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学儿童受难--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_流动人口论文

失学儿童受难--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_流动人口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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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的子女到哪儿上学?这是一个新的社会现象,一个新的社会问题。

在城市他们有了一个新的家,同时也失去了另一个家——学校

孩子常把学校视为家,成千上万流动人口的子女,告别了家乡,告别了学校,告别了昔日的小伙伴,牵着父母的手,千里迢迢“流”入繁华的大城市而无“家”可归,小小年纪,便饱尝了生活的艰辛和失学的痛苦。

河南固始一位农民的女儿,聪明好学,在北京清河一所小学上了一年学前班,常常得到老师的夸奖和学校发的小红花,该上一年级时,因为没有户口,又赶上学校位子紧张,她哭着离开了学校。每天,跟着父母走街串巷收破烂,常常捧着学校奖的小红花,独自一人抹眼泪。

清河龙王堂旧货市场一位农民的孩子,在喧嚣嘈杂的垃圾场里,已经整整生活了8年。至今,他不知道北京究竟是个什么样?更没尝过上学是个啥滋味。父母从早到晚忙着捡破烂、收破烂、卖破烂,把他一个人留在冰冷破烂的简易棚里。为了打发寂寞的时光,他那一双小手就不停地在床头的栏杆上敲着,那节奏仿佛在田野中奔驰的小马驹。孩子向往学校生活,想读书,可他们没有城市户口,又交不起学费,只能在期待中憧憬着校园的生活。

上不了学,他们只好过早地走上了谋生的道路,挑起了生活的重担。一位从山东来北京的孩子刚刚10岁,已经跟着父母卖了好几年菜。在北京市丰台区六里屯、清河镇八涧村等地,一间间临时搭起的小作坊里,常常可以看到十来岁的孩子帮着父母做豆腐、发豆芽、蒸馒头、压面条。

而那些没有学上,又没有事做的孩子,游荡便是生活的全部内容。有时拾酒瓶子,拣破烂,也有的连拣带偷,最后发展到惯偷,令人十分担忧。据北京德外派出所民警介绍,近些年,流动人口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占犯罪总数的40%以上,而未成年流动人口犯罪率达16%。

小小年纪做了童工 一天要干十几个小时活儿

流动人口中处境最惨的要算是童工了,流动人口中的一些父母为了多挣钱,让孩子去做童工。据了解,童工当中年龄最小的才11岁,一般的都是13、14岁。

在“浙江村”,一位13岁的男孩的家长与做服装的老板签了合同;不准私自回家,不准请假,不准擅自离开……这位男孩每天要踩13个小时的缝纫机,最忙时,一天干21个小时的活儿,累得两条腿都肿了,一个月的工钱是100元。工作环境很差,十几米的小屋里摆了七八台缝纫机,十几个人在一间屋里干活,声音嘈杂,空气污浊。

目前,在我国一些大城市中,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雇用童工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新闻媒介曾披露:羊城近年出现的从省外流入的卖花女,最小的五岁,最大的也不过13岁,被当地不法分子雇用卖花。每到傍晚,她们倾巢出动去卖花,一直干到凌晨两三点。有的卖花女因交不足货款,轻则挨骂,重则挨打,许多卖花女都有过被老板搜身的经历,身心健康受到严重的摧残。

还有一些流动人口的孩子,三人一群,五人一伙,在繁华地带及公共场所乞讨,据说这些孩子中有些是家长放任不管,自己出来乞讨的,也有些是被不法分子雇用的,这些孩子当中,最小的五岁,最大的也不过11、12岁。

1992年1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力予以劝阻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提出检举和控告。

全社会对于雇用童工、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丑恶现象应坚决打击。对于流动人口失学儿童,社会、家长、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采取积极行动,逐步解决他们的入学问题。使他们和千千万万少年儿童一样,都能真正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享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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