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庄子183号寓言_寓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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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罔两问于景。

“罔两”一词又见于《齐物论》篇,关于其意,《释文》引向秀说谓“景之景”,郭注成疏皆谓“景外微阴”。“罔两”与“魍魉”同。《文选·幽通赋》“恐魍魉之责景兮,羌未得其云已”,注引司马彪说本作罔浪,并谓其意指“景外重阴也”。按,学者多将向秀之说,与郭象、成玄英、司马彪之说归乎一类,而又以“景外微阴”为正解,如谓其为“影边之淡薄者”(林希逸《庄子口义》卷一),“影外暗影”(曹础基《庄子浅注》第426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等即其例。但此说是有问题的。影外怎么会有“微阴”或“重阴”存在呢?钟泰似乎有见乎此,所以解释说:“即有二光时,景外别一景也,故曰两。曰罔者,言其罔罔然若有若无也”(《庄子发微》卷一)。钟氏此说与崔诜之说相类,《释文》引崔诜注《庄子》谓“罔两”本作罔浪,指“有无之状”。严复发挥其意,谓“凡物非此非彼者曰‘罔两’”,“室中有二灯,则所成之影皆暗虚,必两光之所不及者,乃为真影”(《庄子评点》,载《中国哲学史研究》1983年第4期)。

按,一光一物产生一影,是古人已知的光学常识,故《墨子·经说》下篇谓“一光者,景(影)也”。在《齐物论》和《寓言》篇中,“罔两”皆为实际存在,只能由一光而生,所以才能向景(影)提出质问。因此,释罔两之意为“罔罔然若有若无”或“非此非彼”都是不合适的。郭注成疏之“景外微阴”之说,太过恍惚,就人的感官来说,无论如何是找不出影之外的“微阴”处的。光照物而生影,影就是影,只要有一定的亮度,影之外的明亮处与影并不混淆,也不会产生“微阴”。

那么,“罔两”应当指什么呢?

愚以为向秀所言“景之景”,是正确的。所谓“景之景”,即影子的影子。上古时代人们理解“影子”,并非仅指光影,而是认为一切事物皆有其影。例如“黄道”就是古人想象中的太阳影子运行的轨迹。地球本来是围绕太阳运动的,但从运动中的地球上看太阳,太阳也会在天球上有所投影,并且随着地球的运动这投影也在运动,这个想象中的投影的轨迹就是黄道,天文学家称之为太阳的“视运动”。再如古人称木星为岁星,但并用其纪年,但为方便计,古代占星家便想象出一个“太岁”,即岁星的影子,其在天球上投影的运动轨迹正与岁星相反。《开元占经·岁星占》篇引许慎《淮南子》注谓“岁星在天为雄,太阴在地为阴”,太阴即太岁。如黄道、太岁等在实际上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是星相家想象当中的东西,但古人却笃信不疑,断定其为实有。“罔两”的性质与此相类。本来影子只能是光亮照物而形成,影子怎么能够再有影子(即向秀所谓“景之景”)呢?然而,有了黄道、太岁的类比,也就并非不可理解。按照阴阳相反相成的观念,物得“阳”(即光亮)的照射而成影,此影即阴暗之像;而影则得想象中的“阴”的“照射”亦成影,此影当即明亮之像。在人的视觉中,所谓的“微阴”是看不出来的,但是影子周遭的往往有一圈明亮之像则是可以看出来的。这种光环,或即因为明暗对比而产生,虽然是一种错觉,但错觉也毕竟是一种感觉。古人盖有见乎此而谓影子亦有影。章太炎说“盖谓反射余光”(《齐物论释》,见《章太炎全集》卷六第4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疑近是。“罔两”又称为“罔象”,《达生》篇谓“水有罔象”,《淮南子·泛论训》谓“水生罔象”,高注“水之精”。战国秦汉时人的观念中,作为精怪的“罔两(象)”与水结下的不解之缘,当与其为“阴”之所生的观念有关。既然以“罔象”为称,那么其直接意义即没有形象。影子的影子,飘渺不可寻,非“罔象”而何?

