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分工,从而实现了从一般人类学意义上的生产逻辑向资本逻辑的转变。“工场手工业分工作为社会生产过程的特殊的资本主义形式,——它在当时的基础上只能在资本主义的形式中发展起来,——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即靠牺牲工人来加强资本(人们把它叫做社会财富,‘国民财富’等等)自行增殖的一种特殊方法。工场手工业分工不仅只是资本家而不是为工人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而且靠使各个工人畸形化来发展社会的劳动生产力。这生产了资本统治劳动的新条件。”[3](P422)这是马克思在资本逻辑视野中对分工的基本定位。分工是剩余价值生产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分工的发展是扩大再生产的重要条件,分工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着资本逻辑的结构化。

      通过对马克思关于分工问题的重新讨论,我们更能看清他的思想转变过程,更能看清《资本论》中的资本逻辑对所有问题的统摄性。相比于生产逻辑,资本逻辑是一次新的理论重构,它揭示的是资本的形式结构化特征。在这个结构化过程中,如果说追求剩余价值是其根本的内动力,那么以协作为起点的分工、机器为其驱体的现代工厂,则成为资本逻辑结构化的日常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因此,分工不仅是剩余价值生产的重要环节,更是资本逻辑结构化和资本主义社会建构的重要环节。

      ①关于生产逻辑与资本逻辑的关系,参见仰海峰:《历史唯物主义的双重逻辑》,载《哲学研究》2010年第11期。

      ②关于分工问题的批判意义,张一兵教授在《回到马克思》中率先进行了论述。

      ③这里只引出了马克思当时阅读量中的部分经济学家。

      ④关于“历史性”视野的重要性及其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参见仰海峰:《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的历史唯物主义》第二部分,载《中国社会科学》2010年第1期。

      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分工”的讨论时,马克思就有了这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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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逻辑与劳动分工理论_资本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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