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如何实施有效城市设计的思考论文_张周

关于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如何实施有效城市设计的思考论文_张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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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代城市设计管理在经济技术不断发展的当下是对城市形态及环境有效控制的强力手段,这类新型城市设计管理方案不会受工程设计活动单一层面工作的限制。现阶段需要有效整合现有的规划体系与城市设计,并在城市设计管控过程中融入规划管理体系,将二者有效融合作为研究重点。本文主要对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中的实施进行探究。

关键词:规划 控制 设计

前言:城市规划与设计密切关联,规划与设计的结合是对城市设计整体规划科学性与可靠性的有效体现。虽然控制性详细规划近几年将城市设计作为研究的一部分,但多数并没有落实到实操层面从而导致具体应用成效并不理想,对城市设计管理控制目标的效用非常有限,因此我们需要对城市设计的有效实施策略进行深入地探究。

一.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规划阶段中贯彻落实的内在动力和必要性

1.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中贯彻落实的必要性

在控规阶段内运用城市设计是对其残缺部分的补充和完善,也是对控制性规划有效反馈的重要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健全和强化控制性规划的最终成果;城市设计在控规时期主要是设计并创建城市环境,以及有效管理运行城市的开发过程,涵盖了管理规划城市的职责与义务,并对控规管理进行了健全和完善。将控规和城市设计成果有效结合可以在控规的前提下保障城市设计管理规划得到充分有效地实施。此外控规工作的关键与核心是控制和使用土地,其具有客观、明确、强制管理的特征,控规从主观上来说更多的是具体形象的物质形态,城市设计在该阶段中的有效运用与实施实现了对建筑、土地空间以及环境设施分配的有效协调,有利于对现有城市风貌进行完善,并使控规在灵活有效运用的前提下完成整体与局部控制的同步进行。

2.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规划阶段的内在动力

现阶段控制性规划在实践和理论方面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残缺的控制性规划技术是产生当前一致性城市局面的主要原因。表现为实践过程中的控制性规划对现实可操作性过于追求,导致以开发建设功能需求为基础的操作标准规范并没有涉及城市的公共利益、塑造美学以及人文环境等具体需求。其次控制城市体型空间环境在现阶段控制规划中强度不高,致使城市空间整体性不高,容易出现混乱的城市景观,严重的甚至会出现城市特色消失的状况。再者运用控制性规划具有较强的刚性,且控制是被动的,主要引导环节并不具备针对性和灵活性,最终只会取得单一、枯燥的城市空间和混淆的城市功能。

现阶段城市设计大多局限于公共环节这类政府行为深入展开的项目中,这类项目大多是依靠政府行政行为强制开展。但是在有效聚合大多数个体利益主体开发行为的地方,有效控制城市设计的推动力仅仅只以技术作为引导,并不具备相关政策体系以及标准规范中明确指出的工具和手段,仅仅是城市发展空间形态的未来期望和蓝图,该蓝图不涉及法律和行政,也就没有时效性和强制性,但是法律政策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是规范城市设计的有效依据和途径,并可以改进和完善当前的保障机制。

二.城市设计的原则探究

对城市中的各要素组合的有效构思就是城市设计,城市设计的主要对象是工程项目、城市或区域等三个层次的设计,因此需要遵循的原则有协调城市规划原则、弹性控制原则以及有机结合重点与一般的原则、有机结合引导与控制原则。

1.针对协调城市规划的原则。城市的规划与设计研究手段和重点并不一致,但是研究对象却都是城市的物质环境,城市规划的理论运用以及研究内容与城市设计密切相关,因此在城市设计过程中需要将设计与城市规划有效连接,而在管理运用方面对规划与设计有效互补与配合。

2.针对弹性控制原则。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主要是对渐进性的城市设计以及不可预见性城市发展有效体现,弹性原则作为协调城市规划与设计的结果,设计人员也可以在此基础上获得灵活的设计环境,并且弹性原则在市场化深入展开的当下可以对城市规划的实施提出更高的要求。

3.针对有机结合重点与一般的原则。对一般和重点有机结合的含义是城市设计无法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有效控制城市空间环境,而是需要着重加强控制重点区域的力度;其次需要重点突出城市设计所制定出来的控制内容。

4.针对平衡引导与控制原则。这一原则主要是对引导与控制掌控力度从技术上得到有效改善,控制力度不够、引导力度过强就会达不到调控城市设计的目标;过强的控制力度、引导力度不够就会对城市空间自身的活力和多样性产生限制。

三.城市设计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运用对策探究

1.加强局部设计的研究和编制

城市规划需要依靠加大设计应用与管理力度,对城市开发情况进行有效调节和控制,科学有效分配与城市发展有关的利益和效益,从而使城市规划效率得到增强。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只有依据相关流程与落地性的城市设计有机结合,才能对其理念和意图进行充分表达。

但是在城市范围内却很难实现详细城市设计全覆盖,因而不能有效控制城市空间领域所有的开发与建设,如仅仅只涉及了城市的结构,无法对建筑与公共空间领域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例如建筑物的容积率和标高等指标。因此需要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城市设计的核心策略进行深入探究,并对控规和城市设计主要内容以及某些控制性因素之间的关联进行有效分析,从而形成导控文件。

2.有效运用与城市规划编制体系吻合的对策

在编制城市设计过程中需要对城市的分区规划、总体规划以及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综合考虑,在设计时需要从城市的整体范围着手设计,而分区设计则需要依靠总体城市设计进行编制和完善。例如从宏观的角度甄选出城市中的部分特定区域,这类区域往往会影响城市空间结构;从微观的角度设计重要和特定区域,并且将重点区域的甄别和设计与控规有机结合,这两者结合与编制时序、城市发展方向密切相关。

3.有效衔接城市的规划与设计管理

城市规划控制性内容在规划管理用地的基础上有效融入城市设计,并依据控制性规划要求对其完善。假设在审批某城市设计成果后该成果推动了控规的调控,因此城市设计与控规需要调整的内容大致相同,只有经过有效调整后才能提高管理用地效率和水平。设计成果在初级规划阶段是判断城市设计合理与否的重要依据,在管理建筑工程项目过程中针对已经结束编制的城市设计规划区域需要全面检验审查该区域建筑方案的可行性与合理性。针对没有展开城市规划设计的重点区域在进行取样设计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到因地制宜,依据相邻地区环境条件对单独报建的项目进行有效设计,以此对相邻用地的权属问题进行有效划分,或者是对公共服务类建筑的项目,在不同利益主体作用下的空间关系进行有效协调。

结束语

现阶段城市设计被广泛关注,城市设计在不同城市中的具体情况也存在差别,城市规划管理力度在城市设计的基础上正得到不断加强。但是现阶段面临的重要任务就是完善并优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在制度和时效上对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有机结合,从而为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的有序进行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陶亮;以城市设计成果法定化为重点,探索上海控制性详细规划附加图则管理的思路和方法[J];上海城市规划;2014(06):90-91.

[2]曹曙,翁一峰;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对城市空间形态控制的探究[J];城市规划;2016(12):75-76.

论文作者:张周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19年2卷1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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