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图什市民族交往调查_柯尔克孜族论文

新疆阿图什市民族交往调查_柯尔克孜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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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图什市是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的州府所在地,位于新疆南部历史、文化重镇喀什市东北41公里。全市有2个街道办事处和7乡(以农业为主)3场(以牧业为主),2002年全市总人口达20.3万。1986年阿图什撤县设市,目前农业生产仍占重要地位,全市总人口中农业人口近73%,2002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为1363元。阿图什是古丝绸之路上的重镇,历史上商贸活动频繁,至今商贸仍是其一大经济优势,2003年第三产业产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55%。

阿图什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新中国建立初期,阿图什县有维吾尔、汉、柯尔克孜、塔吉克、哈萨克、回、满、乌孜别克等十多个民族。2002年,有维吾尔(16.22万人)、柯尔克孜(2.41万人)、汉(1.63万人)、回(173人)、满(56人)、土家(46人)、哈萨克(37人)、塔吉克(24人)等24个民族,以维吾尔、柯尔克孜、汉三个民族人口数量较多,分别占全市人口总数的79.9%、11.9%和8%,其他民族仅占0.2%。所以,阿图什市的民族交往,主要表现为维吾尔、柯尔克孜与汉这三个民族间的交往。

阿图什市维吾尔族人口数量最多,历史悠久,维吾尔文化积淀深厚,伊斯兰教氛围浓厚。目前农牧区的维吾尔人主要从事种植业生产,兼营畜牧养殖业,并从事以农业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和制造日常生活用品的手工业。城区除机关、厂矿的干部职工外,大多从事商业、饮食服务等行业,到喀什市、乌鲁木齐市、内地省区以及中西亚国家做生意的人较多。阿图什维吾尔人负有善于经商的盛名。阿图什境内柯尔克孜人的先辈大部分是16世纪后期因受沙俄入侵和准噶尔部吞并的威胁,从叶尼塞河流域西迁而来。目前,柯尔克孜人主要从事畜牧业生产,大多分布在两个乡和经济羊场,其他各乡和城区有少量分布。汉族是早期开发和经营阿图什的民族之一,但目前当地的汉族人大多是近几十年迁移来的,1949年来阿图什的汉族人口仅有128人。在接受我们问卷调查并回答了在新疆居住时间问题的22位汉族人中,有5位是在新疆出生的,17位是移居新疆,他们平均已移居新疆22.2年,移居时19.5岁。汉族人口多分布在城区,农村相对较少。

2003年7月课题组在阿图什市选择了3个多民族社区作为调查点:光明路办事处天山路社区居委会(以城市居民为主)、商贸城(以工商户为主)、经济羊场(以农牧民为主)。调查的主要方式是问卷及深入访谈。我们在3个点发放了130份问卷,回收了122份问卷,其中柯尔克孜族47人(40%),维吾尔族45人(38%),汉族26人(22%);59%的为男性;平均年龄37岁,其中30~39岁年龄段的人占4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占73%;干部、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占42%;个体户占25%;工人和农牧民分别占12%和9%。限于篇幅,本文所谈主要是对问卷的分析,个案材料不便展开论证。

一、民族间交往

1.民族居住格局

阿图什市是以维吾尔族人口为主的城市。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由于行政区划的原因,维吾尔族人口占全县人口的99%以上,50年代初,哈拉峻等乡由伽师划归阿图什县,柯尔克孜族人口增加。1954年自治州成立后,阿图什市成为全州的政治、文化中心,柯尔克孜族人口逐渐进入城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各民族人口数量都有很大增长,但仍然保持以维吾尔族人口为主(80%以上)的格局;柯尔克孜族人口比重自50年代后基本没有什么变化,在11%左右;汉族人口虽增长较快,但绝对值仍较低,在全市总人口中所占比重为8%。

由于人口的迁移以及城市建设的发展,阿图什市各民族人口的分布基本表现为:城区以各民族混居为主;农牧区仍以单一民族聚居为主,如阿扎克乡全是维吾尔族人口,吐古买提乡99%以上是柯尔克孜族人口;一些从事种植业的柯尔克孜族农民则以小聚居的形式分布在维吾尔族占多数的平原地区,如阿湖乡、松他克乡等。城区人口中汉族占到近1/3,相对均衡地分布在各地理区域(街道或小区)内。其他人口较少的民族基本都居住在城区。过去散居在农牧区的少量汉族人口逐渐向城区转移。如经济羊场建于1956年,60年代以后汉族人口陆续迁来,1963年已达到170人,70年代还有80名汉族青年来接受再教育,现在只剩下十多家汉族人,而且年轻人基本都走了。离开的人,有的进城工作,有的退休后搬进了市里的羊场家属院。

