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词叙事风格的变异与作者的问题--以潘金莲、陈经济为例_金瓶梅论文

金瓶梅词叙事风格的变异与作者的问题--以潘金莲、陈经济为例_金瓶梅论文

《金瓶梅词话》的叙述风格变异及作者问题——以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话论文,金瓶梅论文,为例论文,风格论文,作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金瓶梅词话》①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叙述风格是否统一?第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这五回”是否为陋儒所补?这两个历史遗留问题近年来引起了不少“金学”同仁的热切关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多分而述之。笔者在此专以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为考察对象,沿波溯源,以期对上述两个问题作出具体、系统的分析和判断。

一、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叙述风格问题

(一)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整体叙述风格的不同

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从第十八回开始到第八十七回结束,贯串了全书的三分之二以上。因此,系统探讨他们的偷情故事将有助于我们考察八十回前后文本叙述的异同。从前八十回与后二十回中对两人偷情故事的描写来看,其叙述风格明显不同,主要体现在文笔、情节及人物形象塑造等方面。

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在书中比较漫长,为了便于叙述,兹将二人的偷情活动按照时间顺序简要罗列如下。

先看前八十回中的偷情活动:

1.第十八回,潘金莲与陈经济这对“五百年冤家”在打牌时第一次相遇,经济不觉“心荡目摇,精魂已失”。

2.第十九回,经济借扑蝴蝶想搂抱金莲而被推开,“却不想玉楼在玩花楼远远瞧见”。

3.第二十四回,二人乘喝酒与逛街时相互动手动脚,被宋惠莲偷看到。

4.第二十八回,陈经济拿金莲鞋子换汗巾作为定情物。

5.第三十三回,金莲安排经济失钥罚唱,两下调情。

6.第四十八回,借搂抱官哥时打情骂俏,金莲还作个桃花圈帽子戴在经济头上。

7.第五十二回,经济与金莲扑蝴蝶,后在雪洞里亲嘴,差点成就了好事,被小玉和玉楼撞破。

8.第五十三回,金莲与经济在卷棚后面搂抱亲嘴,并第一次“得手”,被来人引起的狗叫声打断。

9.第五十五回,西门庆在东京贺寿诞,金莲与经济相约在卷棚下亲嘴咂舌,被玉楼“冷眼瞧破”。

10.第五十七回,经济与金莲在卷棚底下不期而遇,执手相偎。

11.第八十回,陈经济自西门庆死后无一日不和潘金莲两个嘲戏,乘西门大姐不在房中终于成其好事。

再看后二十回中的偷情活动:

1.第八十二回,金莲暗约陈经济,“许他在荼蘼架下等候私会佳期”。

2.第八十二回,陈经济拿药材香料时与潘金莲“撞遇”在一处,共成鱼水之欢,并拉春梅下水。

3.第八十二回,金莲早晨与经济偷情,又约经济晚上从角门进来,在院内“席枕交欢”。

4.第八十二回,金莲早晨约经济私会,因经济醉酒悻悻而归,晚上经济爬墙过来赔罪,金莲不予理睬。

5.第八十三回,金莲又约经济晚上相会,“颠鸾倒凤,整狂了半夜”。

6.第八十三回,八月中秋时分,“金莲夜间暗约经济赏月饮酒”。

7.第八十三回,金莲打发春梅拿柬帖请经济晚上赴约。

8.第八十五回,金莲约经济买堕胎药。

9.第八十五回,“经济进来寻衣裳”时又与金莲在玩花楼上幽会,差点被月娘抓住。月娘申斥二人并严管门户,二人以后虽有一次书信来往,但从此再未会面。

10.第八十六回,金莲被月娘逐出家门交付王婆发卖,经济与金莲会面,并筹措银两准备救赎金莲。孰料第八十七回,金莲被武松诱骗并死于其刀下,潘、陈偷情活动至此终结。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在文笔上,前后叙述风格不同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前八十回多直接性的描述,文字简练,搬用戏曲的频度较低,只有第2次和第7次偷情活动结尾各用了一首内容几乎相同的《折桂令》词来表达郁闷的心情。第5次陈经济唱了四首《山坡羊》,服务于“失钥罚唱”的内容。而后二十回在描写中则大大加重了戏曲叙事的分量,甚至出现了多次的“以唱代言”的现象,也就是在人物对话中用唱词代替说话。据统计,“在前七十九回中,以唱代言的现象一共只出现过四次,而在短短的后二十一回中,就有六回文字中出现过这一现象,且每回中均不止一次”②,在潘金莲与陈经济偷情活动的第八十三回中,就有潘金莲央求春梅送信给经济时唱《河西六娘子》及与陈经济重逢时唱《四换头》两次描写。

