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采气厂开展合规监察工作的实践与对策论文_魏延昆 张洋 沈朝阳 任振华 薛涛 何妍

C采气厂开展合规监察工作的实践与对策论文_魏延昆 张洋 沈朝阳 任振华 薛涛 何妍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气厂,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300)

摘要:面对基层单位合规监察工作的困惑,C厂监察人员采取“选好立足点、灵活运用监察手段、建设好大监督格局”三种对策,展开了探索实践活动,提出“选题立项是关键、处理好合规监察与职能部门业务管理的关系、合规监察工作标准必须与企业内控体系、HSE管理体系相互融合”等思考。

关键词:企业合规监察;管理;对策

一、基层单位开展合规监察面临的困惑

(一)监督人员对监督目标重视不够,导致监督停留在“问事”,监督体现不出成果。

部分基层监察人员认为合规监察,也就是“看看业务合不合适”,重视“管事”、轻视“管人、管权”。个别管理者担心合规监察查出问题,影响单位工作业绩,查出了问题,需要不断的整改,嫌麻烦,怕影响正常工作秩序。

(二)监督人员对监督重点把握不准,常常出现“越位、错位”现象,合规监督变成专业部门检查。

部分基层监督人员有不少忽视了监督需要关注的重点环节、关键过程,往往把监督活动等同于管理部门专业检查;对监督重点把握不好,导致工作主题偏离,出现了大包大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

(三)专兼职监察人员对监察措施、监督手段运用把握不高。

由于传统思维,不少监察人员习惯于“事后纠正”,疏于“事前预防”、疏于过程监控;特别对现代的联合监督、电子监察等监督手段运用不好,甚至还有抵触情绪。

二、合规监察困惑原因分析

(一)合规监察的成效,没有让被监察单位分享到,流于形式的监督活动,不受基层欢迎。

1、合规监察既有监察部门承办的业务,也有业务管理部门承办的事项,是既有联合又有区别;既需要业务部门的业务检查,又区别业务部门本系统检查。它不能用业务部门的工作检查,代替了合规监察工作。

2、由于个别单位选题立项,没有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瓶颈问题,开展工作只是停留在文件上、资料上,监督效果不明显;导致基层干部员工对合规监察认识产生误区,认为合规监察就是“挑刺”、“给人找麻烦”。同时监督工作没有突出“有情”操作,缺乏“换位思考”。检查问题,没有从被监督单位生产运行实际出发,没有考虑被监督单位是否便于整改,以致监督工作到基层很容易流于形式、变味。长此以往干部员工对监督工作,形成了片面性的认识,容易产生反感情绪。

(二)基层单位专(兼)职监察人员对监察部门的定位,认识不清,导致合规监察沟通协调作用发挥不好。

1、企业生产经营涉及众多专业领域的各个环节,基层单位监察人员不可能对每个专业都熟悉了解,因此需要发挥好监察部门牵头协调作用,把内控、审计、财务资产、人事、安全等监督部门资源综合运用好,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个别监察人员监督思维传统,监察手段、措施运用,没有做到有的放矢,灵活运用。

三、开展合规监察实践活动采取的对策

(一)对策之一:找准监督项目立足点,突出监督效果,是提升基层干部员工正确认识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

1、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既定目标的实现,是管理者面对的始终不渝重要任务。而那些影响、制约企业做大做强的业务,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就是合规监察的立足点。在生产经营实践中找准落脚点,解决实际问题,让干部员工感受到合规监察是帮助生产经营提升水准的,是经济风险的“挡风墙”,是对企业发展大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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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察部门在确定项目时,始终突出这样的原则:一是紧贴生产经营实际,快速提高相关业务水准,促进管理上台阶;二是选择当年见到成效,避免时间太长;三是选择便于相关部门操作,调动干部员工的积极性。做到合规监察与企业阶段性发展目标紧密相结合,为生产经营分忧解愁、保驾护航。

(二)对策之二:监督手段的灵活运用,是确保合规监察发挥“防范”功能的重要方式。

1、2015年以来,C厂监察人员利用集团公司联合监督系统和油田公司电子监察预警系统,重点着手合同管理和车辆运行管理,通过事前监察、事中监察,对规范合同管理、车辆管理发挥了明显推进作用;利用公司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审计意见,通过事后监察,抓好工程项目管理;达到促进管理的目的,又大大节省监察力量的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

2、通过监察措施、监察手段灵活运用,监察人员跳出了“为了监督搞监督”的传统思维,体现了“生产经营过程中落实责任”、“管理环节控制中体现责任”、“管理过程体现效益”。

(三)对策之三:充分发挥沟通协调手段,建设“大监督”格局,解决监察人员业务局限、实现“借势借力”

1、面对大量的监督任务,C厂监察部门结合“标准化建设、模块化施工”,从两个方面探索提升监督效果。

(1)第一、借助标准化体系建设,借助油田“标准化设计、模块化施工”的管理优势,无论是业务招标、商谈,都可以依据体系指标参考指导,无论结算、工程验收,都可以依照健全的程序执行,用程序实现权力制衡、权力控制,减少监督、检查的点和面,大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物力。

(2)第二、监察部门协调好内控、内部审计、安全环保、生产运行、工程造价等部门的资源。实施合规监察项目时,引导参与的业务部门人员及时进入监督“角色”,不再扮演业务部门的“角色”。开展监察中,哪些人员重点查被监察单位、被监察人员程序执行、制度执行情况,哪些人员重点查业务开展情况,哪些人员查责任落实情况,做到分工协作,统一使力,达到“1+1+1〉3”的效果。

(四)对策之四:合规监察不仅要“问事”,更要“问人”,真正抓住监察成果

2016年,C厂监察部门对项目稽查及事后合同问题,改变过去:督促主管部门对合同主体单位扣分,健全制度的处理方式,而是采取层层查找责任,问清楚“合同条款不清楚为什么会发生”、“这个责任该由谁来负”;针对存在管理风险与管理隐患,对产建项目组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督察迅速整改。同时对项目组分管领导、组室主任以及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廉政谈话、会议通报和经济处罚。管理追责实现“谁的地盘谁做主,谁的岗位谁负责”,达到“一个都不能少”监督效果。警醒大家引以为戒,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四、思考与启示

(一)合规监察选题立项是关键

1、合规监察立项,要选择能够发现经营管理深层次的问题。只有选好题,才能突出项目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对需要长期持久开展的项目,要处理好既能调动基层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又要长期开展的关系;保护好大家的主动性,才能现治标治本。

2、必须处理好监察部门与职能部门业务管理的关系。合规监察对管理组织和管理人员的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监督落实。但是监察部门不能直接参与管理和纠正错误。对这个关系认识不清,就可能造成越俎代庖,从而影响合规监察的实效。监察工作要提高效率,需要依靠审计、内控、法律等部门的监督力量,这不是谁领导谁的关系,是互相补充、互相配合的关系。

(二)监察工作标准必须与企业内控体系、HSE管理体系、“三不腐”机制相互融合

监察工作标准必须建立在内控体系、HSE体系、质量体系、“三不”机制的基础上,是这些体系的补充与完善,避免“为了监察而搞监察”,使监察工作真正成为企业管理体系的补充,而不是负担。

论文作者:魏延昆 张洋 沈朝阳 任振华 薛涛 何妍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9年12月6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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