总之,关于“罔两”之释,向秀所谓“景之景”之说是正确的,它的意义与注疏所谓的“景外微阴”根本不同,不当混为一谈。“罔两”之意,如果作简明的解释,可以说它就是老子所谓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今本《老子》第十四章),韩非子解释其意谓:“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今道虽不可得闻见,圣人执其见功以处见其形,故曰:‘无状之状,无物之象。’”(《韩非子·解老》)可以说“罔两”就是意想当中的影子的影子。因为它与景(影)关系密切至不可分,所以对景(影)非常了解,因此也就可以对景(影)的操行进行质疑,进行抨击。最后附带应当说到本句的“众”字,陶鸿庆《读庄札记》、刘文典《庄子补正》、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等皆以其为衍文,专家或从之。其实,按照“景之景”的观念,景(影)在阴、阳之间可以无限地增多起来,“罔两”之数岂可限乎?所以,“众”字于此当非衍文,而是“罔两”命题中的应有之义。

我们还应当指出,《寓言》篇述“罔两问于景”与《齐物论》的“罔两问景”其主旨是不一样的。在《齐物论》中,“景”的回答是:“吾有待而然者邪?吾所待又有待而然者邪?”是在说明“无待”的道理。罔两批评“景”没有“特操”,毫无主见。“景”回答谓,这不是没有主见,而是应该任随自然。郭注于此曾有罕见的长注进行说明,其中有说谓:“世或谓罔两待景,景待形,形待造物者。请问:夫造物者,有耶?无也?则胡能造物哉?有也?则不足以物众形。故明众形之自物而后始可与言造物耳。是以涉有物之域,虽复罔两,未有不独化于玄冥者也。故造物者无主,而物各自造,物各自造而无所待焉,此天地之正也。故彼我相因,形景俱生,虽复玄合,而非待也。”所谓“无待”即任随自然。万物皆随顺自然,万物之“齐”亦于此得到表现。而《寓言》篇述此的主旨则不在于此,而是指出“意”亦有未达之处,有些问题是解释不清的,没有必要去追寻根源。这可以用两篇皆提到的蛇、蜩之例进行说明。《齐物论》谓:“吾待蛇蚹蜩翼邪?”意旨在于否定有待而肯定“无待”(注:章太炎曾以光的传播为例说明此点,他说:“传光待气,世所证知,以颇黎(按,即“玻璃”)瓶排令气尽,光复得通。……复云何知真空不能传光,故曰吾待蛇詵蜩翼邪?”(《齐物论释》,见《章太炎全集》第六卷第47-48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寓言》篇则是在讲人的认识问题。它是这样提出问题的:“予,蜩甲也(邪)?蛇蜕也(邪)?似之而非也。”蝉壳、蛇蜕与蝉、蛇相类,并且有禅变关系,但是影与形则仅仅相类而已,影不像蝉壳、蛇蜕那样有可以触摸得到的实体存在,也说不上它与形有“禅变”关系。可以说,“景”只存在于人的意念当中,其存在是人所感觉不到的。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人认识的局限性,“景”果断地对“罔两”说“奚稍问也!”即表达了不可追寻之意(“不知其所以”),让人体会到在无限繁复的事物面前人的认识之无能为力。总之,《寓言》与《齐物论》虽然皆有“罔两”之问,但主旨不一,可以说《寓言》篇所表述者是“齐物”思想的深化,是在讲言、意的关系。两者的不同并非如有的专家所谓仅详、略之别。

火与日,吾屯也;阴与夜,吾代也。彼,吾所以有待邪?而况乎无待者乎!

