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雨五十年--建国以来江西档案事业概述_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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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5月22日,南昌解放。6月,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相继成立。从此,揭开了江西历史的新纪元。50年来,红土地上的档案事业也和其他各项事业一样,在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关怀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事业体系,已经成为我省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新中国诞生后,党和政府对档案工作的建立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重视,顺利地接管、集中了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资料,收集、整理了大批的革命历史档案,建立和发展了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江西省档案事业管理局的建立,加速了各级档案馆的建设,同时,建立和发展了科学技术档案和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为江西档案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档案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在全省范围内明确了各级档案局是政府机构,列入了政府编制序列,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事业列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覆盖全省的档案馆网络已经形成。江西的档案馆建设,是在五六十年代清理积存档案、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室工作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958年11月,全省第一个档案馆——贵溪县档案馆建立后,全省各地市档案馆相继建立。截至1998年底,全省已建立各级各类档案馆134个,其中国家综合档案馆113个,专门档案馆6个,部门档案馆4个,企业档案馆9个,文化事业单位档案馆2个。

1981年以来,各级各类档案馆普遍开展了以丰富馆藏为主要内容的档案业务建设。截至1998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共保存档案372 万余卷,资料142万余册,分别比1988年增加112万卷和42万册。随着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征集、收集工作力度的加大,一大批珍贵的档案资料被接收进馆。目前,在我省馆藏档案资料中,省档案馆存有清道光至宣统年间(1821~1911年)九江海关的文件和江西布政司的文件、地契。资料有道光元年(1821年)的余干县志、嘉庆十六年的《封氏族谱》、咸丰三年的《抚州府志》及同治七年、光绪四年的《江西通志》、《江西舆图》、《江西要览》等。各地市县档案馆还珍藏了一大批名人档案资料。宜黄县档案馆藏有明朝抗倭将领谭伦档案。抚州地区馆藏档案有清乾隆至宣统年间七代买卖契约三卷,北宋政治家、文学家王安石族谱、著作文集,明朝大戏剧家汤显祖文集,著名父子词人晏殊、晏几道家谱及著作。崇仁县馆藏有宋代虞集著作《道园学古录》50卷。乐安县馆藏有流坑村古建筑和文物档案。新余市档案馆除藏有清代嘉庆至宣统年间房地契档案外,还藏有宋代文人刘颁、刘敞的书稿资料。宜春地区档案馆藏有明正德年间的《袁州府志》一套四册。此外,全省还保存了一批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珍贵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这些档案资料记载了中国共产党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领导江西及毗邻各省边界根据地人民进行革命斗争的历史。如永新县档案馆珍藏的一套从民间收集到的《红色湘赣》报,就极为珍贵。为了全面反映1998年全省军民并肩战斗,抵御特大洪涝灾害的动人场景,1999年,南昌、九江、鹰潭、上饶、抚州等地市还纷纷开展了抗洪抢险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据统计,截至1999年6月底,全省共收集抗洪抢险、重建家园档案资料11646卷(册)。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我省馆藏档案的门类也在不断增加,并日趋齐全。目前,全省大多数档案馆除保存有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外,还藏有教学、科研、会计、土壤普查、人口普查、名特优产品档案及名人档案等,南昌市档案馆建立了“三名”(名人、名优产品、名胜古迹)档案。萍乡市芦溪区等县(市、区)档案馆还保存了一部分家庭档案和专业户档案。馆藏档案的载体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除传统的纸质档案外,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均存有数量不等的声像档案,一些档案馆还存有缩微制品、光盘等载体档案。至此,一个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档案馆网已经在我省形成,并正在为我省的两个文明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3.档案馆库建设发展迅速,档案保护条件逐步改善,档案现代化管理已经起步。截至1998年底, 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共有档案库房80233m[2],比1985年增加39221m[2]。

在兴建、改建档案库房的同时,各级档案部门还在更换档案装具,调节、控制库房温湿度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随着档案保管条件的逐步改善,我省的档案现代化管理手段日益加强。各地市档案馆、大型企业档案馆、部分县级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均已不同程度地运用现代化手段管理档案。省政府办公厅研制开发的《文书档案微机管理系统》软件,已在省政府办公厅得到应用,并实现了文档一体化管理。江西铜业公司贵溪冶炼厂档案馆正在开发贵冶档案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并已完成文档一体化计算机管理和工程图纸网络管理子项的开发。省档案馆1980年开始进行缩微试验,1986年购进一套美国拜而浩16毫米缩微设备后,已将馆藏的省委常委会议记录(1949~1982年)、省妇联的档案资料189卷、省委组织部1949~1966 年的干部任命名单等珍贵且利用频繁的档案缩微完毕。据统计,截至1998年底,省档案馆共缩微档案906810画幅,拷贝缩微品871649画幅,并已全部提供利用。自1985年省档案馆购进一台王安机以来,计算机管理档案工作已初见成效。目前,馆内已拥有各种类型的计算机10台,并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和文件级、案卷级、专题目录、分类目类等数据库12个,机读数据23万余条。

