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小说史的认识_文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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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庄子口中的“小说”与其他

1997年7月18日至22日,福建师范大学在武夷山召开中国小说史研讨会,与会学人六十馀,率为治小说者。交出论文,亦悉为小说之研究。然研究之主题,大多着眼于史的部分。

在倾心聆听两日之后,深感治理小说史之学者,大都忽略了小说艺术的本质,人人都以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为基点,来发挥其论述。

诚然,“小说”一辞,始于庄子,庄周在其“外物”篇中,说到“小说”二字。兼且例说了一则故事,说是有一位姓任的世家子,他做了一个大的钓鱼钩,系了一条粗大的钓绳,准备了五十头牛的肉作饵。于是他蹲在会稽山上,把钓竿上的钩子与绳线,投到了东海水中,每天每天不间断地垂钓,钓了一年也没有钓到鱼。后来,终于有条大鱼上了钩。在吞钩时,连钩上的饵都带到水中去了。任公子紧拉住他手中的钩竿不放。那吞钩的大鱼,在海中飞腾着,奋起鳍来挣扎着,激起的白色海浪山样高,海水都波荡起来;动荡起的声音,如鬼魅如神魔,千里远的人听了,都会害怕。任公子终于钓到了这条大鱼。割成一块块,腌成了腊肉。然后,一块块分给了会稽附近浙河以东、苍梧以北等地的人食用。这一带的人,人人都享受到了这条鱼腌成的肉块。

这之后,便有人在这一带的通衢要道,颂说着任公子这条鱼功德于地方的故事。到了后世,这地方还有人争相传颂。

庄子例说了这则故事之后,还有一段评论,说:“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是以未闻任氏之风俗,其不可与经于世,亦远矣!”

从庄子的这句“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的例说故事来看,当可蠡知庄子之使用“小说”一辞的要义,乃从“大道”、“小道”以及“大学”、“小学”的说词,衍义而来。譬如“大学”、“小学”二词的意义,“大学”就是“大人之学”,“小学”就是“小人”之学。按“大人”、“小人”之别,就是“官”、“民”之别。在位的官员,谓之“大人”,一般“平民”,即谓之“小人”(亦称君子、细民)。再换个说法,也就是“贵族”与“平民”之分。在位者,掌理国政的贵族也。孟子则用“劳心者”与“劳力者”分之。说:“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又说:“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天人。”孟子还有一句话,这样说:“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于天下,可传于后世,我由(犹)未免为乡人也。”读了孟子的这段话(离娄下),当可想知庄子的任公子钓喻,之所以“去大达远”,皆在此耳!

在《论语》(阳货),还有这么一段话:“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杀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民,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听之,偃之言是也。前言虞之耳!’”这一段话,也说明了“大达”一词的意旨,乃君子之“大学”之道,齐家平天下也。

所以,古有“大学”、“小学”之分,“大道”、“小道”之别。《论语》(子张),子夏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不为也。”认为凡属小道,窥于一隙,执于一偏,虽有所得,但若推而远之,欲其达于远大悠久之域,恐多窒泥而难通,故君子不为也。

汉人扬子云,认为文章之事,乃“雕虫小技,壮夫不为。”桓谭则视“小说”为“短书”,乃“合残丛”之“小语”却“近取譬喻”而已。汉书《艺文志》列“小说”为十家之末。总之,抵汉兴,“小说”始有名立于史志。然对“小说”之认知,尚未能从小说艺术上着眼,于是取乎类,入乎史。

到了民国,鲁迅于1930年成其《中国小说史略》,窥其内涵,犹未能以小说之艺术观而成其书也。他对小说的看法,几乎是以西人的小说定义“虚构”(FICTION)为标的,来写其小说史的。遂以“神话与传说”昉其始。设《山海经》、《穆天子传》作例说之基。盖“神话与传说”悉虚构者也。竟摒史诗、史传于“小说”艺术之外,未免遗憾!

何以?对小说艺术之认知,有偏差耳!

