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出版行业“债务链”的成因及治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因论文,浅谈论文,债务论文,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近年来,出版行业内部“债务链”的形成及恶性膨胀,已经对整个出版行业的繁荣与发展带来了不容低估的影响。各部门、各企业虽然已经采取一些治理措施,但收效不十分理想,各个“症结”并未真正得到纾解。究其根源,主要还在于我们对出版行业内部“债务链”的形成缘由及其性质研究得不够透彻,把握得不够准确,所以治理起来也就难以系统配套、切中肯綮,从而收到全面解脱、畅通无阻的效果。
一、“债务链”的原因
出版行业内部的“债务链”,从社会背景来分析,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产物,是出版行业内部各企业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商品流”与“资金流”相互脱节的结果;而从行业内部来探寻其本质,则是企业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过程中对市场竞争规则中的不确定部分及误区的一种非理性的、报复性的选择与修正,和企业对自我约束失误结果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违背结算纪律的转嫁。具体表现在:
1、市场竞争规则不健全导致“债务结”。同其他各行各业一样,出版行业在进入市场经济、调整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过程中,竞争规则尚不健全,尤其表现在发行权的界定与交易规则的确立这两个方面,造成了出版行业“债务链”中的第一个“债务结”。
关于发行权的界定。出版企业与发行企业(这里仅指作为发行主渠道的新华书店,下同)之间的发行权之争,起源于出版企业自办发行权的确立。当初确立出版企业的自办发行权,宗旨是十分明确的,主要是以出版企业在专业队伍、学术优势等方面的长处来弥补发行企业在这一方面的不足,以提高整个出版行业的发行能力,进一步满足图书市场需求,而不是让出版企业以自办发行权来与发行企业争市场、争效益。但实际执行结果却是大违初衷,一些出版企业在自办发行过程中只热衷于交通便利、市场容量大、销售能力强的地域与发行单位,而不顾及其它;只发需求批量大的图书,批量小的则交给发行企业;在图书发行时间上,优先给自办发行的第二渠道发货,后给作为主渠道的发行企业发货;有些甚至将已与发行企业签约包销的图书划给二渠道发行。出版企业这些违规的经营行为,不仅伤害了出版企业与发行企业长远利益和合作的友谊,也因其造成的发行企业主渠道与二渠道在竞争上的不平等,直接导致了发行企业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之下,发行企业往往以拒付货款来进行报复。
旧的交易规则约束力的不断淡化和新的交易规则的不完善。出版企业与发行企业之间,以前在出书价格与出书时间方面,有明确的关于“双超书”的规定,此项规定现在执行起来已是困难重重,但又没有更切实可行的规则来替代。撇开书价因素不谈,仅就出书时间而言,误期交货的品种愈来愈多,拖延的时间越来越长,往往造成发货店无法按计划组织发运,销货店无法赶在最佳销售时节面市,以致增大资金占用和滞销积压损失。无可奈何之下,发行企业往往又以拒付货款作为报复。
此外,发行企业发货店与销货店之间,由于主分、寄销等购销形式的大面积推行而又缺乏统一的约束规范,加以少数发货店不能严格遵守发货规则和结算规定,如查询信函不及时回复,发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按规定及时做出妥善处理等,也导致了一些销货店因产生不满情绪而拒付货款。
2、自我约束失误的不负责任的转嫁酿成的“债务结”。由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尤其是财会制度转轨变型、财税体制改革和结算制度改革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实施之后,对企业提高自我约束能力的要求则越来越高。因企业适应这一政策性变化的能力与水平参差不齐,执行结果也就大相径庭,其具体表现又主要在于企业支付能力的强弱。一些自我约束能力弱,自我约束行为不力的企业,不善操舟怨河曲,将自身造成的支付能力不足转嫁给供货方,拒付和拖欠该支付的货款,形成了出版行业内部“债务链”中的又一大“债务结”。
