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跨国经营若干问题的探讨_跨国经营论文

关于我国跨国经营若干问题的探讨_跨国经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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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72X(2001)04-0010-05

进行海外投资和跨国经营,是当代生产社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环节。目前我国的跨国经营规模,无论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与我国的潜力相比,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与我国在国际舞台上作为一个大国发挥重要作用的需要和地位相比是极不相称的。因此,为加快我国的跨国经营,必须有创新思路、创新政策、创新管理体制与方法。

一、我国跨国经营的发展亟待创新

据统计,国外引进外资与海外投资的比例一般为1:1.1,其中发达国家为1:1.4,发展中国家为1:0.13,而我国仅为1:0.05。这个水平显然与我国的对外贸易额和吸引外资的大幅度增长是极不相称的。国际上一般把跨国经营分为外向型公司、多国公司、跨国公司、全球公司四个阶段,我国的跨国经营总体水平尚处在第一、二阶段之间,层次较低。面对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压倒性的竞争优势,我国发展跨国经营必须避开锋芒,扬长避短,不断进行创新,以创新思维、创新体制、创新政策和创新管理来开拓新的国际市场,开创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国经营的新路子。

二、中国跨国经营的创新思路

(一)在战略目标上,应以占领和扩大国际市场为导向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全力推行全球化战略,以全球观点统一规划和协调在世界各地的子公司的商务活动,目的在于掠取整个公司的最大限度的利润。而我国的一般跨国公司由于在国外没有庞大的子公司网,因而推行全球化战略的程度较低,应该把主要战略目标定位在占领和扩大国际市场、冲破出口配额限制、就地销售产品上。

我国企业由于从事跨国经营的历史较短,就总体势力而言,不允许他们在国外建立大量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也不允许他们像发达国家那样推行大规模的全球化战略。限于技术力量和财力状况,我国目前多数跨国公司应采取出口导向型战略或以市场销售为目标,应注重从发达国家引进较为先进的技术,以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选择小规模生产和劳动密集型的技术,较多地使用当地资源,重视节约成本,以产品低价占领市场,应是我国近期跨国经营的重要特征。

(二)在战略部署上,应以“轻骑”为主、“重兵”为辅,分散为主、集中为辅

目前应重点巩固、发展现有海外企业,多办小型、多样、桥头堡式的过渡性的经济实体(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和动荡地区)。力求用成功的点,连成成功的线,再用这些线织成成功的面,成为东道国经济不可缺少的部分,雄居一方,打开战略局面。同时,也并不排除在条件许可的地区,一开始就建立强大的中资集团,从而体现中国跨国经营的特色。

当前,我国跨国经营的主体有四大类:外贸专业公司和大型贸易集团,生产性集团和企业集团,大型金融保险、多功能服务公司,中小型海外企业。有一种意见认为,跨国经营形势紧迫,必须大力阔斧,以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因此,要集中“大兵团”作战,即由国家牵头,大量投资,集中各部门人力、财力,组建跨国企业集团,主攻拉美、非洲、中东等地,尽快打开局面。然而,正确的决策不能基于良好的愿望,我国跨国经营的前三类主体尽管发展很快,但与西方跨国公司相比在总体实力上相差甚远,显然不具备集“重兵”大兵团联合作战的条件。

(三)在战术选择上,应因地制宜,灵活应变

我国海外企业分非贸易性实业和贸易公司两类。一般而言,贸易公司人员少、投入小、灵活机动,什么赚钱就做什么,遇到风险损失也不大。我国当前不少海外小型贸易公司和驻外机构都属于这种“游击队”。当然这种游击战术成功的事例也不少,但是这类贸易公司由于投入资本的限制,信用等级往往较低。而非贸易性实业则不同,建一个实业就是一个据点。虽然投资较大,风险也较大,但因其拥有较多的固定资产,信用等级较高,产品(服务)直接进入国际市场,可避免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给东道国带来新的就业机会,较受当地政府的欢迎。因此,在战术选择上,应在“游击战”的基础上,逐渐转向多建据点,尤其应重视占世界人口总数3/4以上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布点工作。尽管其中不少地区目前尚处于动荡时期,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尚不是很大,但其市场潜力巨大;而且,由于80年代以来,他们普遍采取了比过去开放得多的对外经贸政策,其市场潜力正在变成现实的市场份额(据世界银行有关专家估计,2000年发展中国家的出口总额将从1992年的25%提高到38%),这为我们开拓这一地区的国际市场提供了很好的机遇。

