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技术产业化阶段的风险投资制度创新_创业论文

基于高新技术产业化阶段的创业投资体系创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新技术论文,创业投资论文,阶段论文,体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自1998年初到2001年末,我国创业投资( venture capital) 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但自2002年以来,我国的创业投资事业进入了调整时期或第一个低潮期。笔者认为:在短短的3年时间内,创业投资业便出现如此大的变化,原因不单纯是世界经济减缓及国际创业投资受挫,更多的问题出在国内。笔者自1993年便开始专门研究创业投资问题,至今已达10年之久,一直跟踪着国内创业投资业的发展轨迹。近期留美归来后,通过对美国创业投资业的深入考察,笔者经常反思的问题是:作为市场经济高度发达背景下产生的创业投资业,能不能在像中国这样的特殊的发展中国家来搞?能不能在各方面环境和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来搞?在中国搞创业投资,当前的主要矛盾是什么?如何解决这些矛盾?有效的发展路径是什么?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为寻找可靠的发展路径,对我国创业投资发展中存在的矛盾进行系统分析,笔者根据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化不同阶段,设计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创业投资体系。

二、当前的主要矛盾

从产业生态学的角度看,标准的或美国式的创业投资产业,基本的产业生态条件包括:1)存在众多可供创业或高风险投资者选择的优良“种子”或投资对象;2)健全的市场经济体系(法治社会、信用社会);3)面向创业投资业的政策支撑环境及配套的运行机制(如法律保障、特殊的优惠政策、配套的专业资本市场);4)拥有大量经验丰富的专业化创业投资家队伍。同这些基本的生态条件相比,我国的创业投资业面临以下突出矛盾:

矛盾之一:可供选择的“创投”项目稀缺。做“创投”的专业人士都知道,从融投资两方面来考虑,创业投资的最佳投资阶段是在种子期。但国内可供创业投资公司选择的合格的“高科技种子”不多,多数“种子”属于非优良“种子”。2000年夏季,我们受一家上市公司委托,在本地的具备一定实力的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寻找适合的高新技术创业投资项目(属于产业创业投资)。我们遍访了当地一些有一定实力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竟然没有找到一个可供投资的“种子”。这种现象并非个案。两年前,《科技日报》曾就国内的“项目饥荒症”开展过专门讨论。在中国,相对短缺的创业资本而言,可供商业性创业投资的高科技成果更加稀缺,根源在于:发展中国家普遍落后的科技和教育。在中国,不仅科技和教育水平总体落后,而且教育制度更落后。多年来,国内从小学、中学到大学的应试教育对人才的个性、创造性发展有较大的负面影响。而个性和创造性,是产生特色化投资项目的前提。独特的商业模式需要成千上万的专业化、个性化人才去创造。近年来,在国内大学中流行“复合式人才教育模式或通才教育模式”。中国的市场经济和中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千千万万的专业化人才和个性化人才。社会需要的精英型、复合型人才仅是少部分。复合型人才不是在大学中能够培养出来的,而是在实践中锻炼出来的。我们应该清楚:市场经济否定的或排斥的就是这类“样样通又样样松”的所谓“通才”。因此,在中国搞创业投资,“优良种子”稀缺是必然的。决定在中国搞面向高科技的商业性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前景不容乐观。这个矛盾不解决,搞面向高科技的创业投资,便没有可靠的技术基础条件。

矛盾之二:政府政策支持相对力度不够。目前的支持力度远未达到美国、日本、加拿大、新加坡、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政策支持水平。但理性告诉我们,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发展中国家要搞面向高技术的创业投资,在政策环境上要优于发达国家和地区,才有可能启动民间资本进入高风险的高技术产业化领域。没有足够的利益诱导,民间资本很难主动介入。事实证明,我国目前的创业投资主体仍以政府出资为主,民间资本仍然在观望,反映了民间资本的理性价值取向。我们近期对某些依托高新区的创业投资公司的调查,进一步验证了上述分析。没有匹配的政策环境,是国内发展创业投资业的又一瓶颈。

矛盾之三:创业投资主体错位。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创业投资主体应是民间资本为主,或者更广泛地讲,应是多元化的创业资本结构。但众所周知,我国的创业投资,更多的是政府出资型的创业投资。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方面,我们在产权结构上对现有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和改革,有计划地“破”单一产权的国企;另一方面,我们却在不合时宜地发展“官办”的创业投资公司。这与改革开放的大方向极不相符。事实证明,这种“官办”的创业投资企业容易产生寻租、腐败和各种道德风险。结局是:改制重组、倒闭/关闭、清算、民营化,重走国企改革的老路或面临当年“新技术创投公司”的结局。在中国搞“官办”的创业投资,当年的“创投公司”直到现在仍有警示作用,恐怕不是个案现象。但回过头来看,在目前不完善的环境中,“创业投资”不“官办”,谁愿意来“办”?看来,在中国搞“创投”,政府出资搞试验,锻炼队伍是必然选择,虽然这种选择实出无奈。该交的学费,政府不出,谁出?

