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支出行为_转移支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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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引言

       转移支付是现代财政治理的重要一环。不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能够较好地起到均衡地区间财政能力的作用,而指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则能够较好地起到引导、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作用,两者不可偏废。①这原本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学的基本共识,但在中国经济向市场化转型,政府职能向现代国家治理模式转变过程中,这一共识却充满了矛盾。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均衡性资金占比偏小,在均衡地区间财政能力方面效果甚微。另一方面,相当部分的专项转移支付被行政性分割,呈现“小、散、乱”特征,难以发挥专项资金引导及矫正地方政府行为的作用,反而助长了“跑部钱进”、寻租设租乃至“鞭打快牛”等反向激励。基于此现状,中央政府一方面强调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另一方面大力整治专项转移支付。这些举措无疑是正确的。然而,如何引导地方政府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最能满足居民需要的重点民生领域,如何设计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才能更好地矫正地方政府行为目标相对于社会最优目标的偏离?这些仍然是国家财政治理中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本文首先针对地方政府支出结构“重建设、轻民生”的扭曲状况②指出资本流动性条件下的政府间财政竞争与政绩考核体制下的晋升锦标赛是导致地方支出行为扭曲的重要原因。在已有研究基础上,我们将政绩考核与财政竞争相结合,构建了分析地方政府支出行为的基准框架。

       其次,本文从理论上探索运用不同专项转移支付规则矫正这种行为扭曲的可能性。根据转移支付对地方支出行为的激励效应,③我们抽象出两种分配规则:第一种是中央补助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差的地区,即“扶弱”规则;第二种是中央补助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较多或者说财政努力程度较高的地区,即“奖优”规则。两种分配规则在财政实践中都有所体现。④在经济发展水平类似的区域内部,为提高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奖优”规则常常为政策制定当局所采用。例如,在湖北省制定的省以下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规则中就明确包含了奖励因素,对义务教育投入的努力程度高于标准努力程度的县市区确定较高的补助系数。⑤而“扶弱”规则在现实中是指转移支付的分配规则不明确或者虽有明确的分配规则但事后不能很好执行时,政府部门在事后分配转移支付时往往出于公平和事后效率的考虑,优先扶持那些公共服务水平较差的地区。我们研究了两种转移支付规则下的地方政府行为和资源配置结果,发现:两种规则各自适用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在经济发展的早期,“扶弱”规则较优,而在经济较为发达阶段,“奖优”规则能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程度,实现财政资源的相对有效配置。

       最后,在理论模型基础上,本文以2006年全面展开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背景,利用2007年中部五省423县的数据,运用非递归结构方程检验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与地方教育支出行为之间的互动关系。实证结果表明:一方面,从规则本身来看,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规则中含有“奖优”的因素;另一方面,从政策效果来看,专项补助促进了地方自有教育支出水平的提高。这一实证结果与我们理论模型的推测是一致的。

       本文的主要贡献包括两个方面。在理论上,本文通过构造地方政府竞争的博弈模型,分别揭示了“扶弱”和“奖优”两类专项转移支付分配规则影响地方财政支出行为的逻辑机制和政策效果,发现两种规则各自适用于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这一理论发现有助于理解现实的政策选择:中央对落后地区的转移支付往往更多具有“扶弱”的性质,而对相对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往往包含更多的“奖优”因素。在实证上,本文以2007年中部五省423县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为研究对象,充分考虑到专项补助与地方自主教育投入之间的双向因果关系,利用非递归结构方程同时检验了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规则和对应规则下转移支付对地方教育投入的效应,为本文的理论分析提供了经验证据。

       二、文献回顾

       我们首先回顾导致地方政府支出结构出现内在扭曲的几条机制,其次回顾利用转移支付矫正地方政府支出扭曲的相关研究,最后对近期转移支付与地方教育支出之间关系的相关研究给予简要评论。