本句有三个字需要特别讨论。以下分别述之。

先说此句的“屯”字。前人和当代专家每以“聚”为释,仅钟泰释其为“顿”,谓“有火日则影留,故曰‘吾屯’”(《庄子发微》卷四)。按,“屯”字,无论释为聚,抑或是释为顿,皆意味着原先已有,只不过后来会聚或顿留而已。然而,就形影而论,影并非原先已有,而是随形而出现者。若以聚或顿为释,此句则难通,很难理解火与日怎么使原先已有的影会聚或顿留为影了呢?其实屯之初意,《说文》谓“象草木之初生”,并引《易传》“屯,刚柔始交而难生”为证。于省吾先生曾经指出,甲骨文春字从屯,“甲骨文今屯、来屯屡见,是有时亦以屯为春”(《甲骨文字释林》第2页,中华书局1979年版)。所以,“屯”字本有“生”意,本句的“代”字,成疏“谢也”,专家多译释为“隐去”、“消失”,得之。本句“吾屯也”即吾生也,与“吾代(消失)也”义正相对应。

再来看“彼”字。本句的“彼”字指代什么呢?成疏以为指“形”,谓“影之生也,岂待形乎!故以日月况之,则知影不待形明矣”。专家多以此为释。但此释于上下句之意不合。上句明谓“火与日,吾屯也;阴与夜,吾代也”,指影待“火与日”而生成,待“阴与夜”而消失,那么此句的“有待”(即“彼”)理应为“火与日”“阴与夜”,而不应当转向“形”。形与光亮(“火与日”)为影生成的两个必备条件,缺一而不可,如成疏所云,只强调影待“火与日”而生,是片面的。陈鼓应引日本学者福永光司说:“‘彼’,承上文指‘火日’与‘阴夜’”(《庄子今注今译》第739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则比较可信。需要注意的是本句“邪”字表明,此为问语,实际上是说那些(“彼”)并非吾(“景”)所待者。

复次,谈本句是否夺一“无”字的问题。中华书局标点本《庄子集释》卷九上在“有待者”之前加一“无”字,“校记”谓:“‘无’字依郭注及《阙误》引张君房本补。”刘文典谓:“此谓无待胜有待也,若无无字则下句为无义矣”(《庄子补正·寓言第二十七》)。按,检郭注于此谓“今之有待者卒于无待,而独化之理彰”,若依此注,则经文当作“况乎以无待者乎”,原文的“有”字则为“无”字之误。王叔岷已经指出此点,他说:“张君房本作‘而况乎以无有待者乎’,无字不误,惟无上以字、无下有字仍涉上句而衍。”(《庄子校释》卷四)按,王氏此说甚确,惟如此读,经意才能通畅。如果读为“而况乎以无有待者乎”,不仅不能体会出刘文典所谓的“无待胜有待”之意,而且词序叠床架屋无法通释。所以本句当依王叔岷校释而作“而况乎无待者乎”。

按照庄子关于言、意关系的理论,言不及意,而人的意念又必须顺随自然,而不可刻意为之。《刻意》篇提倡“平易恬炎(左心),则忧患不能入,邪气不能袭,故其德全而神不亏”,所谓不刻意,就是“纯素”、“守神”、“贵精”,让思想绝对摆脱外物的干扰。宇宙世界的万事万物皆自然而运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庄子通过罔两与“景(影)”的对话,说明“景(影)”并不待“火与日”而生,亦不待“阴与夜”而消失,“景(影)”的出现与消失完全是自然的过程,无须“景(影)”刻意为之。如果我们把经文蕴含之意讲出,则此句之意当如下述:

火与日、阴与夜,它们难道就是我所依赖的吗?万事万物皆为“道”所安排所决定,是不需要依赖什么东西的。尽管也可以说吾(“景”)要有物、光二者存在才能出现,但吾(“景”)却并不依赖它们。它们的存在由“道”所安排所决定。它们有了,自然吾(“景”)也就会出现,若阴与夜代替了光亮,那么吾(“景”)自然也就会消失(“彼来则我与之来,彼往则我与之往”)。表面看来,需要它物而存在的“有待者”尚且不依赖什么,更何况那些“无待者”呢?那些“无待者”更是自由自在地存在与运动着,更是一切归于自然。

彼强阳则我与之强阳。强阳者又何以有问乎!

