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指南--学习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也可以参与市场经济”理论_市场经济论文

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指南--学习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也可以参与市场经济”理论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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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的确立,既是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十多年经济改革的实践为基础,也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一系列理论创新为前提的。其间,邓小平同志以其开辟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非凡政治勇气,以其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巨大理论勇气,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这一理论创新中,作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今天,在我们迈入新一年的改革历程时,重新学习和理解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创新上的主要论题和基本内容,是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的。

理论创新之一:确立市场经济作为体制性范畴的新观念

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存在着天然的联系,这是经济学的一种传统观念。在经济思想史上,西方经济学更早形成并固化了这一传统观念。本世纪20年代初,被称作新奥地利学派“最高典范”的路·冯·米塞斯,就已对市场经济与私有制天然统一论、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绝对对立论等观点,作了堪称有系统的论述。他认为,“要把市场和它的价格形成的功能同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分离开来是不可能的。”认为“市场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核心,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只有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才是可行的;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它是不可能被‘人为地’仿制的。”他的结论是:对社会主义经济来说,“问题必然是二者必居其一,要么是社会主义,要么是市场经济。”尽管本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几乎在所有的重大理论问题上都是相互对立的,但在对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统一、与社会主义相对立的理解上,却存在着少见的“共识”。传统经济学理论的这一“误区”,一直阻碍着人们从实际出发,在更广阔的视野上,探索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和目标模式问题。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证明,要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模式,首先就必须突破传统经济学的束缚,进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理论创新;而这一创新的关节点,就在于离析市场经济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依附关系,从资本主义经济中“剥离”出市场经济这一具有体制性规定的抽象的范畴;在此基础上,树立起市场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新观念。在这一理论创新中,邓小平同志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1979年11月,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邓小平同志就已论及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问题。当时,他已提出要从“方法”的角度,搞清楚市场经济和社会基本制度之间的关系。他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在邓小平同志看来,提出“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要搞清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第一,在“方法上”,即在经营管理的方法上、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方法上,存在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两种不同社会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基本上是“相似”的;第二,在所有制关系上,存在于这两种社会制度中的市场经济,却是“不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着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集体所有制之间的关系等“归根到底是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参见《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在这里,邓小平同志已深刻地揭示了市场经济作为经济运行的“方法”所具有的体制性的规定。

审视当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实际,总结80年代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经验,我们在理论上对市场、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于是,进入90年代之后,邓小平同志以更为清晰、更为简洁的语言,阐述了市场经济和社会基本制度之间的关系问题。1991年春,他在视察上海的谈话中指出:“不要以为,一说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一说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不是那么回事,两者都是手段,市场也可以为社会主义服务。”(《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7页)显然,计划和市场本身作为资源配置的“手段”,不能把它们与某一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划等号;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中,它们都可能作为“服务”于一定社会的经济运行的“手段”而存在和发挥作用。1992年春,他在南方视察时再次强调:“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同上书,第373页)正是由于这些全新观念的确立,才有了1992年春夏间席卷中国大地的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热潮。

认定市场经济是一个体制性范畴,从根本上破除了那种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的传统观念,以及把搞市场经济看作是搞资本主义的错误观念;对市场经济的体制规定的明确界定,无疑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当代发展中的一次飞跃。邓小平同志这一理论创新的重大意义,已为我国近三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证明。

理论创新之二:确立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的新观念

作为体制性范畴,市场经济指的是那种以市场为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和经济运行的主要调节者,并以较为健全的市场体系为经济过程重要枢纽的经济运行模式;它集中反映了商品经济发展一定阶段上经济运行的一些共同特点、共同规定。在这一意义上,市场经济既是一个抽象范畴,也是一个具有社会性、历史性规定的范畴。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看来,抽象范畴只有在思维的一定层次上才是有意义的。因为“一切生产阶段所共有的、被思维当作一般规定而确定下来的规定,是存在的,但是所谓一切生产的一般条件,不过是这些抽象要素,用这些抽象要素不可能理解任何一个现实的历史的生产阶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25页)这就是说,只有与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才是充分的、现实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创新中,一方面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制度相离析,形成抽象意义的市场经济范畴;另一方面又强调市场经济体制必然要与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相结合,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新观念。

在关于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问题的论析中,邓小平同志的理论创新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市场经济能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1985年10月,邓小平同志在一次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这是邓小平同志考察市场经济体制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关系的基本出发点。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实,他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最根本的是要发展社会生产力,这个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并没有解决好。社会主义优越性最终要体现在生产力能够更好地发展上。多年的经验表明,要发展生产力,靠过去的经济体制不能解决问题。所以,我们吸收资本主义中一些有用的方法来发展生产力。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同上书,第148页、第149页)这一论述,突出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思考这一问题的两个主要观点:一是从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角度,说明选择市场经济体制与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仅不相矛盾、而且还是有机统一的;二是从经济体制比较和改革的角度,说明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一种“有用的方法”,是能够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存在并得到发展的,而多年的经济改革实践已经证明这是正确的“路子”。

第二,对发展市场经济体制要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不能违反、而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这是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及的一个重要问题。这里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同上书,第149页)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他一贯认为,我们现时所采取的包括利用市场、市场机制和发展市场经济在内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因此,“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是走了邪路了。”他还认为:“现在有人担心中国会不会变成资本主义。这个担心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我们不能拿空话而是要拿事实来解除他们的这个忧虑,并且回答那些希望我们变成资本主义的人。”(同上书,第110-111页)可见,那种认为在发展市场经济体制中不再需要考虑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巩固和发展的观点,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目的显然是相违背的。