       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的理论研究主要有三类。⑥第一类是财政竞争理论中的资本流动假说。Keen & Marchard(1997)指出,地方政府为竞争流动资本,对生产性公共物品(如基础设施)投入过多,而对基本公共服务(如教育卫生)投入过少。第二类是基于中国经济发展经验的“维护市场型联邦主义”(market-preserving federalism)假说。⑦Qian & Xu(1993)、Montinola et al.(1995)和Weingast(1995)等认为,地方政府出于提高财政收入的目的,投资基础设施以竞争流动资本。因为一般公共服务无法直接促进经济增长从而提高财政收入,所以投入相对不足。第三类是官员晋升锦标赛假说(周黎安,2007;张军,2007)。地方官员出于晋升的考虑,“为增长而竞争”,形成了晋升锦标赛。因为基础设施投资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而基本公共服务不能直接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其效应在短期内也无法体现,因而任期有限的地方官员出于政绩的考虑,重基础设施投资,轻基本公共服务投资。本文综合了第一类和第三类文献的观点,构建模型来说明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的原因。这部分不是本文的创新,主要是为分析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行为的影响提供一个理论框架。

       国际上关于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行为影响的理论研究多集中在均等化转移支付方面。如Smart & Bird(1996)和Baretti et al.(2002)关注均等化转移支付的激励效应,但他们分析的焦点在地方税收政策上。Dahlby(2001)同时研究了均等化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税收和支出政策的激励效应,发现转移支付接受方倾向于过少地提供教育和基础设施等税基增强型的公共支出。Qian & Roland(1998)也研究了中央专款专用提供地方公共物品的情况,但是他们主要关注地方政府的预算软约束问题,而且认为地方政府竞争中央补助资金只会造成新的扭曲,这与本文的结论显著不同。本文对专项转移支付影响地方财政支出行为的研究是对现有文献的一个补充。

       实证研究中,总转移支付或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支出行为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多(李永友和沈玉平,2009;付文林和沈坤荣,2012;宋小宁等,2012),而用于矫正地方政府行为偏向的专项转移支付则少有关注。相反,专项转移支付因零星、分散、管理成本高和分配随意性强等原因而被广为诟病,因此专项转移支付总额与地方政府行为的关系很难判断,这可能也是实证研究中很少关注专项转移支付的原因之一。范子英和张军(2013)等少数研究以专项转移为研究对象,但他们关注的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中的配套问题,本文关注的主要是省以下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制度设计中的“扶弱”和“奖优”机制对比。

       对中国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制度的研究自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例如世界银行(1998)针对592个中国贫县设计“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补助金”制度。马国贤(2002)指出教育转移支付应实行以客观变量为基础的公式化,防止财政道德风险。罗晓华(2006)通过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博弈分析得出:中央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监督机制,把地方义务教育投资的努力程度作为确定转移支付量的一个重要依据。实证研究方面,曾明和张光(2009)以及曾明和肖美兰(2013)利用省以下数据发现专项补助的效果在地区间存在异质性,并认为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并辅之以政绩考核的上级监督,能够有效地保障县乡义务教育的有效投入。以上文献回顾表明:对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规则的规范经济学分析居多,但对转移支付实际规则的实证检验却很少;对转移支付是否影响义务教育支出的实证研究相对较多,但对地方义务教育支出努力程度如何影响转移支付获取的实证检验却较少。本研究力图弥补这一缺憾,不仅考虑转移支付影响教育支出的逻辑,而且考虑教育支出水平反过来影响转移支付分配的逻辑。

       三、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

      

       地方政府

在本地征税,税率为

,获取的财政收入为

。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包括两项,一项提供基础设施投资

(可以认为是建设性的公共物品),一项为当地居民提供服务性的公共物品

(如科教文卫等投资)。当地居民从s中获取的效用为v(

),且v′(·)>0,v″(·)<0。为简化分析,假定居民不跨区流动。地方政府接受中央政府的政绩考核,而中央不仅在乎经济增长

,也在乎居民从公共物品中得到的效用v(

),因此会对这两项进行考核,这种考核将迫使地方政府对两项兼顾,假设λ衡量了这种考核比重。所以,地方政府的效用函数可以写作:⑧

      

       博弈共有3期。第1期,地方政府进行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公共服务投资。第2期,资本在地区之间流动。第3期,各方收益实现。

       因为在中国地方政府没有征税的立法权,而且为集中研究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行为,假定两个地区的税率外生给定且相等,即

。在研究地方政府的优化选择之前,考虑社会最优的情况作为基准,方便对比研究。

       (一)社会最优(F.B.)