所谓“强阳”;注疏皆以运动为释,然而,上句“彼来则我与之来,彼往则我与之往”已经说明了形、影共动的情况,此若仍以运动为释则语意重沓,似不可取。林希逸谓“形待强阳之气而动,彼形之所以往来者,强阳也,彼以强阳而动,我亦从之”(《庄子口义》卷九)。此说以“强阳之气”为释,较注疏略胜,但庄子并无“强阳之气”的观念。《逍遥游》篇庄子所谓的“六气”,诸家虽然说法很多,但无一家谓有“强阳”之气者。《大宗师》篇所谓“阴阳之强”,与强阳仍有很大区别。按,今可试举一说为释。愚以为此处的“强阳”犹言明亮、亮堂,系指“景(影)”所赖以发生的“火与日”、“阴与夜”的状态而言。“强”字古今皆为意与弱相对的表示程度的副词。阳、梁、亮、良等字不仅古音皆属阳部,而且意亦相涵。《尚书·无逸》“亮阴”,《尚书大传》引作梁暗。就表示强大程度方面来说,“强阳”与老子、庄子所谓的“强梁”(《老子》第四十二章、《庄子·应帝王》)是相似的。附带应当说明的是强阳所表示的程度,不仅指火与日,而且指阴与夜。这样也就蕴含了愈阴暗,影之影就愈鲜明的意思,关于这个道理,我们在分析罔两与景(影)的问答时已经有所说明,这里不再重复。总之,此句意谓,如果火与日明亮,那么我也就随之鲜明,至于火与日的明亮与否,那是人的主观意志完全不能认识也不能左右的事情,何必再问呢(“又何以有问乎”)。

阳子居南之沛,老聃西游于秦,邀于郊,至于梁而遇老子。

“阳子居”其人,郭注成疏皆以为即杨朱,《列子·黄帝》篇述此事曾迳作杨朱。顾炎武从古音韵学的角度指出“子居正切朱”(《唐韵正》,转引自杨伯峻《列子集释》卷二)。学者也多有不从此说而认为阳子居非杨朱者,汪中曾驳“子居”为“朱”字反切之说,谓:“今江东读朱如居,意谓杨朱即阳居,不知道古音‘朱’字端纽侯韵,居字见纽鱼韵。‘朱’与‘居’之送别也如今音‘都’与‘歌’差别那样大,岂能强合为一?”(《老子考异》注,转引自《古史辨》第六册54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杨伯峻同意汪中和近人唐钺的意见,认为将杨朱与阳子居“以为两人者近是”(《列子集释》卷七)。

按,仅从古音能否通假为说,论证阳子居即杨朱,其证据似嫌单薄。这个问题还须从思想上辨别分析。

从相关文献记载看,杨朱思想的特征是“为我”(《孟子·尽心》上)、“轻物重生”(《韩非子·显学》)、“贵己”(《吕氏春秋·不二》)、“全生保真,不以物累形”(《淮南子·泛论训》),然而分析《庄子》书中关于阳子居的记载,可以看出其与杨朱之德行颇有相类之处。除本篇外,《庄子》书中还有《应帝王》篇述阳子居见老聃一事和《山木》篇记阳子居论自谦一事。综论阳子居的特征是,信奉老聃自然无为之说,持守恭谨谦让之行。此与“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孟子·尽心》上篇语)、“不以天下大利易其胫一毛”(《韩非子·显学》)的杨朱表面看来判然有别;然而深入分析起来,便大为不然。人们常据孟子之语认定杨朱是个极端自私的人,拔一毛利天下而不为,难道还有比这更吝啬的吗?唐钺即据于此而断定阳子居与实行“为我主义”的杨朱“毫无关涉”,(《论杨朱》,载《古史辨》第四册第54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然而,人们对于孟子此语的理解是有问题的,顾颉刚先生曾经指出,孟子所谓的“利天下”,并非“以之利天下”,而是“利之以天下”,意谓“虽利之以天下而犹不肯为”,“他看得生命很重,不愿为外物而伤其生,故不贪一切的利益”。杨朱乃是一位“笃厚君子”,而非极端自私的小人(《从〈吕氏春秋〉推测〈老子〉之成书年代》,载《古史辨》第四册第493-49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孟子所谓“拔一毛而利天下”的“而”字,不应当视若承接连词,而当如杨树达所谓之“等立连词,与也”(《词诠》卷七),意指无论是拔一毛抑或是利之以天下,杨朱皆所不为。由此说他是一位笃厚君子,信然!从古音通假上看,顾炎武谓“子居正切朱”,并非谓朱与居音同,汪中的指责与顾炎武之说龃龉不合,不足以否定顾说(注:学者在断定阳子居与杨朱非一人时,还曾谓:“古人多是一字命名,以切音命字的极少”(门启明《〈杨朱篇〉和杨子之比较研究》,载《古史辨》第四册第60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按,此说甚难成立,杨朱其时并未以子居为名,子居之名是后人述其事而将切音为其名者。)。明乎此,我们可以依据阳子居的思想与杨朱一致,再加上“子居”与“朱”的意释通假,就可以推测断定阳子居与杨朱为一人之论近是。

