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性别和传播活动_性别平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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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C913.68文献标识:A文章编号:1004-2563(2009)S1-0023-07

一、传播行动主义的概念与分析框架

关于行动主义(activism)的研究已经有很长时间的历史,千余篇研究文献讨论了有关行动主义的理论和实践的议题,包括行动主义的艺术活动、行动主义的社会活动家和民间网络、行动主义的活动主题如流产、艾滋病、反对核武器、动物权利、环境保护、同性恋、种族、宗教、女权主义运动等。[1](P3)一般将行动主义定义为有组织的试图带来社会变化的行动。[2]女权主义的行动主义与性别议题密切相关,如生殖权利、家庭暴力、产假、平等付酬、性骚扰、基于性别的暴力等。

传播行动主义,即通过传播技术手段(包括大众媒介、新媒介和传统媒介)来推动社会运动。[3]在20世纪60年代,已有研究者探讨了社会抗议作为一种传播行动主义的实践的议题。[1](P4)如今更多的研究者来讨论当代传播行动主义,且越来越多地集中于媒介行动主义。与传播行动主义略有不同,媒介行动主义被定义为草根社会活动家推动替代性媒介(alternative media)的行动或实践。[4]

传播行动主义的学术来源是应用传播学(applied communication scholarship)。应用传播学发端于1968年“新奥尔良研究与建设性的发展”会议,主要鼓励传播研究者回应社会问题。[1](P5)这一领域的研究将在回答社会实际问题方面作出贡献,并在回答这些社会问题的过程中发展有关行动的知识。传播行动主义研究具有三个特征:其一,在这一领域中,不仅有局外人视角(outsiders- perspective,也称第三者视角third- person- perspective)的研究,也有局内人视角(insiders- perspective,也称第一者视角first- persons- perspective)的研究。在局内人视角的研究中,研究者也是行动者或社会活动家,不仅观察和解释传播行动,也参与改变社会的行动,并从行动中发展改变社会的知识。其二,传播行动主义研究关注“社会正义”(social justice approach),即为在社会中缺少发声渠道和资源的经济、社会、政治或文化上的弱势群体进行抗争和倡导,以表达被强势群体忽略和压迫的“声音”,并重新构建文化规则。其三,传播行动主义研究也作为一种“赋权”(empowerment)的工具,通过行动研究,使研究的参与者(即常说的“研究对象”)增加传播的能力和权利。

采用传播行动主义的框架的一个重要假设是:社会是需要改变的,媒介传播的现状是需要改变的,所以才需要行动。无论是媒介监测运动还是对媒介制度的质疑和批判,事实上都是在关注媒介是否能扮演一个民主社会所应扮演的角色。不难看出,媒介所选择的新闻事件和制造的议题,都是有利于社会中的优势阶级,因此媒介无法呈现没有偏差的资讯和意见,以供公民作出有利于个人的选择。媒介的工作只在凸显有利于精英阶层的事物,其他的事物不是错的就是不存在。[5](P149)就性别议题而言,大众媒介所展示的信息和意见更有利于具有一定社会资源和地位的男性。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妇联组织、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进行了多种媒介干预活动。这些干预活动具有鲜明的传播行动主义的特征,其目标是推动社会变革。这一领域的研究,不仅作为行动的工具,如进行政策游说,也作为赋权的工具,力图帮助基层妇女认识、理解和利用媒介创造信息,以传播自己的声音。10年来,最重要的行动可分为四类,即:(1)媒介监测运动及其倡导;(2)利用大众媒介进行倡导;(3)针对媒体的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4)发展替代性媒介。本文将分别回顾这四类行动,尔后在国际妇女运动的框架中对中国的传播行动进行总结。

二、四类传播行动

1.媒介监测运动

媒体一直是女性主义批评的中心。Betty Friedan的《女性神话》因批评媒体成为促使美国的妇女运动在20世纪60年代中期兴起的重要因素之一。[6](P11)以后,由媒介批评引发的女性主义媒介研究逐渐进入了传播学科。与关于刻板印象的学术研究不同,女性主义开展研究的目的是促进行动和社会改变。研究成果被看做是倡导和游说的工具,而不仅仅是为学术领域积累知识。中国自1994年以来的重大媒介监测项目如表1所示。

上述研究结果被用于以下行动:在大众媒介上、网站和学术研讨会上公开发表;新闻发布会;评选十大性别歧视广告和十大性别公正广告以倡导性别平等;监测数据用于撰写《北京+10影子报告》;将监测结果寄给各大报社,促进其讨论性别议题;利用监测结果进行针对大众媒介的社会性别培训;利用监测结果在新闻院校授课;撰写政协议案等。

