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调查研究_国企论文

上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调查研究_国企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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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市政协成立了由政协副主席郑励志、赵定玉和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张俊杰为负责人的“现代企业制度调研组”。调研组由20多位市政协常委、委员、政协之友社理事组成。成立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思想认识问题;国资管理体制问题;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体制问题;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面临的新矛盾;盘活资产存量和产权交易以及社会配套措施问题等六个专题小组。

调研组先后走访了市委、市府有关委办和研究机构等10个单位,先后深入到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钢三厂、上海灯具厂等21家企业,召开了10次现代企业制度有关问题专题座谈会,还进行了问题调查。经过以上广泛的调研活动,使调研组掌握了大量材料和信息,对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现状、进度、难点及对策有了较深的了解,提出了不少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二)

从总体上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还处于探索、试点阶段,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上海要“率先”既有较好的基础,也有不少问题需要深入探讨。经过十多年来企业改革,目前本市已有100多家企业实行了股份有限公司;约有三分之一国有工业企业基本实现转换经营机制的目标,其他企业也正在贯彻实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条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已成立,纺织局、仪表局、电气联合公司和东风机械集团公司正在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综合商社的步伐正在加快。上海的社会保障制度已逐步实施,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良好外部环境。因此,上海完全有条件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但在调研中,大家也反映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问题,主要是:

一、认识很不一致。对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为什么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认识不一。有的认为企业拥有现代化技术设备和先进管理手段,就是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有的认为只要把经济效益搞上去,也就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也有的把西方的公司制和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全等同起来。有的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能否解决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问题信心不足。

对如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各部门和企业的着眼点也各不相同。一些主管局关注转制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后如何加强管理与运作;主管公司主要考虑的是解体后如何组建企业集团;企业领导较多关心的是政府如何转变职能;而政府有关部门则较多强调企业练好内功。

二、政企未能彻底分开。十多年来企业改革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利改税、承包责任制到转换经营机制,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由于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不清晰,没有将国家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财产权分离,国有企业无法摆脱政府主管部门的干预,因而没有真正成为市场经济所要求的独立、自主的法人经济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目前政府各主管局兼有行政管理、资产管理、行业管理和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不转变职能就难以做到政企彻底分开。

许多企业反映,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政府职能转变是关键。有些企业反映,现在成立的集团公司中,有的职能未转变,实际是“翻牌”公司。

有的企业担心,政资分离后,原来只有行政主管,现在又有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增加了新的“婆婆”,会管得更死。

三、企业机制很不健全。现在股份制企业中,虽已建立了新的领导体制,但有的董事会形同虚设,有的董事长是安排挂名,企业重大决策仍由总经理决定。总经理也是由上级组织任命的,而不是由董事会聘任。有的企业是由总经理兼任董事长,集决策与执行于一身。

有的反映,企业实行公司制后,强化了行政决策指挥系统的权力,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难以发挥,担心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会进一步淡化。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与长期来党管干部的原则也有矛盾,如何正确处理好两者关系。《公司法》中对企业党组织的活动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大家感到难以操作。

许多企业对经营者还没有建立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有些企业正在探索中 。

四、社会配套改革还跟不上。

由于产权市场发育不完全,国有资产存量流动困难。股份制企业由于法人股和国家股不能上市运作,仍处于凝固状态,无形市场的产权交易操作不规范,加上企业资产的清理、重估和产权的界定工作没有做好,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有形产权市场的建设步伐不快,上海已落后于国内有些地区。

有些企业历史债务沉重,无力偿还。固定资产投资实行拨改贷以后,有些个借债搞的项目,虽已建成投产但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生产设备利用率低,经济效益差,企业丧失还贷能力。特别是一些技术引进项目中,借的是外汇,由于汇率变化,企业更无力偿还。有的还是上级决策造成的。

企业流动资金严重不足,长期负债经营。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还是1982年核定的,十多年来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而自有流动资金却没有相应增加,企业对银行的依赖性增大,加之近年来“三角债”扩大,企业流动资金更加困难。

企业富余人员难以全部自行消化。去年底下岗人员达32.4万人。其中长病假4.3万人,余下通过企业办“三产”,相互调剂以及自谋职业解决了一部分,还有待岗人员12万人需要社会统筹解决。在待岗人员中,再就业的供求结构差异大,特别是大龄职工(40岁以上)再就业更为困难。

(三)

根据各方面的调查情况,特别是作为市场经济主体——企业界的反映,上海要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狠抓以下四方面的工作:

一、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领导

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公有制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伟大实践,是前无古人的探索。上海要率先,首先是思想观念要领先,必须有统一的科学思想为指导。而统一的思想又要以统一的政策特别是统一的领导来保证。

1.统一思想

当前,人们对国有企业的困境原因、改革思路和发展前途等问题的看法很不一致。为了加速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上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已成为当务之急。

要认识到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渐进式改革思路,如今已发展到将改革重心转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改革历史发展的必然,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国有企业的改革不是一般的变革,而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体基础能否建立,社会主义经济改革能否最终成功的重大改革。是一项具有巨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举措。

要认识到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仅因为上海是我国国有大中型企业最集中的地区,更是由于国有企业振兴是上海90年代经济发展的重要生长点,是实现“一个龙头、三个中心”地位的重要保证,其意义决不亚于浦东开发。

要认识到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具备充分的条件:国家的改革战略重点已转到国有企业;中央积极支持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海拥有企业制度所需要的良好的现代化市场环境;股份制试点、企业集团探索已走在全国的前列;特别是浦东开发所带来的大发展的态势,足以化解国有企业改革所可能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

2.统一政策

思想的统一要落实到政策的统一,要防止出现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现象。比如,在国有企业产权重组时如何既要吸收多元的产权投入,又要保证国有产权的主导地位;国有资产在企业中的代表该由谁委派,管财产与管人如何统一;现代企业制度中的领导体制如何协调等等,都需要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基本制度和规章。

3.统一领导

国有企业改革之难就难在它是一个系统工程。在计划经济下形成的国有经济传统体制,使政府和企业在思维方式、运作办法上均已形成巨大的惯性。需要强有力手段才能打破。建议由市委、市府主要领导负责的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持其事,使它由虚变实,真正成为上海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机构,并大大充实它的办事机构。只有强有力的权威领导,才能破除企业改革中的各方障碍和阻力。

二、加快政企分离,发挥政府是企业改革第一推动力的作用

政企不分是传统体制的一大弊端,是多数国有企业至今不活的主要原因。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即确立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这就必须以政企分开为基本前提。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主体固然是企业,但它的前提和关键则是率先改革政府机构,实行政企分开。

机构改革、政企分开的核心是转变政府职能,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改革目标,将资产管理、行业管理、部分社会管理的职能从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分解出来。

1.迅速建立和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关键是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使其成为企业现实的投资主体。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一种经营资产的企业。它与被投资的企业的关系只能是一种投资和控股的经济关系;而决不能成为广大企业新的行政主管。

上海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应该考虑到有利于打破条块分割的现状,促进企业的重新组合和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各类连锁企业的发展。为此,除了原有几家投资公司、纺织与仪表两局的改组试点、授权几家大的集团以外,建议更多地发展第四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组建若干家跨产业、跨地区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现有的国有资产,以企业单位,按照效益配置的原则,划分给不同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特别要提倡资产经营公司与企业之间的自愿组合,以推动大型企业集团、综合商社、连锁企业的发展。调派一批优秀干部,包括现在机关的一批局级和处级干部,经过国有资产管理短期强化培训,成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董事长与总经理;

2.迅速组建和健全行业协会。行业协会要以大型企业为龙头,真正成为行业内企业自律的组织。行业协会承担原有政府承担的行业管理职责,协调行业间的信息、价格、竞争、市场等有关事宜,成为沟通政府和企业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行业协会还可承担政府所赋予的某些行业管理的行政权力,如行业规则、技术标准等。

3.建立属地化的社会管理机制。要积极创造条件,将爱国卫生、计划生育、防汛防台、安全保卫等社会管理职能,从政府主管部门划归地区和社会职能部门管理。

4.在分离资产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政府各委办的主要职责便是规划、协调、服务和监督,而不再直接管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为此,行业主管局的建制已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拆为宜。

为避免一时的过大震动,可先选择一个大口(如财贸)和一个区县(如浦东新区)先作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迅速推广。

三、以确立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为核心,推进企业制度创新

国有企业改革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自我完善,也是在企业制度上的重要创新。只有制度创新,才可能有公有制的自我完善。

1.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确立企业的法人财产权,这也是明晰产权关系的关键所在。尽管财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等投资者所有,但是,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即法人财产权却属于企业。其中占有权是法人财产权的核心,要保证国家投在企业内的全部资产,都归企业法人全权占有,任何人包括国家都不能任意抽走企业内的资产。维护企业法人财产的完整性,是企业履行其基本职责,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本前提。

