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电施工工程管理的论述论文_符马飞

对强电施工工程管理的论述论文_符马飞

广东汉恒电通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强电施工工程作为电力施工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更加具体化专业化的要求。我们首先要在强化施工前做好强电施工方案的设计工作,其次还要加大强电施工过程的监管力度,最后在强电施工的验收环节,更要根据相关规定严格验收。只有从强电施工工程的整个程序入手,狠抓具体的强电施工环节,才能保证强电施工工程的顺利有效进行。本文者结主要对强电施工工程中设计、施工和管理进行论述。

关键词:强电施工;工程;管理

一、机电一体化概要

1.1 强电施工的时间与空间往往受到其他施工方工程进度的挤压

智能建筑建设期间,其时间资源与空间资源是一个有限的资源,由土建、装饰、安装、强电系统集成的很多参与方共享。谁占有充分,谁的管理就容易,效率、效益就高,于是施工各方对时空资源会相互争占。在争占中,土建方占有主导地位,强电则是一个最弱势群体,其施工的时间与空间很容易受到其他方的挤压。

1.2 强电系统集成与土建、装饰、安装接口界面不清

强电与土建、强电与机电设备、强电与强电安装,无论是施工,还是系统功能的最终实现,关连性大、藕合度高。而这一方面的规范化体系又很不健全。因此,在彼此的接口处,界面不清,这一块的工作由哪一方负责,在设计与规章中界定得不明确,这就是造成施工时的相互推委,配合失调。

1.3 强电系统集成商施工队伍素质不高

现在的强电集成公司基本上都没有专门的施工工人队伍,施工中,配管配线及末端设备安装这类劳动密集型作业,一般都要临时雇用一些民工。这些民工的技术水平、责任感、职业道德都不让人放心,往往在工程中留下质量隐患。

1.4 强电监理不够专业

目前,负责强电监理的工程师多由强电监理兼任,他们对强电系统的许多新的技术、设备缺乏了解,难以监理到位。

以上这些就使得强电工程实施难度大、麻烦多。有时看似一个简单的问题,因各方利益的冲突,相互推委,耗大量精力协调也很难找到一个让各方满意的解决方案,而工程又急不可待,让人伤透脑筋。这些无聊的扯皮,严重地影响工程质量,制约工程进度,增大施工难度,徒耗建设费用。智能建筑的建设方应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卖方市场中业主的优势,强化对强电工程的管理,大多数企业还没有自己的过程控制工艺标准和企业标准,新标准中又取消了这部分内容,因此,过程控制成为真空状态,没有了约束。“结果”是由“过程”来保证的,没有严格的过程控制,不可能有好的结果。质量规范对关键工序、重要节点施工过程应给予强制性要求。最适合于一线操作工人的“操作规程”已经成为被人遗忘的角落,无人问津。规范材料主要适用于管理人员,“操作规程”主要适用于操作工人。一线工人仅凭师傅口头传教,无“操作规程”作指南或约束。

现行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一是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做出的处罚规定(50 万元~100 万元),额度过大,难以执行,有法不能依,影响执法权威性。二是现行工程质量法规体系仍有空白,如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目前很难找到依据,对监理单位处罚法规太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建设工程安全法规仍未出台。鉴于以上情况,特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模式提出以下改革建议:

其一,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为重点,强化政府监督,严格执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体质量拓展到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的两个保证体系是否建立健全,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质量责任是否履行;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质量安全责任的有关人员,要坚决予以处罚。

其二,以“诚信制度”为基础,运用市场信誉杠杆管理质量安全。要建立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安全行为诚信档案信息库,定期公布;对质量安全不良记录要通报批评,或由新闻媒体(电视、电台、报刊、杂志)曝光,或上网公示,或在交易中心屏幕上持续滚动;要将质量安全不良记录及时反馈到企业资质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资质升级、年检、招投标和承揽业务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其三,要建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处罚企业时,同时处罚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个人罚款不得报销;通报批评企业的同时,也要通报批评项目经理。