演唱活动、戏曲文本及叙述方面的曲艺表达方式在《金瓶梅词话》特别是后八十回中大量出现的情况是有目共睹的,它破坏了故事叙述的连贯性和节奏性。但作者似乎“打定主意不愿做一个能够前后连贯一致的现实主义作家,他宁可牺牲现实主义的逻辑去满足其介绍词曲的欲望”③。例如,《西厢记》等戏曲语言在作者笔下使用频繁,甚至在第八十二回中还有“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的情景描绘。对于这一点,学界已有多方论述。

然而,在考察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时,笔者发现,在集中描写二人的偷情故事的第八十二、八十三两回中,作者从情节安排、人物塑造及环境设置等方面整体性地袭用《西厢记》,其中陈经济即为张生的化身,潘金莲和庞春梅则以崔莺莺、红娘为蓝本。在后二十回中作者描写了潘、陈偷情活动约十次,而八十二和八十三两回潘、陈的偷情幽会就占了七次,其中约会六次,完全袭用《西厢记》的竟达五次之多!对于此点发现,笔者已有专文逐一论述④,为了明确本文的论点且不致烦琐,兹选取第一次和第六次约会的情形予以介绍:

第一次约会:四月里的某一天,潘金莲将一个装有松柏、头发等物的香袋儿用银丝汗巾裹着丢进了陈经济的房内,许经济在“荼蘼架下等候私会佳期”。香袋内所附的《寄生草》词对此有明确的说明:“奴将这银丝帕,并香囊寄与他。当中结下青丝发。松柏儿要你常牵挂,泪珠儿滴写相思话。夜深灯照的奴影儿孤,休辜负了夜深潜等荼蘼架。”经济看到这些后心领神会,也在一柄金湘妃竹扇儿上和了一首《水仙子》词趁机递与金莲以相赠答。“妇人一见其词,到于晚夕月上时,早把春梅、秋菊两个丫头打发些酒与他吃,关在那边炕屋睡”,自己收拾妥当,“独立木香棚下,专等经济来赴佳期”。

这种以词相约的方式即是对《西厢记》中“隔墙联吟”、诗简往还形式的直接继承,而金莲于晚夕独立木香棚下的举动也与《西厢记》“赖简”(第三本第三折)中崔莺莺立于湖山下等待张生的行为相仿佛。需要说明的是,约会的环境也极相似,按前文的交代,这里的“木香棚下”实际上就是“荼蘼架下”,“赖简”中也有“玉簪抓住荼蘼架”的描写。

更直接的因袭还在后边。在金莲等待之时,“经济猛然从荼蘼架下突出,双手把妇人抱住,把妇人唬了一跳,说:‘呸,小短命!猛可钻出来,唬了我一跳。早是我,你搂便将就罢了。若是别人,你也恁大胆搂起来?’经济吃的半酣儿,笑道:‘早知搂了你,就错搂了红娘,也是没奈何。’”在《西厢记》“赖简”一折中,当张生错搂了红娘时,红娘斥责道:“禽兽!你看得好仔细著!若是夫人怎了?”此处完全因袭《西厢记》中的情节,并借经济之口和盘托出。

第六次约会:在八月中秋那次约会之后,因为被秋菊发现、告密,吴月娘令人严守门户,经济与金莲“两人恩情都间阻了,约一个多月不曾见面”。金莲相思病染,便“轻拈象管,款拂花笺,写就一个柬帖儿,弥封停当”,托春梅送给经济。以柬(简)传情是《西厢记》中崔、张约会的主要方式,《金瓶梅》的作者在这里对它作了直接的继承。不仅如此,小说还详细刻画春梅送简帖的过程及与经济的交往,完全是对《西厢记》中红娘与张生形象的模拟。例如,当春梅拿着柬帖儿去敲经济房门时,经济问是哪位?春梅回答道:“是你前世娘,散相思五瘟使!”这句话实际上出自红娘口中。《西厢记》中红娘共有三次去东厢房探望张生的经历,其中两次有敲门并回答张生“是谁”的发问。第一次红娘应声说“我是个散相思的五瘟史”(“前候”,第三本第一折);第二次红娘回应道“是你前世的娘”(“酬简”,第四本第一折)。因为小说中春梅只有这一次敲门送信给经济的描写,所以作者将红娘的两次答话融合在一起。接下来在叙述经济与春梅偷欢时,又直接以《西厢记》人物来点明:“无缘得会莺莺面,且把红娘去解馋。”这样的话语在书中不止一次出现过。