4.档案事业的基础——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全面加强。1956年,《中国共产党县级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发布后,全省逐步建立和加强了机关档案工作。据当时统计,省直机关共有14个单位建立了机关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人员。到1965年底,省直机关档案室发展到36个,地(市)、县(区)、人民公社(镇)机关档案室发展到2070个。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开展机关档案目标管理活动以来,我省的机关档案工作得到普遍加强。截至1998年底,全省各级机关档案室已有3991个实现目标管理,其中省特级423个,省一级565个,省二级1538个,省三级1465个。银行、税务、邮电、电力等系统的升级面达100%。

一些大的机关和部门已实现现代化管理,建立了计算机局域网。机关档案室的建立和发展,使机关档案工作不仅成为机关工作不可缺的组成部分和领导决策的得力助手,而且成为我省档案事业的坚实基础。

我省的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始于50年代,当时在中央和省属一级的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开始建立技术档案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干部负责收集、管理档案,并制定了一些技术档案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到1959年,全省共有29个单位建立了技术档案室或技术资料室,配有专职干部22人,兼职干部35人。这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雏形。1960年12月,贯彻《技术档案室工作通则》和“工业七十条”、“科学研究十四条”后,全省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迅速发展。到1964年,全省共有131 个企事业单位(其中省属18个,专、市属113 个)建立了技术档案室或技术资料室,配备了专兼职档案干部近500人, 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技术档案,对本单位历史上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进行了初步的收集和整理。

到1986年底,全省石油、化工、冶金、电子、有色金属、地质矿产、航天核工业等七大工业和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大部分建立了技术档案科(室)、技术档案资料室或党、政、技、工、团合一的联合档案室。 1988年国家档案局开展的企业档案管理升级活动, 对促进我省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统计, 在1988 ~1993年的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达标活动中,全省共有401 家企业档案管理升级达标,其中国家一级4家,国家二级51家,省级先进346家。在1996~1998年开展的档案目标管理活动中,全省共有258 家企业获得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等级称号,其中国家一级5家,国家二级57家, 省(部)级196家;有45家科技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考评上等级, 其中国家二级7家,省级38家。

5.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成效显著。随着档案由过去的封闭、半封闭走向开放,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加大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省各级综合档案馆开放档案6133个全宗, 446924卷(册),开放档案目录1413899条, 其中省档案馆开放档案170个全宗,90693卷(册),开放档案目录90693条。另据不完全统计, 1980年以来,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共为社会各界提供档案资料230.5万余卷(册),接待利用者122.3万余人(次);各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档案室还为机关工作查考、新产品开发、处理纠纷、落实政策、平反冤假案等各项工作及《江西省志》和各级地方志、专业志、部门志、厂矿志和组织史的编纂工作提供了大量翔实可靠的档案资料,为科教兴农、稳产增产、脱贫致富、发展生产奔小康编写了多种专题史料,在生产建设、科研教育、文艺创作、解决法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在为社会提供利用服务的同时,全省各级档案馆还十分重视档案史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早在60年代,省档案馆就向党史等部门提供了大批的革命历史档案,编写出版了《江西人民革命斗争史稿》,还将1949至1961年省委形成的文件汇编成《中共江西省委文件汇编》(1623万字),供内部使用。1981年以来,省档案馆又采用自编为主、合编为辅的方法,编辑出版档案汇编、专题资料、史料书籍等共44种,约1400万字。其中主要有:《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湘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闽浙赣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红军长征史料选编(江西部分)》、《南昌青年运动史三十年》、《日军侵略江西罪行史料》、《江西省档案志》等。此外,各地市档案部门也纷纷利用馆藏档案资料,结合当地实际,汇编出版了一批档案编研成果。据统计,南昌市档案馆编辑了《南昌市地区革命烈士传略和英名录》、《南昌市自然灾害录》等十余种30万字;宜春地区档案馆编辑了《宜春地区籍在外地工作人名录》、《宜春地区改革开放以来经济政策文件选编》等24种157万余字; 九江市档案馆编印出版了《中共九江党的大事记》等约100万字; 鹰潭市编研历史文献90万字;萍乡市各市、县、区档案馆共编研资料34种,约300万字;吉安地区全区共编辑出版档案史料2588种,约545万字。

