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规划研究探讨论文_刘传耀

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摘要: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1]兼具海岛无与伦比的自然景源和海岛特色的人文景源,并且包含复杂的居民社会系统以及一定的景区旅游服务设施,海岛型风景名胜区是我国各级风景名胜区典型而且重要的组成部分。就规划内容来说,因其涉及面广、难度大,而更具有代表性和特殊性。本文试图从风景资源保护、风景游赏特色挖掘、旅游设施布局、居民社会调控等方面入手,总结了海岛型风景名胜区规划的重点和难点,并以大连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规划实践为例,对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规划进行有益的研究和探索。

关键词: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长山群岛

风景名胜区是指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设立和管理的保护自然和文化资源的法定区域。

中国风景名胜区荟萃了祖国壮丽山河的精华,兼有自然之美和人文之胜,资源众多,类型丰富。当前风景名胜区的分类方法较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风景名胜区条例》,按风景资源的价值及现状保护程度可分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2];根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 以下)、中型风景区(20~100k㎡)、大型风景区(100~500k㎡)、超大型风景区(500k㎡以上)[3];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中,借鉴美国国家公园分类体系,从管理的角度把我国风景区分为历史圣地类、山岳类、岩洞类、河流类、海滨海岛类等14个类型[3];而一些学者赞同按风景区典型景观属性特征分类,分为山岳型、江河型、海滨型、森林型、史迹型以及综合景观型等10余类风景区[4]。以上分类方法各有侧重,都有一定的理论依据,可在实际操作中满足不同的需要。

本文依照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行业标准《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结合笔者作为项目负责参与的《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5年)》,选取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针对这一特殊的风景名胜区进行规划研究。

1 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的特点

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与陆地风景名胜区不同,主要体现在气候条件、地理位置、自然景源、人文景源等方面独居特色。

1.1 无可比拟的自然气候

以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为例,在气候方面,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具有空气湿润、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冬暖夏凉的特点,依托这一气候优势,使得长山群岛名胜区相比于陆地其他的风景区拥有与众不同天然优势,冬暖夏凉,成为令人向往的“国际旅游避暑胜地”,冬季养生体验地。

1.2 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

在地理环境方面,海滨海岛型以海滨地貌为主要特征,包括滨海基岩、岬角、沙滩、滩涂、泻湖和海岛岩礁等。海岛、沙滩、森林、海蚀地貌等得天独厚的风景资源占据了风景资源的主体。这类风景名胜区的范围应沿海岸呈带状、环半岛状或成列岛状划分,如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嵊泗列岛风景名胜区、如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而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地处北纬37度海域,由大大小小近30座岛礁、一万多平方公里一望无际的海域组成,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成为陆地其他风景区难以媲美的优势条件。

1.3 独具特色的自然景源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自然环境优美,风景资源独具特色。这里有古代地层的丰富构造和海蚀、海积形成的海岩景观,有悠久的历史文化遗迹,还有清澈的海湾、平缓的沙滩、奇异的礁石,以及“海上日出”、“珠子拜年”、“龙兵过海”、“海市蜃楼”等奇观,构成与陆地景观迥然不同的海岛风光,是旅游观光的理想胜地。同时,这里岛屿接近大陆,水域纵横广阔,渔业捕捞、海水增养殖业发达,水产品丰盛,是体验海岛渔村、民俗生活和海浴、海钓、拾贝、品尝海珍品的最佳场所。1948年11月23日,郭沫若由香港乘船赴东北途经长山群岛时,被海岛的美丽风光所陶醉,挥毫写下“汪洋万顷青于靛,小屿珊瑚列画屏”的赞美诗句。

长山群岛众多的海蚀、海积形成的奇礁异石,是罕见的地质景观,且品位高,极具观赏、科考等价值,是极具吸引力的资源。长山群岛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一直保持着国家鉴定的一类水质标准,长山群岛海域通过了欧盟海洋环境检测,这在国内是很少见的,它意味着长山群岛的海域环境水质及生态质量已经得到了国际认可。长山群岛的森林覆盖率为60%,有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共有乔、灌树种21科36属79种)、海水生物资源(几乎囊括黄海北部海域所有海洋生物种类),风景名胜区内林木茂密郁郁葱葱,环境幽雅,空气清新,鸥鸟成群。

图1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独特的自然景源

1.4 历史悠久的人文景源

作为海岛型风景区,深远的人文历史内涵、纯朴的海岛民风、良好的沙滩浴场、清凉的海岛夏日、奇特的海蚀地貌,赋予风景区浓郁的海岛文化特色,依托其他陆域风景区无可比拟的风景名胜资源。

而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具有打造国际层面海岛文化特色游览和旅游避暑胜地的潜力。长山群岛历史悠久。已发掘的30余处贝丘遗址和出土的大量石器、骨器、陶器等文物显示,早在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在岛上繁衍生息,渔猎耕耘,传宗接代。中日甲午海战、解放战争也为长海县留下了遗迹,“海上大寨”、“三八号渔船”、“国际灯塔”等书写了海岛的现代传奇;同时,岛上还有三元宫、海神园、海峰寺等宗教建筑。同时,长山群岛有着独特的海岛渔村、度假村、渔业生产基地、海港等,也为风景名胜区的旅游开发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 海滨海岛型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特点