到了晚夕,经济也是像以前一样通过摇木槿花为号、咳嗽接应的方式与金莲幽会,可惜再次被秋菊察觉,“蹑足潜踪,走到前房窗下,打窗眼里润破窗纸望里张看”。有趣的是,秋菊的“张看”方式也是学自红娘:在“前候”中敲门之前,红娘曾“将这纸窗儿润破,悄声儿窥视”。

后二十回在许多人物及情节的处理上总体来说是匆忙的,惟有在潘、陈偷情故事的叙述上显得如此有耐心。以上我们只列举了潘、陈偷情活动的两次描写,就已经可以感受到作者对《西厢记》文本非常熟悉,模仿戏拟非常到位,以致当作者将五次相似的情景在两回中逐一渲染时,读者和研究者长期以来竟然大都被他高明的手法所蒙蔽,以为是潘、陈二人偷情活动中的一番精彩表演而已。我们不禁要问:在《金瓶梅词话》中还有哪几回能袭用《西厢记》到这种程度?又有哪一部明清长篇小说能把一部戏剧文本模拟得如此惟妙惟肖?答案是否定的,后二十回就这点而言已经与前八十回产生了变异。

后二十回在叙述潘、陈偷情故事时所采用的戏拟《西厢记》的笔法具有明显的反讽叙事的意味,这就使得它与前八十回明显不同。前八十回大量使用白描或直接性的讽刺手法,如第六十九回,西门庆初次与林太太幽会时看到招宣府的后堂迎门朱红匾上写着“节义堂”三字,两壁隶书一联“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勋功并斗山”,这种白描式的摹写产生了讽刺的效果。第八十回水秀才为应伯爵等人AI写作的祭奠西门庆的祭文,其讽刺意图也非常明显。

在第八十二、八十三两回中,作者之所以将潘、陈两人的偷情通奸的乱伦故事戏拟为流传千古的崔、张两人的真情故事,其目的并不是为了表彰而是在于调侃,属于反讽叙事的范畴。为了强调这一点,作者还人为地用一反常态的事例来增强滑稽与讽刺的氛围。例如,相比于其他妻妾,潘金莲与西门庆之间的欢会可以说是最多的,她非常渴望为西门庆延续子嗣,为此不惜拜佛吃药,却始终未能遂愿。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她与陈经济为期不长的幽会中本来不想也不敢怀孕却偏偏事与愿违,最后不得不吃下“红花一扫光”。前次吃药是为了安胎,这次则是为了堕胎,反讽效果非常强烈。

从潘、陈偷情故事的发展逻辑看,后二十回在情节上也难与前八十回达到有机的协调。如前所述,在前八十回,潘、陈二人已经过长达十一次的试探和偷情调笑终于在八十回修成“正果”。对于“欲火难禁一丈高”(第十二回)的潘金莲而言,西门庆在外未归就急忙以琴童来满足欲望,西门庆死后当会迫不及待地与陈经济打成一片,但作者却写他们五次以《西厢记》的故事进行戏剧化的交往,并且多次诗词往还试探。有一次,当经济不顾一切地跳墙过来与潘金莲相会时,潘因为气恼经济上午醉酒冷落她,竟然把经济训斥了半天,任由经济“姐姐长姐姐短,只是反手望脸上挝过去。唬的经济气也不敢出一声儿来,干霍乱了一夜”(第八十二回)。作者为了展示自己对戏曲的偏好而设置如此情节,既缺乏真实性,也与前文完全不符。

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在偷情故事情节的叙述上不能很好衔接的地方还表现在下面一段话,在潘、陈第六次约会偷情被秋菊告发后,月娘便训斥秋菊:

传出去,知道的是你这奴才们葬送主子,不知道的,只说西门庆平昔要的人强占多了,人死了多少时儿,老婆们一个个都弄的七颠八倒。恰似我的这孩子,也有些甚根儿不正一般。(第八十三回)

这里描写月娘怕别人说自己的孩子孝哥儿“根儿不正”的想法,与同一回“看官听说”中的那句“恰似我养的这孩子,也来路不明一般”话相照应。其实,这个想法一点也不靠谱。因为此时潘、陈偷情的时间是八九月份,距西门庆死后有七八个月时间,而在西门庆死的当天出生的孝哥儿也已经七八个月大,吴月娘并不是说在西门庆死了十个月或者几年后才生了孝哥儿。更何况在七十九回中曾专门点出了这个问题:

亲邻与众街坊邻舍都说:“西门庆大官人正头娘子生了一个墓生儿子,就与老子同日同时,一头断气,一头生儿,世间有这等蹊跷古怪事。”

既然“亲邻与众街坊邻舍”都知道这个墓生儿子出生时间,而且还认为是古怪事而感兴趣,还怕什么“传出去”、“根儿不正”的议论?可见,后二十回的作者对七十九回的细节描写并不是记得很清楚。

另外,后二十回在相关人物的描写上也与前八十回似有不一致的地方。如潘金莲在前八十回中是何等伶牙俐齿、心狠手辣,但在后二十回中却变成了只会以柬传情、言语迟钝、任人宰割的羔羊。如在偷情事发被月娘训斥时,她羞得无话可说,这可以理解,但在被逐出家门时,面对王婆的一段揭短的话语,她竟然说不出有力的话语进行反击,只以毫无力度的几句韵语搪塞,而且在出了西门庆家门后也丝毫没有为自己打算的举措,倒是痴情的经济还为赎回金莲来往奔波。

对陈经济的描写夸张性太多。他毕竟还是个风流书生,却在八十回后迅速变成了流氓无赖,在被丫环仆妇棒打之时露阳惊艳,在后来沦为叫化子和道士以后被人欺侮等情节都已令人不堪。更有甚者,他还与欺侮他的道士“约法三章”:“第一件,你既要我,不许你再和那两个徒弟睡。第二件,大小房门上钥匙,我要执掌。第三件,随我往那里去,你休嗔我。你都依了我,我方依你此事。”(第九十三回)这完全是对前八十回中金莲对西门庆“约法三章”的机械模仿,读来毫无真实生动之感,明显是为了照应前文。

吴月娘的形象也有失真之处,秋菊多次告发潘、陈二人通奸偷情之事,她不仅不管而且反过来训斥秋菊,且对藏在潘金莲床上的陈经济竟然视而不见,在对待陈经济时丝毫没有考虑到西门大姐的命运等等。

(二)后二十回中的矛盾和不合情理之处

后二十回在总体上有许多疏漏舛误的地方,一如学者所指出的“时间叙述不清”、“人物年龄错乱”、“人物性格模糊”、“情节设计离奇”⑤等等。在叙述潘、陈偷情故事时也有许多矛盾和不合情理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时间错讹:潘、陈第六次约会的时间是在第五次约会“一个多月”后,第五次约会是“八月中秋时分”,则第六次当在九月十五日以后,可书中描写“原来那时正值中秋,八月十六七”,两者明显不符。崇祯本及张评本则改为“九月十二三”⑥。

2.前后矛盾:潘、陈第六次约会被秋菊发现后告知月娘,不料却被月娘骂道:

贼葬弄主子的奴才!前日平空走来,轻事重报,说他主子窝藏陈姐夫在房里,明睡到夜,夜睡到明。叫了我去,他主子正在床上,放炕桌儿穿珠花儿,那得陈姐夫来?落后陈姐夫打前边来,恁一个弄主子的奴才!(第八十三回)

这里的“前日”所发生的事情指的是潘、陈第五次约会时秋菊告发之事。月娘这里对秋菊告状的话语了如指掌,其实在前次告状的描写中秋菊并没有机会告知月娘,只是告诉了小玉并被小玉骂了一顿回去了。小玉也没有将此事告诉月娘,只是遮掩过去。当月娘探问时,“小玉不能隐讳,只说‘五娘使秋菊来请奶奶说话’,更不说出别的事”。后来,小玉还到金莲与春梅这边又复述了这段话:

不一时,只见小玉走来,如此这般:“秋菊后边说去,说姐夫在这屋里明睡到夜,夜睡到明。被我骂喝了他两声,他还不动。俺奶奶问,我没的说,只说五娘请奶奶说话,方才来了。”

可见,月娘后来责怪秋菊的话与前文记叙矛盾,但并非空穴来风,而是作者不顾上下文的连贯性而硬派给她的。

3.张冠李戴:在八十二回第二次偷情活动中,潘与陈“撞遇”到一起苟且之时被春梅发觉,“潘金莲便与春梅打成一家”。文中在描写完经济与春梅成其好事后,紧接着就是一首《红绣鞋》曲:“假认做女婿亲厚,往来和丈母歪偷。人情里包藏鬼胡油。明讲做儿女礼,暗结下燕莺俦,他两个见今有。”曲子后面便是一句“当下经济耍了春梅,拿茶叶出去了”。这首元人曾瑞所作的题为《风情》的曲子,明明是写丈母娘与女婿偷情的,适合于潘金莲,却安在了春梅头上,原因是金莲与经济发生关系后已经有一首《水仙子》曲子加以描述,作者就随意地张冠李戴。

4.情理不通:潘金莲与陈经济第二次约会偷情后,潘让经济代她去为她母亲潘姥姥送葬,并告诉他原因是:

三日入殓时,你大娘教我去探丧烧纸来了。明日出殡,你大娘不放我去,说你爹热孝在身,只见出门。这五两银子交与你,明日央你早去门外发送发送你潘姥姥,打发抬钱,看着下入土内,你来家。就同我去一般。

实际上这个理由很牵强,安葬母亲,女儿怎么能不去?月娘既然不放金莲去,因为热孝在身,那女婿经济作为孝子就更不能去。即使可以去,也应当打发春梅一起去,更应当由月娘安排才合情理。这句“就同我去一般”更无道理。金莲不怕将她与经济的关系公之于众,难道也不怕西门大姐?要知道二十八回金莲给了陈经济一方汗巾后便叮嘱:“好生藏着,休教大姐看见,他不是好嘴头子。”

综上所述,从潘、陈偷情故事来看,后二十回的叙述风格与前八十回明显不同,错讹疏漏之处也不在少数。可以看出,后二十回是由一个对戏剧比较熟悉但写作水平尚不及《金瓶梅词话》原作者的一位文人所补写而成。需要说明的是,关于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的叙述风格和宗教倾向的不同问题,潘承玉曾从前后两部分中作者对佛、道态度的变化上进行了具体而详细的分析,认为前八十回是崇道抑佛,后二十回是崇佛抑道。两部分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只不过得出的结论与笔者不同:“《金瓶梅》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成书过程,它的主体情节完成于嘉靖朝,尾部情节完成于万历朝;《金瓶梅》的作者,应该是一位生平跨嘉、隆、万三朝,而主要活动在嘉靖朝的人物。”⑦显然,潘先生是从同一个作者的角度立论的,且遥指徐渭,与本文的出发点不同,姑且不论。

二、“这五回”的作者问题

明代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卷二五“金瓶梅”词条中说:“未几时,而吴中悬之国门矣。然原本实少五十三回至五十七回,遍觅不得。有陋儒补以入刻,无论肤浅鄙俚,时作吴语,即前后血脉,亦绝不贯串,一见知其赝作矣。”⑧自沈氏的这段话出来后,对《金瓶梅词话》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真伪优劣的探讨就一直成为金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从目前学者的研究成果来看,“这五回”的确存在情节上重复突兀、写作上粗鄙率意的特点,其可疑处大致包括“主要人物性格变了”、“语言变了”、“生活空间、地域特色变了”、“词曲曲调变了”⑨等几个方面,以致难与前八十回中的其他章回内容相照应。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主要从潘金莲与陈经济偷情故事的描写入手,具体分析印证“这五回”与全书的关系问题。