6.档案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档案事业进入了依法治档的新阶段。1987年,《档案法》颁布后,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组织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并积极争取把《档案法》的学习宣传列入当地普法规划。据不完全统计,《档案法》颁布以来,南昌、萍乡、宜春、上饶、吉安、抚州等地市档案局共印发了《档案法》及其学习资料、宣传单、宣传画等13万余份,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上发表稿件1500余篇,举办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和考试101次,参加者近16000余人次,张贴《档案法》及其宣传标语12000余条,举办《档案法》专题学习班、座谈会700余期。通过对《档案法》的广泛学习和宣传,使全省档案知识的普及面, 乡(镇)达100%,村委会和村民小组达70%和60%,全省社会档案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为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在学习宣传《档案法》的同时,省档案局还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档案执法监督网络,1992年,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批准了256 名同志为江西省首批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员,并积极开展了档案执法检查。仅“八五”期间,省档案局就会同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局开展了两次全省性的档案执法检查。“八五”期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还协助或参与查处了违反《档案法》的案件16起。《档案法》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地维护了《档案法》的尊严,增强了广大公民守法的自觉性,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档的进程。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省档案事业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以《档案法》为依据,加强了档案法规、规章的配套建设。省档案局与省直有关部门先后制定、转发了《外商投资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开发区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江西省声像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编号试行细则》、《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十余个地方性档案法规。省档案局制定了《江西省档案条例》(草案)也已上报省政府法制局;一些地市也制定了一批行政规章,如鹰潭市人民政府颁布的《鹰潭市档案管理办法》、《鹰潭市乡镇档案管理办法》,南昌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南昌市名人档案标准》等,累计达20余种。

7.档案理论和技术研究硕果累累。1981年6月, 我省档案学术研究团体——江西省档案学会宣告成立。截至1998年底,省档案学会共发展团体会员12个,个人会员1140名(其中114名为中国档案学会会员); 地市和县一级也相应成立了档案学会,形成了我省省地县三级档案学会组织网络,为我省档案学术理论研究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证。

截至1998年底,省档案学会共举办全省性档案学术研讨会22次,交流学术论文450篇,其中140篇获省档案学会优秀论文奖,16篇(项)分获中国档案学会、江西省社联、江西省科协科技进步奖、优秀论文奖,编印出版档案学术研究专集5册。

我省还加强了对档案馆库房建筑的监督、指导和档案保护技术的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促进了全省档案保护技术水平的提高。

1984年,省档案科研所成立后,加强了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制定了《江西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管理暂行规定》,成立了由省档案局领导负责的全省档案科技专家小组和以档案科技专家为主的全省档案科研项目评审小组。各地市档案局(馆)也建立了由档案业务骨干组成的档案科研课题组。至1998年底,通过独立或合作的方式,省档案科研所共承担了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10项,江西省科委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3项。 各地市档案局(馆)课题组承担了省档案局批准的项目43项。其中省档案科研所研究开发的《SCM—280型侧拉式密集架》获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二等奖,《档案装具标准》获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三等奖,《档案包装用无酸纸》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江西档案霉菌调查》获国家档案局科技进步四等奖。

8.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

我省的档案教育培训工作是伴随着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而加强的。1985年1月,省档案局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开办档案学专业, 学制三年。1985、1988年两次共招收学员300余人;1995年, 又与南昌广播电视中等专科学校联合开办了档案专业中专学历教育, 共招收学员231人。1986年,经省教育委员会同意,省人民政府批准,江西大学正式设置档案专业(大专),面向全省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12年来,共招收学生400余人;同时,面向成人开展了学历教育,共有1305 人取得成人学历证书。1988年9月, 省档案局与江西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商定,并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同意,于1989年上半年开考档案专业自学考试(大专),1989、1990、1995年共有2086人报名参加考试;1997年,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档案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省档案局在取得省自考委同意后,又在全省范围内开考了档案学专业(独立本科段)自学考试,1998年,共有137人报名参加考试。

除学历教育外,我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还认真抓了干部的在职教育培训工作。

1988年2月,江西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成立。 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负责对全省县以上档案部门档案干部的在职教育培训工作。这些年来,通过档案部门自办、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合办、与高等院校联办等形式,培训了一大批档案专兼职干部,有效地提高了我省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据统计,仅1996~1998年,省档案局和省档案干部培训中心就举办各类培训班20期,培训人员1060人次。同时,各地市县档案局和业务主管部门也采取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使培训工作出现了新局面。通过学历教育和在职培训,大批档案干部的业务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由此,也带动了我省档案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9.档案宣传与对外交流工作取得新进展。随着我省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省的档案宣传与对外交流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江西档案》刊物的创办为我省档案工作的对外宣传与交流提供了舆论阵地。据统计,截至1997年底,《江西档案》共出刊88期,刊登各类稿件3500余篇,为有效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有效地宣传我省的档案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对档案信息资源利用需求的日益增强,我省的档案工作也逐渐由幕后走向前台。1996年在北京召开的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是全国档案界的一件盛事,也为我省档案对外交流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为抓住这次机遇,我省派出了24人组成的代表团,赴北京参加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会议期间,我省代表同与会的各国代表及兄弟省市代表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并有2 位代表在大会举办的自由论坛上作了发言。