其四,整合现有质量安全监督力量,监理单位要在目前对施工质量进行控制的基础上,接受业主委托,将工作拓展到施工安全的控制,监理单位也应监理安全,形成安全生产的“安全网”。

其五,巩固施工安全(意外伤害)保险,设立质量保险制度的研究试点。

其六,依靠科技进步,提升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

其七,注重工程质量安全理论的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确立长远发展目标;在招投标中,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用单列,不进入竞标范围;关注科技创新,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保证质量与安全;组建行业协会,减少政府审批;不断修订、完善和健全工程质量安全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建立一套企业的工程管理流程,制定一套约束各方的管理程序,一套让参与各方都预先承认的规则,就可大大减少施工过程中的困难,保障强电工程的质量。

二、有关强电系统设计的管理

2.1 先要做好强电系统的整体规划

在智能建筑的方案设计阶段,便要依据建筑物的使用要求、使用功能、服务功能,物业管理方式作尽可能深的分析与探讨,从适用性、先进性、经济性上综合考虑,作一个定位合理的整体规划。要上些什么项目,要达到一个什么标准,做出明确的需求分析,再由设计院进行扩初设计。

2.2 扩初设计阶段,对设计院提供的服务要有明确的要求

(1)设计院对每一个子系统的设计方案,都要作详细的技术交底,甲方应与设计院就各个子系统的监控对象、监控方法、监控功能、设备数量、系统结构和布局,预算费用,特别是在降低造价、节约投资上进行深入的讨论,对与甲方有较大分歧的设计,要组织专题论证。

(2)设计院要有总管本项目强电设计与强电设计的技术负责人,管理、协调本项目的强电及相关专业的设计。

(3)要对强电线管、线槽及水、电、风系统中的线管、线槽、管道的排布作统一设计。强电系统中的电缆、线管、线槽不得与风管、水管、机电设备、强电走线相冲突,并应选择与建筑物内各种设备安装相适应的合理布局和走向,以节约工程投资。

(4)对强电系统要作综合布线设计(暂可以只对电话布线、数据布线、消防布线、广播布线和 BAS 布线)。对明装的线管、线槽不仅要有水平定位、还应有垂直安装尺寸及足够的空间,要兼顾其与预埋线管、线槽的连续性与整体性,要能保证隐埋线管、线槽的预埋作业的整体实施。

(5)对隐埋线管、线槽的载体:地面、顶层楼板、墙柱面的面层,土建设计要有足够的嵌入尺寸,对大面积的平面,还应对厚度有均匀度要求。

(6)与强电系统相互连接的电器控制箱应作好强电电缆引入开孔及柜内接线端子排的设计,并明确标出互连的强、强电电器的工作电压。

(7)须由消防子系统实现联动控制的机电设备,设计院的强电设计人员与强电设计人员应仔细核对、衔接得当,确保控制的准确实现。

(8)设计院要提交整个设计的电子文档,至少要提供能使强电各个子系统进行招标与深化设计的电子文档。

(9)对强电各个子系统招标后由工程承包方所作的深化设计,应由设计院负责审核、会签或出图。

(10)设计院对强电各个子系统的招标与施工要注意的重要事项,要作出明确的文档说明,以便于建设方及监理方对工程的监管。设计院应参加对强电系统集成商施工组织方案中质量保障程序的审核。

(11)设计院应根据最终确定的建设功能与用途,根据外部接入环境,合理的选定强电控制中心与网络通信中心机房的位置。

(12)设计院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强电设施、强电系统某一项实行设计变更时,特别是土建与结构的设计变更,设计院要组织其他相关方的设计工程师,作相应变更设计。避免发生土建与机电设备安装、土建与强电安装、强电与强电安装相互脱节,相互冲突的事件发生。不然,若因设计院各设计方协调不好,造成建设方经济损失的,业主可要求设计院赔偿。