(一)“这五回”与前八十回中其他章回的差异

如前所列,《金瓶梅词话》前八十回中的潘、陈偷情故事共出现了十一次,与“这五回”相关的只有三次。可这三次描写就与前八十回中的其他章回的描写发生了冲突。按照《金瓶梅词话》原作者的安排,潘、陈偷情故事要经过从第十八回初次相遇而一见倾心到第十九回的挑逗嘻笑,再到第二十四回的打打闹闹,动手动脚,再经过二十八回的换取定情信物、三十三回的失钥罚唱、两下调情、第四十八回的打情骂俏,最后发展到第五十二回的肌肤相亲以及八十回西门庆死后的“成就”好事,这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但“这五回”中的描写却使成就好事的节奏大大加快,在五十三回即已经“得手”,但紧接着的五十五回和五十七回似乎又回到了得手以前,这便破坏了作者原来设计的须待西门庆死后两人方能最终完成偷情举动的情节。

对于原作者这样的安排及漫长的叙述,美国学者浦安迪认为:“《金瓶梅》的作者通过巧妙地安排淫秽情节在叙述流动进展次序中的位置,设法挫折读者的情绪。”⑩这是一种“横云断山”的叙述技巧:

这种“横云断山”的遮断性技巧,在陈经济和潘金莲的乱伦的屡遭挫折一事中,得到了最为淋漓尽致的发挥。陈经济和潘金莲的调情,从第二十回左右就开始,直到第八十回才最后入港,终告完成,横贯了整整六十多回的篇幅。这种利用结构上的布局,来投影遮暗性爱的诱惑的处理方法,值得我们的注意和深思。(11)

实际上,也许这种“横云断山”的写作目的在书中其他地方可以作上述解释,但恰恰不适合潘金莲与陈经济的偷情故事。潘、陈二人的调情在八十回终于“入港”、“完成”,但他们偷情的故事并未了结,在随后的第八十二、八十三两回中得到了集中的描写。如果要“横云断山”,“挫折读者的情绪”,为什么八十二、八十三两回有集中的描写呢?何况通过我们上文罗列的偷情过程以及八十回以后对偷情活动的描写内容来看,根本没有什么“淫秽”的情节展示,也没给读者产生什么“性爱的诱惑”需要“遮暗”。相比于西门庆与潘金莲、王六儿、如意儿等偷情活动的内容和手段,陈经济充其量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毛头小伙。

因此,与其说作者安排经济与金莲长达六十回的偷情过程才得以成功是为了达到“投影遮暗性爱的诱惑”的目的,不如说是如实地描绘了这种丈母娘与女婿之间偷情乱伦的艰难,多次被外人差点撞到而不得不割断。这种乱伦当以死罪论处的社会环境在文中至少已有两次暗示,在描写王六儿与小叔子通奸故事的时候插入陶扒灰的故事以及第三十四回西门庆讲述自己处理的乱伦案例,均委婉地表明潘、陈二人乱伦之事的后果将异常危险。

如果没有“这五回”中三次偷情活动的描写,那么,潘、陈二人的偷情活动将有长达二十八回的空档期。从五十二回往后的这段时间正是西门庆欲望最膨胀的时候,作者让潘、陈二人暂停活动并不是为了“横云断山”,而是为了说明这种非道德的偷情活动本身就具有风险。

从具体的偷情活动描写来看,“这五回”中的偷情故事在叙述上都存在简单草率、庸俗而乏情趣的毛病,第五十三回的描写在这方面最为明显。但八十回中其他章回的偷情故事描写,多具有可读性,对于表现当事人的性格具有促进作用。如第三十三回经济“失钥罚唱”那段描写,可以看出潘金莲对陈经济的确具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好感,邀请经济来喝酒是她的主意,失钥罚唱也是她的主意,这种捉弄人的“恶作剧”实际上表达的是一种关注和好感。对于陈经济而言,他借助唱曲又向潘金莲进行了多次表白。无论对于陈经济还是对于作者塑造的这一对偷情男女而言,都可谓一箭双雕。

一些偷情故事还能够融入小说整体情节发展的过程中去,而具有多重意蕴。如第二十四回描写的潘金莲与陈经济的调情故事就因为宋惠莲的加入而具有了复杂性。经济与金莲的调情玩耍偏被宋惠莲看到,宋惠莲与陈经济在去狮子街的路上打情骂俏惹得潘金莲心中不是滋味,到第二天早晨还埋怨经济“和媳妇子打牙犯嘴,不知甚么张致”。从这个角度看,后来宋惠莲被潘金莲逼死,原因不只在于潘金莲不允许宋惠莲成为西门庆的“第七个老婆”(第二十六回),还在于潘金莲也不允许宋惠莲成为她与陈经济偷情的一个竞争对手。

