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保育一体化的关键是教育一体化_教育论文

儿童保育一体化的关键是教育一体化_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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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一体化成为一个新的提法是近两年的事情,1997年在《上海托幼三年(95—97年)工作的回顾与总结》中,市教委翁亦诗同志曾将有关内容总结为:“托幼机构逐步呈现一体化的倾向,把0—6岁学前教育视为一个系统的整体将成为现实。”文中论述到:“由于设点布局的调整,幼托园所办学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社会对3 岁以下儿童入托需求总量的减少等诸多因素,导致绝大部分挂牌为托儿所的实质已成为招收3—6岁儿童为主附设托班的幼儿园。基于就近入托的社会需要,以招收0—3岁儿童为主的托班的设置不能过份集中,故其与幼班作为一个整体合为一个机构已是当然之势。”两年多来,托幼一体化成为幼儿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引起了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园长、教师和家长的关注。有些区县在幼儿园设立2—3岁托班,有些区县从体制上进行统整,还有些区县积极协调分管幼儿园的教育局和分管托儿所的集管局有关部门的关系,等等。有些同志认为,幼儿园办了托班就是实现了托幼一体化,有些同志则认为,托儿所和幼儿园分属不同的主管部门,所以在人事和财产的管理上难以实现统一管理,加强两方面协调也是一种一体化,还有些同志认为,按照幼儿园的模式管理托儿所,也是托幼一体化,一体化成为一顶普遍适用的大“帽子”。

我认为“托幼一体化”应当包含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托幼一体化是托儿所幼儿园管理体制一体化的问题,即理顺托幼管理体制。其二,托幼一体化是托儿所、幼儿园教育一体化的问题。即在0—6岁的教育工作中,如何把握婴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如何确定完整的教育目标,形成有效的教育方案,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策略。

从本市目前托、幼两种教养机构的现状看,随着出生人口数量减少,生源自然下降,经过调整,目前在职教师总体上训练有素,所以无论是幼儿园办托班,还是托儿所招收中大班,已具备基本的条件,这似乎给予人一种错觉:托幼一体化完全可以解决了。但是事实上,无论是托儿所教养的改革还是幼儿园的托班教育都面临困惑,托幼两种园所在师资条件、设备设施、保教质量以及促进儿童发展上出现不平衡,造成社会2—3岁婴儿入园要求迫切但难以满足的问题,而幼儿园设立2—3岁班必须经历一段时间的摸索。这些问题都没有随着托和幼的联结自然消失,这说明托和幼的机构合并没有完成教育一体化的任务。

因此,从根本上实现托幼一体化的任务,并不能简单把两种教养机构“叠加”,而必须进行0—3岁和3—6岁教育的统整,以形成教育合力。托幼一体化的关键在于教育一体化。

第一,管理体制的改革,思路仍需拓宽。

从世界范围的学前教育发展的潮流来看,尽管“儿童早期教育对人的态度,学业成绩以及毕业行为的重大影响”已广为接受,但同时,人们认为早期教育并没有唯一正确的途径可循。儿童基金会的西里尔·达莱斯提出:“现在必须更强调让家长和其他家庭成员在发展幼儿潜力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家庭、社会机构和教育机构三种机构各有特点,应通过有目的的组织,发挥各个方面的优势作用。教育机构是有目的的实施正规教育的场所,对于幼儿的交往、社会性情感和认知发展起着积极的作用。社会教育机构的类型多样,对0—6岁儿童而言,博物馆、艺术馆、影剧院、公园等都具有娱乐和教育的双重功能,是促进儿童发展的良好场所。而0—3岁婴儿需要更多的保育,家长尤其是母亲是儿童保育的最适合的人员,以集体教学为主的班级授课制却不是婴儿能够适应并且合适他们的最好形式和唯一形式。

理想的教育应融机构、社会与家庭为一体,它能够提供给儿童发展的空间和活动,也给予他们身心的娱乐,同时也可以通过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的指导。

