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生物学:伦理与治理问题_伦理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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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成生物学这一新兴领域可看作是遗传工程或基因工程的延伸,由于他打破了生命与非生命的天然界限,因此会对传统“生命”的含义、本质、价值和意义等形成冲击。合成生物学使科学家和工程师能够创造自然界没有的生物系统,或改变已经存在的生物系统以执行新颖的和有益于人类的任务。随着它的不断发展,合成生物学与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产生汇聚。当人们了解到科学之间的这种相互联系时,也会认识到其中伦理问题的相互联系性。人们在谈论这些新兴技术伦理学时都用带有连字符的术语,如gen-ethics(遗传伦理学或基因伦理学)、nano-ethics(纳米伦理学)、neuro-ethics(神经伦理学)、synbio-ethics(合成生物伦理学)以及IT-ethics(信息技术伦理学)。新兴技术的不断汇聚,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新兴的科学技术伦理学或生命伦理学领域探讨的问题颇为相似。

       一、合成生物学的伦理问题

       合成生物学提出的伦理学问题大致有两类:一类是概念性的伦理问题,涉及制造生命有机体的正当性问题;另一类是具体的非概念性的伦理问题,涉及对合成生物的受益和风险的评价。

       1.概念性伦理问题

       生命的概念涉及制造生命有机体的正当性问题。2010年5月Craig Venter在Science上宣布首次“人工合成生命细胞”,而早在1999年一组生命伦理学家就研究了Venter制造最小的基因组有机体的目标,认为这并没有违反道德戒令,但提出了合成这种新的能独立存活的有机体对生命概念的可能后果。

       所有生命定义反映的是人类对生命的理解,是一种生命观念。“生命”的概念根据不同的理论情境有多种诠释。希腊文中“Zoe”指所有生物共有的生命过程(类似中文的“生物”)。从生物学观点看,生命是区分活的有机体与无机物的条件,合成生命将可能打破“生命”与“非生命”、“自然”与“人工”、“进化”和“设计”之间的天然界限,用技术创造生命。合成生物学的生命观念是机械论的,即把生物看作机械,可以由零件组装而成。这一理念与传统生命概念大为不同,势必对传统“生命”含义、本质、价值和意义等观念构成巨大冲击。

       生物学意义的生命与社会情境中的生命是不同的。“Bios”是指社会和文化层面的人类生命(类似中文的“生活”)。从语义学看,前者是“作为客体的身体”(bodies-as-objects),后者是“赋体的存在”(embodied beings),与个体的、不可归约的自我经验相联系的身体。因此,合成生物学所追求的合成生命是生物学意义的,而哲学家、宗教人士和世俗人士所谈论的生命含有更多的社会和文化意义。不同语境下单概念冲突是非常容易产生的,因此,秉持不同概念的各方更需要沟通交流。这就是为什么强调科学家应加强与公众的对话,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且不说制造高级动物或人的生命,即使制造或变更简单生命体,对人类具有社会和文化层面的生命会有什么影响?比如我们制造生命后,会不会肆意对待所有生命,包括人类生命。这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这种关注有时以“不要扮演上帝的角色”的论点提出,认为目前所有生命有机体都是“自然”形成(或“上帝”创造)的,都是经过千百万年进化而成的,如果我们设法去创造生命,可能会对整个自然界、地球上的所有物种,包括人类在内,产生始料不及的影响。与之相联系的就是人们提出了人类创造生命对环境可能影响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问题。反对那些试图“扮演上帝角色”的人认为合成生命从根本上说是不应该进行的。

       这种观点是有问题的。首先,以是否扮演上帝为标准来审查科学研究,将有可能反对科学技术上任何一次突破,也将极大地阻碍科学进步。其次,合成生物学的扮演上帝论点,超越科学技术本身而扩展到宗教与道德伦理方面,这些争论的实质反映的是人们对合成生物安全性的担忧。对此我们也许需要的不是以上帝的名义阻止生物合成技术的发展,而是对合成生物学潜在受益与风险的分析与权衡。即使合成生物学打破生命与非生命的障碍,如果风险与伤害可以承受,而且受益巨大甚至能解决人类迫切需要解决的能源、粮食、环境和医药问题,合成生物技术可能是可以得到伦理学辩护的。