(二)“这五回”内自身的矛盾

“这五回”中的偷情故事写作水平低下,难以与原作相照应,如第七十二回中开首有这么一段话:

话说西门庆与何千户在路,不题。单表吴月娘在家,因前者西门庆上东京,(经济)在金莲房饮酒,被奶子如意儿看见,西门庆来家,反受其殃,架了月娘一篇是非,合了那气。以此这遭西门庆不在,月娘通不招应,就是他哥嫂来看也不留,即就打发。吩咐平安无事关好大门,后边仪门夜夜上锁。姊妹每都不出去了,各自在房做针指。若经济要往后楼上寻衣裳,月娘必使春红或来安儿跟出跟入,常时查门户,凡事多严紧了。这潘金莲因此不得和经济勾搭……

我们知道七十二回以前西门庆去东京是在第五十五回,为蔡太师庆寿。这段话表明在五十五回中曾有陈经济在潘金莲房中饮酒及西门庆回来后潘金莲搬弄是非的描写,因此吴月娘这次严守了门户。可现在的五十五回中有潘、陈的偷情,但却不是月娘所说的那样。虽然有潘金莲提到西门庆去东京之事,但却埋怨经济一直不来屋里看望她,这就证明第五十五回确非原作。

“这五回”偷情故事的描写本身还存在着许多矛盾之处,最为明显的就是第五十二回中曾有潘、陈在雪洞里偷情被小玉和玉楼撞破的描写。第五十三回中曾出现“却说那潘金莲在家,因昨日雪洞里不曾与陈经济得手”的话语,这是为了与第五十二回相照应;第五十五回中又写到潘金莲对陈经济的一番话语:“自从我和你在屋里,被小玉撞破了去后,如今一向都不得相会”的话语,也是和第五十二回相照应。且五十三回两人刚在一起,五十五回便说从五十二回以后没在一起,五十三与五十二回的矛盾就表明“这五回”中至少有两个作者。已有学者证明五十三回与五十四回为一个情节单元,五十五回与五十七回为一个情节单元(12)。从五十五回与五十七回偷情故事的叙述笔法来看,笔者相信这一点。

三、结论

从潘金莲与陈经济偷情故事的叙述风格来看,《金瓶梅词话》后二十回与前八十回具有较大的不同,虽然主要情节和人物命运都符合前八十回的规定或发展思路,但艺术水平呈现出下降的态势,可以看出后二十回为一位爱好戏剧的文人补写而成。而五十三到五十七回“这五回”就是由至少两位陋儒所补,因而在情节的衔接和人物形象的刻画上留下了漏洞。总体来讲,《金瓶梅词话》是一部在说话艺人创作的基础上由诸多文人修撰完成的一部长篇世情章回小说,虽然有二十多回属于补作,但却完整地反映了晚明社会的个人、家庭和社会百态,为《红楼梦》的诞生奠定了基础。

注释:

①本文所用《金瓶梅词话》,一为香港太平书局1982年据“古佚小说刊行会”1933年影印本之重印本;一为陶慕宁校注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②孙萌:《论〈金瓶梅词话〉中“以唱代言”现象在后二十一回中的遽增》,载《太原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③夏志清:《中国古典小说史论》,胡益民等译,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82页。

④参见拙作《论〈金瓶梅词话〉对〈西厢记〉的袭用——以第八十二、八十三两回为例》,载《文艺研究》2006年第6期。

⑤张家英:《试论〈金瓶梅词话〉后二十回》,载《绥化师专学报》1991年第4期。

⑥秦修容整理《金瓶梅汇评汇校本》,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1239页。

⑦潘承玉:《金瓶梅新证》,黄山书社1999年版,第50页。

⑧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五,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652页

⑨许建平:《〈金瓶梅词话〉“这五回”情节与作者探原》,载《河北师大学报》2002年第2期。

⑩(11)浦安迪:《中国叙事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页,第136页。

(12)潘承玉:《金瓶梅新证》,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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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词叙事风格的变异与作者的问题--以潘金莲、陈经济为例_金瓶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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