(四)在投资重点行业和经营领域的选择上,应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的基础上突出创新

首先,我们的主要技术优势相对集中在制造业领域,尤其是小规模制造、多功能机器设备等基础工业和标准实用技术方面,门类众多、层次丰富,对技术需求的程度不同,活动范围余地大,增加的附加值较高,因此应重点向制造业投资,可充分发挥我国技术结构多元化和实用技术的优势。其次,选择贸易服务业领域,这些行业可利用我国外贸信誉好、已建立起众多销售渠道等优势,增加外汇收入,并促进制造业投资。第三,选择食品加工、中餐馆、手工艺品等富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及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从技术角度而言,具有技术优势之类的制造业宜投向发展中国家;而高新技术产业、中国特色产业以及超前发展的战略产业应投向发达国家。同时,应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有些跨国公司搞产业空心化,将生产经营全部转移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并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开展多角化经营,但由于管理创新、技术创新不足,最终因经营不善而在国际市场竞争中消失。如日本的八百伴公司、韩国韩宝集团、巴林银行等,应充分吸取教训。

(五)在投资方式和组织结构方面应顺应潮流不断创新

当代跨国公司的对外投资的参与方式正在由股份参与和合作经营逐渐转向非股份安排,即跨国公司在东道国公司中不参与股份,因而不能凭借股权对东道国企业实施控制和管理,而是通过利用对于股权没有直接联系的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企业必需的技术资源的控制,并从中获得各种利益。这种方式很容易被跨国公司和东道国双方所接受。在组织结构上,当代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呈现出扁平化、柔性化的发展趋势。由于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种信息网络相继问世,跨国公司内部信息网越来越发达,因而非组织结构中科层减少,管理跨度扩大,信息沟通畅通无阻,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灵活性增加。我国跨国公司的组织结构应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产品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投资和生产环境多变的经济形势,采取或倾向于这种集中与分散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际战略联盟是企业全球化的一场巨大而又深刻的变革,是一种内涵式向外延式发展的更高级、更复杂、新的分工方式。我国开展国际化经营单靠企业本身的力量是不够的,与竞争对手结成联盟不失为一种降低风险和成本、提高企业总体竞争能力的有效手段。在国际外部环境变化莫测、高风险的情况下,我国与西方跨国公司在某些领域结成战略联盟也是组织结构创新的重要形式。

三、中国跨国经营的政策创新

海外企业的经营环境,要比国内企业复杂得多,制约因素也更多。为了加快我国跨国经营的发展,必须在政策上予以创新,为我国海外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我国制定对外直接投资政策时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有:有利于海外投资战略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海外投资的战略部署,尤其要加快对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投资;有利于海外中小企业的发展,促进各种联合,发挥集团优势;有利于海外投资行业结构、地区结构和组织结构的优化。同时,还应考虑国民收入增长和外汇收支为对外投资提供的可能性,以及加入WTO后我国海外投资政策的发展趋势等。

(一)财政政策创新

应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我国海外投资的促进和导向作用。不仅考虑国家与跨国公司之间的收益分配关系,更要有利于我国跨国经营的战略目标的实现。应根据我国跨国经营发展规划中各个产业和行业发展的侧重点不同,结合国际市场的投资环境,确定我国海外投资的行业重点和市场重点,并通过税收差别和银行贷款利率差别等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实施政策倾斜。例如,把对外直接投资划分成几种类型;资源开发型、市场开发型、技术开发型等,对不同类型的投资从战略目标上进行评估,广泛利用税率、补贴、减免税等财政政策引导跨国公司投向资源丰富、市场容量大、劳动力价格便宜的新兴市场,促进其向综合优势最大的国家、地区和部门转移。

