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工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工会经费论文

企业集团工会工作的调查与思考_工会经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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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看来,随着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兼并,企业集团或集团公司这种具有规模经济的企业组织大量涌现。这些经济组织大多数都是以原有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和主体,内部“细胞”分裂,以资产为纽带组成的企业联合体;有的则是以产品为龙头、资产为纽带、通过外部扩展和内部延伸组建起的新经济组织。也有少数大型国有、集体企业通过企业改制,改为民营的企业集团。这些情况的出现,给工会工作带来了许多新的情况和新问题。据调查了解,由于这些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多系由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和主体组建而成的,因而,工会工作大都具有一定的基础。但就其内部的组织体制、工作方式、运行机制、干部配备以及工会经费上缴及各层次使用比例等方面参差不齐、做法不一;有的甚至一时出现了工会组织断层、民主管理等工作断档的现象。

一、企业集团工会组织的现状。

企业集团(集团公司)是指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以产权为主要纽带,把多个企业联合起来,组成具有不同层次组织结构的经济联合体;是一种现代的高级的企业组织形式。企业集团工会则是伴随企业集团出现的一种具有相当规模的基层工会组织。从目前情况看,我省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以资产为纽带的紧密型企业集团。主要指工厂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制为公司制的企业集团。它们都是以一个核心企业为主体,通过原工厂内部的“细胞”分裂,或向外扩张、兼并联合而组成新的经济组织。这类企业集团的领导层对所属成员单位具有领导和决策权;加之主体企业一般均为有一定地位和影响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工会组织比较健全,工作的基础较好。因而与所属成员单位工会上下关系明确,风络清晰,工作比较协调。但也有少数由工厂改制为集团公司的企业,由于集团内部二级法人的出现,集团公司内部在母子关系上存在着一些不顺的现象,个别二级法人单位工会组织试图游离集团公司工会,改变其隶属关系,直属集团之上的上一级工会。2、部分成员单位保留法人资格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集团在组建过程中,虽然也有资产关系,但部分成员单位却保留着原有的法人资格,这些成员单位的工会也保留着产业工会联合会的资格。其工会经费由这些成员单位工作直接上缴。这些成员单位工会既要接受集团工会的领导,又要参加产业工会(集团工会的上级工会)活动。由于领导层次的增加,使得这些基层成员单位工会干部工作量大增,工作开展多有不便。3、带有行业性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集团主要是以产品为龙头,由行政设计牵线而组成的。集团所属的成员单位在各自产品领域里都有明显的优势,集团行政对所属成员单位的人财物并无实质上的领导权和决定权,因而,这类企业集团工会组织虽然健全,但在实际工作上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4、母公司在外地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集团多数由外地主体企业集团收购、兼并的。由于主体企业不在本地,集团工会对这类企业工会的领导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或鞭长莫及,少数集团的主体企业甚至没有建立工会组织,因而,更谈不上加强对这类基层成员单位工会的领导。5、企业实行改制,由国有或集体的大中型改为民营的企业集团。这类企业集团在我省虽不多,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可能还将出现。如省运河航运公司,原系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后完全由职工持股,实行民营。这类集团原工会工作基础较好,改制后工会组织依然健全,但在组织体制、活动方式、工作机制等方面都面临着改变。