1992年春夏间,我们在树立市场经济体制性范畴新观念的同时,也树立起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新观念。这两个新观念不仅深刻地表明,在我国市场经济建立与发展过程中,应该大胆地借鉴和利用资本主义国家中通行的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共同标志、共同规定的东西;而且还深刻地表明,在中国发展市场经济决不是搞资本主义,而是为了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

理论创新之三:确立市场经济体制历史发展阶段性的新观念

在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中,传统经济理论一方面把市场经济等同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另一方面又把市场经济等同于无政府状态经济。如果说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初,要着力破除的是前一方面的传统观念,那么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要着力于破除的就是后一方面的传统观念。应该承认,在一个时期内,我们并不理解市场经济历史发展的阶段性问题,以至有人把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定位于早已过时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上。

其实,邓小平同志在1979年11月最初论及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时,就已注意到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历史阶段性问题,他曾言简意赅地指出:“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说市场经济在封建社会就有了“萌芽”,是因为那时的小手工业者、简单商品生产者已经根据市场的需要来配置自己有限的资源;但那时,商品经济还只存在于占统治地位的自然经济的缝隙中,以市场为导向的资源配置方式当然只能以“萌芽”的形式存在。市场经济是在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之后才迅速地形成与发展起来的。

在历史上,市场经济体制大体经历了两个大的发展阶段:一是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阶段。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第一次技术革命的兴起相适应,在18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得到最为迅速的发展。这时,“看不见的手”对市场经济运行起着全面的调节作用,政府只被视为市场经济运作之外的“守夜人”。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阶段,它萌生于19世纪下半叶第二次技术革命兴起时,并随着第三次技术革命的到来而全面发展起来。这时,“看不见的手”仍然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但是,作为其显著标志的是,政府在市场经济运作中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政府不再作为“守夜人”被游离于市场经济运作之外,而是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存在于市场经济运作之中。正是基于对市场经济体制历史发展的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在谈到当今西方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时曾指出:“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资本主义就没有控制,就那么自由?最惠国待遇也是控制嘛!”他还指出:“日本就有一个企划厅嘛,美国也有计划嘛。”(《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64页、第203页)

结合我国建立社会主义新的经济体制的实践,邓小平同志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他指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要改变那种权力“过分”集中的经济运行方式,也要反对“分散主义”和“闹独立性”等经济行为的滋漫。因此,“宏观管理要体现在中央说话能够算数……我们讲中央权威,宏观调控,深化综合改革,都是在这样的新的条件下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是穷管,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不能再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问题上。”近几年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也已充分地证明,在处理涉及国民经济发展大局问题时,“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谁能统一?中央!中央就是党中央、国务院。”(同上书,第278页)应该看到,在我们所选择的市场经济体制中,并不存在什么要不要宏观调控的问题,存在的只是怎样按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时地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问题。在现实中,也并不是在国民经济出现紊乱时才需要宏观调控,宏观调控的作用存在于社会经济运行的全过程中。当然,这里所说的政府宏观调控的职能,不论在其作用、对象,还是在其手段、方法上,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中的政府职能是大不相同的。应该清楚地认识到,那种认为搞市场经济就不需要宏观调控、认为强调宏观调控就等于沿袭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中的管理方法与手段的说法,是对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一种误解。

理论创新之四: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特色相结合的新观念

任何国家的市场经济都不可能离开世界文明大道而建立和发展起来。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发展中,一方面,要大胆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在建立和完善本国市场经济过程中积累起来的一切有价值的、成功的做法与经验。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吸取这些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失败的教训。应该十分清楚的是,各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绝不可能是雷同的。借鉴别国的做法与经验绝不等于照搬某些国家、甚至某一国家的市场经济模式。实际上,当代世界上市场经济搞得比较成功的国家,在各自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既十分注重各自的社会制度的特征,也十分注重各自的国情特色;在对各国市场经济模式的比较研究中,也都立足于寻得某些有益于本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东西,努力建立和发展与本国社会制度和国情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

可以认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发展取向,是邓小平同志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经济体制改革实践上运用的必然的、逻辑的结论。实际情况也正是这样,邓小平同志在论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时,一直十分注意对市场经济体制运行与作用的中国特色问题论述。例如,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前十年为后十年做好准备》一文中指出:“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如何解决?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不好,就会糟。”(同上书,第16-17页)利用我们自己已有的优势,充分发挥经济改革中形成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市场、市场机制的作用,处理好计划与市场等一系列经济机制与经济运行的关系,是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一种积极的选择。邓小平同志从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从中国经济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向的结合中得出的以上结论,极为正确地反映了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些基本特点。

近两年来,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我们党一直十分注重对这一体制的中国特色的探索。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是这一探索的初步的、但却是十分重要的成果。《决定》中提出的一系列构想,体现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中国特色关系的总体思考。

一场伟大的经济革命,总要伴随着一系列思想观念上的重大变革和理论上的重大创新;而思想观念的变革和理论上的创新,又将为经济革命开拓更为广阔的思路和视野。这就是我们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注重思想解放、观念更新和理论创新的重要意义所在。邓小平同志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问题上的一系列理论创新,是我们深化改革,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理论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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