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文献综述_农民论文

中国农民工问题的文献综述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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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10多年来,农民工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农民工”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重点。这不是因为他们像政治家或影视明星那样具有显赫的地位,而是因为他们的出现改变了中国社会的原有秩序,引起了人们在观念、日常生活和社会关系上的不适和紧张。这种不适和紧张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城市的不适和紧张,比如农民工对城市交通、社会治安和市民就业压力急剧加大,以致一部分市政管理者和市民视农民工为“盲流”,怨声载道;二是农民工本身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他们的低劣的生存状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这些问题,学术界已经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进行了深刻探讨和详细研究,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并向政府提出了各种政策建议,产生了一定的实践效应。

一、从农村流动人口外出原因的角度进行思考

关于我国农村流动人口的外出原因,社会学、人口学和经济学等学科都有过许多的实证调查和理论探讨。这类文献的最重要代表是著名社会学家、“三农问题”专家陆学艺著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2004)、著名社会学家李培林研究员著的《农民工—中国进城农民工的经济社会分析》(2003)、谭崇台教授主编的《发展经济学概论》(2001)。

(一)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流动人口外出原因

陆学艺指出农民工是农村人口在目前城乡之间、区域之间不均衡发展中寻求相对均衡的不二选择,绝大多数农村人口没有更多的向上流动机会和渠道。可以说,中国的农民是最辛苦和最没有地位的人群。在过去不仅没有土地所有权,更没有职业选择权;改革开放后,农民的生存状况虽然有所好转,但是他们仍然是最没有权利的群体,他们为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也经常遭受来自各个方面的严重侵害和盘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城乡差别、地区差别等并没有因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而缩小,反而不断扩大,仅城乡收入差别就从1978年的2.34:1扩大到2003年3.24:1以上,如果加上城镇居民享受的各种福利,城乡差别远不止这个水平,农民除了缴纳税费外,还要自己承担农村公共产品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如果继续留在农村务农,那就会继续生活得很艰苦。他们只好选择离开农业甚至离开农村,外出务工经商。正是日益严重的城乡差别和地区差距,迫使农村人口大量向城镇流动,中西部落后的地区向沿海发达地区流动。李培林指出农业收入增长非常缓慢,在不少农村,甚至出现农业收入负增长态势,这使得农民对种地越来越失去兴趣,农村收入增长大部分又来自务工收入,农民便离开土地流向城市。黄平(1998)提出“生存理性”来解释农民外出行为,指出“中国农民在自己所处的特定资源与规则条件下,为寻求整个家庭的生存而首先选择比较而言并非最次的行为方式”,我国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就是这生存理性的选择。