可以预见,教育一体化真正实现的标志,是出现多种类型的教养机构,适应家长的不同需求。

因此在托幼一体化的进程中,需要家庭、社会团体以及各种机构的协同;0—3岁婴儿教育的机构设置仿效正规的学校教育,是不适宜的,低龄幼儿的教养必须有赖于家庭及社区等各种组织和机构提供的条件和服务,所以托幼一体化面临正规教育机构与家庭和社会各种非正规机构合作的问题。

第二,必须加强对教育一体化的研究,特别是对0—3岁教育的研究。在0—6岁整个阶段中,3—6岁阶段的教育方案或课程比较成熟,但在0—3岁,尽管已形成托儿所教材和小儿养育的卫生保健教育,但其教育目标课程、教学的适切性仍是一个亟需重视的问题。如有的幼儿园2.5—3岁幼儿班,教师是以常规的教学模式进行教育的, 造成托儿班变成幼儿班的小型化、低龄化的模式。因此,目前主要应解决几个问题:

①实施0—3岁教育的各类机构中管理、教育、咨询、辅助等各类人员的业务培训,主要从知识、技能等方面进行针对性的训练; ②实施0—3岁教育的各类机构中设施设备标准的研究;③实施0—3 岁教育的各类机构中教育方案以及策略的研究。一方面应当珍惜上海已有的托儿所保教工作的有效经验,组织力量进行筛选整理,另一方面进行幼儿园的实证研究,逐步地形成从教育目标、内容以及方法途径的比较完整的教育方案。

从1997年起,已有部分条件良好的幼儿园开始了招收托班年龄幼儿的实验研究,它提供的经验并不仅仅为了扩大招生,吸收更多的生源,从托幼一体化的发展过程及其趋势来认识,这些实验研究提供给人们托幼教育一体化的经验以及不同的教育模式。市级课题《幼儿园实施2—6岁婴幼儿教育的理论和实践研究》的研究,在近一年的摸索中,逐步形成2—3岁班级组织、师资配备、教学组织的初步经验,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幼儿园开设2—3岁班的教育策略。

第三,实施教育目标的整体构想。

对0—6岁儿童教育的整体性思考以及教育规划,这是观念转变的依据和工作的立足点。首先是思考教育目标的整体性。

教育一体化的观念是把0—6岁儿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考虑,既注意3—6岁阶段儿童处于正式学习的准备阶段,也考虑到0—3岁儿童个体在身体发育过程中各方面发展的优势和能力。要以儿童为未来的学习和社会生活作准备为教育的起点,注意启蒙的、愉快的、有益的学习和经验积累。因此在教育目标的设立中,既不能把3—6岁和0—3岁两个阶段截然分开,也不应把0—3岁自身的目标和要求混合到3—6岁里去。另一方面考虑到0—3岁教育中家庭、社区的因素,以教育机构的目标一统其他两者的目标也是不合宜的。只有从儿童自身特点出发,连续有效的教育目标才能使教育一体化的目标真正实现。

在0—6岁的教育中,必须按照知识发展的顺序循序渐进,同时兼顾幼儿发展的特点。在0—3岁阶段,生活的教育、行为的养成、感知觉发展以及运动能力的发展都是重点的内容。观察发现,有些幼儿园托班中,吃饭时有用手抓着饭菜等不良习惯人数占全班1/2以上,这反映出家庭教养的问题,也反映了这一阶段须注意的教养的要求,即生活的教育也包含生活的方式、生活的态度等社会意识的传授。

最后,提高从事教育一体化人员的素质是目前的当务之急。未来从业人员将由教师(直接面对儿童)、咨询人员(面对家长的专家)和保育人员(儿童护理和养育)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他们岗位不同,但都需进行三方面的培训和实践。可以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设立考核机构,实行持证上岗的办法,最终实现各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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