三、有关强电招标及合同签订的管理

(1)招标的需求说明与技术要求,先由强电专业工程师讨论、拟稿、修改、初定稿,然后组织专题听证会评议,听证会应有强电工程师和相关领导参加。

(2)招标前建设方的强电工程师应对可能参加投标方的各种供货品牌进行对比,要对其功能、特点,对本工程的适应性有较清楚的了解,要对投标方以往的工程实例,对他们服务支撑能力进行考察,提供书面评估报告。

(3)招标时,对各个系统的设备选型要考虑其开放性,即采用其作为主控设备时,该系统对其他公司产品的兼容性。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以减少对某一公司、某一种品牌的依赖性,这能使今后的维护更加方便与经济。

(4)投标书应阐明投标人对项目质量要点的理解,阐明其质量保证措施与建议。评标时要将此列为对投标方工程实施经验的考察内容。

(5)投标书中不仅应有计划的建设工期,还应注明完成深化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6)签承包合同时,要签一份详细的技术协议。技术协议应包括系统结构、系统原理设计图、设备明细表、应用环境、监控对象;应包括与其他相关的强强电系统的硬、软件接口界面、系统操作界面、软件的功能(特别是维护功能、组态功能);应提供的文档资料应包括培训、质保、软件升级等服务承诺。

(7)要恰当的安排强电各个系统的招标时间。消防、安防、楼宇、布线这些系统深化设计较扩初设计可能会有较大的变动,施工的隐埋工作量较大,其招标工作最好在地下一层顶层施工前完成,以保证隐埋作业的顺利实施。

(8)招标文件要明确申明,业主对工程内容有权进行增减修改,增减后,工程费用按中标订价标准,相应予以增加或减少,工程承包方必须接受,并按要求施工。

四、对土建、装饰应作配合的管理

这一配合管理是强电工程实施中最麻烦的地方,在土建、装饰工程的承包合同中,应对以下各条予以明确规定。

(1)对所有地下、穿墙、沿柱石、墙面预埋的线管、线槽工程,当甲方委托土建方施工时,土建方应按合同计费标准(或工程定额标准)承接,按要求完成。

(2)土建工程总承包方要保证强电施工的供电、供水、要安排好强电工程施工方的临时场地或仓库,土建方要接受甲方及监理的现场协调管理,总包方应协调好土建工程各方,实施与强电工程具体的施工配合。

(3)土建方对要隐埋线管、线槽的层面,在土建施工前要及时通报监理与甲方,便于相关单位作业的跟进;土建施工方要加强检查、测量,保证面层厚度尺寸与面层均匀度达到设计要求,以保证隐埋的线管、线槽能正常嵌入。

(4)装饰工程方要预先向监理、甲方通报吊顶,通报地面、墙面装修的施工计划与进度,为强电施工留下应有的时间与作业空间,装饰工程方应负责安装强电设备时装饰面板相应位置处的开孔。

(5)土建总包方与装饰工程方都应设专门负责协调工作的责任人。

五、有关强电系统与机电设备、强电工程相互配合的管理

(1)机电设备(包括变压器、发电机、高低压柜、冷冻机、空调机、锅炉、电梯、电气控制箱、水泵、风机、防火卷帘门等)的招标,采购应由强电工程师提出相应的强电技术条款,投标方、供货方应明确对这些条款的满足与偏离情况。合同签约与设备验收时一定要对此进行仔细核对与检查。

(2)强电电气控制柜(箱)的订货、制作、安装要保证强电电缆能够正常接入,并在柜(箱)内予留有相应的安装空间。

(3)土建、装饰、强电、强电承包方在工程安装时都要保证不损坏其他方已完工的工程,若有损坏,责任方要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的经济损失。

六、对强电工程监理的管理

(1)监理方应有专业的强电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建设方应对其学历、职称、资质、资历进行核查,并对强电工程师的相关知识,特别是对相关国家标准的了解程度进行考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建设方有权否决。

(2)监理工程师上岗前应向建设方提交其监理岗位职责。

(3)监理方应定期(按月或按季)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计划。

(4)对重要工序的监理要事先向甲方进行通报,过程检测记录要及时向建设方通报,或通知建设方参加检测验收。

(5)对隐埋线管、线槽来说,在工程实施前,监理工程师、相应强电工程承包方质量负责人,要在现场督查、核对,保证不漏不少,保证用材合格;检查实施隐埋工程的责任人是否采取了必要的质量保证措施,相应的隐埋作业完工后,要即时进行通断合格检查,及时组织相关验收。