(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流动人口外出原因

经济学最普遍的一个解释是:它认为我国农村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于是不得不到外部社会寻找就业机会和出路,这是符合经济理性原则的。对此,孙立平(1997)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不能仅仅用“‘劳动力剩余’的角度来解释目前我国这样大规模的民工潮”,而指出,“农村中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存在而造成的普遍贫困化”才是真正的原因。他认为,现在我们很难断定哪些民工是剩余的农村劳动力,而哪些则不是,实际上凡是人口外出多的农村已经出现农业劳动力短缺或者老龄化问题,已经影响到农业生产,所以还是务农没有多少收入,农村比较贫困,导致大量农村人口外出务工经商。我们不能否认这些解释各自存在的一定合理性,比如农村确实劳动力过剩,许多农村地区确实非常贫困,种地没有什么收入,甚至还亏本。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农民外出是一个过程,从80年代初开始,至少已经有近20来年时间了,在这20年时间里,不同阶段有不同的社会经济情况,导致农民外出的原因也在变化,他们外出的动因趋于多样化,不是上述一种解释能满足对这个问题的探讨的。在经济学上,如谭崇台教授主编的《发展经济学概论》(2001)、刘怀廉著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新论》(2004),都从著名的“推拉理论”进行解释:由于我国人口不断增长,农村土地的边际生产效益递减,从而对剩余劳动力产生一种“推力”;而城镇由于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发展相对有利,从而产生一种“拉力”。就是在这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城市。从迁移的经济学角度研究,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大都是基于托达罗的绝对收入差距假说进行的,如费景汉、拉尼斯著《劳动剩余经济的发展——理论与对策》(1992)。这种假说把劳动力迁移作为是农村劳动力对于城乡之间存在的预期收入差距作出的反应,对于中国目前出现的迁移现象的确具有一般的解释力。城乡收入差距在中国历来存在,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特别是由于户籍制度的严格束缚,城乡之间的劳动力迁移被抑制住了,城市化进程十分缓慢。改革以来,一方面阻碍劳动力迁移的各种制度因素逐步被消除,另一方面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为劳动力迁移提供了巨大的动因。然而,绝对收入差距假说尚不能完全解释目前农村劳动力迁移的现象。从比较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个假说似乎与地区差距导致的迁移劳动力流向不相符合。日益扩大的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个引人注目的发展现象。如果按照托达罗的理论,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最大,因而西部地区劳动力向东部地区转移规模和力度也应该最大。而事实上中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的劳动力迁移规模比之西部地区大得多,如根据一项调查,2000年占全国农村人口32%的6个省和自治区(江西、湖南、安徽、湖北、河南、广西)构成了全部迁出人口的59%,而这些省份无一被划入最贫困的西部地区。从比较微观的角度观察,这个假说也不能很好地解释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迁移决策。可以观察到的城市的高收入和更多的就业机会,构成托达罗意义上较高的城市预期收入。按照这个逻辑,农村家庭无一例外应该具有较强的迁移动机。然而,许多研究者观察的结果是,农村家庭和劳动者并非有着相同的迁移动机,因而会作出不同的决策。例如,赵耀辉(1999)发现,那些具有最高的人力资本禀赋的农村劳动者,优先选择的转移领域是农村的非农产业,而不是异地转移。另外一些调查也显示,最具迁移动机的家庭也不是最贫困的农户(Du,2000)。斯塔克等人(1991)用相对经济地位变化这个概念来解释迁移问题,以弥补托达罗“预期收入假说”解释力的不足,即人们迁移不仅是受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动,还受到农村户与户之间收入相对差距的影响,即那些按照当地基本要求来看收入水平太低,因而许多感受到经济地位下降的农户会有迁移动机。

(三)从人口学的角度分析流动人口外出原因

马侠著《当代中国农村人口向城镇的大迁移》(1989)和李梦白等人所著的《流动人口对大城市发展的影响及对策》,可能是国内最早的研究进城流动民工的专著,但这两项研究都主要是从人口学的角度进行。他们认为,农村人口绝对数量增长,致使人多地少的矛盾更加激化。人多地少造成了那些只靠种田的农民难以致富,劳动力严重浪费。而在城市,却存在着劳动力严重匮乏的现象,迫于生活的需要,他们就流向城市。

二、从现有体制和政策及其管理对农民工的影响进行探讨

由于体制和政策及其变革对农民工的影响的探讨文献较多。如我国著名社会学家邓鸿勋、陆百甫主编的《走出二元结构—农民就业创业研究》(2004)、蔡昉著的《中国二元经济与劳动力转移》(1990)、梅金平著的《不确定性、风险与中国农村劳动力区际流动》(2003)和卢海元著的《走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2004)等。

在“走出二元结构—农民就业创业研究”书中指出:(1)自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将自主择业的权利交给了农民,但农民进城后却由于户籍制度的问题无法实现身份的改变,大量的农民工回流到农村,从而严重地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造成我国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2)劳动力市场分割又是妨碍城乡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制度根源。在比较利益的驱动下,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但他们却受到了城市政府部门的种种限制,使城市自由劳动力市场存在严重的制度性扭曲。Liu,Meng & Zhang(2000)、魏众(2004)、姚先国、赖普清(2004)研究指出,劳动力市场也存在着明显的性别歧视。(3)公共管理的缺失,甚至严重歧视农民工。社会管理部门不仅在社会保障、住房、户籍制度上歧视,阻碍他们向城镇转移,而且把进城农民工视为影响“管理秩序”,收容遣送的对象,危及他们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农民工权益的缺失致使没有组织权力,对政府的决策缺乏发言权,也没有与企业对话的权力他们是社会看不起的群体,受到各种各样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处在不断被边缘化的状态之中。逄军(2004)指出农民工收入降到了不合理低度,而罪魁祸首是户籍制度的存在;Cooke(2002)指出中国工会无论是在国家、产业层次,还是在创业层次都被批评缺乏独立性,所发挥的实际作用极其有限。