       2.非概念性伦理问题

       非概念性伦理问题涉及合成生命的风险与受益。受益包括为推进基本知识的积累,制造新的产品。合成生物学有助于人们理解生命如何开始,一堆化合物如何成为活的生命,当然还有生命是什么等问题。物理学家Richard Feynman说:“我们不能制造我们不理解的东西。”分子生物学家Steven Benner说:“布丁的证明也许在于制造它。”Benner希望合成生物学能够使生物学假说得到更严格的检验。利用合成生物学有望研发环境友好的新型生物能源,净化环境,促进药物研发,降低药品成本,推动医学进步等,合成生物学的应用在未来极可能形成新兴产业,甚至改变原有社会经济格局。

       使用合成生物技术生产新能源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风险。首先是有意或无意泄露合成生物造成的污染。与化学物质的污染不同,由于合成微生物难以判别和确定其特性,因而难以控制。无法控制的泄露将对原有物种构成威胁,危害生物多态性。其次,利用合成生物技术生产新能源,有可能影响原有土地的使用,更有可能产生生态问题。为了负责任地发展应用合成生物学,人们必须预防或应对这些风险,解决生物安全和生物防护问题。

       在Craig Venter宣布首次“人工合成生命细胞”前,科学家和伦理学家们就已经对合成生物伦理学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对合成生物伦理学的探讨有一部分是基于早就进行的有关科学研究双重用途(dual use)问题的研究。美国国家生物防护(biosecurity)科学顾问委员会承担了一项有关科学研究双重用途的研究项目,其焦点是制订有关生命科学研究的公共政策,以免这类研究产生的信息或技术有可能被误用从而威胁到公共卫生或国家安全。2007年该委员会发表了研究报告的草案供大家讨论,报告提出了如何将生物学研究的误用最小化的建议。2008年12月7日—9日,中国科学院、国际科学院国际问题专家组、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在北京举行生物防护研讨会,来自13个国家48名专家参加了会议。研讨会探讨了生命科学研究新发展被误用的可能性;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对双重用途研究风险的感受;双重用途研究的监督机制以及如何能够与促进生命科学的需要相平衡;促进责任文化管制双重用途研究;在全球范围内促进生物防护等若干问题。研讨会提出了如下建议:(1)评估和审查具有双重用途的可能的生命科学的现状和政策建议的途径;(2)开发以证据为基础的生命科学研究风险评估的工具,并寻求国际共识;(3)开发、实施和评估提高意识的教育方法;(4)鉴定使所有利益攸关者参与提高意识和促进责任文化的机制;(5)在风险管理的监督措施上建立国际共识;(6)发展能力建设规划,帮助实施国家和国际的监督措施;(7)开发明确的生命科学研究和技术风险和受益的沟通策略。

       二、合成生物伦理学的研究进展

       最早系统探讨合成生物伦理学的文章可以追溯到荷兰De Vriend撰写的“建构生命:对新兴合成生物学领域的早期社会反思”①(2006)和荷兰IDEA②联盟暑期学院编写的“合成生物学的伦理学”③(2007)。这两篇文章都讨论了生命概念、生物安全、生物防护、知识产权、国际公正等问题。文章提到合成生物伦理学有三类生物安全风险:(1)对环境负面影响的风险:通过合成创造的有机体可能具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2)污染自然基因库的风险:合成有机体可能将其基因转移到自然有机体内;(3)逃逸风险:合成有机体可能不停止地复制自己破坏环境和生态,出现类似纳米机器人的情况(grey goo和green goo)。文章还认为很可能出现两种景象:一种景象是“独行客”(lone operator)类似“邮寄炸弹客”(unabomber)是一位受过高级训练的合成生物学家,他因怨恨某个人或某一组织,便用生物武器计划实施攻击,而情报人员很难找到他。另一种景象是“生物黑客”(biohacker)类似计算机黑客,他出于好奇或为了显示超凡的本领而合成出一种病毒。如果合成生物学中的黑客文化一旦发展起来,造成的伤害将不可估量。