(6)监理方应结合工程实际,另行设计统一的强电工程监理记录文档(最好同时有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七、对强电项目系统集成方的管理

(1)强电项目中标方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深化设计的图纸和电子文档,在甲方及设计院审核、修改,确认后出图作为正式施工图实施。

(2)强电项目系统集成商提交的施工组织方案中,要有操作性好的质量保障程序,甲方应组织设计院和监理对其进行审核。

(3)强电系统集成商要设项目责任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员和独立的质量检查员,上述人员要有明确、详细的岗位职责;强电承包方应将上述人员的学历、职称、资历相关证件报送甲方;甲方或委托监理方应对上述人员与项目相关的管理知识、质量知识、安全常识进行考试或考查,甲方及监理方有权否定不合格上岗人员。

(4)强电承包方要向甲方通报班、组一级负责人学历、资历并接受甲方的相关检查。

(5)强电承包方要对其施工人员进行职业道德、职责、技能、质量与安全知识的上岗培训,发上岗证。持证上岗人员应通过承包方组织的考试,甲方应检查其考试内容。

(6)承包方应在开工报告中,将整个工程按工序、按场地进行工序拆细,注明每一道工序的质量要点和保障措施,注明要求的作业环境与配合条件。

(7)承包方应在开工报告中将整个工程按工序、按场地进行工序、作业的拆细,量化每一道工序,作业的工作量(需多少个工日)、计划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

(8)承包方要在施工的不同阶段根据需要,按周或按月向甲方报告工作进度、现场施工人数、进度调整计划。

(9)承包方对非承包原因造成的施工计划的变更和工期顺延应及时书面报告建设方和监理方。

(10)承包方要按统一的文档格式向建设方与监理方提交上述文档。

八、对竣工验收的管理

竣工验收是项目质量保障的最后一个环节,绝不可因工程临近完工,因人员的变动草草收兵。

(1)首先应由系统集成商递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验收执行大纲,验收报告应附有系统集成商完工的目标测试记录与结论,若需先作试运行的还应有试运行记录。

(2)验收执行大纲应符合工程承包合同中技术协议的要求,应符合有效的设计文件、工程变更文件的要求;验收执行大纲应遵循国家标准 GB50300、GB50307,应遵循与该项工程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政府的法规文件。

(3)验收执行大纲应包括验收执行程序、检测验收的目的;检测的内容应包括验收所依据的标准、规范;测试工具应包括测试结果的处理分析、测试结论及处理方法、验收结论等内容。

(4)验收执行大纲应由甲方技术责任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做逐项审阅、修改,经项目验收小组组长认可后报建设方技术总监批准执行。

(5)应成立项目验收小组,项目验收小组由建设方项目负责人任组长,有建设方项目技术责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系统集成商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参加(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还应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人员参加)。

(6)项目验收小组可根据需要下设验收测试组与资料验收组,参加人员由项目验收小组指派,资料验收组要有建设方专职资料员参加。

(7)所有测试记录格式都应规范化,便于查阅与管理。验收测试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准确、详细地做好测试记录。

(8)项目验收小组应对验收测试数据进行分析,作出合格,不合格结论,对需要返修、返工的工程应责成系统集成商按时整改,整改后再对系统进行全部或部分验收。

结束语

强电施工工程管理应该依照实际情况确定工程施工的有关过程,必须对施工所需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控制。在强电施工工程管理施工的过程中,还必须制定相应的合理规范的施工体系保障强电施工工程管理能够安全有效的运行,从而为整体强电施工工程管理质量和人们的安全打下良好的基础,避免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我国社会安全高效的发展。在实际工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站在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工程质量,坚持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科学管理,规范施工,多建精品工程,以此推动企业拓宽市场,赢得市场,谟求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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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作者:符马飞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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