二、认知小说艺术的本质

虽说,在武夷山的会议上,我提出的论文是《我说〈金瓶梅〉的历史》,但在开幕式的致辞中,要我对中国小说史的写作课题提出一些意见,遂提出了我对“小说”艺术的本质看法。多年前,我讲过《何谓小说及其特质》(1991年5月在中国小说研究班讲)这一课题,认为对“小说”的认知,不应再泥于前人的界说,应从文学艺术的兴起,来认知小说的本质,来界说何谓“小说”?使之正确地入乎史书。于是我说:“我如果从事中国小说史写作。诗三百中的故事诗,应列首篇,其次是《左传》与《礼》之“檀弓”,再下是诸子的寓言,再下则是司马迁的《史记》。”此一认知,便是多年前我在《何谓小说及其特质》这一课题中讲过的。

小说是文学艺术的类别之一。

文学的大类,不过韵文、散文之别;我中国则多一骈骊文体。但无论韵文、散文或骈文,只是文体的形式。至于内容之议论、言情、叙事、说人或述史,则不限于文体。换言之,韵文、散文、骈文,无不具有其议论、言情、叙事、说人或述史的功能。

那么,我们如从此一观点来说,对于小说艺术的认知,良应以文学为之基。

文学,语言艺术也。它是语言形成的,当文字未曾发明之前,可以推想到人类在未有文字只有语言的时代,人与人的相互言谈,怎能无“街谈巷语”式的张家长李家短的途说而道听?到了语言成熟之后,遂有了诗三百的民人歌谣,喜者美之,恶者刺之。人间之上位争国杀伐,下民号寒泣饥,史官书之竹帛,稗官录之巾襟。于是,尧禅舜让,禹疏九河,桀无道而殷商兴,纣无道而成周起。孔子作《春秋》,而左丘传之,公羊论之,谷梁诠之。礼之失,求诸野,《檀弓》记之。若是之史也。若是之《礼》也。若是之《易》也。若是之《书》也。悉是古代文学艺术。若诉诸于小说之艺术观,则“诗三百”之风、雅、颂,所歌者,史也。“三礼”、“三传”,所记者悉史也。大《易》、《尚书》,演述者,悉古史也。一篇篇、一章章无不事有先后终始,情节周旋有致,人物对话如生,怎能不以小说视之哉?

南开大学李剑国教授说:“应视之为小说的萌芽。”

闻之,诚以此说,极不得当。何以?观之“诗三百”与礼传、《檀弓》所记等文,述事写人,力透纸背,无不步力简册,与吾侪共谈吐。故事情节之成熟,今之小说家何能望之项背?焉能以小说之“萌芽”视之耶?

按艺术门类,音乐、戏剧、舞蹈、美术等,可以说有其“萌芽”时代,独文学艺术一类,无有所谓之“萌芽”时代。盖“文学”乃源自语言艺术成熟之后。人类之文学既已到了能记事成文、论事成章,文学之使用,业已成熟,所成之文章业已体式完完整整,譬如“诗三百”、左氏传、檀弓记,无论是记事述人,歌之美刺,都已是成熟的篇章。不视之为小说则已!视之为小说,则应列之中国古代文言小说之兴起时期或产生时期,未可以“萌芽”一词命之也。斯我刍荛之见解。

岂其然乎?岂其否乎?

三、小说焉能摒史传於界外?

今之小说史家,几乎无人走出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前已说到。鲁迅先生以“神话与传说”作为小说的发端,固然正确,但传于今世之神话作品,虽题材乃“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易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但这种神话,如以语言形成文字组成的文学艺术观之,与史传、《礼记》以及“诗三百”之歌,并无分别,都是语言成熟后的文字组成的文学。何以神话入乎小说史,而史传、《礼记》中的那么结构严实、人物如生的史事,竟摒之于小说史之外,诚然令我不解?

史传、《礼记》以及“诗三百”的史诗,才是真真切切而铁铁石石写出的人物事件艺术呢!

像《山海经》、《世说新语》之列入小说史,我也甚感诧异。

按《山海经》这部书,其中虽有神话故实,可入小说者,极微。若说《穆天子传》、《神异经》、《十洲记》都受到《山海经》的影响,清之《四库全书》列在子部小说类,它终究不是小说,鲁迅也说它是“盖古之巫书也。”未列入小说类论之。