2.要确保企业有支配和使用其所占有的财产和资金的充分权力。企业的积累和投资,财产在价值形态上的置换,财产在地区和部门间的流通,都该由企业自己作主,由企业法人依法独立决策。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机构只能通过自己在企业董事会中的代表,发挥其影响,而绝不可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

建议国有独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在现阶段以留在企业或留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宜,这有利于国有企业摆脱困境而增加其竞争实力。

3.正确设计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理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党委、工会、职代会的相互关系。

要确保董事会在企业重大决策中的主导作用,避免董事会的虚置现象。作为企业法人代表人的董事长必须到位,不宜作为安排性质。

党在企业中的核心作用,主要表现为党委成员融入企业的决策和监督机构即董事会与监事会,在参与中发挥党的核心作用。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有条件的(并经过选举)可担任董事长、监事长。还可以通过加强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激励和督促党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先锋和模范作用。

企业董事会与监事会中必须有职工的代表,以反映和维护职工的利益。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一基本原则。

4.发展多元的产权关系,培育现代企业制度的扎实基地。上海国有企业改革除了吸收非国有资产成为中外或中中外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以外,更要鼓励国有法人企业相互参股建立有限责任公司。大批开放性、竞争性的国有中小企业,可以县区为单位成批发展股份合作制。有些小企业可以拍卖给个人。私人企业和公有企业之间也可以相互参股建立新的公私合营企业。国有企业产权的多元化,是保证现代企业制度不流于形式,保证董事会不形同虚设的重要条件。

5.要抓紧现代企业制度的试点改革,更需支持非试点企业的自主创新、自费改革。企业改革应该点面结合,加速推进。企业改革的主体只能是企业。在政府发挥第一推动力作用的前提下,企业改革的形式和时间,应由企业自主抉择。

6.积极提倡企业练好内功。认真总结和推广上海一批优秀企业的成功经验,大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市场意识和自我制约的能力。

四、社会配套体系要有大的突破

15年的改革实践证明,作为市场经济微观基础的企业,其改革如果没有社会各方面的配套协调,必然是步履维艰。上海要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在社会配套体系上有大的突破。

1.尽快建立和完善上海的产权市场,加快企业的兼并破产、分立和改组。参照国际惯例,上海主要应大力发展无形的产权市场,即运用律师事务所、咨询机构、信息中心、拍卖行等中介组织与个别交易等形式,建立和健全法律规范、加速国有资产的存量转移。生生死死是一切事物发展之常规,破产兼并是上海国有企业振兴的重要条件。

2.加快劳动力市场的培育和发展,大力拓展就业渠道。这是吸纳破产企业职工、精简机关干部和维护社会安定的最重要条件。劳动力市场必须成批联网,组成体系,并由组织、人事、劳动、教育、工青妇、地区等机构共同参与,融劳动力的吞吐、培训和维护职能于一体。

3.建设经营者市场,加快干部体制改革。建议由市委组织部筹建和管理经营者市场,使党管干部原则更好地融于市场机制之中。总经理将在经营者市场中选拔聘用,不再由政府直接任命。

建议在国资委下建立董事管理局,市委组织部参与其事,负责对国有资产代表即董事的选拔、培训、管理和监督。

建议对企业经营者实行以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相结合的双重激励机制。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与经营效益挂钩的年薪制等激励形式,更需要提倡源于社会利益、社会责任的精神激励。

建议取消企业的行政级别,提倡企业及经营者的社会地位取决于其经营情况与市场评价。

4.加快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建议积极拓宽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源;将个人所得税纳入社会保障基金,以发挥其社会再分配的作用;划出一部分国有企业或者几家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归社会保障基金所控制,以提供社会保障基金为其基本责任;破产与拍卖企业所得的一部分,用于职工保障基金。

5.急需拓宽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所需资金渠道。建议实行“法人企业有其屋”,将国有企业所使用的房地产,作为投资重新返还给企业,为企业所占有;将拍卖或出让国有资产所获得的资金,全部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重新核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合理比例,将部分因客观情况变化而无力偿还的拨改贷重新由贷款改为投入资本金;银行应冲销因行政主管部门决策失误而造成的企业贷款中的长期呆帐。

当前,我国的改革重心已转移至国有企业,加上浦东开发这一有利条件,标志着上海已进入大发展的年代,这就为上海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极有利的社会环境。现在的关键是抓住时机,果断决策,力争在较短时期内完成率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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