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音乐想象_音乐论文

论音乐想象_音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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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艺术作为人类精神意志的表达和智慧创造的载体,历来是人类思想交流情感表达的高级形态和有效方式。创造音乐是人类追求美好理想、寄托崇高情操、表现审美情趣、满足审美需求最令人向往的表现形式之一。古今中外音乐家所创造的优秀音乐作品,凝聚着的不仅是一部部感人至深的外部形式,同时,我们在观照作曲家所创造的音乐作品时,听到、感觉到、领悟到的亦是人类精神生活的一幕幕富于感召力的动人画面,进而认识人类在艺术中所追求的共同的崇高理想和精神境界。对于音乐家来说,是用音乐语言、音乐作品话说世界,描绘人生;而从接受音乐的角度看,音乐审美者可以从音乐中领悟人生的真缔,领会人生意义。在这里,我们将音乐的本质意义与价值实现提升到如此高的境界并不是为了夸大音乐在人类精神生活中的作用,而更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在考证音乐艺术的本质特征方面,对音乐艺术作较深层次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好地借助这种特殊的艺术样式,真正透过音乐本身认识音乐。因为从音乐艺术的本质上讲,音乐就是人类精神智慧的产物。

一、音乐——想象的艺术

与其他艺术相比,音乐艺术在材料选择、形式构成、音响组合及表现方式和审美接受方面都有着很大的差异。有人认为音乐是乐音运动的艺术,有人认为音乐是听觉的艺术,还有人认为音乐是情感的艺术,这些观点都从不同侧面反映了音乐艺术的特征。但从深层意义上讲,如果把音乐艺术视为一种精神现象的话,那么音乐艺术无疑是人类借助音乐形式,反映人类精神世界生活的艺术。这里,音乐形式是精神的表象,而音乐丰富的精神内涵,它的深层结构,它的本质意向,大多是借助人类精神想象来构建完成的。

考察一下音乐艺术的发展史,人们不难发现,与其他事物一样,音乐艺术的产生和发展都经历了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不同阶段。无论是在西方还是在东方,原始音乐的早期形态,人类是从模仿动物的鸣叫和用简单的发声传递信息和思想感情开始音乐创造活动的。此后由声乐、原始打击乐、从单音音乐到复音音乐,人类伴随着脑的发达,支配语言和行为能力的提高,渐渐创造了早期的音乐。经过漫长的精神和机体的进化,在创造人类早期文明时,人类同时也创造了早期音乐。再后来就西方音乐而言,器乐音乐产生,单音音乐到复调音乐、主调音乐,等等。这样,音乐语言和表现形式不断发展,与此同时,人类借助音乐艺术表达思想情感与音乐形式的发展几乎是同步的,即音乐语言和形式愈丰富、发达,其表现内容亦同样愈丰富和发达。进而,音乐艺术不仅满足了人类精神世界的表现要求,又实现了人类天生的艺术创造欲,同时人类精神理想和对人生价值的追求,均在音乐艺术中得到了充分地表现和张扬。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音乐形式的变化发展中,还是在人类精神欲望和理想的表现中,人类参与这些精神创造的赖以发生的思想源泉是由人类的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当然也包括人类的艺术创造力)来完成的。可以说,没有想象,音乐创造活动是不可能的。从更宽的范围看这个问题的话,也可以说,音乐艺术的发展史,就是人类想象力不断发展的历史。

