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经济发展之路(一)--兼论我国经济改革的短期和长期战略_国营企业论文

走经济发展之路(一)--兼论我国经济改革的短期和长期战略_国营企业论文

踏上经济发展的坦途(上)——对中国经济改革短期和长远策略的看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坦途论文,中国经济论文,长远论文,经济发展论文,看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短期的经济策略

中国目前的混合经济体系,即国营企业与市场体系并存的混合体系,容易出现宏观方面的不稳定,原因有三个:其一是容易过热及失控,因为当各地区及企业都倾向生产同类型及同一技术水平的产品,或扩充同类的生产设备时,追求速度及数量的一窝蜂现象便会出现。另外,企业经理人,通常都不以经济效益为前提,反以扩张及控制企业可拥有的资源作依靠;其二是这种经济体系,由于不以经济效益、利润回报或生产效率为依靠,容易造成大量浪费,以及生产一些低水平及低需求的产品。但由于工人薪金照常支付,所以购买力及总需求一定比总供应多。这些剩余购买力,一方面因为国家没有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其中一部分由于无须纳入其银行或金融体系内,于是便积聚于民间,随时造成通胀的压力;其三是中央政府惯用行政手段指导金融系统,往往维持低利率政策,及集中在信贷与回报率低和回报期远的计划项目上。遇到中央财政赤字扩大(譬如由于国营部门污蚀加深或税收大幅减少),或因新兴市场体系迅速扩展,与政府争取有限的资金时,中央政府便不得不大量发行钞票以应付其开支,如此一来,通胀便容易失控。

正因为中国这种双轨经济不稳定的结构,所以宏观经济调节便是中国政府必须小心谨慎处理的课题。不论是财政政策或是金融政策的筹谋,都要小心翼翼,特别是由计划体系逐渐过渡至市场体系时,更是陷井处处,如果不抱着如履薄冰的态度去小心调节,便很容易拖慢改革的进展,及扭曲改革的方向。

宏观经济调节,首要任务是控制通胀。控制通胀的治本方法是增加生产力。如果不容易办到,则退而严格控制货币供应。一方面要严拒国营企业对银行体系放宽信贷的要求,另一方面,尽量使银行体系可以有效地调节不同企业信贷的要求,还要控制公营部门支出,尤其是工资支出的增加。要控制通胀,控制货币供应量及控制信贷,是调节经济过热的不二法门,是决策者必须严防固守的关口。

宏观经济调节,着重平衡整体经济的总供应与总需求。以中国情况而论,因为公营部门在这两方面所占的比重非常大,所以,能否控制公营部门的收入及开支,便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开源节流,尽量达至收支平衡,是管理公营部门的金科玉律。

计划体系在过渡到市场经济期间,税收问题是政府面对的最大问题之一,中国在这方面的情况尤其严重。一方面,由于国营企业亏损日益增加,而中国一向以来的财政,非常依赖这方面的收入;另一方面,向新出现的企业收税,尤其是个体企业,非常困难。小企业逃税瞒税,举世皆然,尤其是在法例不明,法制推行不够彻底以及贪污盛行的地区,逃税情况,更形严重。中国当局应特别小心对付。

在税制方面,整体来说,中国所面对的难题不少。原因之一,是中国当局把财政政策及税收制度混在一起,纠缠不清。中国的税制非常复杂,因为要照顾的目标太多,既要兼顾公平,又要刺激生产,或推动发展。这些目标,虽然值得同时推行,但若将税制弄得过份繁杂,反会得不偿失。一个良好的税制,首要原则是掌握收入,其次是简单及容易推行,令应该交税的人或企业都无所逃避,或不愿逃避。

税制改革,一定要配合物价改革与企业改革,齐头并进,效果才会显著。企业改革能达到坚守自负盈亏这原则,是一个健全税制的基础和起步点。没有真正自负盈亏,企业课税多少始终是数字游戏。这亦是中国税制的特点和弱点。中国税制,因为照顾不同企业的需要,常与企业讨价还价后,方决定缴税多少。这样一来,中国当局对税收的掌握不单止困难,更令税制由简变繁,阻碍行政效率。另一方面,因为中国政府的双重角色,一方面既拥有国营企业的产权,要不停津贴其亏损,另一方面又向此等企业微收税项,很多时候,税收补贴变成了一种会计上的数字。所以若不同时认真地推行有效的企业及物价改革,税制改革所收的效用不大,况且税制变动太多,会令企业与人民无所适从。