矛盾之四:没有适宜的社会土壤。首先,众所周知,当今的中国社会一是与发展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其中包括与发展创业投资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二是存在有法不依、不守法等问题,导致创业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其次,中国社会的信用还存在问题,深层次的原因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不在本文探讨之列。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社会性信用管理体系,二是即使有这个体系,所起的作用也有限。原因在于,搞信用管理的个体都未必管得住自己,就像有些执法者不守法一样。当前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已成为一部分人借此寻租和获利的载体。这绝不是政府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本意。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形成的巨额不良资产以及众多的造假上市公司和社会上流行的“杀熟”现象,可以实证上述结论。对国内刚刚诞生不久的创业投资业而言,信用基础和法律保证较差。而这两点正是标准的或美国式创业投资业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

矛盾之五:关键要素稀缺。在中国搞创业投资,不仅高技术成果储备不足,而且其他关键要素也稀缺。表现在:一是缺少真正的创业投资家(不是从事创业投资就是创业投资家),二是缺少正直的、有敬业精神的、具有创业精神的创业者,三是缺少具有合作精神的创业团队。首先,创业投资是专业投资。它主要通过创业投资家的学识、经验、管理能力去帮助创业者创业。国内的状况是:一些从事创业投资的人,既不懂创业投资,更不懂投资管理和企业管理。就技术难度讲,创业投资是投资领域中的“尖端技术”行业,没有很强的责任心、没有足够的聪明才智、没有丰富的人生阅历和企业经验,要在中国搞成创业投资,谈何容易?事实上,国内的大多数创业投资人士属于无知型“创投”爱好者,正所谓“无知无畏”,真正懂创业投资的,谁敢在中国搞创业投资?“从1990年初开始,境外投资者设立的一些中国投资基金开始投向我国境内。虽然在这些基金的管理者中不少人有着丰富的风险投资经验,但他们多半认为在中国发展风险投资的市场环境还不成熟,因此绝大多数投资还是投向了已有企业的扩大再生产,真正从事风险投资的为数不多。”[1](P22-23)有经验的、有责任心的国外创业投资家一般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在过去的3年中,一些本土的创业投资者拿国家的钱搞了一些“形式上”的或“概念上”的创业投资,成功的“创投”项目凤毛麟角。其次,许多创业者只懂技术,不懂管理。第三,能够长期合作的知识分子型员工缺乏。目前国内开展的创业投资项目绝大多数都不成功,与上述关键要素缺乏密切相关。

矛盾之六:资金规模小,不能开展有效的投资组合,投资风险太大。虽然有些学者认为:“投机”与“投资”没有本质区别[2](P167-168)。但笔者认为,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在创业投资领域,“风投”就是“投高科技之机”[3](P3-8)。意味着投资风险很高或者失败率很高。本质上,投资失败率高就是“投机”性活动与一般性投资活动的根本区别。投机者的心态多数是“暴利”心态。从心理层面看,大凡投机活动,性质上与赌博类似,只是打赌的对象不同而已。当民间资本也出于暴利心态投向高风险的项目时,其行为在本质上与赌徒无异。所以在中国,理智的投资者或负责任的投资管理人不会将稀缺的和具有多用途的资本投向这类高风险企业或高风险项目。假定目前的投资结果乐观地估计是:成三败七。那么意味着失败率仍高达70%。就单个风险资本而言,谁有足够的资金去做投资组合以保证“成三”结果的出现呢?假定某个创业投资者其资金只够投少数的几个项目,如果投资几乎是100%的血本无归,与在国内股市中“不知深浅”奋力搏杀的小股民的结局将相似。国内多数的创业投资公司可供使用的资金规模较小,打个不太贴切的比喻:就好像一个既没有经验、枪法又不准的猎手(视同国内目前的创业投资队伍)到森林里打猎一样(假定去打老虎,视同高风险的投资活动),不巧的是,他只带了几颗子弹(视同少量的风险资本),结果,没开几枪,子弹打完了,猎手命丧虎口(视同创业/风险投资失败)。因此,在中国做创业投资,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所以,对于许多规模较小的创业投资公司,如果其前期的创业投资项目失败或不能及时转移投资风险(退资),那么便没有机会再去投后续的项目了,即使后续的项目极有可能获得成功。事实上,考虑中国的国情,创业投资成功的平均几率不会达到30%的水平,那么,意味着创业投资的失败率将大大超过70%。没有大规模风险投资基金做后盾,有效的投资组合不可能进行,风险也不可能化解。

因此,在中国,目前真正肯做创业投资的主体,只能有三种可能:一是由国家出资,目标是由国家出资培养创业投资队伍;二是由一些大富豪出资,拿出点钱开展少量的风险投资,成败也无所谓;三是由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出资,目的可能是多样的。