杨朱的时代是解决阳子居与杨朱是否一人的另一关键问题。钱穆虽然断定两者为一人,但却又将杨朱之年定于公元前395-335年之间(见《先秦诸子系年》下册附《诸子系年通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17页),与孟子约略同时而稍前。如按此说,则杨朱不可能见到老子。愚以为孟子以“距杨墨”为己之大任,因为“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所以孟子大声疾呼:“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孟子·滕文公》下)从孟子痛心疾首的样子看,他不大可能是故作姿态夸大其辞。既然“杨墨之道”与“孔子之道”并称,则杨朱的时代当与孔子、墨子相近,而不应当是与孟子并时的人。杨朱当为战国早期人,约略与曾子、墨子并时。如此则他可能上尊老子为师,而下亦与孟子邻近。断定杨朱在孟子之前,还有一个旁证是,孟子仅提出狠批杨朱的学说,并未说要斗臭其人。此中原因当即孟子之时杨朱已逝的缘故。

本句还需要讨论阳子居何以能够“邀于郊”而与老子相见的问题。成疏谓:“之,往也。沛,彭城,今徐州是也。邀,遇也。梁国,今汴州也。杨朱南遇老子西游,邂逅于梁宋之地,适于郊野而与之言。”这里所说沛、梁地望不错,但是,沛之北依远近为序即燕、齐、鲁之地,由这些地方的无论哪一处“南之沛”都不经过梁(今河南开封市),如何能邂逅相遇呢?论者或以为此所记为寓言,本不可究,其实不然。即令是寓言,但战国时人说当时之事,总不会说得地望错误而不可置信。我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南之沛”并非往南至沛的途中,而是指阳子居已经由别处南行而至于沛。他在沛地闻知老聃欲至秦,遂“邀”而遇。所遇的地点在“梁”,宣颖《南华经解》谓为沛郊地名,不确。梁之地在汴,不当在沛。若其在沛,则老聃西行途中并无可能经过,也就不会“邀于郊”。

我们再来看本句的“邀”字。《释文》列出两义,一是“要也,遇也”,一是据《玉篇》谓“求也,抄也,遮也”。成疏谓“邂逅”相逢,诸家亦多以“遇”为释,实同于《释文》所列前一义。按,若以《释文》所列前一义为说,验之行程实际则不大可能。《史记·老子列传》载老聃居苦县,其地在今豫东南之鹿邑县。由“苦”地出发,若迳往正西,则不仅要越不少河流,而且有豫西大山险阻,是很难走得通的。依地理情况而论,从“苦”西游至秦,应先从苦县西北行,经今河南睢县、杞县至梁(今开封),再经今郑州、洛阳,出潼关而至秦。此可谓必经之途。阳子居在沛地(今江苏徐州境)西行至梁要比从苦县至梁远得多,如果两人同时出发,则他与老聃邂逅于梁,可能性不大。可是,如果阳子居闻讯而提前出发,在梁等待与老聃相会,则是完全可能的。若此分析不误,则本句的邀字当通“要”,《释文》谓“要也”虽然不误,但是以“遇”为其释则不妥。要为腰之古字,可以用作拦截、中途遮拦之义,“要击”即从拦腰截断取义,《左传》襄公三年“吴人要而击之”,《孟子·万章》上“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皆其例。《释文》所谓“抄也,遮也”实由此发端。解释此句,“邀”当通“要”,意指中途遮拦等待。阳子居遇老聃至秦途中,“邀(要)”之于梁,表示了自己对于老聃的尊重。明确阳子居对于老聃尊重的态度,对于说明本章内容及杨朱思想都有一定意义。