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在我国国力承受的范围内,采用超常规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在跨国公司发展的整个阶段,应采取国外税收抵免政策,即对跨国公司利润征税要减免国外已征收的部分,使国内公司和国际公司享有同一税收标准,纳税的总税率相等。而在跨国公司发展的起步阶段,其税收标准则应适当低于纳税的总税率。对于投资高风险但市场潜力大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目标市场,应实行税收减免政策。为了鼓励跨国企业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应对以国有资产对外投资所获取的收益征以高税;对企业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所获取的收益征以低税;对子公司在国外的未汇回利润推迟征收所得税,以刺激子公司在国外投资。

(二)金融政策创新

在金融政策方面,对我国海外投资企业应逐步扩大金融自主权。具体来讲,对符合海外投资战略目标的部门和地区的投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对已具备条件的企业财务公司允许其向海外金融领域扩张;海外投资企业应按类别逐步取消外汇额度控制和母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担保指标的控制,改由用外汇额度和贷款担保附加条件控制。其中附加条件包括:跨国公司贷款担保大型和长期项目,必须每年汇回投资额度10%的利润;短期中小型项目每年汇回20%的利润,以加快投资回收期,平衡外汇收支。这既可避免投资的盲目性,又给予海外企业较大的金融灵活性。

提升我国海外投资的产业格局,是我国跨国经营的极其重要的战略领域。传统行业的跨国经营取得的主要是有形实物资源的货币收益,它们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是相对短期的和直接的;而高新技术产业的跨国经营取得的则是无形的、技术的和信息资源,这将对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海外企业通过在我国处于落后、空白或先进的技术领域与发达国家联手投资进行开发,将高科技成果带回国内加以推广,并将产品销往国际市场。这将加速我国产品改型换代,填补科技领域空白,节省科研经费,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从而有利于从根本上占领国际市场。在这方面,应加大我国海外金融政策的创新力度。建议设立海外风险投资基金,借鉴国外经验,研究和制定金融支持政策和管理运行规则。

(三)投资政策创新

在制定投资政策时,国家应在遵循的程序、选择的市场、投资的地区、发展的规模、经营的方式等诸多问题上进行深入的研究,制定总体规划,优化投资方向,并以此作为投资政策创新的出发点。在制定和实施投资政策时,除充分考虑产业导向和地区导向外,应加强投资风险的防范。国际经验表明,跨国经营后起国家的企业大多数采用“步步为营”的渐进式战略。中国大多数境外企业,尤其是制造业企业,在跨国经营中也应采用这种渐进式战略。在投资政策上,国家应对跨国公司投资实施收益控制,而不是项目额度控制,尤其要防范跨国公司运用国家资本进行过量投资或“一步到位”式投资。例如,在政策上应规定母公司运用国家资本进行初始投资建成的项目,只有在返回的利润弥补了其投资额的1/3以上时,才能继续追加使用国有资本;在实施对外投资行政管理方面,对于近期内能汇回利润的项目或其他有利于国家外汇收支的项目应优先批准;对于较大的投资项目应严格规定投资回收期,在发生经营风险时,母公司应用自有资金来偿还等。

国家在制定投资政策时,要加强对海外微型企业的支持力度。我国海外众多微型企业是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方面军,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尽管目前规模很小,资金有限,但从发展趋势看,其规模将不断扩大,总的经济效益也将更高。我国海外经营的特点决定应以“轻骑”为主、“重兵”为辅,分散为主、集中为辅。巩固和发展现有海外企业,多办小型、多样、桥头堡式的企业,尤其是微型企业,是一种正确的选择。它不仅适合我国的国情,而且较适应国际市场风云变幻的复杂环境,具有防范风险的灵活的适应性。