那么,作为想象的艺术,音乐想象的心理基础是什么呢?回答是它来自人类的感觉和意识。首先,感觉是人的心理思维的最初的心理方式。人对于外部世界,无论是本能地感觉(如外界对人身体的刺激,象冷、热变化,疼痛感、触觉等等)也好,还是处在精神支配下的心理反映也好,人类的感觉能力都是极为发达的。如果将感觉分作不同层面的话,最初人对外部世界的感觉可能是单纯的,它处在意识水平之下。进而,这种感觉可能逐渐被人所意识到,再进一步,这种感觉可能升华为有意识的思维活动。无论那种层次,所有感觉都与想象有关,因为,我们所能感觉到的一切事物,通常需要有“参照物”,感觉到了,也同时意味着想象到了。尽管许多感觉之物,并非都是想象之物,但感觉与想象之间确实像一条链条上不同的结,彼此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如果说音乐是想象的艺术的话,那么感觉就好像为这种想象的艺术奠定了极其稳定的想象基石,从而形成了感觉——意识——想象——观念这样一连串的心理思想层次。其次,感觉的变化,决定了某种感觉总要同另外一些感觉相联系。这样,变化了的感觉会逐渐向意识转化,而人类的意识活动是人类精神活动和心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了意识,人的思维水平才将无意识的感觉渐渐理顺成有意识的思维。也可以这么说,意识相对感觉而言,“意识支配了感觉,意识使感觉长久化”①。意识支配了感觉是意识净化了感觉中某些不清晰的东西,使感觉变成明晰可感的东西;意识使感觉长久化,即意识巩固了感觉中那些令人信服的意识。强化了的感觉会成为有价值的和持久的意识思维。在这里,感觉的长久化是心理思维乃至理念思维的前提。因为没有感觉,一切思维的开端将是很难形成的,而意识则以感觉为起点,为思维和观念的形成做充分的准备。说到此,我们认为,将感觉和意识作为想象的心理基础是为了说明任何想象都不是凭空而来的。想象从来都是感觉被意识活动改造时所采取的形式,也就是说,想象与感觉和意识密切相关。

如果我们承认音乐艺术的创造离不开人的丰富的想象力的话,那么它在音乐中的作用就是显而易见和极其重要的了。它涉及到音乐创作、音乐作品、音乐表演、音乐欣赏中一系列的问题,诸如音乐形象想象、感情想象、意向想象、观念想象,等等。研究音乐想象在音乐中的作用,对上述问题的思考与认识,会使我们对音乐艺术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同时,研究音乐想象问题,亦能够使我们在创造和表现音乐过程中,在音乐审美过程中,使我们的想象在丰富音乐想象力方面,有更多的创造。

二、作曲家——在想象中构作音乐

我们知道,作曲家作曲,创作音乐作品,必须具备娴熟的作曲技巧和技能,巧妙地运用音乐形式表现创作意图,在形式构成中准确地建构音乐形象是一个成熟的作曲家的标志。与此同时,任何作曲家在构思音乐作品时,其创作动机和创作原动力,又都与创作者的音乐素养、文化修养、哲学信念、生活阅历、审美趣味等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其中,作曲家的艺术想象力与艺术创造力不仅影响他的创作,而且对一部音乐作品的精神内涵、形式结构、作品的审美价值的表现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许多作曲家在心质方面具有极高的悟性,他们在感觉外部世界许多事物时,常常表现出超人的敏感。这种敏捷的感觉能力在促成创作动机、产生最初创作构思中,是极其重要的。当感觉逐渐变成意识的创造思维时,作曲家所谓的创作冲动会有意识地向理性思维靠拢,而这一切都与作曲家的想象力有关。我们知道,音乐艺术所使用的基本材料是各种音响的有机组合。因此,在音响实在向意向实在的转换过程中,人们必须借助音响实在揣摩音乐的表现意义。这样对于每一位作曲家来说,重要的是在创作中将音响实在(音乐作品)与它的表现意图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即在“想象力与技巧之间以及潜在资源力量与组织能力之间表现出和谐的平衡”②。因为对于所有音乐作品来说,组织起来的音乐材料、形式构成,其原始的形态是经由作曲家先在头脑中组合后才产生的。也就是说,作曲家实际谱写乐曲,最初是一种在他头脑里而不是在其他任何地方进行的活动。真正创作出来的,用乐谱标志出来的音乐作品,不过是这种想象东西的展现而已。就此,我们可以把只存在于作曲家头脑里的乐曲称作想象的乐曲,而把存在于真实世界中的乐曲称作表象的乐曲。