       美国、欧洲及中国学者就合成生物的伦理和管理问题曾发表了研究成果。其中有三篇重要的研究报告。第一份报告是美国海斯汀研究中心研究员Erik Parens及其同事们于2009年撰写的《合成生物学中的伦理问题:争论概览》。该报告指出,可将合成生物学看作是遗传工程的延伸,随着它的发展,合成生物技术与纳米技术和信息技术汇聚,从而使它们之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些新兴技术的汇聚,产生的伦理问题也颇为类似,因而我们可以从谈论遗传伦理学、纳米伦理学、神经伦理学、合成生物伦理学转而来谈论新兴技术伦理学。报告认为,任何一门新兴技术的出现,都会引起人们对这些技术应用的伦理问题的关注。这些关注大致可划分为“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关注,以及对“并非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关注。“并非对身体造成伤害”再可分为两类:已经引起研究人员注意的那些并非对身体伤害(如关注如何公平分配研究合成生物学所需工具,如何公平分配合成生物学的受益);以及尚未引起研究人员注意的并非对身体的伤害(关注对我们自己以及自然界其余部分所采取的合适的态度)。

       人们往往用两种框架来思考这些伦理问题。其一是亲行原则(proactionary principle),即先干起来再说。作为一种伦理学和决策原则,亲行原则是由负熵主义(与热力学上认为世界会随着熵的增加而死寂相对立)哲学家Max More提出的。他们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总有一天可以长生不老;他们对未来持乐观主义观点,寄希望于计算机技术、寿命延长法和纳米技术的发展;他们也相信人的身体和大脑可以通过冰冻法的方法永远保存起来。亲行原则坚持认为,人的技术创新的自由对人类是至关重要的;对风险和机会的评估要根据目前的科学,而不能根据人们的主观认识;在历史上大多数最有用的和最重要的技术创新,在创新时既不显而易见,又不被人理解,因而反对对科技的发展施加任何限制。第二种思考的框架是防范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防范原则已在许多国际组织的文件中有所体现,其主张是:如果一个行动或政策的存在对公众或对环境有造成伤害的潜在风险,即使对该行动或政策是否有害尚未取得科学上的共识,那么,证明其无害的责任应由采取该行动或制定该政策的人来承担。

       人们通过伦理框架来提出他们的主张的理由,因为不同的伦理学框架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分析对身体的和并非对身体的伤害,以及这些伤害是否严重以及应该采取何种行动来应对这些风险,也阐明了为什么在这些问题上会存在不同意见。

       作者们认为,目前有关合成生物学的文献报告了许多安全和保障(即身体的伤害)的工作,其中亲行立场占上风。文献也表明,对第一类非身体性伤害的重要性已有所认识,如何处理这些伤害也已有了一些措施(如要求使用专利的发明成为开放的资料)。但对于第二类对非身体的伤害的讨论几乎没有涉及,因为人们在对人类、对其他生物以及对环境的合适角色应该持什么样的观点上分歧更大。有的人甚至争辩说对这些问题本不值得操心。

       报告建议,即使人们对这些问题存在着巨大的歧义,仍然有必要鉴定和处置对身体的伤害以及对非身体的伤害。在美国,公众已经意识并要求决策者考虑对人身体的伤害,但公众对非身体的伤害仍然未发出声音。看来,现在是系统地审视和关注这个问题的时候了。④

