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解释学对传统认识论的批判与困境_认识论论文

现代解释学对传统认识论的批判与困境_认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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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解释学是20世纪特别是60年代以来在西方思想文化界出现的一个重要理论思潮。它继承了古典解释学和近代浪漫主义解释学的传统,在本世纪经过海德格尔所进行的解释学的“本体论转折”,由伽达默尔加以系统阐述而形成的具有哲学特征的解释学。经由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所创立的现代解释学,一经产生就对哲学、美学、文学、历史学、语言学等几乎所有人文科学产生了重要影响。利科、德里达、霍埃、罗蒂等当代思想家也都对解释学有所论述并进一步进行了阐发。虽然在很多重要问题上这些解释学思想大师都有着不同的观点,而且也进行过深刻的争论,但他们都对“传统认识论”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批判,并认为“传统认识论”已经过时,该是“终结”的时候了。

“认识论”是西方近代哲学的一个核心内容,可以说自笛卡尔以来的整个近代哲学都是围绕着“认识论”问题而展开的。然而本世纪以来,传统认识论已成了人们攻击传统哲学形而上学特征的一个主要目标,“认识论”遭到了越来越多的当代思想家的批判和挑战。而现代解释学可以说是这股思潮中最夺目耀眼的一个流派,它对传统认识论进行了最集中、最彻底、最全面的批判和反省。

纵观现代解释学对传统认识论的批判和反省,大体上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的。

(一)批判对“人的本质”、“人性”的抽象预设

传统认识论是建立在对“人的本质”、“人性”的抽象预设基础上的。它认为,人天生就具有理性能力,正因为如此,人才能去认识和把握自然,人的理性是人的本质,人理性地认识自然是人一生下来就具有的本性。不论是笛卡尔认为人的心灵本身具有理性的思考能力和判断能力,还是康德认为人天生就具有一种可为自然界立法的先天的“综合”和“分析”的主观形式,都是一种对人本质的预设。传统认识论都是在这种“预设”基础上去构筑的,而现代解释学则对这种“预设”进行了一针见血的批判。海德格尔认为,近代哲学把人看作是理性的、生物的人道主义是抽象的、片面的,人并非天生就具有一种本质,人本身是一种历史性的存在,其始终是处于一定条件下向未来的敞开,“照海德格尔的看法,我们就是我们最关心的,至于形而上学意义上的我们个人本质的问题则实际上是无关紧要的。”(注:霍埃:《批评的循环》,中译本,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页。)伽达默尔也认为,人并没有一种固定的本性,人始终处于“效果历史”中,人的自我理解是在“前理解”、“前见”的制约下向未来的一个发展过程,它永远不会完成。利科也批判了胡塞尔对人的先验性的强调,认为他的思想“作为一种自我论,它是没有‘我在’的我思”(注:利科:《胡塞尔:他的现象学分析》,转引自张汝伦:《意义的探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31页。)。德里达更是从“后结构主义”的立场对“人的本质”问题进行了彻底的解构,认为“人的本质”、“人性”是传统形而上学必然产物,我们必须抛弃,从而提出了“人死了”的骇世结论。罗蒂也认为,这种“人的本质”只是一种抽象的概念而已,非但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反而腐蚀了西方思想文化。

(二)消解“主客二分”模式

“主客二分”是传统认识论得以成立和展开的前提,是传统认识论得以建构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始自笛卡尔对不具有广延性的内在心灵与具有广延性的外在事物的区分,而康德则进一步完善了这种区分。可以说这种“二分”模式几乎支配着所有近代哲学思想家,也正是有了这种区分,才谈得上“主体如何去认识客体”的认识论问题。现代解释学对这种“二分”模式可谓是深恶痛绝,海德格尔认为,从主客对立关系中研究认识问题,并提出“主体如何认识客体”,这是传统哲学给自己制造出来的困境,是毫无意义的问题。他认为,“存在”是比主客体区分和对立更原始的东西,主体和客体是在“存在”基础上派生出来的概念,认识问题只是人存在的一个方面而已(注:参见张汝伦:《意义的探究》,第133-134页。)。伽达默尔认为,理解活动是人存在的基本样式,而它不是旧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认识客体的主观活动,在理解活动中,主体不是个人,而是理解活动本身。他认为康德的区分站不住脚,不存在主客的对立关系,而是一种属于关系,人无法摆脱历史,它是属于历史的。德里达则对这种主客区分更是进行了彻底的批判。他认为主体与客体、精神与物质、灵魂和肉体、本质与形式、语言和文字等“二元对立”是传统形而上学的抽象设立,在这种“二元对立”中前后两项并非平等并置,而是前一项优于或决定另一项。他进一步指出,这种“二元对立”对西方思想文化起到了严重的破坏作用,所以要摧毁这种“二元对立”的等级序列。罗蒂认为由笛卡尔开始的“心身问题”、“主客体问题”是传统哲学的中心问题,但“心身”、“主客”都是一些虚构出来的词汇而已,“不会在日常生活、经验科学、道德和宗教中导致任何结果”(注:罗蒂:《哲学和自然之境》,三联出版社1987年版,第18、77-82页。)。