我们说,作曲家在想象中构作音乐,那么是什么东西支配作曲家这种艺术想象力呢?它与作曲家的创作技能又是怎样一种关系呢?从创作心理上看,作曲家在构思音乐作品时,首先遇到的问题是写什么东西的问题。所谓写什么东西,就是为作品找到一个主题,这一主题不是简单意义上的音乐主题,而是具有深刻含义的代表作品全部精神内涵的东西。这个主题必须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形象特征、风格特点、情感类型、意向暗示和观念指向,这其中包含着十分丰富的形式因素和思想内涵。那么怎样选择恰当的方式将这些东西转化成活生生的音乐音响,确实需要作曲家借助艺术想象加以完成。尽管众多的作曲家在创作中所遇到的问题是各种各样的,但顺利地解决其中的某一问题,都会耗费作曲家巨大的精力。因为音乐的典型特征是其外部形式的非直观的、非具象的、流动的、易于消逝的、绵延不断的音响表现形式。这就要求作曲家依据音乐的特征,很好地将想象的东西化作可感的东西。就此而言,音乐创作(即音乐想象性思维)就是作曲家为事物创造某种形象的活动。那么支配作曲家创作的不仅与作曲家想象力有关,而且与作曲家的创作技能有关。一个作曲家他的艺术想象力固然重要,但作曲家并非象诗人,诗兴大发时,用文字、语言表达思想感情,他必须借助形式技巧将丰富的艺术想象化作真实感人的作品。可以说娴熟地掌握形式技巧,有机地运用形式技巧是作曲家表现艺术想象的基础。必须指出的是,光有很好的艺术想象力而没有纯熟精到的创作技巧,没有将形式技巧组合成完美的音乐作品的能力,任何所谓艺术想象都是无法实现的。我们考察古今中外的作曲家所创作的音乐作品,从中不难发现,凡是成功的音乐作品,尽管其创作主题不同、风格不同、反映的情感类型各异,哲学意味与思想内涵不同,但一个相同的特征是,绝大多数作品其形式的完美构成,音乐语言的精致贴切,都充分显示了作曲家的艺术想象力和创造才能。我们也只有在这样的作品中,才能充分体会、玩味、领悟到隐含在作品内部的有意味的精神内涵,这其中当然包括作曲家在艺术想象力支配下所展示给我们的创作理想与追求。可以说,当我们理解和认识音乐作品中作曲家有意识传达给我们的艺术想象所蕴含的精神内涵时,总是与审视其形式的创造同时进行的。反过来说,我们往往是在形式观照中,认知作曲家的艺术想象力和艺术创造力。

英国哲学家维柯说:艺术就是想象。这种说法未免有些绝对,但就作曲家作曲而言,离开了想象怎么说也是没法创作的;因为音乐音响材料本来是不具备任何具有指向意义的,只是作曲家借助艺术想象力才创作出一曲曲动人的音乐乐章。从严格意义上讲,一部音乐作品作为被创造的事物,只要它在作曲家头脑里占有了位置,形成了完形的东西,就可以说它被完全创造出来了。

三、音乐作品——想象的映象

作曲家在丰富的艺术想象力驱使下创作音乐作品,必然使他的作品包含着丰富的表现意味,而具有表现意味的作品,都与音乐作品的表现内容有关。同时,有意味的内容又往往总会在恰当的形式中映现出创作者的丰富想象力。在德国古典音乐大师贝多芬的《第六交响曲(田园)》中,田园的温馨、心情的愉悦、乡土的亲情在轻松活泼的旋律中得到了很好的展示。如果欣赏者有生活阅历的话,如果具备了一定的音乐修养的话,如果我们的心理感受力易于受音乐的启发和感动的话,很容易感觉到《田园交响曲》中那样一种情绪,那样一种气氛乃至领悟到作曲家那样一种超凡雅致的快乐心境。作曲家将第一乐章的主部主题称作“到达乡村时的愉快感受”(或曰情绪),我们恰恰可以感觉到那样一种情绪、气氛和如画如诗的田园景色。对于贝多芬来说,《田园交响曲》中各个乐章的音乐,从整体上不仅为我们勾勒出一幅美丽的田园画卷,同时,在他的内心世界,在他充满想象力的创作思维中,也为我们展示了一种愉快的景象,表达了一种愉悦幸福的心境,并且也寄托了作曲家对美好自然的向往。从这种意义上讲,说《田园交响曲》是作曲家丰富艺术想象力的映象是再贴切不过的了。《第六交响曲》所展示的一切,是作曲家长期心灵感受的集中抒发与表达,使作曲家摆脱了对人生、命运主题的思考,从而使作曲家回到了人本自然的境界,回到了清新、甜美的大自然的怀抱。可以说,《田园交响曲》展示了贝多芬精神生活的另一侧面。我们分析这种作品就会发现,贝多芬为自己找到了恰当表达其艺术想象的音乐语言和表现方式,其作品给我们的感觉完全与作曲家的创作意向相吻合。就此而言,《田园交响曲》在音响构成方面,为我们作了展开艺术想象的准备,而作曲家的艺术想象力和艺术创造力在作品中亦得到了尽情的发挥,透过作品映象出作曲家的创作意向和表现要求。