问卷调查中,近一半的人认为自己生活或工作的地方分布着多民族的人口(详见表1)。这种人口分布,为各民族交往提供了客观的条件。

表1 被调查者工作、生活环境中的民族分布(%)

本民族为主其他单一民族为主多民族 人数(人)

工作单位 40.617.042.5 106

居住地 39.810.250.0 98

2.语言的学习

在阿图什,维吾尔、汉、柯尔克孜三个民族各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其他民族数量极少,一般都使用这三族的语言。柯尔克孜语与维吾尔语属同一语系同一语族的不同语支,有联系也有差别。但在20世纪60年代,柯尔克孜语文一度被停止使用。1962年新疆教育出版社并入新疆人民出版社后,柯文教材出版工作下放到了州、县,旋即停止出版①,1965年柯尔克孜族地区的学校全部使用维吾尔语文授课,所以,目前柯尔克孜族的中年人对维吾尔语文的掌握较好。1979年12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恢复使用柯尔克孜文,柯尔克孜族学校也开始陆续改用柯尔克孜语文授课。在问卷调查中,1/4的柯尔克孜人在中小学期间接受维吾尔语授课。

20世纪90年代后期,政府部门组织学习双语,对新聘任的国家公务人员,在语言能力方面有一些强制性要求:少数民族干部必须懂汉语,汉族干部必须经过民族语言培训,能够用民语进行交流。同时,民族学校加强汉语教学,一些民族学生进入汉语授课学校学习,维吾尔族和柯尔克孜族被调查人中分别有8.9%和18.2%的人上汉语授课学校。青少年中兼通汉语文的人越来越多。人们在共同的工作和生活中,强烈地感受到互相学习语言的好处和必要。在问卷调查中,91.3%的汉族人认为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很有必要或有必要,95.8%的人表示愿意或非常愿意学习当地少数民族语言;60%的少数民族表示非常愿意学习汉语,32.5%表示愿意学习,也有7.5%的人表示“因为是国家要求,所以愿意学习汉语”,没有人认为学习汉语没有必要。少数民族被调查人表示汉语学习在工作、学习、外出、休闲娱乐等活动中的重要程度依次递减,如在工作中88.7%的人表示汉语学习非常重要,在休闲娱乐中只有36.6%的人表示非常重要。

很多阿图什人都能够使用一种或两种,甚至更多其他民族的语言,其中柯尔克孜人掌握双语或多语的现象更为普遍。在被调查的47名柯尔克孜人中,除1人未回答外,其余都表示会母语以外的其他语言,其中19人懂维吾尔语,4人懂汉语,8人懂维吾尔语和汉语,11人懂汉语、维吾尔语及哈萨克语。这说明区域内人口较少的民族更善于学习周围其他民族的语言,以利于与其他民族交往。而且维吾尔语作为本区域内使用最普遍的语言,被其他民族更多地学习。

在阿图什市,一般来说,工作中,汉语文使用相对普遍;社会生活中,维吾尔语文使用更为普遍。分地域看,农区以维吾尔语为主,牧区以柯尔克孜语为主,城镇是维吾尔语与汉语兼用。在不同民族的交往中,维吾尔人与柯尔克孜人交往,主要使用维吾尔语;汉族与其他两个民族交往时,会民族语言的主要使用民族语言,否则使用汉语。一般从小生活在本地的汉族人,通晓维吾尔语或柯尔克孜语,近些年新迁移来的汉族人,会民语的较少。在日常文化娱乐活动中,使用其他民族语言的现象也很多,如看书报杂志、影视节目等。在问卷调查中,少数民族中有36.1%的人表示养成了读汉文报刊、看汉语电视和电影的习惯,24.1%的人经常看汉语电视和电影,6%的人读汉文书报,有33.7%的人表示不读汉文书报、也不看汉语电视和电影。被调查的汉族人中,91.3%的人认为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很有必要或有必要,95.8%的人表示愿意或非常愿意学习当地少数民族语言,63%的人常看民语台的电视节目和电影。