为了更好地学习外国档案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促进我省档案事业的更快发展,我省先后10次派出18人(次)赴美国、加拿大、瑞士、法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新加坡、巴基斯坦、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参观考察。他们不仅带回了各个国家和地区档案工作的先进经验,还带回了外国档案界同行的友谊,使我省档案的对外交流工作有了良好的开端。

10.档案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提高。建国以来,省委、 省政府对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始终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早在1956年6月, 就集中省地县党委和政府的300多名文档人员进行培训, 学习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学习档案工作暂行条例和办法,为我省档案事业的发展培养了第一支队伍。这支队伍在以后的档案事业发展历程中经受了各种艰难曲折的考验,成为我省各级档案部门的中坚力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级党委和政府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选调了一批觉悟高、年纪轻、有文化、懂专业的同志到各级档案局、馆工作,并对在职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一批从各大专院校档案专业毕业的学生陆续充实到了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使全省档案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截至1998年,全省各地市县档案部门共有专、兼职档案干部3538人,其中专职1794人。在专职档案干部中,从年龄看,25岁以下的有594人,占33%,35 ~50岁的有888人,占49.5%;从文化程度看,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者196人,占11%,取得大专学历者878人,占48.9%;从专业技术职务看, 全省共有研究馆员2人,副研究馆员29人,馆员241人,助理馆员289人, 管理员137人。一支政治强、业务精、 作风正的档案干部队伍已经在我省形成,并正在我省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发挥积极作用。

透过50年的发展成就,我们深深体会到: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贯彻《档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走依法治档的道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江西档案事业50年来不断发展的重要法宝。

1.始终不渝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发展我省档案事业的根本保证。事实证明,江西省的档案工作,从建国初期接管旧政权遗留下来的档案开始,到各级档案行政管理机构的成立,档案馆网的形成,档案理论、档案科研和档案教育的发展,无论哪一步、哪一项成果的取得,都是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和重视下进行和取得的。党和政府不仅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制定了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还为我们提供了人、财、物的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作出了把档案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的正确决策,从而使我省的档案事业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2.一切从本省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是发展我省档案事业的重要途径。江西是一块红色的土地,烈士的鲜血染红了这里的一草一木,杜鹃鲜花映红了这里的山山水水,从文化意象和自然环境的特点来说,江西是一块丰饶美丽的红土地。从档案的角度来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保存着大量而珍贵的革命历史档案资料,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有着优越的条件。同时,江西又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的农业省份,在对档案事业的投入方面,不可能与经济发达的省区相比。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不能照搬他人的模式,而必须从江西的省情出发,根据自身特点,在革命历史档案、景德镇瓷器档案以及农业档案等方面做活做好文章,建立有江西特色的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为江西经济的腾飞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加强档案法制建设,走依法治档的道路,是发展我省档案事业的关键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事业的根本大法。它从法律的角度明确了档案事业是一项重要事业,规范了档案事业的管理手段。它将党和国家长期以来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国家档案事业、协调档案事务中各方面关系的基本依据。随着《档案法》的实施和档案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我省的档案工作进一步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方面的重视与支持,档案事业逐渐被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发展档案事业的环境和条件逐渐改善,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强化,档案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实践证明,只有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走依法治档的道路,才能使档案工作在为我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中得到健康、长足的发展。

4.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干部队伍素质,是发展我省档案事业的必要条件。档案事业是一项政治性、业务性很强的事业,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发展档案事业是十分困难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省档案工作的恢复、整顿和发展,全省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对档案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使档案干部队伍的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干部数量有了较大幅度的增加,而且干部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这对全省档案事业的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事实证明,在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这个问题上,抓与不抓是大不一样的。尤其是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知识经济初现端倪的世纪之交这个关键时刻,不抓档案干部队伍的建设,发展档案事业就只能是一句空话。实践还使我们认识到,抓档案干部队伍建设,要从三方面入手,一方面要抓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要抓干部的业务建设,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第三要抓干部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干部热爱档案事业、忠于职守的职业道德,在本部门、本行业营造一种讲求奉献、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5.加强档案宣传工作,提高社会档案意识,是发展我省档案事业的重要环节。档案工作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它的发展离不开大家的关心和支持,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视和支持。那种把自己封闭起来,不与社会联系的做法,只能使档案工作的路子越走越窄。50年的实践告诉我们,档案宣传工作是档案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档案事业的必要条件,也是联系广大档案工作者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必须把它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好。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规划未来。今天,我们正处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档案事业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但我们坚信,有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和关心,有国家档案局的指导和支持,有全省档案工作者的奉献和努力,有50年来奠定的档案事业的坚实基础,我们一定能够抓住机遇,迎接挑战,迎来我省档案事业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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