(四)人才机制创新

开创和办好海外企业的关键是人才,国际企业的竞争归根结底也是人才的竞争。但就现状而言,我国海外企业普遍缺乏懂经营管理、适应海外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从而成为我国发展海外企业的“瓶颈”。国际化经营的专业人才应通晓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国际营销、国际企业管理和国际商法等知识,熟知国内生产、管理和销售业务,并能按国际惯例管理海外企业。企业派往海外从事子公司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人员必须要掌握当地语言,熟悉当地文化习俗和社会环境,有较强的公关技能和适应能力,以及强烈的开拓能力和献身精神。目前海外企业突出的问题是人才结构不合理,一般性的管理人员较多,而财务、市场营销、经营决策、公共关系等方面的人才缺乏,至于外语好、业务强、技术精、综合性的高级管理人才则更少。因此,当务之急是需要加快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人才管理体制和机制,以保证境外企业能从多方面、多渠道、多层次来选择、培养和使用境外企业人才,促进境外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四、中国跨国经营的管理创新

(一)宏观管理模式

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对海外企业的管理应分为三个层次:

1.国家主管部门的宏观管理。面向21世纪,及时掌握海外发展的新动向,研究制定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加强宏观调控。在对海外企业的审批条件上要逐步放宽,除保留原有的合理规定外,应鼓励私营企业向海外投资,适当放宽对不同行业的海外企业最小规模的限制等。

2.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政府主管海外企业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总体的宏观政策和发展战略,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优势,研究确立本地区和本部门对外投资的发展战略和重点。在国家统一宏观调控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地方和部门海外投资自主权。

3.驻外商务参赞处的指导和管理。充分发挥驻外经商处对海外企业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应突出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多做实事。加强对东道国市场的调研,广泛搜集经济信息,加强对我国海外企业的政策性指导。尤其要协助初进入东道国市场的企业熟悉市场环境,掌握东道国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为企业寻找有利的商业机会。此外,要加强协调在同一市场上我海外企业之间的关系,借助海外企业协会和行会的作用,积极帮助困难企业渡过难关。

为加强对海外企业的宏观管理,当务之急要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专管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法规。在对我国跨国经营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国外跨国经营的经验,逐步形成并完善《海外企业法》。当前,应围绕加入WTO的新形势,以创新的思路,修改并起草一个指导性的条例,着重就财政政策、金融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地区政策、所有权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模式、经营主体、审批程序、企业内部管理体制、利润分配及其再投资、人才管理、双重征税等问题,作出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进而形成较具体的实施条件,以逐步完备和形成一部管理海外企业的国内立法。

(二)经营机制

要加快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经营机制,赋予跨国经营企业充分的外贸自主权,必要的外汇支配权、海外投资权、融资权、承包国际工程和劳务出口的契约权以及出国人员审批权等。经营决策制度是海外企业管理制度的核心。在海外企业享有一定的自主经营权限的条件下,可根据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实行分级决策授权。在公司内部,董事会是企业战略决策的主体;以总经理为首的管理中心是日常管理决策的主体,行使董事会授予的各项职权,并接受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审计监督。这种公司形式为我国境外企业发展跨国经营提供了基本的组织保证。

(三)财务管理制度

我国海外企业在财务管理上不能采用国内企业的记账办法,要学会按当地惯例制定相应的财务管理方法,如建立公司收入与支出档案,确定在开户银行备案的财务签字人,并按支出数额大小确定财务决策分权分级管理制度。为建立适应国际化经营的国际财务管理体制,必须加强对国际融资、国际投资、外汇风险、国际企业税收等方面的创新管理。这种财务管理体制将促进海外企业按照国际惯例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通过在商业信用、银行贷款以及外商投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补偿贸易等方面进行融资;有利于海外企业根据国际上通常运用的购买力平价、利率平价等理论预测汇率的变动,使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海外企业通过国际税收协定来避免国际双重税收;有利于海外企业依法纳税,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四)投资信息管理系统