互相学习语言,既是不同民族进行交往的前提,也是他们频繁交往的结果。

3.民族交往

在阿图什市,各民族间在工作与生活中与其他民族的交往很频繁,同时在不同的领域交往程度也有所差异,根据问卷调查,不同民族间在工作中的交往最为频繁,在个人生活领域相对较少,有10%的人在个人生活中从不与其他民族交往。相当一部分人表示在购物与就医活动中,不很经常或很少与其他民族交往,说明在这两个部门局部地区存在服务人员单一民族化或者人们有意识寻找本民族服务人员的倾向(详见表2)。政府部门也组织各种活动,促进各民族间的交往,如“五一”节,社区组织唱歌跳舞、集体打扫卫生等民族团结活动。

表2 被调查者在日常活动中与其他民族交往的频率(%)

经常

不很经常 很少 从不

工作88.2 7.52.2 2.2

购物56.6 31.6

10.5 1.3

就医47.4 35.5

15.8 1.3

个人生活 45.5 19.5

24.7 10.4

在与其他民族成员的交往中,大多数被调查人都表示应互相尊重各自的风俗习惯。可能是因为当地少数民族人口较多,而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更为具体、规范,50%的汉族被调查人都认为以尊重对方民族的风俗习惯为主,同类数值少数民族只有27.8%。

(1)工作交往

在每个单位,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多民族成分的,其工作对象也是多民族身份的。在商贸城内,主要是维吾尔族摊位,柯尔克孜族的摊位不易辨识;汉族摊位相对较集中,基本为大分散,小聚居,经营者主要是20~35岁的内地女性,几个摊位连在一起。汉族摊位主要出售时尚女装,购买者基本没有民族差别。但对于工作在这里的商户,尤其是人数较少的汉族和柯尔克孜族来说,相互间的照应常常是以民族为分界的,如在照看摊位、进货等活动中,他们经常是和本族商户一起做。

由于各民族在经济生产方式上各有所侧重,相互协助、互通有无成为维系城市生活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如活跃在城乡的维吾尔族商人,不仅搞活了阿图什的商贸,也为各族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生活资料。过去“买卖人”在柯尔克孜族牧民中如同“骗财者”②,牧区所需工业品和农产品几乎全靠维吾尔族行商者供应。改革开放后,到牧区经商的维吾尔族个体户逐年增多。目前,在柯尔克孜牧区经商的个体户中90%以上是维吾尔族,他们大多懂柯尔克孜语③,他们出售各种生活必需品,收购畜牧产品。内地汉族民工为当地维吾尔、柯尔克孜居民盖房子,在农村包地;一些汉族人在企业从事管理、技术工作,与当地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工作往来。

(2)生活交往

不同民族之间在生活方面交往的内容很多,如礼俗往来,包括年节、婚丧嫁娶之礼、日常生活中的相互帮助等。汉族人过春节、普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过古尔邦节、肉孜节,到过节的朋友、同事家拜年,密切彼此间的关系,是各民族往来的一个重要活动。在问卷调查中,52.2%的被调查人表示在所在单位中各个民族成员之间在各自节日期间经常互相拜年,很少或不拜年的占8.6%。2/3的人表示拜年是群众自发的,7.9%的人表示是由单位组织的。

从问卷调查看,经常去其他民族家庭中做客的人并不多,但多数人偶尔去做客。在阿图什市人口数量较多的维吾尔族从未去其他民族人家做过客的比例较高(11.6%),柯尔克孜族经常去其他民族家做客的较少(详见表3)。

表3 被调查人去其他民族人士家庭中做客的频率(%)

经常去偶尔去

很少去不去人数(人)

维吾尔族 34.9 48.8 4.7 11.6

43

柯尔克孜族 9.1 79.5 11.4 0 44

汉族23.1 53.8 19.2 3.8

26

普遍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同事、朋友举办婚礼,给孩子办割礼,老人去世办丧事,汉族人一般都参加。汉族人的婚礼一般在清真餐厅举办,也请少数民族朋友参加;但少数民族参加汉族人葬礼的较少。一些单位还组织职工聚餐、游玩,增加彼此的友情和单位的凝聚力。对于长期在一起生产、生活的单位职工和家属之间更容易保持一种亲密的邻里关系,尤其是在某一民族人口较少,其文化趋同于人口占多数民族的时候,民族分界意识也被大大弱化。汉族男子Y(30岁):小时候住在经济羊场,邻居都是维族或柯族,大家关系很好。维族有个习惯,先做好饭的就端一碗给有小孩的邻居,让小孩先垫垫肚子,过后,那家再端一碗饭还回去。邻居们经常这样,我们也给他们送饭,大家都没有忌讳。