       第二份研究报告是2010年欧盟科学和新技术伦理学欧洲研究组发表的《合成生物学伦理学》。欧盟研究报告的基本伦理学框架是:与其他新技术一样,合成生物学负责任的研发必须基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欧洲理事会以及基本权利宪章的公约和宣言中已经体现的基本伦理原则,尤其是《里斯本条约》所规定的:“人的尊严是不可侵犯的。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护”。并进一步解释说“人的尊严不仅是一项基本权利本身,而且是构成基本权利的实际基础。”而人的尊严被界定为“所有来源于人的存在独一无二地拥有的崇高道德地位”,“人的尊严是一种给定的实在,为人的实质所固有,不取决于职位高低”。“拥有人的尊严带来一定的不可更改的道德义务,包括如何对待所有其他的人,保持人的生命、自由和安全的义务,如何对待动物和自然、负有看管它们的责任。”这是其他伦理原则的基础。

       合成生物学提出了一些基本问题:(1)对生命和自然概念的分析和理解;(2)对与合成生物学的研发有关的旨在确保公民自由和自主性的程序性原则的分析,例如透明性、信息的可及性、科研基本问题的民主参与以及责任原则;(3)对实质性原则的分析,取决于不同领域和应用。

       报告将伦理问题分为概念性伦理问题和特异性伦理问题。概念性伦理问题指对生命、自然等概念的分析。关于合成生物学的争论涉及到制造生命有机体的伦理学正当性。有人支持制造生命的正当性,另一些人则对这种干预的激进性质表示严重的关注。生命的概念依据所用理论语境的不同存在许多不同的诠释。讨论合成生物学的伦理方面的问题,必须对例如“人工细胞”或“活的机器”等这些术语有所思考。为了对有关生命与非生命之间、自然的与人工的之间区别的问题提供批判性答案,对所用术语必须进行伦理学的分析。

       特异性伦理问题有:(1)生物安全(Biosafety):合成微生物与环境、与其他有机体之间出乎意外的相互作用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产生风险。为了负责任地利用合成生物学必须认真对待这些风险。合成微生物释放到环境可启动基因的水平转移,影响生态平衡,或演变出异常功能,对环境和其他有机体引起史无前例的副作用。合成生物学必须认真对待生物安全问题,为此必须应用防范性原则。(2)生物防护(Biosecurity):使用合成的致命的、剧毒的病原体进行恐怖主义袭击、生物战或恶意使用(“车库恐怖主义”garage terrorism,生物黑客)的危险引起严重的伦理问题,尤其是当如何制造这些病原体的知识和技能可自由获得时。用于这些目的的合成生物学包括生产生物武器,如生产新的或修饰过的病原病毒或细菌以及用来产生毒素的合成有机体。(3)公正:这一原则对合成生物学伦理学至关重要。全球公正概念涉及不同国家、人群之间在技术上不平等问题,还涉及到不同时代之间的公正(代际公正)问题,即要保留环境和自然资源给未来时代。(4)知识财产:这里有争论的问题是,是否所有或某些合成生物学成果应该是可专利的,应该让“发明”工序或产品的人获得商业上的利益。这意味着合成生物学中的“发明”可分为以下类别:①所有人类共有的东西不应该获得专利或被直接用来获得商业利益;②由于种种理由应该被置于公共领域让所有人使用的东西。也许生产过程或产品是如此昂贵或要求的专业知识范围太广不能为任何一个组织掌握,或将有关信息置于公共领域能够制订公开的标准以便有效商业化;③根据发明者的判断力,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使之得到保护,以便鼓励创新的东西。⑤

       第三份研究报告是2010年12月美国生命伦理学问题研究总统委员会发表的研究报告《新方向:合成生物学和新兴技术的伦理学》。该报告提出了评估新兴技术(包括合成生物学在内)的5项基本伦理原则:

       (1)公众受益(public beneficence):使公众受益最大化,对公众的伤害最小化。这项原则是指社会及其政府有义务促进个人和机构拥有很大潜力的活动(包括科学和生物医学研究)来改进公众的安康,当从合成生物学受益时公众及其代表要对风险和伤害保持警惕,随时准备修改追求潜在受益而没有足够谨慎的政策。

       (2)负责任的管理(responsible stewardship):国内和全球共同体的成员共同负有义务来关注无法代表自己的人(如儿童和未来世代)以及未来时代得以繁荣或受苦的环境。这就要求审慎的警觉(prudent vigilance),建立项目前、后评估以及安全的风险的程序,包括必要时限制技术使用的机制。

       (3)学术自由和责任(intellectual freedom and responsibility):科学和技术的进步依赖于持续的和献身的创造性学术探究。虽然许多新兴技术引起人们对“双重用途”(用意好的新技术可能用来造成伤害)的关注,但仅仅由于存在风险,并不足以为限制学术自由而辩护。学术自由和责任要求管理上的简约(regulatory parsimony),监督仅当追求公共利益时为确保公正、公平、安保和安全才真正必需。

       (4)民主评议(democratic deliberation):这项原则是为了达到合作性决策,支持对立观点有礼貌的争论以及公民的积极参与。包容性的评议过程要提供相关事实,对伦理关注要敏感,要求同存异,要采取社会的视角,而不是强调个人利益。

       (5)公正和公平(justice and fairness):这项原则关系到遍及全社会受益和负担的分配。生物技术和例如合成生物学的新兴技术,不管好坏,影响所有人,而且有全球影响。每一个国家都有责任支持公平和公正的制度促进信息的可得性以及公平分配新技术的负担和受益。

       该报告根据上述5个方面提出了18条具体建议。⑥

       三、我国对合成生物技术发展及管治的观点

       我国发展和应用合成生物技术,如何能够做到受益最大化、风险或伤害最小化,就这个问题,国内目前持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是“亲行”的观点,其基本立场是“先干起来再说”。这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最大的风险并不是生物合成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而是先进技术得不到迅速发展。基于这种主张,对合成生物技术应用的受益与风险的界定和权衡就会有所不同,对“管治”和“公共参与”的立场也会采取不同观点。秉持“先干起来再说”主张的人认为公众参与就是教育公众,对科学的管理应该是最低限度的,甚至认为“自律”就足够了,保护公众免受合成生物技术应用可能带来的风险取决于科学共同体的意志、能力和对自律的承诺。

       另一种是“谨慎”的观点,认为应该事先防范或者谨慎对待。秉持这种观点的人对自我管理的立场是否明智表示怀疑。认为一种新物质或一项新技术在有证据证明它是安全的以前应该被认为有风险的。而且证明风险和伤害很低的责任应该由主张使用这种物质或发展这种技术的人来承担。这种观点还主张对新技术的应用应该积极鼓励公众的参与,公众的参与应该从政策制定和讨论时就开始,而且应该汲取历史教训,加强管理。

       注释:

       ①De Vriend H:2006 Constructing Life; Early social reflections on the emerging field of synthetic biology.The Hague:Rathenau Institute; Working Document 97.

       ②IDEA联盟是欧洲5所研究性质的、也是培养工程方面研究生最多的理工大学,包括英国的帝国理工学院、荷兰的Delft理工大学、瑞士苏黎世联邦高等工业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以及后来加入的法国巴黎理工大学的合作办学和研究。

       ③The Ethics of Synthetic Biology,IDEA League Summerschool,August 2007,The Netherlands.

       ④Parens E et al.:2009 Ethical Issues in Synthetic Biology:An Overview of the Debates,SYNBIO 3/June 2009,The 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

       ⑤European Commission:2009 Ethics of Synthetic Biology,Opinion 25,Brussels,17 November 2009.

       ⑥Presidential Commission for the Study of Bioethical Issues:New Directions:The Ethics of Synthetic Biology and Emerging Technologies,December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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