要尽快建立海外投资咨询服务网,不仅要在跨国企业内部形成网络化的管理结构,而且要积极进行海外企业之间的横向合作,逐步形成跨国企业之间的国际网络。通过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网络和信息处理系统,广泛地搜集、分析、评价与海外企业业务范围、经营项目有关的国际经贸技术,市场行情及其风险变化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时调整企业的经营活动,增强海外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和应变能力。

(五)企业组建模式

从企业组建方式上看,我国现已存在的国际化经营企业,大多是以集团形式组建的。主要有两种类型,即以工业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和以外贸企业为龙头组建的国际化经营企业集团。我国目前以集团形式组建国际化经营企业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但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在新的形势下,必须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化经营企业的组建模式,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既要借鉴国外跨国公司的组建模式,又要充分考虑我国的具体国情。当代跨国公司主要有三种模式:横向的跨国机构、垂直的跨国机构和混合的跨国机构。其中,横向的跨国机构(即母公司和它所属的子公司都生产和经营同样产品或同类产品)可利用内部化优势转让生产技术、市场销售技能和商标等无形资产;垂直结构(即母公司和它所属的子公司经营不同的但互相有关的产品)除具有在企业内部转让无形资产优势以外,还可利用内部化优势转让中间产品,降低交易费用;而混合结构(即母公司和它所属的子公司生产和经营多种不同的而且是互不相关的产品)则很难起到上述作用,该类组织结构有收缩迹象。因此,我国跨国经营企业应以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为主,暂时不宜大力发展混合结构的国际化经营企业。

2.在组织结构模式上,可借鉴国外综合商社的三层次组织结构模式,推行事业部制,并把事业部制与独立核算制相结合。纵向设立董事会、总经理和总务、人事、企划、财务、审查等部门;横向则根据业务性质、区域和产品等设立有关事业部,各事业部实行独立核算制。这种纵横交错的组织结构,可以克服松散化,增强凝聚力,保证总公司的战略计划顺利地执行;可以根据独立核算的结果评定事业部的业绩,决定其扩大、缩小或撤退。

此外,针对母子公司存在着的一些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应积极探索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虚拟一体化组织模式。它是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由多个独立企业通过控股以外的手段构成相对稳定的产品和服务分工协作体系,因而是无形的一体化。其主要形式有合同制造网络、战略联盟等。其实质是最大限度地保留产品协作关系中的有利因素,同时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有效地降低利用市场的协调成本和交易成本,使这些成本能够达到或接近母子公司制下的水平。当然,这种组织模式的具体实施还有待深入研究,我国企业集团要发挥出虚拟一体化组织模式的优势还需要做出多方努力。

3.企业组建模式要适合我国海外投资战略方向,具有自己的特色。针对我国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向主要是发展中国家,主要投资行业是制造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大多采用与当地企业合资的形式,且一般在国外子公司中所拥有的股份较少,在国外没有庞大的子公司网等特点,组建我国国际化经营企业应选择的模式有:

——规模生产型企业集团。即建立以某类标准化产品的大、中型规模生产和新技术开发为重点的企业群,主要任务是推出国际竞争力强的批量生产产品,以获得规模生产效率。

——出口合作商社。这是一种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体形成的企业集团,其目的是把一个地区或某一行业有外向经营潜力但难以独立进行对外经营的中小型企业,根据一定的合作原则和利益关系组合起来,加强必要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形成具有多种相对经营优势的企业群。

——贸易型企业集团。这是以从事对外贸易、开拓国外市场为目的的市场开发型企业集团,其主要经营功能有国际贸易、海外宣传与资料搜集、外贸对策研究与咨询、外贸投资信贷和出口商品组织等。

——海外微型企业集团。即以行会和协会牵头,按地区和行业组成的海外微型企业的松散组织形式。当然,该类企业集团的管理有其复杂性和特殊性,在管理模式上力求创新,必须将其提高到海外直接投资的战略地位来认识。

收稿日期:200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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