       社会计划者(social planer)在乎两个地区的整体利益,面临的优化问题为:

      

       社会计划者选择基础设施投资,

为增加的边际产出,可以认为是投资的边际收益,投资的边际成本是等量财政收入也可以投入到公共服务提高的居民效用,即

,因此当二者相等时决定最优的基础设施投资量。h(I)是对称均衡时计划者面对的预算平衡约束。

       (二)资本流动下的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S.B.)

       因为资本可以无成本地跨区域流动,所以只有当资本在两个地区的回报率相等之时才停止流动,我们把这种约束称为资本流动约束。那么,基础设施投资

有什么关系呢?简单计算即可发现,

。显然

会提高本地区资本的回报率,吸引资本流入,降低另一地区的资本量和产出,因此在进行基础设施投资时地区之间存在负的外部性。

       地区1的地方政府虽然只在乎本地区的利益,但是投资基础设施时必须考虑地区2的地方政府的互动反应,优化问题可以表述为:

      

       与社会最优相比,地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更多,而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更少,从而出现了财政支出结构的扭曲。(11)背后的根本原因正是前面讲到的资本流动约束造成的地区之间负外部性,而在社会最优的情况下,社会计划者在乎两个地区的整体利益,内生化了负外部性。

       四、专项转移支付规则:“扶弱”与“奖优”

       既然地方财政支出扭曲,公共服务提供不足,中央可以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缓解这一问题。具体来说,中央从地方收取税收,然后把这些资金转移到地方,通过“专款专用”的方法提供地方基本公共服务。所以,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来源于中央上收的地方财力,在现实中体现为新增加的中央税或者共享税。(12)

       博弈的时序为:第0期,中央决定从每个地区收取相同的税收量T;第1期,地方政府选择{

};第2期,资本在地区之间流动;第3期,中央决定转移给各地区用于基本公共服务投资的量{

},且中央的预算保持平衡,即

=2T;第4期,各方收益实现。

       中央分配专项转移支付的规则有两种。一种是“扶弱”,某个地区的s比另一地区的偏少,那么将获得更多的转移量。另一种是“奖优”,控制住地区特征差异,某个地区的s比另一地区的偏多,说明其财政努力程度较高,(13)那么它将获得较大的转移量。下面分别讨论这两种规则。(14)

       (一)“扶弱”规则

      

       根据引理1可以看出,如果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很大,增加基础设施投资会降低本地区的转移支付。原因在于: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一点,吸引的资本流入很多,对方财政收入降低较多,对方提供公共服务的数量下降较多,而本地因流入较多资本,财政收入增加,提供的公共服务降低较少甚至有可能增加,因此本地获得中央补助较少。如果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不是很大时,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一点,吸引的资本流入较少,对方财政收入降低较少,公共服务数量下降较小,而本地的财政收入增加较少,提供的公共服务数量下降较多,所以本地获取的中央补助会增加。

       地方政府

在预期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后,面临的优化问题可以表述为:

      

       为方便比较,我们仍然研究对称均衡。

       命题3:“扶弱”规则下的对称均衡具有以下性质:当0≤T<T*=h(I*)时,(15)如果

,专项转移支付反而进一步扭曲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如果

,转移支付则缓解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的扭曲。

       命题3比较直观。在“扶弱”规则下,如果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很大,如经济发展的早期,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会降低本地区的转移支付,这就降低了地方投资的激励。此时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提供部分地方公共物品,改善了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扭曲,真正帮助了地方政府。

       如果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不是很大,如经济较发达时期,地区基础设施投资增加会提高本地区的转移支付,因此地方政府的投资基础设施不仅竞争流动资本,还竞争中央补助,这种情况下中央介入会加剧财政支出结构的扭曲。