我们说音乐作品是作曲家想象的展示和映象,这意味着音乐作品在表现方面与其说是一个想象性创造的实例,不如说这种想象的表现同时也是作曲家对世界、对人生、对自我深刻认识的结果。因为一部音乐作品从深层意义上讲,尽管其想象的成份固然重要,同时这种想象总要有其表现意义。作品的表象是形式,而内容可能是更深刻的。《田园交响曲》不仅是一种描写,更重要的在于表现,它反映了作曲家在心灵深处对美好人生的渴望与向往。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这也是人类共同的理解与追求,只不过作曲家将这种精神理想与追求具体化成一部作品。这种在作品中集中体现的人类精神理想,一方面表现了作曲家的创作追求和才能、另一方面他所引发出来的丰富的艺术想象其艺术感染力则大大超出作品所表现的形象范围。

音乐作品作为想象的映象还意味着作曲家要实现这一目的和要求,不是轻而易举可以获得的。就标题音乐来讲,作曲家在作品中动用准确的音乐语言和鲜明的音乐形象来表现他的艺术想象相对容易些(例如表现春光明媚、鸟语花香的景象)。但对于表达内心深处的思想、情感,探索人生哲理、表达思想观念来说,许多纯音乐作品的创作还需要在想象和观念表达之间建构某种联系。因为想象就像艺术本身一样,它是一个兼有严格含义和非严格含义的词汇。就音乐而言,严格含义的想象,往往与作品的观念暗示与表达有关。贝多芬《第五交响曲》其命运主题不仅是一种具体形象,而且主要是观念,是一种借助音乐对人生的理性思考。对类似的音乐作品的精神内涵的把握,除了借助想象来表现和理解之外,更需要作品在形式因素中包含深刻的思想内涵。这样的音乐作品与注重形象刻划的音乐作品相比,在表现音乐的本质特征方面会更具魅力。如果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看,我们可以将音乐作品视为作曲家精神的映象,同时亦可以认为任何作品又都是时代精神的产物,是时代精神的映象。这样,一个作曲家创作的作品,我们在理解和把握它时,会很快在我们审美想象的视野中,为其找到相应的审美映象。