至于《世说新语》,所写都是人事,鲁迅论之说:“今本凡三十八篇,自‘德行’至‘仇隙’,以类相从。事起后汉,止于东晋。记言则玄远冷峻,记行则高简瑰奇,下至缪惑,亦资一笑”。若以小说的本质鉴之,“世说”都是散言、片语、文摘,成其章者,绝少。纵以今之“小小说”比之,也有其完善结构之病。譬如《自新》篇之周处,文约二百言,述周处之能听善言而改过自新,也只是片言折狱之类。再如《栖逸》篇之“阮步兵啸,闻数百步。苏门山中,忽有真人,栖伐者咸共传说。阮籍往观,见其人拥膝岩侧。籍登岭就之,箕踞相对。籍商辂终古,上陈黄、农玄寂之道,下考三代盛德之美,以问之;仡然不应。复叙有为之外,栖神导气之术,以观之;彼犹如前,凝瞩不转。籍因对之长啸。良久,乃笑曰:“可更作?”籍复啸。意尽,退,还半岭许,闻上然有声,如数部鼓吹,林谷传响。顾看,乃向人啸也。”像这等具有小说本质之人物刻划艺术文绣者,十难得一。若以之质对左氏传、檀弓记,以及诗三百之故事诗,几乎是十九塑人物者,《世说》如何能比?试举如下:

左传首篇“郑伯克段于鄢”,写庄公之养奸叔段,终于伐诸鄢,杀于共。这故事,乃家喻户晓,不必录之矣!

还有庄公十年春,王正月,公败齐师于长勺的“曹刿论战”一则,也曾收在高中国文课本上,知之者多,也不必录矣!

那么,我们以隐公三年传的“石碏谏宠州吁”一文作例说,这篇传文,虽偏于议论,然其文章结构,述事也有头有尾,议论也事理分明,君臣之间的谏者言而君弗听的性行,也都赤裸裸表露出来。尤其,此一传文可与“郑伯克段于鄢”的传文,合而阅之。前者,母武姜偏爱次子;此者,庄公宠妾子州吁。两者都为了宠爱不当,酿成了悲剧。

兹录隐公三年“石碏谏宠州吁”文如下: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颀人”者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也。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事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这篇短文,写大臣石碏谏卫庄公宠州吁之不当。写庄公之不听谏终酿悲剧。

庄公卒后,桓公立,石碏告老归。史迁在“卫康叔世家”中说到此事。说:“桓公二年,弟州吁骄奢,桓公绌之,州吁出奔。十三年,郑伯弟段,攻其兄不胜,亡。而州吁求与之友。十六年,州吁收聚卫亡人,以袭杀恒公。州吁自立为卫君。”郑叔段攻其兄,州吁请宋、陈、蔡三国助之。卫人不爱州吁,石碏与陈侯共谋,杀州吁于濮,迎桓公弟于邢而立之,是为宣公。

当我们全部了解了有关州吁的这段历史悲剧,便更能认知到这段左氏所传,其故事结构之简洁扼要,人物之主从分明;其情节之周折,终始如一;而且结尾留下悲剧伏笔,有很强的故事性。由于作者所传的是正史,委实用不着再写州吁弑桓公,卫人杀州吁,迎立宣公。一如“郑伯克段于鄢”之写到“大叔出奔共”止。下所写乃史家之论,非说故事者之故事情节矣!

我们若以今之小说艺术比而论之。试问,史传之文,若以小说况之,岂不比《山海经》之神话、《世说新语》之碎语,更堪以入乎小说史?

四、中国小说始于“诗三百”成于史传

在这次武夷山召开的中国小说史研讨会中,福建师大的郭丹教授提出的论文《史传文学与中国古代小说》,对于一般小说史家认为在一些子书里,夹杂着不少寓言故事,说“那是小说的萌芽。”郭丹说:“这虽然有一些道理,但与中国文学发展的实际不尽相符。”他认为这一史说,“从先秦到六朝之间,未免留下了太长的空白和遗憾!”遂立说:“中国古代小说的产生,与史传文学有着更加深刻的血缘关系。”而我则认为从“诗三百”篇的故事诗,小说的艺术结构已经形成了。

涂秀虹(福建师大讲师)在研究《水浒》戏时,也感受到了史传的故事,大多是戏剧的取材,越看越觉得史传也就是一出出戏文(在武夷山中国小说史研讨会中发言)。

而我,则一向认为小说与戏剧是孪生的同胞。它们都是复制人物的艺术。

我在前面说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当语言诉诸于文字,能记人事成章,文学就完成了,不应有“萌芽”时代。文字有萌芽时代,文学没有萌芽时代。

我们中国文学,传到后代最久的,便是“诗三百”篇,其次便是史传、礼记、易说,再则是诸子论说。这些篇什,全是文学成熟后的锦绣文章。无论史传、礼记、易说以及诸子之侈谈大论,无不是演说人生事故,窥其本质,悉与“小说”之说,无大差异。憾于后之论学者,扭于大学小学与大道小道之分,到了鲁迅这一代,还无胆去突破经学这一界域,是以五经之文,至今未敢举之与小说并论。