媒介监测之初,性别研究者和妇女活动家广泛地批评媒介中的性别刻板印象以及针对妇女的歧视。[7](P45-48)[8](P81-85)[9](P293-321)[10](P23-31)进入21世纪,在广泛的媒介批评的同时,媒介监测逐渐与妇女运动的主题结合起来。当妇女活动家和性别研究者在20世纪90年代中开始意识到针对妇女的暴力是性别平等的重要障碍而需要采取行动时,就逐渐出现了一些有关性别暴力的媒介再现的研究文献。[11](P168-174)[12](P52-57)[13](P50-102)[14](P103-150)除了性别暴力议题,妇女运动中的其他议题如妇女就业、妇女参政、高出生性别比、女童发展等也得到回应。[15](P15-22)[16](P235-246)与北京的妇女传媒监测网络相呼应,2003年,广东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在其网站上开辟了“南方媒体观察”,监测并批评南方乃至全国媒体报道中的性别歧视。目前,成立于1996年的“北京妇女传媒监测网络”与成立于2004年“新媒体女性网络”已经成为监测行动的重要民间力量。

刻板印象研究在中国已经用于政策倡导和提高公众的社会性别觉悟。这使得刻板印象研究不仅具有现实的批判性,还使得这种批判逐渐付诸于改变的行动。特别是从广泛的媒介批评发展到结合妇女运动的专题研究之后,使得媒介干预活动更能直接支持妇女运动。

2.利用大众媒介进行倡导

民间妇女组织① 的工作对象大都为边缘群体。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为大众媒介所忽略,他们的状况和声音难以被大众媒介传达出来。为边缘群体工作的妇女民间组织的处境其实与其工作对象类似。他们因为边缘性群体工作同时自身也被边缘化了。大众媒介对民间妇女组织的一个重要作用是使边缘群体的声音或NGO的声音变得强大起来,在社会中形成一定的认识,并能影响决策部门关注边缘群体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争取大众媒介的支持与合作,传达NGO以及弱势群体的声音,就成为很多NGO努力的目标。

根据调查,北京的民间妇女组织经常联系的媒介有:《中国妇女报》、《农家女百事通》、中央电视台《半边天》栏目、北京电视台及《北京日报》等其他诸多报纸的“女性”、“婚姻家庭”版面或栏目、《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信报》、《京华时报》、《人民日报海外版》、《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中华读书报》、《科学时报》、《文艺报》、《光明日报》、《中国人口报》、《工人日报》、《时尚》杂志、《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杂志、《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新华社特稿社、《农民日报》、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妇女传媒监测网络为主的妇女活动家主要采用的倡导活动包括:促进媒体内部的性别平等;协助媒体制作性别平等的节目;表彰性别平等的新闻报道或媒体等。

2005年至2006年,中国妇女报社、首都女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了“2005促进性别平等专家推荐媒体”活动。在此次活动中,《中国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栏目、《中国新闻周刊》、《新疆经济报》、《春城晚报》、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栏目、《星期日新闻晨报》等8家非妇女类媒体受到表彰。这是民间妇女组织和传媒界首次联合起来从社会性别角度嘉许大众媒体。

应该指出,全国妇联在推动国家层面的媒体性别公平报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1995年以来,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通过2000年“95世界妇女大会5周年研讨会”媒介论坛、2001年“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以及2005年“中国妇女研究会年会暨北京+10论坛”等活动倡导传播领域中的男女平等。2000年的媒介论坛在大会上提出建议,即由全国妇联主席彭珮云邀请中央各大媒体总编辑研究在新闻单位进一步落实行动纲领的措施,并向总编辑通报联大特别会议“北京+5”的重要信息。研讨会后,这一建议被付诸实施。《光明日报》等媒体特请专人撰写了有关文章。同年,全国妇联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支持下主办了“大众媒介与女童”研讨会,对与会的二百多位记者和相关人员进行了社会性别培训。2001年的“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研讨会广泛地动员妇联系统和性别研究领域的专家、活动家关注和研究大众传媒与妇女发展的问题,促进了性别与媒介研究、行动干预方面的信息交流,使媒介议题成为性别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2004年,为参加亚太区域性和全球性“北京+10”的活动,全国妇联与中国妇女研究会组织了中国非政府组织撰写了“中国非政府妇女组织对中国政府执行《行动纲领》和《成果文件》的评估报告”,其中包括“妇女与媒体”。