(3)结交异族朋友

在频繁地与其他民族交往的过程中,不少人建立起了朋友关系。在问卷调查中,2/3的被调查人表示自己有其他民族的朋友,21%的人表示有其他民族的朋友,但不固定,没有或基本没有其他民族的朋友的人占到12%。

在与其他民族朋友交往中,精神上的交流相对较多,物质上的往来相对较少。在“交流思想、工作上互相帮助、学习中互相帮助、到对方家做客、经济上互相帮助”这五类活动中,交往频率从多到少依次排列,被调查人中有43.8%的人表示很少或从不在经济上互相帮助,32.8%的人表示很少或从不到对方家做客。

绝大多数人认为与其他民族的朋友交往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帮助或帮助很大。但不同民族比较,少数民族对交往异族朋友的态度普遍比汉族更为积极(详见表4),67.6%的被调查人表示鼓励自己的孩子与其他民族的孩子交朋友。

表4 对与其他民族的朋友交往是否对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有帮助的看法(%)

帮助很大 有些帮助 基本没有帮助 没有一点帮助 说不清

人数(人)

维吾尔

63.6 31.82.3

2.3 44

柯尔克孜 86.7

6.74.4

2.2 45

汉 30.8 57.73.8

7.7 26

当地的维吾尔族或柯尔克孜族中也有朋友们组织的“恰依”④ 活动,联络朋友感情,进行经济互助。一般“恰依”是以同民族为主,也有不同民族组织的,如维吾尔族与柯尔克孜族,但没有听说汉族人参加这类活动的,这可能与汉族的家庭储蓄与消费观念不同有关。

(4)族际通婚

虽然阿图什市是多民族混杂居住,但族际通婚现象较少。据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阿图什市4.19万家庭户中,单一民族户占到99.45%,二个民族户230户,占0.55%,三个民族户仅1户。阿图什市是克州单一民族户比例最高的地区。混合民族家庭主要来源于族际通婚,据阿图什市民政局提供的数据,近几年(1999年以后)有3例族际婚姻,其中2例是汉—柯通婚,1例是柯—维通婚。

族际通婚阻碍较多,比较来看汉族与柯尔克孜族的通婚略多,汉维通婚很少,维吾尔族与柯尔克孜族通婚也不多。一般族际婚姻的后代选择父母一方族属之人做配偶的相对较多,有的是因为来自家庭的阻碍较小,有的也是没有更多的选择。

二、民族文化的趋同与民族分界意识

1.文化趋同的表现

在多民族混杂居住、频繁交往以及人口、信息流动的情况下,各民族文化在彼此借鉴、相互学习,在一些文化特质上出现趋同化现象。传统的礼俗逐渐发生变化,如父母包办的婚俗为自由恋爱取代,一些烦琐的传统礼仪逐渐趋于简单;服饰方面,多数人的服饰都由传统变为时尚;饮食方面,一些饭菜为各民族共同喜爱,民族之间、农区和牧区之间饮食差别逐渐缩小。如HC所说:各民族间文化上的差别,中原有什么,很快就传过来了,文化也在改变,烤肉、抓饭、拉条子都是全阿图什市人共同的饮食,彼此很自然地接受。边远的农村也有小娃娃打台球。有些是从电视上学到的。汉族接受维族的文化,维族接受汉族的文化。

各民族文化某些特质的相互趋同,有些是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无意识地模仿,更多的是有意识地学习、借鉴,为己所用。在问卷调查中,绝大多数被调查人(94%)都表示愿意或非常愿意了解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97.4%的人认为了解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交往有帮助或很有帮助,81%的人希望自己的孩子主动学习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14.3%的人希望孩子能够了解一点。比较起来,少数民族被调查人表现的态度更为积极,97.7%的柯尔克孜族被调查人希望孩子能够主动学习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被调查人表示了解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最主要的方式是与他们交朋友,其次是通过学校教育。