附带可以指出,本句所揭示“老聃西游于秦”之事,对于分析老聃行状史事亦颇有价值。《史记·老子列传》载老子“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愚以为此时当春秋晚期王子朝之乱时,应该就在周的这次最严重的庶孽之乱前后,老聃离周返归故里苦县,然后才西游于秦。如果是迳由当时的周都雒邑出发西行,则无论如何也不会在梁与阳子居相遇。

而睢睢盱盱,而谁与居?

这是老子对阳子居的批评之语,关于“睢睢盱盱”,郭注“跋扈之貌”,成疏“躁急威权之貌”,后世学者多从此说,如钟泰即发挥此意谓“睢睢,仰目貌,盱盱,张目貌,皆骄慢之发于不自觉者”(《庄子发微》卷四)。按,此说虽然不可谓无据,但于文义不协,似当从前人所指出的另一解为释。

朱骏声指出,“睢”字与“雎”字两字迥然有别,但却有因形近而讹误者,并举《文选·鲁灵光殿赋》为证(见《说文通讯定声》履部)。按,《鲁灵光殿赋》载“鸿荒朴略,厥状睢盱”,张注:“睢盱,质朴之形”。《文选》此字作睢,与朱骏声所据本不同。尽管如此,指出睢字之义除张目、恣睢暴戾以外,尚可释为质朴之义,此亦为朱氏之卓见。这个解释与《广雅》与《释文》的“元气”说相近。王引之释《广雅》“睢睢盱盱,元气也”时谓:“睢睢盱盱,犹烟烟煴煴也。元气未判谓之睢盱,太朴未雕亦谓之睢盱”(《广雅疏证》卷六上)。《释文》谓“而睢睢盱盱”之意即“汝与元气合德”。郑大华由元气之说,引伸释为“厚朴之貌”(《庄子歧解》第758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是正确的。然而淳厚朴实之人,为人所喜,不会出现“而谁与居”的问题,所以本句的“睢睢盱盱”迳释为厚朴,仍嫌不妥。林希逸不取跋扈或厚朴之义,而以矜持为说,谓“矜持而不自在之貌”(《庄子口义》卷九),此说与经意接近。原来,“睢睢盱盱”之厚朴于此并非淳厚朴实,而是厚重自矜、唯唯诺诺,看似谦恭,实则自傲。人有此态度,便难以接近。这种人,即所谓的谦谦君子。《易·谦》象传“谦谦君子,卑以自牧”,高亨先生认为此外的“牧”有守义(《周易大传今注》卷二,齐鲁书社1979年版第184页),所谓“卑以自牧”就是将自己封闭起来,难以与人交流思想。这样的人并不从众、从俗,而是孤傲自赏,拒人于千里之外。本章所载,阳子居往见老聃之前,所有的人对他那种敬而远之的态度,正是其孤傲矜持(“睢睢盱盱”)的结果。

舍者迎将,其家公执席,妻执巾栉,舍者避席,炀者避灶。

阳子居往见老聃之前矜持孤傲,别人对他敬而远之,本句所述即此情况。前人或以“舍者迎将其家”为句,不符合当时的旅舍情况。所谓“舍者”,即居住于旅舍之人,怎么可以设想这些人至阳子居家迎接呢?本句的“家公”即旅舍的主人公,“妻”即“家公”之妻。“舍者”之称于本章中三次出现,一谓其迎送阳子居;二谓其“避席”(离开坐位)示敬;三谓其“争席”(与阳子居争抢坐席),已经与阳子居亲密无间。