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中国环境下成长的NGO或民间组织比较重视大众媒介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媒介不仅代表媒介,也代表着政府对NG0工作的认可。媒体的“授予地位”[17](P347)的功能在中国环境下特别能支持尚在发展状态的NGO,以促进民间组织发生更大的社会影响。事实上,NGO与大众媒介友好关系的建立与发展已经被提上议事日程。1998年建立起来的“中国NPO论坛”,已于2002年3月22日成功地进行了“大众媒介与NPO/NGO的对话”,鼓励二者相互探讨其报道问题。[18]2007年8月25-26日,NPO信息咨询中心为二十多个NGO组织的代表举办了第一个“传播倡导策划与实施”的参与式培训班。在这个背景下,全国妇联、民间妇女组织和作为记者的妇女活动家一起利用大众媒介进行性别平等倡导,将大众媒介看做是合作伙伴,使主流大众媒介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正在成为“社会公器”。

3.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

针对媒体人员的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自1996年以来逐渐发展起来。培训旨在提高记者和其他新闻工作者的社会性别觉悟和敏感性,促使记者从社会性别角度报道新闻,帮助底层妇女发出自己的声音,并且讨论和建立新的性别报道的伦理原则。

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为传播学界和新闻业务领域提供了两个新的概念或方法论,一是社会性别,二是参与式。社会性别作为一种社会化过程、一种社会结构以及一种意识形态等在中国性别研究领域中已经得到很多讨论,但在针对媒体人员的培训中,一般是在区分生理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基础上,促进参与者讨论“社会性别主要是后天建构的”、“也是可以改变的”的议题。其意义在于,媒体人员可认识到大众媒介的双重角色:强化传统的性别角色定型或颠覆传统的性别角色以及发现、反映新的性别角色,并因此承担起媒介促进性别平等的责任。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集中讨论三个内容:第一,结合自己的经验理解社会性别的概念,并进一步认识中国情境下的男女平等;第二,对媒介中性别歧视以及传统的两性刻板形象进行批评和反省;第三,挑战传统的性别角色定型,从性别平等的角度报道新闻,以促进建立性别平等的文化。

基于赋权、能力建设、尊重和利用乡土知识、鼓励社区人员参与等目的,参与式培训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发展项目。1997年前后,联合国开发署驻华代表处组织6名性别专家开始编写《社会性别与发展培训手册》。对大多数专家来说,这也是学习参与方法的重要过程,并形成了日后各种培训手册包括媒介与性别问题的培训手册的写作模式。在这本手册中,参与式方法被解释为:“是参与者对那些影响自己生活的问题进行反思、提问和探索”的过程,以“在交流和分享中促成新的理解”。[19](P2)参与式方法被认为是最适合讨论性别问题的方法,因为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性别关系之中,都有关于社会性别的经历和体会。使用参与式方法的意义在于,肯定每个参与者都有能力反省有关自身的性别问题,并可以作出有关决定。

1996年以来,来自妇女传媒网络的活动家和科研机构的研究者对中央及地方媒体人员进行了大量的参与式社会性别培训,目前尚未得到相关的准确数字。这些培训不仅针对记者,也针对媒体领导人,如1999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同首都女记协合作对女性栏目领导人和节目主持人进行的培训,2004年2月联合国人口基金会P03项目“优化妇女发展的舆论环境媒体领导人性别意识主流化入门”对中央、北京部分媒体的领导人的培训。不少培训已经发展到主题培训,比如如何报道女童问题,如果报道健康问题或家庭暴力问题等。目前,已出版了两本社会性别与媒体培训手册。[20][21]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的另外一个结果是发展了两个有关性别报道的伦理指南,即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传媒分项目发展的《报道家庭暴力的专业准则》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女童报道培训项目全体记者发展的《女童报道伦理指南》。

4.发展替代性媒介

替代性媒介(alternative media)被定义为“主流媒介之外的选择”,即“作为主流传播传统的补充而建立的传播结构和传统。它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主流媒介未能完全满足某些群体的传播需要”。[22](P195)

替代性媒体在有些情况下,它可能是主流媒介的“补充”,即它代表了主流媒体承认、认同但忽略了的边缘群体的利益和声音。但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是更多情况下,它要挑战主流媒体或大众媒体的观察视角、新闻价值观以及社会价值观,并以赋权边缘群体为目的,这时替代性媒体就不可能是主流媒体的简单“补充”,而是有“替代”作用,但这种“替代”不等于要“取代”主流媒介,而是相对“补充”而言,表达主流媒介不可能表达的声音。它仍然有可能与主流媒介、大众媒介是一种共存的关系。学者Chris Atton曾总结了替代性媒体的理论与方法的发展过程,其中分析了替代性文化(alternative culture)与对立文化(oppositional culture)的区别,说明,替代性文化与主流文化是一种共存关系,对立文化则是要取代主流文化。[23]