2.民族差别与认同

在阿图什市,虽然大多数人都愿意了解与自己在这个城市共同生活的其他民族的风俗习惯,而且在一些文化特质上出现趋同化现象,但各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仍然明显存在,民族界限非常分明。维吾尔、柯尔克孜、汉三个民族的被调查人多数都认为本民族与其他民族有差别。比较而言,2/3多的维吾尔人和1/3的柯尔克孜人认为两个民族间有差别,但差别不是很大,2/5多的柯尔克孜人认为自己与维吾尔族差别较小;两族皆认为与汉族的差别程度大于两族之间的差别,但柯尔克孜人自认为与汉族的差别程度要小于维吾尔族自认为与汉族的差别程度;一半汉族认为自己与回族有差别,但与维吾尔、柯尔克孜族相比,差别程度明显要小;汉族对于与维吾尔族差别程度的看法不一致,28.6%的人认为与维吾尔族差别很大,同时有19%的人认为差别不大,后者主要是长期居住在经济羊场,在许多生活习俗上接近于维吾尔族的老年人。

对这些看法加权后进行比较:维吾尔人认为自己与汉族的差别最大,其次是与回族、柯尔克孜族;柯尔克孜人认为自己与汉族、回族的差别同样大,其次是维吾尔族;汉族认为自己与柯尔克孜族的差别最大,其次是维吾尔族、回族。进行排列后,维、柯、汉三族对彼此及与回族的差别程度的看法从大到小的排列依次为:维—汉、柯—汉、柯—回、维—回、汉—柯、汉—维、柯—维、汉—回、维—柯(横杠前为态度主体,后为客体)。反映出:维、柯两族意识中与汉族的民族边界较汉族意识中与两族的边界更为明显;汉族与回族的差别与维、柯两族之间的差别相似,说明宗教信仰只是民族分界的要素之一。对本问题的调查中,汉族被调查人表示不知道或不回答的比例更高,说明汉族对于其他民族的了解相对较少,这一点可以在他们对其他民族风俗习惯的了解程度上进一步得到证实。

对其他民族风俗习惯的了解程度可以看出各民族间彼此的认知以及相互关注的程度。调查显示:该市三个人口最多民族对彼此之间的风俗习惯较为了解,而三族对人口数量很少的回族、哈萨克族、蒙古族了解较少;维吾尔族与柯尔克孜族对彼此的风俗习惯了解较多,对汉族的了解相对较少;汉族对于维、柯两族的了解总体不如两族对汉族的了解,同时对维吾尔族风俗习惯的了解远高于对柯尔克孜族,对回族、蒙古族的了解也相对多于其他两族;柯尔克孜族对哈萨克族的了解较多,对蒙古族的了解最少。这说明各民族彼此相互了解的程度与该区域的民族人口数量构成有关,也与民族人口的地域分布、民族文化的差异性等有关。区域内人口数量较多、地域分布较广、民族文化差异性不大的民族间更易被了解。

维吾尔、柯尔克孜、汉三个民族是阿图什市三个主要民族,不论从交往还是从相互的认知,三族之间彼此比对其他民族更为了解。从调查来看,三族之间文化上的异同与彼此认同上的异同并不完全一致。维吾尔族与柯尔克孜族在语言、宗教、风俗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文化上相对接近。而柯尔克孜族和汉族在该市都是人口较少民族,经常可以感受到维吾尔族文化的压力;城区内的柯尔克孜人与汉人一样都是新中国成立后陆续迁来或是这些迁移者的第二代、第三代,第一代迁移者的身份主要是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这种经历与身份的相似性使当地的柯尔克孜人与汉人又有许多共通之处。因此在族际认同上,城区的柯尔克孜族与汉族认同距离较小,但其前提是语言障碍的克服;在农牧区,维吾尔族与柯尔克孜族认同距离较小,少数的汉族人或融于当地民族社会,或选择离开。

3.对民族关系的评价

被调查人对目前阿图什市的民族关系总的评价是较好的。在问卷调查中,有77.3%的人表示本单位的民族关系很好或比较好,22.7%的人表示民族关系一般。人们普遍认识到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往来对于社会发展和各民族人民安定生活的作用,其中有72.5%的人认为有非常重要的作用,16.7%的人认为有重要作用。他们希望促进这种民族关系的发展,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被调查人普遍谈到阿图什市的民族关系在20世纪50~70年代较好,80年代关系紧张,90年代后又逐渐好转,他们认为政府的政策、对影响民族关系事件的处理结果以及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影响民族关系发展的重要因素,相互尊重、理解、信任,才能避免矛盾的发生。