(三)用“理解”或“解释”对抗“认识”

传统认识论是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去进行认识论的建构的,它或者把研究对象局限在对自然的认识上,强调认识的“反映”和“再现”的功能;或者用自然科学的方法去构造历史、艺术、文学等“人文科学”,强调人认识的清晰性、精确性和统一性。这种“认识”概念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认知,是一种理性主义的反映和再现,由此,其认识论明显带有“科学主义”的倾向。反对科学主义,可以说是现代解释学的一个重要目标。现代解释学思想家认为,“科学主义”以及自然科学的方法是有局限的,并非在一切范围内都是有效的。人的真正的现实的世界是人的生存和生活的世界,这个世界是先于科学世界的,而这个生活世界也就是人的理解和解释意义的世界。海德格尔认为,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存在的意义问题,而人恰恰是询问意义的存在,这个询问意义的过程就是理解和解释的过程。所以他认为理解是人的存在方式,而传统认识论把认识或所谓的“理解”局限于对客体的性质的认识,这是错误的。理解是人认识活动的基础,认识活动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伽达默尔更是对科学主义和自然科学方法进行了彻底批判,他在《真理与方法》导言中说:“本书探究的出发点在于这样一种对抗,即在现代科学范围内抵制对科学方法的普遍要求,……去探寻那种超出科学方法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8、6、6、5页。)这就是说,伽达默尔主要探究的是人的生活世界的问题即理解问题。他认为,如果说康德主要探讨“认识如何可能”的认识论问题,那么他则要探讨“理解如何可能”的解释学问题,这是一个先于科学认识的一切理解行为的问题(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8、6、6、5页。)。而罗蒂则认为“解释学”和“认识论”代表了两种观念的对立,他要抛弃传统认识论,而走向解释学,但这种解释学不是在传统认识论观念内的一种力图去解决认识论没有完成或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是表述一种“对话”的要求(注:罗蒂:《哲学和自然之境》,三联出版社1987年版,第18、77-82页。)。

(四)用“语言”去代替“意识”

传统认识论主要分析和研究人的意识活动和心理活动,并认为语言只是表达人的意识的工具和形式。而现代解释学则认为,离开人的“语言”去研究人的意识活动,是抽象的、片面的。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都认为,人是一种语言的存在物,因为人的理解活动离不开语言,或者它根本上就是一种语言活动,语言具有基本的优先性,语言不是人的工具,不是一个对象,而是人的生存和生活经验的形式。海德格尔认为“语言是存在的家园”,伽达默尔进一步说“能理解的存在就是语言”。伽达默尔又分析道,人正因为是理解的存在物,所以人永远以语言方式拥有世界,人的历史性和文化特征是作为语言被我们所接受的,对人来说,世界就是语言的世界。而且语言不是人的工具,它不是由人的意识支配的,不是“我说语言”,而是“语言说我”,“语言并非只是一种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所拥有的装备,相反以语言为基础,并在语言中得以表现的乃是:人拥有世界。……语言就是世界观”(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译者序言,第10页。)。利科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固定下来的语言即“文本”的解释学说意义。德里达也对“文本游戏说”进行了深入的阐发,认为“语言游戏”就是一切,人和人的意识消失于语言符号之网中。

(五)反对“符合论真理观”

传统认识论由于是在自然科学的框架下去探讨认识问题的,所以必然坚持真理就是人的认识与客观外界相符合的“符合论真理观”。“符合论真理观”注重人对外部世界的“再现”、“反映”,只强调真理的客观性,是一种“照镜子式”的真理,它一旦被发现、被获得,必然就是绝对的和永恒的。而认识论其目的就是要探讨如何发现这样的“真理”。现代解释学对“符合论真理观”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它针对“符合论真理观”所认为的存在着一个固定的本质等待人去发现的这种“本质主义”观点,认为事物根本没有一个脱离人而存在的固定本质,人对事物的把握离不开人的特定条件、语境和文化,所以客观真理是永远达不到的,也没有必要去追求。海德格尔认为,真理不是“符合”或“一致”,也不是一旦拥有就一劳永逸的东西,它是一种“敞开”,是存在的开放性。伽达默尔认为,传统真理观只从自然科学角度谈真理,人文科学因为无法达到与客观相符合,所以在传统哲学看来,人文科学领域根本不存在真理。他的《真理与方法》著作就是要反对这种观念,从审美经验入手,论述人们的审美艺术活动也存在真理。当然这种真理绝不是“符合论”意义上的真理。他认为,真理不可能是个人的,一部作品及其作者并没有一个“原意”等待人们去发现,真理本身是一种“视界融合”,而且这种“融合”永远不会完结,永远不会穷尽。人的理解活动是在“前理解”、“前见”中进行的,人不可能摆脱这些因素成为一个超越了历史和他人之上的净化了的主体,从而也就不会达到符合意义上的真理。罗蒂则针对“符合论真理观”的片面性,提出了建立在特定共同体基础上的“协同真理观”。他认为真理根本不是人对客观性的把握,而只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约定”而已。