总之,在中国搞美国式的创业投资,条件尚不成熟。问题是:在中国应不应该搞创业投资?回答是肯定的。但要搞适合中国环境的创业投资,即中国式的创业投资。

三、基于高新技术产业化阶段的中国式创业投资体系创新

在正常的社会经济环境下,投资活动是不能停顿的。包括创业投资在内,也不能因为环境问题而停滞不前,那样的话,岂不是因噎废食?问题是怎么发展,才能基本保证投资者的经济利益?这又涉及到我国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问题。关于宏观环境的改进和完善,专家学者们基本达成了共识,方向已经明确,需要循序渐进地去做,但需要相当长的时间,不能期望在较短时间内对创业投资产生什么积极作用。当务之急是如何在微观层面上下工夫,以提高创业投资的成功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在中国从事创业投资的管理模式,逐渐走向规范化运作。首先,建立分工相对明确的创业投资体系。分工原则是:高技术产业化前期(种子期)的高风险投资主要由“官办”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国内外的社会性“天使”投资者去做。这一阶段的投资项目——风险高、投资周期长,比较适合政策性的“官办”创业投资基金或公司和长期利益取向的“天使”投资者来做。高技术产业化后期(成长期、成熟期)的低风险投资主要由“民办”的创业投资公司和商业性创业投资公司去做(建议对这类公司不要再叫风险投资公司了)。它们的目标是获取可靠的短期经济利益。这样的市场结构有助于形成前后有序的投资链和退资链,也考虑了目前国内在创业投资中形成的“初始状态”及“路径依赖”问题——不能忽视“官办”创业投资形成的创投业基础。它们之间的关系如图1所示:

附图

图1 中国式的创业投资体系创新

由图1可以看出:“官办”的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和天使投资侧重于高技术产业化的前期,即种子期和初创阶段的高科技小企业,这与我国政府发展创业投资业的初衷相一致:促进中国的高科技产业发展,也和民族复兴的长期战略利益相一致。这类投资属于真正的风险投资,在世界上一些中小发展中国家,一是没必要搞,二是也搞不了。但像中国这样在世界上影响越来越大,并且有“民族复兴”愿望的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这种政策性风险投资一定要有,并且允许失败。“民办”的创业投资公司或基金,侧重于高技术产业化的后期,即成长期和处于发展期的创业企业,这与这类创业投资的目标相一致:以较低风险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的利润。因此,我们称之为商业性创业投资公司。但作为专业性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它们都要在适当的时机退资套现。当政策性,即“官办”的、投资于种子期的风险投资需要退资套现时(创业企业即将进入成长期),由商业性创业投资承接,保证创业企业顺利渡过成长期进入成熟期。在进入成熟期后,由大型企业(如规模较大的上市公司)或产业投资基金或地区投资基金(称为“普投”)收购商业性创业投资在创业企业中的股份,从而使商业性创业投资实现退资套现。从而形成由“风投”—“创投”—“普投”有机联系的创业投资体系。

在这种按产业化阶段进行分工的基础上,还应在投资领域上进一步分工。从国内外创业投资的专业领域看,主要集中在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两大领域。没有行业分工,就谈不上专业化,没有专业化就不会有效率,更不会有质量保证,所谓不专不精。事实上,有没有专业化分工是一个行业是否成熟的主要标志。国内创业投资成功的少——“大而全、小而全”的投资模式是导致创业投资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国内创业投资的管理水平一定会得到提高。余下的主要工作是:尽快形成用于指导国内创业投资实践的专业化的、规范化的创业投资管理指南。因此,尽快建立中国创业投资协会,意义重大。依托行业协会,许多工作才会按计划、有组织、群策群力地开展起来。初期形成的管理指南肯定存在一些问题,但依靠大家的智慧形成的标准,总会比任何个体提出的管理模式要可靠。况且,只要有了第一版,就会有第二版、第三版,等等,会逐渐趋于科学合理。一个有说服力的例子是: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该标准自1987年由国家计委颁布试行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建设项目相关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和管理依据。众所周知的三峡工程项目就是按照这套“方法与参数”进行经济评价的。1993年7月,国家计委和建设部又联合颁布了“方法与参数”的第二版,对促进我国投资决策科学化和规范化起到了积极作用。此外,围绕“创业投资管理指南”的研究和编写,会进一步加深大家对中国式创业投资规律的认识,便于讨论,便于最终达成共识,有利于规范化运作。但不同于一般“管理指南”的是:该指南不仅包括创业投资管理方法指南,而且要包括创业投资管理制度指南,因为“制度重于技术”[4](P5-8)。所以,针对国内创业投资业,管理制度的规范化显得尤为重要。制度体系和方法体系的建立,应突出风险管理的内容,尤其在制度体系设计中,要针对广泛存在的资信风险,加强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制衡关系的研究,形成科学的治理结构。在方法体系设计中,强调专业化特色(即考虑高技术产业化的阶段性和行业特点),突出简单、适用和高效。

总之,在当今中国搞创业投资,可谓矛盾重重。但中国要想真正成为在世界上有影响的大国,高技术产品不能靠发达国家的恩赐。如何使高技术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战略问题。产业层面上的高技术(非成果层面上的和样品层面上的)离不开创业投资。只有结合中国国情,走专业化的创业投资之路,逐步改善投资环境,尽快形成中国式的创业投资体系以及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体系,中国的创业投资业才有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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