风景名胜区规划是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2]。其主要目的是保护培育风景资源、提炼概括风景特色,把合理的社会需求融入风景之中,促使风景区健康、稳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4]。

海滨海岛型风景区规划兼具风景游赏系统、居民社会系统及旅游服务系统3个较为全面的子系统,其规划编制在《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等法规、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一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重点的规划研究。

2.1 多层面保护,满足特殊的海岛资源保护要求

风景区保护主要有分类保护、分级保护、分区保护等。在保护培育规划中一般依据风景区的具体情况和资源特点,所在地域的自然条件,择优选择保护方法,使风景资源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培育。海滨海岛型风景区兼具自然和人文景源,资源类型相对较多,其保护培育规划中应采取以一种为主,另一种为辅的方法,或者采取2 种并用乃至多种并用的保护方法,通过划定保护培育的范围,确定相对应的保护措施,对风景资源实施系统保护和具体安排,满足不同类型风景资源保护的要求,使不同级别的风景资源得到切实可行的相应保护。

2.2 挖掘特色海岛资源优势,发挥海岛型风景区游赏特色

海滨海岛型风景区拥有较为丰富的自然资源,其风景游赏规划应针对海滨、海岛景源资源特点,加强与周边风景资源的比较分析,注重对自身资源优势的挖掘,在景区特征分析、风景游赏主题和内涵等方面发挥海岛独特的资源优势,既不故步自封,也不盲目跟风。同时规划研究应适当扩展并丰富符合自身优势资源条件的游赏体系的类型和内容,注重风景单元的组织、游览线路的衔接和安排,充分发挥海滨海岛型风景区的游赏特色,积极促进海岛城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2.3 统筹区域城镇和风景区的协调发展,合理布局旅游服务设施

许多风景名胜区或与城镇毗邻,或本身就包含小城镇,对于这类与周边(内部)城镇关系密切的海滨海岛型风景区,规划应把风景区旅游服务设施的布局和海滨海岛城镇产业的调整结合研究,并通过对陆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协调等方面来引导周边城镇的协调发展。特别是对于风景区内的城镇规划应明确其发展规模、产业方向和空间布局。通过引导或规范这类海岛城镇的规划建设,实现风景区与周边(内部)城镇的协调发展[5]。

2.4 充分协调风景区所属地区的相关规划,做到保护与开发并举

海滨海岛型风景区在行政区划方面,往往隶属于独立的或者并行的行政区域,如市、县、镇、乡、行政村,同时,由于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优势,风景区同时也是森林公园、地质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存在“多区重合”的现象。针对这一特殊情况,风景名胜区在编制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同时,需要与风景区所属行政区、保护区等同时编制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文物保护规划以及旅游发展规划等多规协调。如在分级保护规划中,应针对基本农田、国家公益林地、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范围等重点保护对象予以充分协调,尽量将这些生态红线类的保护内容划入至风景区的核心保护区当中。同时,在划定风景区的游赏区、发展控制区、三级保护区的过程中,应将建设用地、实验区、旅游区等不需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其中,这样,在城镇建设的过程中,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风景名胜区的羁绊,能够有效的处理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城镇建设及海岛旅游事业发展的关系,尽量做到保护与开发并举。

2.5 科学调控与引导,统筹风景资源保护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

海滨海岛型风景区内一般都含有大量的居民人口和较为复杂的农村社会系统。因此,在规划研究过程中,应首先研究居民调控的原则和实施的科学合理性,确保风景资源保护与农民利益保障相协调的调控措施,对大范围的农村搬迁应该持审慎的态度,仅对生存环境恶劣或确实对特级景点产生构成重大破坏和干扰的村庄提出搬迁要求。规划中应完善对居民点搬迁安置的要求,包括经济补偿和就业帮扶在内的保障措施等。同时应研究如何协调风景资源保护与农村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农产品和旅游业,促进农民增收。

另外,不同的综合性风景名胜区,也会因各自发展阶段不同或者需要迫切解决问题的不同,而在规划研究的重点和次序上有所差异。对于一些首次编制总体规划的风景区来说,明确风景区范围、提炼和整合风景资源应是其规划编制的研究重点,如桂林漓江风景区,三江源风景区或者是一些刚刚建立的风景区;对于那些与城市用地毗邻的风景区,则在土地利用协调规划方面不能泛泛而谈,应作深入的研究,注重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城乡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土地利用规划的协调,如青岛崂山风景名胜区、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等。

因此,海滨海岛型风景区规划不但需要研究三大子系统的共性问题,而且还需重点研究每个子系统自身存在的个性问题。

3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规划实践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地处大连市长海县和庄河市,1993年由辽宁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风景名胜区。陆域面积191.87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1031平方公里,由7七个海岛乡镇组成。现状共有200多个居民点,113876人,具有相当规模的居民社会系统和产业发展要求,使风景区承担着较为复杂的社会功能。它的保护利用与整个长海县域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活动密切相关,需要统筹资源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合理布置旅游服务设施。另外,风景区由于发展起步较晚,其现状范围界定模糊,面积统计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偏差,给风景区管理与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弊端。