       (二)“奖优”规则

       第3期,中央在分配资金时试图奖励那些基本公共服务投入较多的地区,我们把这种规则模型化为:中央分配给地区1的量为

,分配给地区2的量为

。(16)

      

       对比引理1和引理2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结论,即在两种规则下地方政府增加基础设施投资对本地区移支付的影响是相反的。这是因为分配转移支付的规则是相反的。当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不是很大时,增加基础设施投资,本地服务性公共物品下降较多,另外一个地区的下降较少,因此根据“扶弱”规则,应该增加对本地的转移支付,而根据“奖优”规则,则应该减少对本地的转移支付。当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非常大时,结论也与此类似。

       在考虑基础设施投资对转移支付的影响下,地方政府面临的优化问题为:

      

       接下来我们仍然关注对称均衡。

       命题4:“奖优”规则下的对称均衡具有以下性质:当

时,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程度得到缓解;当

时,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程度加重。

       命题4的直观含义与命题3类似,不再赘述。

       (三)转移支付规则的选择

       为了缓解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扭曲,激励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中央应该选择哪种转移支付的规则呢?根据上文的分析,在经济发展的初期,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很大,应该采用“扶弱”规则;而在经济较发达的时期,采用“扶弱”规则会加剧地方财政支出结构扭曲,所以中央应该采用“奖优”规则。下面我们以21世纪初我国中部地区推行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为例,检验现实中的转移支付规则和效果。

       五、实证检验:以中部五省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为例

       (一)背景

       2006年开始全面推进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为我们研究专项转移支付与地方政府支出行为提供了一个契机。2005年底,国务院提出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这一改革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2006年在西部地区全面推行,2007年在中部和东部地区全面推行。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就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产生的。

       本文在地域上选择中部地区为研究对象,因为中部地区处于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落后地区的夹缝之中,寻求发展的动机强,地方政府间竞争的力度大,比较接近于本文模型中刻画的情形。中部地区具体包括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山西五省。数据来源于《2007年全国地市县财政统计资料》,因2007年后统计口径发生变化,该资料不再提供转移支付的详细分类数据,我们无法获得农村义务教育补助数据,故样本只能是截面数据。剔除掉一些数据缺失比较严重的县(市),本文最终选取了五省423县。

       (二)实证策略与模型设定

       根据前面的理论构建,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会影响地方教育支出,同时地方教育支出水平反过来又会影响转移支付的分配(通过“扶弱”或“奖优”机制),因此转移支付与教育支出之间可能存在双向因果关系。解析这种双向因果关系的一个工具是非递归结构方程模型。常见的递归模型中因果关系都是单向的,非递归模型中存在双向因果或循环因果关系。同时结构方程的优势是能够清晰展示变量之间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并能够对变量的测量误差直接建模。其劣势是不同于简约式的单方程估计,某一方程的设定误差会传导给整个系统,从而影响整个模型系统的准确估计。

       Wong & Law(1999)曾利用数据模拟指出,当截面样本空间较大,变量的时序稳定性较强的时候,截面数据非递归结构方程估计的参数近似于真实参数。本文利用的截面数据,包括财政变量和其他经济变量,理论上具有较强的时序稳定性,且样本数量超过400,所以对非递归结构方程估计的结果具有较强的信心。

      

       其中,

为生均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对数),

为地方自有生均教育支出(对数)。以2007年扣除义务教育补助后的中小学生均教育支出表示地方自有教育支出努力水平。另外,考虑到中央补助要求地方配套,中部地区平均的配套比例约为6∶4(中央:地方),(17)为更好地探测地方的自主决策机制,将地方自有教育支出再扣除地方配套款,得到纯的地方自主教育支出。

为一系列与地区特征相关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人均GDP、城市化率、人口密度、是否革命老区、是否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均一般性转移支付、地方人均预算财政收入和财政自给率等(陈硕,2010;左翔等,2011;曾明等,2013)。变量含义和统计描述详见表1。

      