1995年以来,中国妇女活动家或NGO积极利用替代性媒体(如出版物和网站等)传播自己的声音。1994年出版发行的《农家女百事通》可以看做是在中国情境下产生的比较典型的替代性媒介。这是第一本针对农村青年妇女的杂志,通过传播新思想、新观念,新技术、新知识和信息,交流和分享农村青年妇女的生活经历,支持农村青年妇女开创自己的生活。不仅如此,《农家女百事通》还以杂志为依托,在农村开展扫盲、小额贷款等项目,并建立了农家女实用技能培训学校,杂志与项目一起,成为赋权农村妇女的手段。以2000年成立的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为例,这个民间组织发展了如下替代性媒介:出版物、形象大使和公益广告、网站、通讯、社区媒介、农村戏剧和地方文艺、校园戏剧等。

与此同时,对民间妇女组织和妇女活动家的利用媒体的培训已经展开,如2005年2月年中山大学性别教育论坛对来自GAD网络不同机构的11位学员进行了摄像培训,其培训项目名称为“社会性别与发展在中国网络”(GAD)“北京+10:中国行动纪录”的培训项目。这种培训的重要意义在于:它可以提高妇女的技能、知识并增加表达意见的能力和机会,从而达到赋权妇女。

三、行动模式分析

在对世界上90位妇女活动家进行访谈的基础上,学者Carolyn M.Byerly和Karen Ross总结出“妇女媒介行动”的四种模式:政治—媒介(politics to media);媒介职业—政治(media profession to politics);倡导改变(advocate change agent);妇女媒介企业(women's media enterprises)。[24](P124-126)实际上,中国活动家倾向于综合使用这四种模式。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但一个显著特色是,中国的媒介行动充分利用了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但这些社会性别参与式培训只局限于针对大众媒介,未能在媒介素养教育运动中以及在新闻职业教育中普及。这四类传播行动的共同的重要目标是提高社会性别意识(或觉悟)及其敏感性,如表2所示。

其理论来源为20世纪30-60年代开始发展起来的传播学批判学派和文化研究。20世纪中期,来自不同阶级、种族和国家背景的女权主义者和社会活动家开始挑战主流的知识范式,带来了批判学派、文化研究等新思潮。这些思潮更适合用于质询性别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包括质询媒介在建立(或改变)社会等级制度的角色。[24](P2)马克思的理论为批判学派提供了关于社会行动的分析框架。女权主义者采用了马克思的“意识”(consciousness)概念。按照这一概念,一个人的生活由社会关系所决定,那么,这些社会关系应该包括社会性别的关系,这是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原因。批判女权主义者认为,妇女必须从对自己处境的“无意识”(unconsciousness)中觉醒(马克思称为虚假意识形态,英文为false consciousness),进入到对自己处境的有意识状态。这样,许多女权主义的草根组织就开展了“提高意识(或觉悟)”(consciousness- raising)的运动或活动,使妇女了解和批评在男性中心(父权制)社会中她们自己经历的不平等。更重要的是,女权主义对媒介工业的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批判与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产生了共鸣。在这个基础上,女权主义政治经济学分析了男性统治的媒介工业如何剥削妇女的身体和才能来增加工业利润,并且同时增加了男性的权力。这在中国也不例外,大多数妇女传播行动旨在“提高意识”。

最后,在传播行动主义的讨论中,我们应该质疑:谁是行动者?谁被动员行动起来?谁参与了行动?谁在这个行动中被改造?谁是行动的目标等,以及在传播行动中,谁被增加了权力,谁被减少了权力?我们以什么标准、以谁的经验来评估赋权?在媒介运动内部,城市知识分子通常是行动者,底层或基层妇女或草根组织是被动员的参与者。如果说传播行动主义的根本目标是赋权边缘群体,那么,在这种权力结构中,如何行动才能真正促进草根组织和边缘妇女的权力增长,是未来需要探索的新问题。

注释:

① “民间妇女组织”特指活动家们自下而上自发地成立并独立地开展活动,在活动中结成相对固定的联系的组织。不仅如此,活动家们也将自己的组织定义为非政府性质的组织。关于民间组织的详细定义,参见Milwertz,2002。在这篇论文里,笔者忽略讨论民间妇女组织与妇女NGO的区别,两者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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