民国以来,诸子中的寓言,虽已引而入乎小说,至于《论语》、《孟子》中的故事,除了“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有人以小说入论,他则多忽尔舍之。盖《论》、《孟》乃经学也。

再者,我举出的《礼记》中的《檀弓》,所记虽属说礼之与说人,实则全是说人之与人的处身处世,亦人文之学也。小说之史也。甚少有人举“檀弓”故事,入乎小说之史,立于小说之论。实则,“檀弓”上下等篇,记之文有长有短,虽全是说礼的,由于礼是人的切身问题,是以说礼的故事性,不但浓厚,兼且有情有致,杀人亦有礼可说。(“工尹商阳与陈弃病追吴师及之”)。小说史家以《世说新语》入于史,《檀弓》又怎能摒之小说史外?

我们大家习知的“嗟来食”一则,就出自《檀弓》。文,不到百字,情节完整,人物如生,古文选本,弃之者少。“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以食之。有饿者蒙袂辑举,贸贸然来。黔敖左执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惟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今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曾子闻之曰:‘微欤!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在《檀弓》还有不少长文,情节曲折的。有篇“有子问于曾子”的丧之“速朽”与“速贫”问题,情节通过对话表现,可以说是起伏周折,情致沛然!

有子问于曾子曰:“问丧于夫子乎?”曰:“闻之矣!‘丧,欲速贫,死,欲速朽。’”有子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闻诸夫子也。”有子又曰:“是非君子之言也。”曾子曰:“参也与子游闻之。”有子曰:“然。然则夫子有为言之也。”曾子以斯言告于子游。子游曰:“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昔者,夫子居于宋,见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而不成。夫子曰:‘若是其靡也。死,不如速朽之愈也。’死之欲速朽,为桓司马而言之也。南宫敬速反,必载宝而朝。夫子曰:‘若是其货也。丧不如速贫之愈也。’丧之欲速贫,为敬叔言之也。”曾子以子游之言,告于有子。有子曰:“然。吾固曰非夫子之言也。”曾子曰:“何以知之?”有子曰:“夫子制于中都,四寸之棺,五寸之椁,以斯知不欲速朽也。昔者,夫子失鲁司寇,将之荆,盖先之以子夏,又申之以冉有,以斯知不欲速贫也。”

按《檀弓》的这段记述,已成为“有子之言似夫子”的赞誉辞。按孔子弟子,有若与曾参年最少,(有若少夫子四十三岁,曾参少夫子四十六岁)。一天,有子问曾子知不知道老师对于死而葬的看法是怎样的?曾子便老老实实把他听来的两句话重述一遍。这时,老师已去世。有子听到曾子说他听到老师说的是“丧欲速贫,死欲速朽”,不相信这话会是老师说的。曾参说老师说这话时,子游也在旁听到。有子听到曾参说得如此肯定,遂推想老师当时说这番话,一定是有所为而发。

曾子便去问子游。子游听了,就赞美有子的这句怀疑老师不可能说这番话的有所疑推想,倒很像老师的疑问呢!遂说起当年说“死欲速朽”是对宋之桓司马自为石椁三年不成说的。“丧欲速贫”是因南宫敬叔的“必载宝而朝”说的。有子之所以不相信老师不会对丧事说出这样的话,是因为有子知道他的老师任中都宰时,制规是四寸之棺五寸之椁。辞去鲁司寇时,准备到卫国去,曾先遣子夏、冉有打前站。

《檀弓》记下的这件事,除了述丧礼的规制,实则是在写孔子弟子中的曾参智拙,有若智捷。这么说起来,《檀弓》的此记,岂不更加的具有小说艺术也。

五、今之治小说史者能不改韵徙调乎?

今之治小说史者,类分舍“文言”、“白话”两类,还有“志人”、“志怪”之分。另外,还有“神话”一类。

近些年来,更有“通俗”一类,以及“俗文学”一说。所谓“俗文学”,是不是全是语体,小说程度的人就能阅读无碍呢?还是其中文辞不论文、白,但所写内容,全是乡人的街谈巷语,则谓之“俗文学”呢?还是指那些民间小唱、笑话书、唱本、民间故事等类呢?

可是,以文言行之于文的“三国演义”,则被今之小说史家列入“通俗文学”类矣!