针对长山群岛风景区的这些特点,规划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对风景区范围调整、海岛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区域协调发展、旅游服务设施的布局以及居民社会调控等方面都做出了许多有益的研究和探索。

3.1 风景区范围的调整和界定

依据长山群岛风景区资源特点和部分区域的现状,依托区域风景资源调查和评价,将现状城镇建设集中的城区、镇区、集镇区、村庄中心区、渔业生产区划出规划范围之外,避免风景区的保护对城市开发建设的束缚。经过范围的调整和界定,风景区就形成了以海岛森林植被和海蚀地貌为主体的自然景观和以海岛历史遗迹为主体的人文景观,突出了风景资源的完整统一性,有利于对风景区实行有效管理。

3.2 风景保护规划

风景区保护规划采用分类保护和分级保护相结合的保护方法。分区保护侧重于风景区在空间上的保护与管制,而分类保护针对不同的风景资源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这2 种保护方法各有侧重,互为补充,满足了包括文各种风景资源保护的多重要求(如图2)。

图2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分级、分类保护规划图

(1)分区保护针对风景区资源及其分布特点,将风景区划分为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不同区域进行分区保护。并根据不同的分区,分别制定明确有效的保护措施。

(2)在分级保护中,通过对现状景源的评价,将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划定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保护与控制,并对一、二级保护区实施重点保护控制。同时,为了落实国家关于核心景区保护的相关规定,将海岛重要的山形地貌、海洋保护区、动植物以及人文景观的划入核心景区。突出了对长山群岛的保护。通过这些多方位、多层面的规划,不但对主体景观本体及其所处自然山水环境进行了保护,同时也对其周边环境的景观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为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3.3 风景游赏规划

长山群岛风景区规划中突破传统规划与发展建设中对资源的定位,科学分析长山群岛的资源特征和深远意义,强调海岛的景源价值与地位,突出海岛旅游的科普教育游赏特色。

科学展示风景名胜区的海蚀地貌景观、沙滩地貌景观、森林植被景观、建筑风貌景观等四大类特色景观。编制风景区解说系统专项规划,完善解说内容体系,系统建设完善的解说教育设施,展示特色景观,突出核心解说主题,支撑风景区游赏展示、环境教育、科普宣传、文化传承、综合服务等功能的发挥。依托各级游览服务设施,设立集中解说展示场所,在风景区的入口、主题游览区的入口、重要景点和游赏道路两侧设立图文并茂的解说牌、指示牌和警示牌。

3.4 游赏设施规划

规划设立旅游城、旅游镇、旅游村、旅游点和服务部五级旅游服务体系,其中旅游城1处,为长海县城区;旅游镇6处,分别为小长山岛镇、广鹿岛镇、獐子岛镇、海洋岛镇、石城乡和王家镇;旅游村规划为海岛渔村民俗展示区;旅游点分布在各个岛屿有一些零散的居民点;在景区游赏区内相距一定距离(以2km为宜)设服务部。

3.5 居民点调控规划

规划范围内共涉及30个行政村、130个自然屯,本次规划搬迁型居民点36个,缩小型居民点25个,控制型居民点12个,聚居型居民点25个,旅游型居民点32个。规划范围内现状常住本地居民规模控制在2.5万人以内,规划居民社会用地面积为196公顷,严格控制风景名胜区中居民点的规模。另外,规划注重引导村落景观风貌规划和建设,加强对风景区内现存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深厚历史积淀的村庄和农村居民点的保护整治,在保护和继承传统空间形式和景观风貌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改造和外部形态的更新,突出农村景观与风景名胜区整体环境的相互融合。

3.6 相关规划协调

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协调长海县与庄河市所属各乡镇的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规划、国家海岛森林公园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等相关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限制与禁止建设区范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划定的陆域和海域生态红线范围,林地与国家海岛森林公园规划划定的各级公益林范围,以及自然保护区规划确定的核心区、缓冲区范围等,均作为本次风景区总规编制的重要依据。

4 结语

海滨海岛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一般应在风景资源保护与利用、区域统筹和旅游服务设施科学布置与安排、居民社会系统调控和多规协调等共性方面作重点的研究,同时还需针对各风景区自身存在的一些个性问题提出相应的规划对策。因此海滨海岛型风景区规划应将共性研究和个性研究相结合,不但要突出研究重点,而且也需体现海滨海岛型风景区的特点,缺少针对性和实质性的研究。

注:《长山群岛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7—2030年)》由大连理工大学土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规划分院所编制,该项目负责:刘传耀;规划编制人员还有于广洋、杜咏佳、房雨、常淼、赵文雯等。文中规划实践部分内容参考该规划说明书,文中图片也引自该规划。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风景名胜区分类标准CJJ/T121[S].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S].1999.

[4] 张国强,贾建中.风景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实施手册[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33-35.

[5] 陈战是.小城镇与风景名胜区协调发展探讨[J].城市规划,2005(1):84-87.

论文作者:刘传耀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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