四、音乐表演——复合想象

音乐想象在音乐表演中的作品十分重要。我们知道任何音乐作品都是通过音乐表演来最后完成的。作曲家头脑中想象的作品与真实完成的作品,如果没有音乐表演的参与,其表现意义是无法实现的。作为音乐表演,用什么样的表达方式来表现作品意义,如何恰如其份地反映作曲家——作品的表现意向是每一位表演者所遇到的重要课题。让我们先来看看音乐表演艺术的特点和规律是怎样的。首先,一个表演者,无论是演唱还是演奏,面对一部音乐作品,除了准确地掌握他所从事专业的表演技巧和技能外,要能够从容地按照作曲家——作品所标示出来的艺术符号进行演奏、演唱作品。在努力完成作曲家——作品要求完成的形式技巧的同时,更要认真思考作品的表现内容和如何表现其意图。这就要求音乐表演者要正确领会作曲家——作品的表现意图,对作品风格、情感等要作认真地分析、研究。表演者既要善于体会作曲家创作作品的感觉是怎样一种特点,把握作品有意识的表现意图,想象作品的特殊艺术情境和情感表现内容,同时分析作品的精神内涵和思想意义;其次,要在内心尽力玩味作品所有的内在感觉和要求,从而在内心寻找与之相关的心理感觉、找到与作品类似的情感体验。想象作品的艺术意境,以使自己尽力触摸到作品最真实动人的部分;再次,借助丰富的艺术想象将作品中真实感受到和想象到的东西串联起来,以使想象到的东西变成完形的音乐形象,即在整体中把握音乐作品。值得指出的是,对于音乐表演者来说,形象造型和情感体验极为重要。这是因为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再进一步将理解到的东西加以表现。这样为作品找到形象(或称作指向某种形象)就显得是十分必要了。既在理解和表现音乐作品时有针对性地联想、想象到某种景象情境,并且与过去的某种审美体验和经验相对照,这样就可以将想象具体化为某一可感的事物,这样亦能够为表现这种东西创造条件。此外,作为音乐表演者,对作品的情感体验亦十分重要。因为将谱面音乐变成可听之音乐,表演者情感因素的注入关系到作品表现的成败。这其中,对作品情感类型的理解与表现,往往可以使作品在一瞬间发生不同的变化。如果将快乐、愉悦的情感和情绪,刻划成情绪低落、节奏迟缓的情感,会使作品大大变形。

我们说音乐表演者表现音乐作品要借助艺术想象来理解音乐,并不意味着表演者在单层面上把握音乐作品,而这恰恰要求表演者充分展开其艺术想象,从而更增强音乐作品的艺术感染力。音乐表演一方面要求表演者准确借助音乐想象来把握表现作曲家——作品的创作意图和意向;另一方面则要求要积极发挥表演者的艺术想象,在重创作品表现意向中起积极的作用。在中外音乐表演艺术中,有许多例子可以证实:好的音乐表演与创造可以使极普通的作品大放异彩;而另外的例子也可以说明,平庸的二度创作与表现,也能使本来很成功的作品黯然失色。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作曲大师要认真寻找合作伙伴,将自己创作的作品交给表演大师来表演的原因所在。因为好的音乐表演不仅可以将作曲家——作品的精神内涵、情感表达很好地展现出来,同时表演者又将自己的艺术理解力、想象力和创造力附加在作品中,从而形成作曲家——作品——表演者三位一体的全部创作过程,进而最终将音乐构建完成。单从艺术想象看,表演者在实现音乐表现意义的过程中,其艺术想象的性质既包含对作品所蕴含的表现意义的想象,同时亦包含表演者自身发达的艺术想象力,二者的有机结合才能使音乐作品成为我们所听到的具有音乐感染力的东西。具体说,复合了的想象并使之成为精彩的表现,为我们接受音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想象的空间。

五、音乐欣赏——在想象中获得审美享受

接受美学的理论认为,艺术审美活动是艺术品价值实现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欣赏者的参与,任何艺术品的价值与意义将是残缺不全的。根据这一理论,欣赏者不仅被认为是艺术品的最后完成者,甚至被视为是参与艺术创作的艺术创造者。接受美学的理论意义在于,充分重视艺术审美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充分调动欣赏者参与艺术价值的重创与再造,以使得艺术品真正成为既属于艺术家又属于受众者的艺术。就音乐艺术而言,作曲家创作的音乐作品通过表演艺术家的表演,最终要交给欣赏者。一个没有欣赏者参加的音乐会会让作曲家和表演者大失所望。因为任何一个作曲家都懂得,对音乐作品的艺术价值的认识与判断,往往需要具有鉴赏力的专家和审美者来裁定。从另外一种意义上讲,作曲家创作音乐、表演艺术家表现音乐本身就是为了引起音乐鉴赏者的共鸣,好的听众的内心世界往往是音乐大师的调色板。对于欣赏者来说,音乐欣赏或者称作音乐审美,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审美需求,同时在音乐中人们可以借助音乐发掘作品审美意味,获得审美快感,又可以在展示自己的艺术想象力时,重新认识世界和人生许多有意义的事物。面对一部音乐作品,假如欣赏者有一定的艺术理解力和审美想象力的话,他会凭借音乐音响把存在于作曲家——作品中的具有丰富艺术想象力和思想内容的东西在内心重新建立起来,所以音乐欣赏往往是欣赏者审美经验的再造与重建。这就是说在音乐审美中,欣赏者可以获得与其审美经验和审美能力相对映的审美愉悦与审美享受,而这一切都需要欣赏者具备丰富的艺术想象力。