有关税制改革的方案,因为涉及的技术问题广泛,需要很多税务专家小心处理,不是三言两语可以解决的。我在这里只能将一些大纲性及原则性的问题提出来,所建议的方案亦只限于原则性方面。世界银行在两三年前,曾经就中国税制改革问题做过一项研究,里面的提议大致上是合理而可行的,我仅补充一两点与大家讨论。第一,我认为中国当局应考虑在适当时候全面引入营业税(亦俗称‘VAT’)这一个机制。原因是,目前中国经济正逐渐扩大其市场比例,小型企业会大幅增加,逃税避税的个案数字亦会相继上升,所以掌握收入便变成财政控制一个重要的因素。因为VAT这种税项,不论国营、私营企业都照同样税率缴付,亦不论这些企业是否赚钱抑或蚀钱,都不能逃避,所以对国家收入有稳定作用。当然某些项目可以因时制宜地被豁免(如农产品),但大体来说,这是一个非常公平而有效的税制。

第二点值得提出的,是中央与地方税收问题。中国的中央政府本身并无征税的机构,收税一向由地方,特别是城镇级政府负责,最后转交中央。地方政府收税情况不受中央监管,一般税务员由于训练不足,导致整个税收制度的运作效率不高。同时,在执行已订定的守则过程中,偏差可能很大。要改善这情况,中央政府可以考虑培训及由中央派出一些税务专才,以协助、监察和训练地方收税人员,另一方面应该统一所有税务行政上的标准(如表格等),以简化整个收税机制的运作。

节流方面,比开源方面的困难有过之而无不及。开源方面,尚有很多新兴企业可以纳入当局的税网,但节流方面,政府要向本身的官僚系统开刀,则委实不易。市场体系扩大,新的机制建立,需要新的人员去办事、去监管,所以公营部门无可避免地会扩展。但另一方面,传统的计划体系大体上依然存在,裁减人手不易,所以公营部门的开支,只会升而不会跌,对付着一个极棘手的问题,当局可以考虑下列几个方案。

其一是引入‘零基础’的预算方案,逼使每一公营部门,每隔数年,一定要把其本身预算,由头到尾彻底地检讨一次,然后依照真实的情况和需要来增损,以减少虚应故事式的循例增加。以零为基础,重新安排预算,可以免积重难反的官僚陋习。

对于监管困难的公营部门,可考虑将其中可以市场化的服务交给市场体系,或采用市场收费的方式进行,目的在减少一般民众对免费服务的惯性依赖,同时可以间接逼使公营部门,特别是直接面对市民大众的服务,提高其服务质素。由于这种服务质素高低易见,当局可客观地鉴定这些部门的服务水准及成本水平。

目前中国财务上最大的“黑洞’,出在对国营企业及粮食价格的补贴,对于前者,因为面对新兴市场体系的冲击和竞争,以及深受三角债的困扰,其亏蚀程度恐怕与时俱增,以致国库捉襟见肘。这种情况可能迫使当局扩大其货币供应量,影响宏观体系的稳定。所以中国财政上的问题,归根究底,与国营企业息息相关。解决国营企业的问题,可说是对当政者目前最大的挑战。

东欧诸国的实际经验显示,国营企业私有化这一条路,似易实难。所以,最近经济学者对国营企业改革的问题,都渐觉悲观,甚至有束手无策之感。在这方面,中国的经验实在可作宝贵的借鉴。中国的经济基础,比东欧诸国稳定得多,实拜国营企业占国家工业生产总值越来越少所赐。换句话说,中国改革之所以有成,不在它成功改变了国营企业的经营方式,而在它容许国营企业外的私营部门全面扩张和增长之故。亦即是说,我们对改革国营企业期望不可过高,整体的策略应是尽量减低其破坏性,而不期望它们脱胎换骨,摇身一变成为中国经济体系内的中流砥柱。

在这个颇为消极的大前提下,有几个方案可提出作为参考。其一是设法把这些企业可以市场化的部分放出去交由市场取代,例如一些本来由这些企业经营的项目,如果市场有企业可以承办,则应以合约方式,交给这些企业办理。至于本来的雇员,可以考虑交由承办企业接管,作为合约条件之一部分。若部分雇员必须辞退,则由国家社会安全网负责。至于交给市场何种企业承办,则可以投票方式进行,价高者得。第二个可以考虑的方案,是把现在的国营企业拆细及改造,并鼓励企业的员工对分拆提出建议。拆细的好处,是将大规模企业内的“瘀血”透视于外,将责任界线界定得较为清楚,令参与者投入的努力与奖励,变得直接可办,因而增加被拆细企业的竞争能力。拆细后的企业,可以纳入市场体系内,在市场中作出适当的竞争活动。第三是预定补贴数目的上限及时间表。企业经理人可以较有弹性地运用这些补贴,如果补贴仍然不足,则企业将被逼转卖其资产或最后关门大吉。此外企业经理人在某些指定条件及情况下,必需有权辞退部分雇员,以减轻经营成本。至于有没有权随便加薪给予其他雇员则须要另外考虑,以便配合政府公营部门的做法。这个方案既将较大的权力赋予企业经理人,同时亦限制其可用的资源(由于补贴的上限及时间表已定),就算企业被迫转卖资产,亦等于将生产设备由低效率企业,流到高效率企业去。补贴有上限和时间表,总会激发一些危机感。企业经理人有权辞退雇员,亦肯定会激发大多数人的向上心。一旦企业的动作回复正常,转亏为盈,则可考虑将其股份化或公司化。届时,可容许职工有优先权认购股份或分配特别股份,目的是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使他们尽忠职守,悉力以赴;认购的股份可分期进行及偿还,或从工资中扣除。