固定资产投资等超越企业自身承受能力,导致拖欠货款额膨胀。财会制度转轨变型之后,对企业内部资金分布结构的“三段控制”的外部约束不复存在,一些企业便放开手脚,不顾企业内部资金分布结构的客观规律,盲目追求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张,超越企业资本的承受能力,甚至无节制地大量举债、大兴土木、大量投资。一旦国家信贷政策从紧,企业借入资金的来源受到限制或被切断,而各项投资又无法迅速变现,于是往往以拒付、拖欠应该支付的货款来掩饰自身支付能力上的窘迫。有一个县级新华书店,因其基本建设及对外投资导致的资金缺口巨大,拖欠省店货款高达400多万元。
流动资产(主要是存货)的流通不畅导致企业资金需求扩张,支付能力减弱。企业进入市场之后,企业商品的销售变现,必须受制于市场及企业营销措施和营销管理的力度。一些企业因未跟上这一观念及行为上的转变,以致存货超出企业经营发展需要,激化了本来就有的流动资金相对不足的矛盾。如有一家出版企业其存货在不到5年的时间里增长了接近20倍。
3、银行结算制度改革的不配套及结算秩序的混乱导致企业结算资金占用的扩张。新的银行结算办法(主要是针对异地结算业务)的实施,使出版行业各企业已无法继续采用“委托银行收款”方式办理异地结算业务。以前普遍采用的另一种异地结算方式“异地托收承付”,也因其起点金额高,给出版行业这样一个具有交易批次多、批量小、结算琐碎特点的行业结算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和障碍,尤其是出版企业的自办发行业务,其异地结算业务几乎陷入无法进行的绝境。此外,银行内部的压单、扣票以及丢失结算单据事件的频繁发生,也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结算速度,扩大了企业结算资金的占用。据测算,目前异地托收承付的平均回笼时间在25天左右,大大超过规定时间,更有甚者是一笔从武汉到长沙的汇款,在途中竟然走了100天。
二、“债务链”的治理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出版行业内部的“债务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经济问题。治理经济问题,最有效的办法当然是经济手段,又因其十分复杂,所以又必须进行全面的、综合性治理。
1.完善行业内部的市场竞争规则,确保各企业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下展开竞争。在发行权问题上,按照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企业的社会分工不断向专、精、细发展是必然的趋势。出版企业应抓好出版工作,发行企业(新华书店)应发挥发行主渠道作用,这既是历史沿袭下来的行业内部分工,更符合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代理制作为新时期社店之间新的购销体制,应坚定不移地贯彻公平竞争法则。对双超、主分、寄销等形式,也要通过多方协商,建立起科学的、规范的,既符合出版企业与发行企业、省级发货店与销货店各方经济利益的,又能够严格约束各方经营行为的交易规则。如退货比例、结算时间等,都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交易规则的补充和完善,还必须在行业行政法规中予以体现,并多方监督,共同遵守,任何企业不得因一己之利而违规。
2.加大企业自我约束的力度,促进企业营运资金的良性循环。首先,作为企业自身,应快速实现思想观念的转变,由追求资产总规模的扩张转变为追求资金分布结构的协调合理,由以“商品流”为中心转变为以“资金流”为管理控制中心,从而确保企业营运资金的良性循环,保证企业经常拥有足够的支付能力。在固定资产投资及其他长期投资方面,要依据企业的资本规模来确定,在总规模控制范围之内量力而行,择优安排投资项目,不能任意突破和盲目举债。在商品的销售变现方面,要以市场要求为准绳,并配合积极有力的促销措施,把资金占用时间和资金回笼的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其次,各级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各地区、各个企业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出一整套旨在敦促企业自我约束能力提高的经营规范,并切实监督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运行。
3.择优选择银行结算方式,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展开。企业结算资金的占用,主要发生在异地。为避免银行扣单、压票带来资金占用上的扩大,各省内货款结算,应创造条件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对于跨省结算业务,则需扩大和发展诸如新华书店承转结算,使因结算制度改革和结算秩序混乱而导致的“债务结”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