我们认为,音乐审美活动是思维在意识形式中将感觉经验转化想象的活动。一个欣赏者面对音乐作品首先要感知作品的音响形式,即音响感知,接着是情感体验,随之而来的是想象与联想,最终加入理性思考与判断。这样一个欣赏心理过程,都是依托艺术想象力来完成的。从本质上讲,艺术就是想象活动,而艺术欣赏则是总体想象性经验在审美活动中瞬间的集合,即欣赏者集平日艺术修养、审美趣味、欣赏习惯、审美判断力于一身,在艺术作品中寻找与其心理需求相关的对映物。从音乐审美角度看,欣赏一部音乐作品,欣赏者不仅要有敏锐的听觉,也要有敏锐的审美判断力。因为,在急速运动的音乐中获得审美观照对于欣赏者来说有着极高的要求。所以,许多人在音乐中难于把握作品的表现意义是不足为奇的。因为“我们听音乐时运用的想象力,是一种比任何内心的耳朵更复杂得多的东西”③。我们说音乐审美想象是音乐审美中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不过是说明了音乐欣赏的本质特征,其中当然包含着丰富的含义。作为欣赏者不仅要善于理解和把握音乐作品的表现意义,还要善于在展开其丰富的艺术想象力理解音乐作品的同时,观照自身,认识人生价值和艺术本质。因为“优秀的音乐作品能够给人提供的所有幸福在于,我们为我们的内在体验创造了这样一个理想的观照场所,在这观照场所中,我们的有机生命力就通过移情到艺术作品中,而以一种不受遏止的方式充分展开了。就此而言,艺术又完完全全地恰好就是客观化的自我享受”④。在音乐审美观照的同时观照自身,是音乐审美鉴赏的重要特征。从作曲家——作品角度看,如果说音乐是最内在的自我表现和自我认识的话,那么音乐欣赏者借助审美想象审视音乐作品亦可获得某种自我表现和自我认识。广而言之,这种表现与认识活动其内容可包含对人生、对人的精神世界既具象又抽象的思考与把握。

我们在上面论述中一再强调想象在音乐创作、表演、欣赏中的意义和作用,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忽略了音乐创造过程中理性思维和观念思维的重要性呢?回答是否定的。必须指出的是,艺术哲学的基本概念是想象,艺术作品又是艺术家精神世界的想象创造,这其中当然离不开理性活动的参与。因为直觉与意识、感觉与理性、直观与抽象、感受与逻辑往往是不能截然分开的。我们既可以说没有想象,理智活动是不可能的,同时亦应该承认,抽象的观念和想象的内容,在音乐创作中是相辅相成的。美国著名美学家V·C·奥尔德里奇在《艺术哲学》一书中说得好:“人们要用受过训练的想象的眼光来看艺术作品,在审美静观中,这种想象颇象充满着情感的理智,按照这种观点,艺术家的所作所为与其说是创造艺术客体,不如说是通过媒介向审美的视觉器展示艺术客体”⑤。就此而言,说一部音乐作品是艺术想象的产物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注释:

①③[英]R、G科林武德《艺术原理》王至元、陈华中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219页、第147页。

②[奥]马克斯·格拉夫《从贝多芬到肖斯塔科维奇作曲心理过程》,何乾三译,春风文艺出版社,1991年版,第190页。

④[德]W·沃林格《抽象与移情》王才勇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35页。

⑤[美]V·C·奥尔德里奇,《艺术哲学》程孟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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