由于企业集团的大量涌现,给工会工作带来了许多值得研究和重视的问题,多年来,我省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者在这种新情况下进行了艰苦的探索,逐步摸索了开展企业集团工作的路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制定了企业集团工会章程或管理办法。据了解,我省许多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工会都结合集团工会的实际,制定了企业集团工会章程或管理办法。这些章程和办法对集团工会的基本任务、组织体制、工会干部和工会经费等重大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一般都强调集团工会实行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委员会由各成员单位工会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委员实行替补制,有的集团工会明确对集团公司所在地(本市)的子公司工会实行直接领导与管理,对在外地(本市以外)的子公司工会实行地方工会与集团工会的双重领导,以子公司所在地的地方工会领导为主的原则。有的集团工会明确要求50人以上的成员企业应按法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按规定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履行职代会职责;50人以下的成员企业工会以工会委员会为基础参与企业民主管理。2、建立了集团工会工作制度或民主议事规则。据了解,不少新建集团企业工会都分别建立了工作制度或民主议事规则,这些制度和规则都比较明确具体,主要内容有:集团和成员单位每年一次至二次职代会(工代会);每半年一次集团工会工作调研、交流活动;每季度一次集团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年一至二次集团工会主席办公会;年终评选奖励“优秀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先进工会小组”。有的集团工会规定:成员单位将工会经费的一定比例缴给集团工会,由集团工会向市总工会上缴40%,留存一定比例用于集团对工会干部、工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奖励等。有的集团工会则以实际使用金额按享受人数比例与成员单位结算。集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一次检查各成员单位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3、坚持了统一要求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的原则。鉴于集团工会管辖范围较大,职工人数较多,且各成员单位实际情况参差不齐、差异性较强的特点,许多集团工会都从实际出发,对工会日常工作,既有统一要求,同时尊重各成员单位工会意愿,并不强求一致。有的集团工会对民主管理、经济工作、宣传教育、职工生活和自身建设等必达目标提出了竞赛考核细则,从健全措施和实际效果上按分计值,促进成员单位工会工作上台阶。对于一些日常活动,则由各成员单位自主安排,许多集团工会在实际上也尽量少搞全集团性的群众活动,集团工会将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和宏观指导上,着力搞活基层工会,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二、企业集团工会遇到的实际问题:

1、组织关系不顺,一些基层单位出现断档。1999年,南京市国防系统一家集团公司内的两家子公司因为改制,需要职工参股成立持股会,这两家子公司的工会提出要申办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这一申请得到了集团公司工会的认可。接着,又有一家集团工会的一家子公司同样因为需要职工成立持股会,提出工会要申办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并提出希望子公司工会从母体集团公司分立出来,直接隶属于系统工会领导。这一申请没有得到集团公司工会的同意。后来,我们又发现有一家集团公司新成立的民品公司有党的组织,却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但因为民品公司有改革方案需要经过民主程序,因此民品公司在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情况下,筹备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由此,我们深深感到,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分公司的工会和职工群众参与资产运作,实行民主管理的职能和任何显得重要了。而集团公司却出现了工会组织断层、民主管理断档的现象,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后来,由于南京市国防工会坚持原则、踏实工作,才使问题得到理顺和解决。

2、集团组织不规范,资产纽带不紧密,权威尚未形成。集团工会影响力的大小,在某种程度上与集团决策层的影响力有一定关联。目前,有的企业集团只是各成员单位的行政联合。虽然有的成员单位互相参股,而集团对成员单位缺乏明确的产权关系,实际上还未形成以资产为纽带,也缺乏相对应的责权利关系,集团公司与成员单位本应是“母子公司”,而现在不过是“兄弟公司”,集团决策层缺乏应有的权威;此种企业集团工会与成员单位工会也就成了“兄弟工会”。

3、隶属关系不清,运行操作不顺。企业集团工会作为一个基层工会组织,并应一个渠道对外。但是有的企业集团在组建过程中保留成员单位的法人资格,而有关产业工会也保留了这种成员单位工会的法人资格,实际上与集团工会同处于一个基层工会组织的地位,有关产业工会在部署推荐先进和代表时,集团工会与成员单位工会各以一个基层工会分配名额,显然这种情况不利于集团工会与成员单位工会协调操作。因此,产业工会的改革面临着新的问题。

4、维权任务繁重,工会参与不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集团的扩大,以及企业内部所有制的多元化和劳动关系的复杂化,集团工会面临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也更加繁重,诸如集体合同的签订、工资增幅的协商、劳动争议的调处、下岗职工的分流、劳动保护的监督等等,由于集团内部结构的不同而需要采取不同的对策,增加了集团工会调研和协调的工作量,但目前有的集团工会本身专职工会干部有限,多数只是核心企业工会干部,力不从心。

5、成员单位分头进行改制,职工持股建会条件欠缺。集团成员单位改制中,由于情况各异,不可能采取一种模式,有的成员单位拟取职工持股会参股形式,一般来说,集团工会不能作为成员单位中一个单位的职工持股会的代表,但有的成员单位并不具备法人资格,也就缺少申请成立职工持股会的条件,这使得有的集团工会感到左右为难。