       前面理论分析中指出不同转移支付规则的经济效果(即地方教育投入努力程度)与基础设施边际收益有关,据此引入基础设施边际收益的代理变量。具体而言,我们尝试将地区基础设施存量(以2005年路网密度来代理)以及基础设施存量与转移支付的交叉项放入计量模型,并假定较高的基础设施存量对应较低的基础设施边际收益。(18)下面根据前面的模型,分别提出转移支付规则和不同转移支付规则对地方自主教育支出效应的假说。

       假说1:在控制住一系列地区特征的情况下,如果生均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与当地生均教育支出水平负相关,即地方教育服务水平越低,上级的义务教育补助越多,即

<0,则专项补助的规则总体上是“扶弱”。相反,若

>0,则专项补助的规则总体上是“奖优”。

       结合实证样本,2007年左右的中部地区经济发展已非初级阶段,根据我们理论模型的推测,“奖优”的转移支付规则理应更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的提供,由此提出假说2。(19)

       假说2a:如果转移支付规则是“扶弱”,容易诱发地方政府的财政道德风险,促使地方故意压低教育服务水平,以此信号争取更多的上级转移支付,因此转移支付将导致地方自主教育支出的减少,即

<0。此假说可称之为地方财政道德风险假说。

       假说2b:如果转移支付规则是“奖优”,转移支付拨款规则中嵌入了对地方财政努力程度的激励因素(如根据地区教育支出相对努力程度制定激励系数或要求地方配套),从而抑制或消除地方道德风险,甚至起到激励地方政府自觉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的效果,因此转移支付将导致地方自主教育支出的增加,即

>0。此假说可称之为专项补助有效性假说。

       (三)单方程OLS回归分析

       首先忽略复杂的内生性问题,通过单方程的OLS回归分析探测结构方程模型中每个方程的可能设定。OLS回归得到的结果不能作为最终因果关系推断的依据,而仅仅为下一步的非递归结构方程设定提供一些参考信息。这里仅以地方教育努力程度指标ledupc2为例加以分析。(20)

      

       从表2可以发现,(1)-(3)是转移支付对地方教育支出的激励效应模型,(4)-(6)是转移支付规则的决定模型。首先,(1)-(3)中的核心因变量ltranspc估计系数始终在1%水平上显著,(4)-(6)中的核心因变量ledupc2估计系数也在1%水平上显著。其次,(1)-(3)中基础设施存量(路网密度对数lroad)估计系数始终在5%水平上显著,且符号符合理论预期:基础设施存量越高,其边际收益越低,地方教育投入的激励就越强。再次,将转移支付与基础设施存量的交叉项放入模型,考虑到交叉项与低次项可能具有较强的共线性问题,因此要对交叉项和两个低次项进行“对中”处理。结果表明交叉项不显著,这意味着转移支付对教育投入的激励效应并不以基础设施存量的高低为条件。这似乎与前面的理论推论有矛盾,背后的原因可能是2007年中部地区基础设施存量(对应其边际收益)总体已跨过了理论上的临界值,同时转移支付规则是以省为单位设计的,而非因县而异,故而无法获得交叉项的统计显著性。最后,去掉各自模型中的高度不显著的其他因变量,(3)和(6)成为下一步结构方程建模的出发点。

       (四)基于非递归结构方程的实证结果

       结构方程模型的缺省估计方法是最大似然法,该方法要求所有观测变量是联合正态分布的,放松正态分布假定可能导致有问题的估计。而ADF(asymptotic distribution free)方法没有联合正态分布假定,非正态分布下仍然能获得合理的点估计和标准差,也就是说当正态分布假定被违背时,ADF方法比最大似然法能够获得更有效率的估计结果。(21)

       在前面OLS回归分析的基础上,图1给出了ledupc与ltranspc之间互动关系的非递归结构方程关系图。图示中说明,ledupc与ltranspc之间存在循环反馈关系,并且这两个内生变量的扰动项具有相关性。我们将首先估计变量之间的直接效应,然后考虑由于循环反馈过程造成的间接效应,将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加总,可得到变量之间相互影响的总效应。

      