在“中国二元经济与劳动力转移”和“不确定性、风险与中国农村劳动力区际流动”两本著作中,作者认为,农民工流动作为中国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现象,既创造了在软化制度安排约束下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可能性,因而不仅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将明显地改变中国的就业结构,并成为中国工业化和现代化的重要推动力量。但同时也产生了其特有的问题,那就是由于制度、市场户籍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障碍,使得农民工的绝大多数仍然滞留在农村,没有转化为“市民”,并且,由于这些障碍的存在,又加剧了农村劳动力跨地区的周期性和不稳定性,致使如何实现从“流动”向“转移”的飞跃,成为一个难题。

《走进城市: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一书中,作者首先指出社会保障的目标是立足于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通过社会救助、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多方面的制度来实现社会公正和社会安全,确保每个人有一个合理的生活水平,充分保障一个重要的特征就在于它对于全体国民的普惠性和一致性。但是,现在城市和农村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分为两个板块,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重心是在城市而不包括农民,厚此薄彼现象十分明显,致使农村对社会制度的建立严重滞后,农民缺乏有效的社会安全网,难以应对自然及市场的风险挑战,更缺乏在经受危机时表意的基本渠道。然后强调使农民工拥有与城市人口平等的发展机会和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平等接受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平等就业竞争的机会和享有劳动保护,享有与居住或者工作所在地的居民同等的民主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以及享有宪法所赋予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与机会。最后就农民工问题放在整个国家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背景下,重点从社会保险制度的角度,研究论证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民工彻底完成城镇化最重要的制度保障和政策选择,是破解“三农问题”的金钥匙,也是农民工打开城门的金钥匙。在此基础上,作者提出应加快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积极的城镇化政策和积极的社会保险政策,开辟农民工合理分享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的现实途径等建议。樊小刚(2004)指出,目前应首先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有助于在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立起一个连通的通道,对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有重要意义。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对农村劳动力外出的研究,如从要素流动的角度来论证其经济合理性(杜润生,1989;王郁昭,1989;);从增加农民收入和活跃农村市场的角度论证了其阶段的必要性(王郁昭,1990;农研中心,1994;杨晓勇,1995;赵树凯,1998;宋洪远、赵长保,2000);从国民经济发展中产业结构和就业结构不对称的角度论证了其历史的必然性(樊纲,1995;国风,1998;温锐、游海华,2001),后来从流动民工的经济地位获得及决定因素论证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对地位获得的重要性(Yu Xie & Emily Hannum、彭庆恩,1996;李培林、张翼、赵延东,2001;王奋宇、赵延东,2002);后来又从农民工流动问题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论证其加强农民工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赵树凯,1995,1996;李培林,1996;王西玉等;2000王春光,2003),再后来又从以解决“农民工问题”为突破口解决“三农问题”来消除农民工进城的体制和政策障碍(王郁昭,1999;卢海元,2002),另外,还有研究从国际比较的角度阐述了我国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的经济后果(邓英淘,1994;林志平,2001)。这些研究指出,要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存在的收入问题,必须要有新的就业思路,农村劳动力的外出打工是农民自发选择的增加就业的主要途径,是农民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农民工的出现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

三、农民工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所取得的许多研究成果,不仅具有理论价值,而且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但是,我认为在这些众多的科研成果中有两点不足:一是研究的偏向性;二是管理措施、实施对策和政策建议的欠操作性。我认为关于农民工问题的综合研究,是非常重要的,很多都是从农民工流动原因及其对农村造成的影响和农民工的流向上研究农民工问题的。事实上,农民工对城市造成的冲击也是极大的,然而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从城市学角度研究农民工问题的成果却是太少。其次,关于管理措施、实施对策和政策建议的应用操作性不足问题,每一项措施、对策、建议都是那么美好,但具体实施和操作起来,总是感觉苍白无力,往往是原则的、抽象的概念多,具体的政策、措施、办法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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