三、结论

阿图什市是以维吾尔族人口为主的城市,民族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维吾尔、柯尔克孜、汉三个民族的关系,民族间的交往也主要体现在这三个民族的交往中,有这样一些特点:

城区以各民族混居为主,农牧区仍以单一民族聚居为主,所以民族间的交往主要发生在城区和少数民族混居的农牧区。

对其他民族语言的学习是民族交往的客观产物,同时也为交往提供了基本的条件。维吾尔语仍是阿图什市使用最普遍的语言,同时汉语作为国家规定的族际交流语,地位日显重要。柯尔克孜人掌握双语或多语的现象更为普遍,汉族年轻人学习少数民族语言的动力相对缺乏。

在民族间的交往中,不同民族在工作中的交往最为经常,在个人生活领域相对较少,有10%的人在个人生活中从不与其他民族交往。同时,精神上的交流相对较多,物质上的往来相对较少。

在多民族混杂居住、频繁交往以及人口、信息流动的情况下,各民族文化在彼此借鉴、相互学习,在一些文化特质上出现趋同化现象,如礼俗、服饰、饮食等。但同时,各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仍然明显存在,民族界限非常分明,而且在认同意识上表现出层次性,表现为维吾尔、柯尔克孜两族的意识中与汉族的民族边界较汉族意识中与两族的边界更为明显;汉族与回族的差别与维吾尔、柯尔克孜两族之间的差别相似。

各民族间以相互依赖与共存的关系为主,同时矛盾与隔阂依然存在。市民对于目前阿图什市的民族关系总体评价是较好的。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戈登在他1964年出版的《美国人生活中的同化》这本书中提出了衡量民族关系的7个变量:文化同化、结构同化、婚姻同化、身份认同的同化、意识中族群偏见的消除、族群间歧视行为的消除、社会的同化。他认为,在主要民族和少数族群集团的接触过程中,首先发生的是文化同化或“涵化”;文化同化可能在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尚未发生时首先发生,而这种“独自发生的文化同化”过程所持续的时间可能是没有限期的;如果结构同化与文化同化同步发生或者发生在文化同化之后,那么所有其他类型的同化现象将不可避免地接踵而至⑤。纳日碧力戈和王俊敏为更适合中国学者用词习惯,用“交融”替代了“同化”,他们指出,中国作为有史以来“大一统”占主流的社会,结构交融(居住区、学校、工作单位、政治机构、宗教组织各领域的民族交融)总是先于文化交融(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语言方面的民族交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呼和浩特市,蒙汉之间的结构交融早已完成,但文化交融却受到政治、心理、认知等方面因素的制约⑥。阿图什市的民族交往情况又与此不同。

在阿图什市,维吾尔族人口最多,其文化占地方文化的主导地位。柯尔克孜族与汉族虽然人口很少,但前者是自治州的自治民族,后者是全国人口最多的民族,其文化在国家政治、经济领域具有重要作用,三个民族共处,不似戈登所说的主要民族和少数族群集团接触,而表现为一种更为错综复杂的关系。在文化上出现区域内局部的强势文化的弱势地位,如汉文化在民众社会生活中的影响,维吾尔文化在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强势文化的强势地位的缺失,使文化的交融进程大大减缓。虽然各民族成员的频繁交往与媒体信息的广泛传播,有一些民族文化的交融,但只是个别的文化特质,而且完全是浅层的。

总之,阿图什市各民族间的关系是较好的,在公共生活领域内交往频繁,私人领域交往有限,民族界限清晰而又具有一定的层次性,不论从文化交融还是结构交融来说,虽然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但多是表面的或个别的。

注释:

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概况》,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11、236页。

②安瓦尔·巴依图尔:《柯尔克孜族解放前后社会经济概况》,载《新疆牧区社会》,农村读物出版社,1988年,第468页。

③万雪玉、冯素:《我国柯尔克孜族自治地方民族关系及问题》,《新疆大学学报》2003年第3期。

④也称“茶会”,一般为若干女性自愿组织兼聚会、娱乐、储蓄等功能的小规模的群体活动。

⑤马戎编《西方民族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13页。

⑥纳日碧力戈、王俊敏:《族际家庭与族际婚姻:呼和浩特蒙汉通婚》,载李中清等编《婚姻家庭与人口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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