       图1 教育支出与教育转移支付非递归结构方程图示

       表3报告了教育支出与转移支付之间的互动关系。直接效应表明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与地方生均教育支出之间存在显著的双向因果关系。一方面,上级的义务教育专项补助能够有效激励地方政府的教育投入(弹性约0.5),即使扣除地方配套因素,义务教育专项补助仍然对地方投入有显著的激励效应,符合前文所提出的“专项补助有效假说”。另一方面,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制度规则中嵌入了激励因素。这表现在控制住一系列地方特征后,自有教育支出水平高的县将获得更多的转移支付奖励,自有教育支出增加1%,转移支付的获取量将增加0.26%-0.28%,这有效约束了地方政府的财政道德风险行为。

      

       直接效应虽能比较直观地显示因果关系的具体路径,但未能给出某一自变量影响因变量的总效应。比如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影响地方自有教育支出,而地方教育支出水平又反过来影响上级的转移支付奖励,从而再次影响地方教育支出(间接效应)。如此循环,就得到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对地方教育支出的总效应。表3的右半边三列汇报了总效应。对照专项补助ltranspc对地方教育支出ledupc2的影响,直接效应系数为0.488,而总效应系数为0.562,两者的差值即为间接效应。同样的,地方教育支出ledupc2对教育专项补助的直接效应系数为0.269,而总效应系数为0.310。

       关于结构方程模型的拟合优度。Chi-square对样本大小比较敏感,随样本增加,该统计量很难获得满意的模型拟合度,所以我们给出其他参考指标。根据Hu & Bentler(1999)以及Bagozzi & Yi(2012)的建议,SRMR≤0.07、RMSEA≤0.07和CFI≥0.93可以作为模型拟合优度的可接受标准。从表3尾部所列的拟合优度指标来看,模型的拟合优度总体上是可接受的。

       六、结论

       本文主要从地方政府激励的角度,通过构造理论模型研究了地方政府财政支出结构扭曲的原因以及中央利用公共服务专项转移支付矫正地方支出行为扭曲的可能效果,并以2007年中部五省423县的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历史数据检验了派生于理论模型的地方财政道德风险假说和专项补助有效性假说。基本结论如下:

       1.资本流动下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会导致地方财政支出行为扭曲,设计良好的专项转移支付是缓解甚至消除地方政府支出行为扭曲的必要手段。

       2.专项转移支付能否有效缓解地方政府的支出行为扭曲?答案一方面取决于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是按照何种规则设计的,另一方面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在本文中体现为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当经济相对落后时,“扶弱”式专项转移支付相对有效;当经济发展水平较高时,“奖优”式专项转移支付相对有效。

       3.对中部五省423县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的实证研究拒绝了地方财政道德风险假说,支持专项补助有效性假说。这说明,在现实中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设计时嵌入不同程度的激励因素可抑制地方政府的财政道德风险,甚至可鼓励地方政府配合中央意图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

       4.本文的理论分析仅仅考查了地区同质性下的情形,这虽然更突显了问题的本质,但在现实中不得不考虑地区间异质性问题,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要考虑到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和财政能力差距。另外,对于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设计而言,各省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有些发达省份在设计省以下转移支付时宜采取“奖优”规则,而有些西部落后省份宜采取“扶弱”规则。同时,转移支付规则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及时调整。

       5.专项转移支付可能因管理不当和设计缺陷而成为政治寻租的滋生地,这被广为诟病。但专项转移支付具有一般性转移支付所不具有的功能,如果设计良好,专项转移支付能够较好地实现矫正地方财政支出行为扭曲的作用。因此,一方面应该合并过于分散的既有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另一方面应该逐步将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属于中央委托事权或中央地方共同事权的项目转列专项转移支付,并将合理的激励机制嵌入到专项转移支付制度中,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当然,随着地方民主政治的健全和地方财政内生约束的加强,一般性或均衡性转移支付的优势将增强,地方财政自主权与转移支付制度有效结合,将成为地方财政治理的基本架构。

       作者感谢第二届中国组织经济学研讨会与会者的评论和匿名审稿人的建设性修改意见。两位作者对本文做出了同等贡献,文责共负。

       注释:

       ①我国转移支付分类历经多次修改,为保持学术研究中概念的一致性,我们认为凡是指定用途的转移支付都是专项转移支付。

       ②相关实证文章参见傅勇和张晏(2007)以及尹恒和朱虹(2011)等。

       ③《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的意见》强调,转移支付分配规则既要立足事权配置条件下的地方需求和供给能力(因素法),也要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地方主动性,引导地方将资金投入到重要民生领域。“地方激励”在政策设计中将扮演重要角色,本文正是沿此方向做出的努力。

       ④配套在理论上也具有一定的奖励性质,但考虑到地区间收入差距等异质性特征时,从中央角度看,配套产生的效率改进可能无法弥补地区间不平等所产生的效用损失。本文在理论上主要考虑的是对同质性地区的专项转移,故未将公平维度纳入视野。

       ⑤资料来源:《湖北省对下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办法》,鄂财预发(2005)56号。

       ⑥因为本文是从理论上分析地方支出结构扭曲,所以对相关实证文献(乔宝云等,2005;傅勇和张晏,2007;尹恒和朱虹,2011;王贤彬等,2013)不再详细评述。

       ⑦对维护市场型联邦主义的详细评述参见杨其静和聂辉华(2008)。

       ⑧公共经济学的文献一般假设地方政府既在乎居民从公共物品中得到的效用,又在乎居民从经济增长中获得的私人消费(1-t)F[,i],如果我们也同样假设,并不会改变本文的结论。

       ⑨篇幅所限,本文命题的证明过程没有列示,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向作者索取。

       ⑩一些常见的生产函数(如道格拉斯生产函数)都满足这个性质。

       (11)需要注意的是,在经济发展初期,因为基础设施投资的边际收益较大,地方政府确实应该多投资基础设施,如果不存在资本的流动性和其他扰动因素,那么地方政府重建设和轻服务并不属于支出扭曲。感谢审稿人指出这一点。

       (12)因为我们集中研究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所以没有考虑地方政府额外受上缴中央税的影响。不过,即使假设地方政府额外上缴一定比例的中央税,也并不影响文中逻辑。我们还考虑了现实中的另外一种情况,即中央从东部收取税收,通过转移支付补助中西部地区,发现并不影响文中结论,限于篇幅,没有在正文中汇报细节。

       (13)即地方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

       (14)从承诺(commitment)的角度看,“奖优”规则相当于中央事前承诺事后按“奖优”的规则分配转移支付,而且承诺是可信的。而“扶弱”规则还相当于中央事前承诺不可信的情况,中央事后最优的选择就是采用“扶弱”的规则分配资金,所以“扶弱”规则也可以看作相机抉择的规则。

       (15)当T>T*时,s*=0为脚点解,地方政府不再投入基本公共服务,这种情况与现实不太符合,所以本文没有考虑。

       (16)现实中“奖优”规则可能有多种,为方便分析,本文采用了相对简单的一种,以便更清楚地揭示出“奖优”规则的激励效应。

       (17)资料来源:引自《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

       (18)要准确估计基础设施的边际收益非常困难。有两种方法可以评估基础设施的边际收益,一种方法是直接利用生产函数估算不同时期公共资本存量的边际产出,另一种较为简单的间接方法是根据房地产市场中基础设施的资本化原理。两种方法都需要地区公共资本存量这一基础数据,目前尚无法对县级公共资本存量进行估算。感谢审稿人指出这一点。

       (19)严格而言,应该在此同一逻辑框架下,利用跨时数据实证估计不同基础设施存量水平下,地方教育支出对转移支付的响应函数,从而进行比较制度分析。但无论是县级教育支出数据,还是教育转移支付数据,都受到可得性约束。不过,在后面的实证分析中,我们尝试将基础设施存量(对应边际收益)以及基础设施存量与转移支付的交叉项纳入,这部分弥补了上述缺憾。

       (20)换用地方生均教育总支出ledupc1或地方教育纯自主支出ledupc3,回归结果基本一致。

       (21)如果分布本身事实上是联合正态的,ADF估计方法将产生效率损失。对各变量的联合正态分布检验强烈拒绝正态分布的原假设,这说明使用ADF方法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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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转移支付与地方财政支出行为_转移支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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