本句的“炀者避灶”亦需稍作辨析。成疏释其意谓“然火之者不敢当灶”,《释文》谓“炊也”,林希逸谓“炀者,炊者也”(《庄子口义》卷九),陈鼓应发挥此意,谓“烧饭的人都不敢当灶”(《庄子今注今译》第742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陈说虽然不是无据,但其所据的说法是有问题的。炀,《说文》训为“炙燥也”,其意类于今所谓之“烤”。古人所居之处,室之中往往有火堂以取暖并且做饭,这火堂即本句所谓的“灶”。天寒时众人围坐灶前一起烤火取暖。本句谓正在室中烤火的人见阳子居进来,便急忙避让,以示尊敬。关于“炀”,钟泰、曹础基、杨柳桥等释为“烤火”(注:诸家之说分别见《庄子发微》卷四、《庄子浅注》(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428页、《庄子译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589页。),是正确的。

本章所述重点突出了阳子居得老聃教诲,改变了处世待人的态度,并由此而由矜持孤傲变得从众从俗的情况。那么,《寓言》篇中为什么要写阳子居此事呢?林希逸谓是说明阳子居得教诲之后,“退然自晦,而人视之以常人矣”(《庄子口义》卷九),王夫之说本章是通过“与居”的问题来阐述“逍遥”之旨,“有所与居,则不与居者众矣。所与居者众,则不可以逍遥矣。舍者争席,无乐与居者,而后无不可与居也”(《庄子解》卷二十七),依此意则可谓只有大隐于市大隐于众,方可真正逍遥。现代专家多从学道而除去傲慢态度的角度来认识,如谓本章讲“去其骄慢”的道理(钟泰《庄子发微》卷四),或谓是在“说明学道必须从改变傲慢的态度做起”(曹础基《庄子浅注》第428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或谓是在讲“去骄泰”的道理(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第727页,中华书局1983年版),或谓“这个故事说明,学道者谦卑涵虚,才可同尘顺俗”(张默生《庄子新释》第634页,齐鲁书社1993年版)。

比较古今解释,愚以为当代专家的解释虽然不误,但没有揭示出更深层的意蕴,而王夫之的说法则更为恰当些,然王氏之说亦未点明本章真谛所在。从本章表面内容上看,主旨是突出老聃之语。显而易见,本章所述之事表明,正是老聃之语才使阳子居顿悟的。那么,《寓言》篇于此篇引老聃语又是在说明什么呢?原来这是《寓言》篇论析言、意关系的一个陪衬,或者说一个旁证。老聃此语见于今本《老子》第四十一章,郭店楚简《老子》乙本作“上德女(如)浴(谷),大白女(如)辱,广德女(如)不足,建德女(如)囗囗贞(真)女(如)愉。大方亡禺(隅),大器曼成,大音祗圣(声),天象亡形,道(褒无名)。”(注:括号中的“褒无名”三字系据帛书老子乙本补。王弼本此处最后几句是“大音希声,大象无形,道隐无名”,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乙本作“道褒无名”,高明先生认为王弼本的“道隐无名”,“与《老子》此文正言若反之辩证语义不类,足证其皆有讹误,当从帛书订正”(《帛书老子校注》第25页,中华书局1996年版。)。所谓“大音祗(希)声,天(大)象亡形”亦是在说明事物相反相成的道理,正如道之至高之义是无法名状的一样,真正的“象”也不是“形”所能反映的,真正的意也是语言所不能表达出来的。本句所引老聃之语“大白若辱,盛德若不足”,王弼本作“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帛书本、郭店本与之略同。其所表达的意思是德操高尚者应当表现出虚怀若谷之状态,洁白无瑕者应当表现出自己还有污点的样子。本章述阳子居得此语而改变孤傲态度而从众从俗,在思想逻辑上与庄子的言意之辩有一定关联。由此看来,王夫之断定本章“应在《列御寇》篇首”(《庄子解》卷二十七)说法,也就不仅因为没有版本依据而不能成立,而且在经文内容性质的辨析方面也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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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庄子183号寓言_寓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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