殊不知《三国》、《水浒》、《西游》之能家喻户晓,非其文之通俗,实应归功于说书人的嘴,与剧人之搬上舞台。再说《金瓶梅》乃标准之“文备众体”的说部,不要说其中的文辞,不但韵、散、骈骊统而有之,韵文的诗、词、曲、剧,一样不少(诗之绝句、律诗、长调全备,曲也小令、套曲俱全,剧则整套在内。古文有邸报、谏状,白话更有妻妾斗嘴、婆嬷骂街。写景则骈文连篇),列入文言小说类?还是列入白话小说类?

只此分类,也是小说史家颇为头大的问题。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的陈大康教授,在会议席上报告他的论文,说了一句治小说史的大原则,“应当着眼于历代小说在创作过程中的演变状况。”(不知我听真切了没有?)陈氏此言,见及根矣!

论小说者,日多一日。吾友黄霖兄(上海复旦大学教授),与韩同文合选了一部《中国历代小说论著选》,由桓谭《新论》始,再下即《汉书》“艺文志”而《山海经》、《神仙传》……郭豫适教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之《中国古代小说论集》,则自《世说新语》选起,又拉后矣!

老友侯忠义教授(北京大学)之《中国文言小说史稿》亦是因循了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立言的。时代衍生,日月交替未变,而阴晴圆缺,气象分秒而化育万千,世上的一切事事物物,都在日新而月异。百年以来,我们治理文学的人,怎的还能一成不变地沿循着错误的老路走下去?

观之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编目分类,依循的大多是宋人说。如宋人对于“说话人”之“四家”说,鲁迅也沿袭之分为四家:1、小说——银字儿、说公案、说铁骑;2、谈经(说经、说参请);3、讲史书(说史);4、合生。或者分1、演史;2、说经谏经;3、小说;4、说诨话。王国维的《宋元戏曲史》对于“小说”,也是类同的四分法:1、小说;2、说经;3、说参请;4、说史书。可以说,三十年代的学人,对于“小说”的认知,尚无人从“小说”的“本质”上去寻求合乎学理的艺术认知,来予之定义。

现在,我就前辈学者对于“小说”的四家说,定义出的名称,提出一段问题:

“小说”只是说“银字儿、说公案、说铁骑儿”?

谈经、演史、说诨话,都是“小说”的另一类?

此一问题,早就有所争论,胡怀琛的《中国小说概论》认为,不应把“说话人”的“小说”分界得太碎,“应把银字儿、说公案、说铁骑儿”纳入“小说”之下,分成四家就可以了。他不赞成分家太多。然而,说经、讲史还是各成一家。与“小说”界开。

而我,则认为文、史、哲三位一体,讲文学,史学、哲学即包含在内。(我国之经学即斯类也)而文、史、哲三位一体之文学,在大体类分上,只应有韵文、散文、骈文之分。而小说、戏剧,乃文备众体之文学类型,韵文中的史诗(故事诗),亦小说也。散文之写人叙事如史传、《礼记》等等,殆亦应视同小说也。记传之作如《邱吉尔回录录》(获颁诺贝尔文学奖)、沈复的《浮生六记》(虽仅余四记),不是已被列入小说史中论赞着么?

固然,今之科技时代,学问之类,分工越细越好。

若以中国文学一事论之,改制百年以来之教育,习文者不知乐,习乐者更是不通于文。最可伤者是音韵学家,虽大师已不能张口,不知诗、词、曲之有韵律音也。休说长调《琵琶行》、《将进酒》等,他们歌不出协律之音,就是七言绝句,也会把“梅”、“台”念成二韵。说来,这是闲话了。

那么,我们研究小说者,如能把“小说”看成是写人的艺术,并不局于韵文、散文,他如辞赋之颂“两京”与“三都”等文,其本质,殆亦叙事写景说人之小说也。西方之史诗(EPIC)如《奥德赛》、《依里亚特》,虽是有韵的歌,文学家也以小说论之。我们的汉乐府如《日出东南隅》、《羽林郎》等,以及唐诗长调《长恨歌》以及《兵车行》等,文家不也悉以故事论之乎?

唐之佛家宣讲,两宋之说话人,那种有说有唱的“宝卷”与“话(唱)本”,早已列入小说门类。如史传、《礼记》中的写人艺术,比神话还要完美,诚不应以“经学”拒之。治小说者,良应以小说的艺术本质鉴之,不应以什么经也史也界之也。

治小说史者,还能再循前贤之小说史说,而自狱于宋人之纷乱小说史观之乱草丛莽间乎?

一九九七年八月一日于台北安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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