6、成员单位工会自行上缴工会经费,企业集团工会自身缺乏经费合法来源。目前有的集团工会要求成员单位通过集团工会上缴工会经费,并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集团工会经费。但有的集团的成员单位仍以基层工会的名义将工会经费直接上缴地方总工会,集团工会没有法定的经费来源,给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况且集团工会经费留成比例没有统一规定,基本处于自行其是的状态。

三、对策与思考:

1、明确指导思想,确立基本原则,把握共性,体现个性。企业集团、集团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的工会和民主管理工作,既有共性的问题,也有个性的问题,因此,作为上级工会在指导集团工会工作方面必须确立把握共性,体现个性的指导思想。具体地说,把握共性,即共性的问题,涉及全局性的工作,统一规范,力求步调一致;这就需要强化集团工会的工作力度,由此要考虑集团工会的干部配备、干部素质及必要的活动经费等等;体现个性,即个性问题,具体指导,增强子公司、分公司等一些基层工会工作的活力。南京市国防工会近年来结合本系统工会工作的实际提出的“健全组织、关系明确、职责分明、工作规范”的工作原则,很值得借鉴。因为它体现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工会工作。

2、健全工会组织,理顺关系。随着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兼并等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厂改制成集团公司或者组建多种类型的企业集团,集团下出现了若干子公司、分公司或大大小小的基层单位,无论是企业集团还是工厂改制的集团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或基层单位,这种产权多元化的改革成为一种趋势,说明企业的经济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会是经济关系的产物,经济关系的变化,新经济组织的出现,给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必须提出,一是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可以在原有企业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调整;也可以召开集团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重新选举新的工会委员会。同时,集团所属的基层单位一般应有一定比例的工会会员代表出席集团公司会员代表大会。并且,根据工作需要,有一定规模并且具有代表性的集团所属基层单位的工会干部通过民主程序进入集团工会委员会。二是集团所属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工会组织,同时建立同级女职工组织,做到组织不断层,会员不流失。凡管理工会经费的基层单位应建立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但是否管理工会经费,原则上由集团公司工会认定,因为有的基层单位规模很小,职工人数较少,工会经费额度有限,既办不了大事,又不需要再安排专人管理,可以参照工会分会模式,由集团公司工会统一管理,但需确保这些基层单位工会工作的正常开展。另外,根据《民法通则》规定的精神,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工会经集团工会同意,可以申请办领工会社团法人资格证。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在同一城市组建基层单位工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报集团公司工会审批。这是由中国工会的组织原则决定的。具备工会社团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工会与集团公司工会在法律上是平等的,各自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是在组织隶属关系上,是上下级工会关系,这是不能混淆的。三是明确集团工会和所属基层单位工会的职责。集团公司工会的主要职责是,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同时履行好工会的其他职能,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集团的决策和管理,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集团特点,组织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工作和文化体育活动,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同时应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培训干部,指导并协调所属各单位工会的工作和活动。各基层单位工会在同级党组织和集团公司工会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根据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分公司的实际,积极开展工作。当前,这一层次工作较弱,集团工会应加强指导和培训工作。另外,工会干部的职级、待遇和工会专职干部的编制应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3、明确企业集团工会的基本任务。企业集团工会应属于基层工会的范畴,但又不同于一般的基层企业工会,工会职责应有自己的特色。根据全国工会十三大精神和当前实际状况,企业集团工会的主要任务有:(1)在维护集团整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集团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协调集团劳动关系。(2)组织和代表职工参与集团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对涉及集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参与协商和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3)组织成员单位职工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和劳动竞赛,努力实行集团的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4)开展具有集团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培训成员单位工会干部,做好工会经费的收、管、用。

4、探索制定集团工会经费分成关系,确保企业集团经费的合法来源,调动两级工会组织的积极性。

5、企业集团工会的工作方式应坚持以调研、指导和服务。

6、本文所涉及企业集团原则上系指国有资产控股的企业集团或公司制后改制为国有资产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对少数民营企业集团的工会工作,尚待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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