总之,现代解释学通过批判对“人的本质”、“人性”的抽象预设,而抽掉了传统认识论的理论基础;通过批判“主客二分”模式,而消解了传统认识论的思维方式;通过用“理解”或“解释”对抗“认识”,而扭转了传统认识论的理论取向;通过用“语言”代替“意识”,而改变了传统认识论的核心内容;通过批判“符合论真理观”,而抛弃了传统认识论对客观绝对真理的盲目信念。由此,传统认识论已成为“明日黄花”,辉煌不再,经过近代哲学长期精心构筑的认识论大厦倒塌了,传统认识论被彻底击垮了。

现代解释学在20世纪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而有着深刻的社会和理论背景。自从本世纪以来,随着传统资本主义的负面影响的突出,又历经两次世界大战的深重灾难,以及越来越严重的生态危机、核武器威胁、人的精神危机和意义失落,人们开始反思传统的价值观,反思笃信已久的关于人的本质、主体性、理性主义、绝对真理等信念,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传统哲学观念以及传统思维方式的弊端和局限。而且本世纪中叶以来,信息、资讯、知识、语言、符号等在社会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而使人们感到原有的传统工业社会的文化观念已不再适应这个所谓的“信息社会”、“消费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从本世纪开始,无论是哲学、文学、艺术、史学等人文领域,还是自然科学领域,都对传统观念进行了空前的反思和深刻的批判。而现代解释学就是这多重戏剧中的一个重要场景。

我们从前面分析可以看出,现代解释学对传统认识论的抽象性、片面性、单一性、虚妄性、幻想性可谓是进行了釜底抽薪的批判和解构。这在一定程度上抓住了传统认识论的弊端。现代解释学思想家针对“人的本质”、“人性”的抽象规定,而看到了人的历史性、社会性和文化性;针对主客体“二元对立”,而看到了主客体的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针对片面强调自然科学意义上的认识,而看到了丰富多彩的人的理解活动;针对抽象意识和理性的空洞分析,而看到了语言和文本的重要作用;针对“符合论真理观”,而看到了真理的相对性、历史性和社会性。这些可以说真正击中了传统认识论的要害,对克服近代哲学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而且他们在很多问题上都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不乏真知卓见,这对我们拓展思维视野无疑具有巨大的启发性。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其内在的局限性,现代解释学有其无法解决的理论困境:

首先,现代解释学力图克服传统认识论的抽象性,力图建立现实生活的理解论,其用意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其所谓的“现实生活”无非就是海德格尔的“存在”、伽达默尔的“生活经验”、德里达的“语言游戏”、利科的“文本世界”、罗蒂的“交往共同体”,这实际上强调的都是生活和生存活动的“生活实践”。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我们所探究的是人的世界经验和生活实践的问题”(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8、6、6、5页。),而且他一直把自己的解释学称为“实践哲学”,但他的实践概念无非就是对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和政治的活动”的进一步阐发。当然人离不开生活实践,但生活实践如果离开了人的“生产实践”活动那就是不可思议的,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了。这些现代解释学思想家要找的“现实生活”实际上只是抽象的“生活实践”,而没有看到“生产实践”的现实意义。所以只有马克思的现实的实践观才能真正理解现实生活,才能真正摆脱现代解释学的局限性。

其次,现代解释学看到了“理解”在人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这对冲破传统科学主义模式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但这些思想家由于对“理解”或“解释”的过分强调,从而否定了认识的作用。虽然他们声称,解释学只是指出自然科学及其方法论的局限性,并不抹杀它们的重要作用(注: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第17-18、6、6、5页。),但由于他们强调理解的普遍性、原始性,从而使他们的承诺并未实现。他们或者抹杀认识的作用,或者承认精神科学的优先性,从而忽略了认识在人类生产实践中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他们只是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正确处理理解和认识的关系,只有通过马克思的辩证法才能真正得以合理的解决。

再次,现代解释学看到了“语言”的重要作用,这对传统认识论片面强调意识活动而忽视语言力量的狭隘观点,无疑是一种突破。但这些思想家却又过分强调了语言的作用,从而陷入了“语言本体论”。他们本想摆脱传统认识论的形而上学,但却又陷入了一种“语言乌托邦”。他们把人的主体性、人的理性、人的历史文化都看成是由语言或语言之网决定的,这实际上是一种极端片面的观点,而没有看到语言也是源于人们现实的实践活动的。对把语言抽象化为一个独立自足的世界的观点,马克思早有过批判,他指出:“像哲学家把思维变成一种独立力量那样,他们也一定把语言变成某种独立的特殊王国”,但是,“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

最后,现代解释学强调了理解的多元性、差异性和未完成性,这对突破传统的绝对单一的真理观和理性观无疑具有重要作用,但由于现代解释学过分注重这种“多元”和“差异”而往往缺乏对“一致”、“共识”和“一元”的理论论证和重视,所以容易导致相对主义,带有一种“怎么都行”的理论意味,从而给人一种无所适从之感。

现代解释学自诞生以来,正因为其内在的理论困境,在得到大力推崇的同时也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如哈贝马斯),但是要真正走出解释学的困境,必须要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出发,建立一种“实践解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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