前面讲过,税制改革一定要与企业及价格改革齐头并进,才会有成效。同样地,企业改革如果能够与价格和市场改革并驾齐驱,互相倚傍,则成效自会益彰。物价开放的速度,可参照货品供应有否阻力而定。一些货品,如果本身供应上有结构性的障碍,则不能随便开放物价,以免造成通胀压力。所以在改革物价时,应首先消除供应方面的种种限制。这些限制,如果是政策上的,则应考虑如何修改政策,以达到开放市场的目的。另一方面,物价开放速度亦应与国家递减津贴的计划,及国家福利安全网的发展同步进行,目的是希望国家完全取消对物价的津贴后,低收入或有困难的家庭能够纳入社会福利安全网,使真正有所需的人士得到应有的照顾。

市场改革方面,当局应尽量把现存的分销网交由私营或把公营部分分散,以减少其垄断性,容许私人企业参与竞争,发挥市场力量,使分销活动,尽量纳入市场体系之中。至于劳工市场,亦应该逐步开放,诱使在传统计划体系内的工人选择投身市场体系。同时,为了方便工人适应及顺利过渡,除了增加转业培训的活动外,政府可以考虑不同的资助方案,尽量减轻选择投身市场体系工人的冒险性,及过渡期间的损失。

经济发展和市场化的过程,当然需要金融体系发展以作配合。从市场体系的角度而言,中国金融体系尚未达到成熟的阶段,可以改革的地方,实在不少。中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基本上是一个银行控制大局的体系,这亦是中国金融体系的特色和困难所在,因为一个成熟的金融体系本身应是独立的商业体系,政府用行政指令决定信贷及金融资源的调配,与银行体系独立运作的原则,显然背道而驰。因为行政指令,必然倾向以低息及优先贷款予某些投资项目或企业,与银行体系本身以利润挂帅的商业考虑不符。行政指令太多,银行对自己的利润或亏蚀便无从作出正确的估计。亏蚀的银行,更可振振有辞地要求国家作出补贴,而本身经营稍为妥善的银行,亦会因行政指令太多,失去应有的主权商业发展的机会。结果,银行体系沦落为官僚系统,既没有效率,亦没有高质的服务,无论对经济发展或市场过渡,都绝无裨益。

至于正确的改革方针,首先应该是彻底解决这个内在的矛盾,将宏观金融政策,完全交由中央银行执行,把金融体系的一般活动,交由商业银行处理。其他特别发展任务,则交由特殊的发展银行处理。当局的基本职责,应在监督及保持银行和金融体系的稳健与顺利运作、保障存户的利益、防止银行倒闭等问题出现。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强化其中央银行的地位,全权负责制订及执行国家的金融政策,特别是全盘信贷计划,以稳定中国宏观经济的状况。作为所有银行最后贷款者的身份,中国人民银行应对整个银行体系有监管权力。至于经济发展的任务,因为所牵涉的信贷年期久远,应由特别的发展银行担当。其他一般商业信贷,亦应该渐渐归由商业银行,或其他不同种类的金融机构负责,因为只有商业银行才会小心翼翼、步步为营地放出信贷,才会把一个经济体系的金融资源,作最有效的分配及最有效率的运用。要做到这一点,中国当局一方面要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的建立,以便最终造成一个有效率、有竞争的金融市场。但另一方面,中国当局对这个体系亦要严加管制,以免良莠不齐。因为这些机构容易牵涉投机性的活动,在经济繁荣期,有可能盲目乐观,大量借贷,引致银行体系出现连锁性的风险和倒闭潮,冲击整个金融体系。此外,一个成熟的金融体系,应有效地吸纳民间累积的财富,放回生产活动的轨道上,避免目前中国因民间大量积聚的财富而轻易引起高通胀的恶果。一个较为成熟的金融体系,亦可以间接协助国营企业的改革,减低国营企业对国家银行的依赖,使商业银行参与国营企业的活动及资产的监管。

作为金融改革的一部分,中国当局可以考虑对国内所有银行重新估值,目前的情形,根本无法估量中国银行体系的真正情况。重新了解这体系的信贷状况和企业结构,重新估计其成员的真正资产与债务,对整个金融改革方案是不无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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