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人民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社会保障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_社会保障基金论文

世界人民什么时候才能享受到社会保障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_社会保障基金论文

社会保障,何时能使天下百姓俱欢颜?——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查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欢颜论文,能使论文,社会保障论文,社会保障制度论文,百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项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至关重要的配套措施,也是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发展,保持社会安定和关系天下百姓生计的重要手段。劳动、人事、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积极参与和推进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调研和政策制定,并在改革中逐步建立与健全社会保障体制。

问题种种,何以得欢颜?

——国家和企业包揽过多,个人权利与义务脱节。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规定各种保险费用几乎主要是国家和企业负担,个人交纳的比例较低,淡化了自我保障的意识和责任,又加重了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如职工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企业交纳;公费医疗基本上由财政负担,与个人利益挂钩甚微。因而医疗费逐年大幅度增长。这种超前的社会保障水平,显然是不符我国国情的。目前国家财政还很困难,企业效益又普遍偏低,加之人口老龄化和“九五”期间的第三个失业高峰的逼近,要国家拿出巨额资金提供社会保障,显然是很难办得到的。由此可见,社会保障面临力不从心的严重困境。

——保障的覆盖面小,社会化程度低。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在国有、大集体企业执行,个体私营等企业的劳动者,几乎没有参加社会保障。占全国总人口80%以上的广大农民则与社会保障无缘,只能靠家庭自我保障,其保障水平比城市人口低得多。

——政出多门,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分散。目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制除财政部门外,民政、人事、计生、劳动等部门都参加分管。条块分割,政事不分,缺乏监督。由于多部门参与管理,并各自设置管理机构,造成机构重叠,人员臃肿,费用增大,效率不高。筹资办法、政策规定等也是政出多门,难以统一,甚至相互扯皮,相互掣肘,最终导致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分散,效益很低。

——社会保障基金征收困难,缺乏制约手段。当前社会各种保障基金征收是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出台的法规、文件为依据,由劳动等部门以收费形式委托银行扣交。由于未经立法,征收基金部门缺乏权威和手段,以至少交,拖欠甚至拒交基金的现象比较多,当然与企业经济效益差,也有关系。

——社会保障基金移作他用,保值增值状况不佳。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下,社会保障基金结余额只能用于购买国债,本是职工的“养命钱”、“保命钱”,往往被各级政府、社会保险管理经办机构等不同程度的挪作他用,或作风险性投资,或视作机动财力,造成社会保障基金增值率低;前几年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使基金贬值情况严重。

——财政部门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社会保障是政府运用国民收入再分配手段为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的制度。财政作为政府参加和主导国民收入分配的职能部门,又是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的“枢纽”。因此,财政在社会保障体系中,尤其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长期以来财政部门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基金管理参与不够,或游离在外。由于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自定政策、自行收取、自行支付,不受财政预算约束和监督。在这样情况下,财政在构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职能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是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混乱、挪用、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寻求对策,可以得欢颜

——实施范围普及化。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在生产资料占有权利方面是平等的,故劳动者应平等地享受社会保障权利。但社会保障项目与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与指导下,应允许城乡有别。对城镇劳动者,应打破现有所有制局限和职工身份界线。不仅把国有和集体以外的城镇企业劳动者纳入为社会保险对象,还要对农村劳动者继续推行养老保障改革试点的办法,稳定扩大农民养老保险范围;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企业,可按企业养老保险方式扩大保险范围;同时,要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兴办社会保障服务项目,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差距,逐步实施基本社会保障普及化。

——机构服务社会化。根据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国务院成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随着省、市、县社会保障机构的相应设置,这就明确了各级政府管理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障项目和职能的执行主管部门,是保证社会保障工作在政令、规划、制度、标准等方面的统一和营运规范化的组织保证。同时,把养老等各项保险实行社会化管理。以政府为主体组织的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社会筹集,由单位和个人向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管理和使用好各项基金,付给受保对象保险费。使企业职工无后顾之忧地适应劳动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可在不同所有制和地区之间流动,使企业之间社会保险费的负担趋于均衡,为企业之间公平竞争创造了条件。

——保障制度一体化。一是财政部门应积极会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一体化的法定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等保险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交费基数、筹资比例、计发基数及给付标准和办法。一体化的法定社会保障制度,符合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及劳动制度改革、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使企业职工在不同所有制和地区之间流动,可继续享受与原水平一致的社会保障待遇,这就解除了职工因劳动力流动而招致原有一部分既得社会保障利益丧失的顾虑;二是实行筹资渠道多元化,对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均实行个人、企业、国家三方筹资,失业、医疗保险应提高个人交费的比例,国家除承担企业交纳社会保障费在税前列支外,并应增大财政投入。三是推行保障结构多层化。对养老医疗保险要实行多层次社会保险。四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财务制度。财政部门应将各项社保基金、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储存,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制定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加强对卫生、民政社会保障事业费财务管理,合理调整支出结构,卫生事业费应向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倾斜,促进各项基金收支和投资运营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

——征收基金税收化。几年来,各地普遍提出社会保障基金收交困难,建议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或将社会保障基金委托税务部门代征。充分发挥地税部门工作面广、手段强的综合征管优势,形成地税征收、财政管理、劳动部门使用的良性运转机制,也为社会保障税出台开征奠定基础。

——保障预算集约化。实现社会保障预算集约化的好处,一是维护国定预算完整性,便于政府将各项社会保障基金统筹安排和全面规划,完整地反映政府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总体情况,并完善复式预算制度的重要内容,二是健全财政职能,财政部门要在社会保障基金中引入制度机制,克服管理分散,政出多门弊端,防止挤占、挪用和浪费等现象的发生,有效地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三是增强国家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按照统一的政策合理安排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保障制度法制化。无法可依是影响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作用发挥的重要原因之一。社会保障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论国家和企业的责权利,还是保障机构和被保障人的权利与义务,都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国家应尽快研定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税法、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对我国保障制度的目的、性质、任务、职责权限和保障基金的来源、用途、管理等方面一一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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