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何以失序:灰色空间中的分配不正义难题-基于北京市问题村H村基层治理实践的考察论文

基层何以失序:灰色空间中的分配不正义难题
——基于北京市问题村H村基层治理实践的考察

王向阳1,吕德文2

(1.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2.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2)

摘要: 运用质性研究方法,基于北京市问题村基层治理实践的考察表明:“灰色空间”是理解问题村庄治理实践的重要起点。引入“灰色空间”这一概念,通过梳理当地灰色空间结构与类型,进而揭示其生成与维系机制、影响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路径。研究表明:“灰色空间”是介于正规空间与黑色空间中的模糊地带,本质上是对“灰色利益分配权”的竞争,进而形塑出去公共性的、寡头主导的灰色秩序,用工分配权、土地开发权、工程发包权、议程设置权等是其常见灰色权力类型,利益密集是经济基础,规制不足是制度空间,干部自利是其心理动力机制,以公共规则替代私人化规则是其重要优化路径。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不在于村级组织正规化或村干部职业化,而是为基层治理实践提供一整套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现代规则体系。

关键词: 基层治理;灰色空间;分配不正义;群众上访;干部继替

一、问题意识:基于一个问题村的反思

国家治理现代化,基础在基层,短板在农村;没有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不会有整体意义上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下半年,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部分同仁在北京市远郊地区驻村调研。笔者调研的村庄,是当地有名的问题村。自1997年以来,多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主职村干部更替频繁,且最近一届村支部书记被判刑,原村会计被开除党籍并监外执行一年,新任村主任被村民签名罢免,群体性上访事件愈演愈烈,村庄内部民怨沸腾,目前地方党委政府工作组已经接管村庄,勉强维系着村庄基本秩序运转。何以如此呢?

通过调研,发现一个有趣且极其重要的基层治理现象:在当地基层治理实践中,除了存在一个非黑即白且是非分明的治理空间,还有一个灰色利益泛滥且弹性极大的模糊空间,笔者称之为“灰色空间”。长期以来,由于土地开发等契机,该村均存在流量丰沛的灰色利益空间,而对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而言,除了工资待遇或误工补贴、村庄社会认可以及可能带来的政治荣誉之外,正是灰色利益空间,扮演着广泛却隐秘的组织激励角色,是普通村民竞选村干部时极其重要的动力机制。以笔者调研所在的H村为例,村庄问题主要存在于1997年以来的20年间,这20年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呢?其触发机制究竟是怎么样的呢?探析以H村为代表的问题村的触发机制及其影响机制,是笔者最初的问题意识来源,也是本文研究目标所在。

二、既有研究与分析框架

(一)既有研究

梳理学界既有研究,“依法抗争”[1]“以法抗争”[2]“以身抗争”[3]“依情理抗争”[4]“选择性抗争”[5]等抗争政治视角下农民抗争策略与方式得到了充分关注,以“权利诉求—抗争政治”与“道义伦理—底层政治”为典型代表的分析视角,重点剖析了农民抗争实践中的过程与机制,而针对问题村背后的深层机理,则没有得到充分的关照。同时,由于共享了抗争这一基础性假设,却遮蔽了中国农民上访实践的复杂性。随后,越来越多的学者揭示出了农民上访类型与性质的复杂性,实现了农民上访研究从“抗争政治”到“非抗争政治”的范式转换[6]。以田先红[7]、罗兴佐[8]、陈柏峰[9]、邢成举[10]、魏程琳[11]等为代表的部分华中村治研究学人,从信访领域对基层治理中的“摩擦”做出了解读,并对上访类型进行了基于经验基础的概括和操作,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了“谋利型”上访这一信访类型,并对上访实践的区域差异做出了出色的解释[12],以回应转型期国家、地方政府、农民三者之间极具复杂性的关系实践。信访视角下的问题解释体系,多从农民利益受损或少数群众谋利的角度进行解析,且大多数上访实践主要集中在个体行动或具有一定组织性的群体行动上,并未演变为整个村庄的公共议题,更忽略了群众信访实践背后的来自村庄层面的结构性因素——灰色空间的广泛存在。吕德文较早提出了“灰色空间”[13]这一充满经验质感的学理概念,并对城管群体执法实践做出了出色的开创性研究。随后,基于基层治理实践,王向阳也对基层治理空间做出了类型化分化[14]。这一概念的提出,对基层治理实践的复杂性给予了充分的关照,但遗憾的是,其并未对灰色空间的结构与类型、生成机制、维系机制及其影响机制等做出进一步解析。

有基于此,笔者引入“灰色空间”这一概念,拟在灰色空间这一视角下,重新审视巨变时代转型期中国农村问题的复杂性,通过对问题村庄的长时段治理事实的梳理,旨在揭示问题村庄背后复杂的问题触发机制与影响机制,以期更好地回应基层治理现代化这一重要实践命题和理论命题。

(二)分析框架

众所周知,对制度规范体系比较健全的苏南农村而言,基层干部职业化程度是很高的,职业化本身作为极其重要的组织激励手段而存在。因此,当地基层治理有两大特征:一是规则化程度高,治理精细,灰色空间极其有限;二是区域经济发达,财源充沛,基层干部职业化程度高,不需要冒职业风险去追求灰色利益。相比苏南农村,对包括北京农村在内的制度规范体系尚不健全或极其贫乏的诸多农村而言,当地工业化程度有限,经济发展能力一般,财源匮乏,组织自养能力差,基层干部职业化程度极低,多属于兼业干部,即职业化本身难以构成村干部的工作动力。在正规利益有限的部分农村地区,尤其是制度规范能力不足时,村庄灰色利益空间与利益流量成正相关关系,即利益流量越大,村庄灰色空间越广阔;利益流量越小,灰色空间则相对逼仄。换言之,利益流量一般的村庄,灰色空间一般也不大,村干部工作动力往往不足;而利益流量极大且制度规范能力不足的地区,灰色空间将极其广阔,干部工作动力强劲,村干部、尤其是主职村干部职位竞选将成为村庄焦点性事件。有基于此,以“利益流量大小”和“制度规范能力强弱”为基本维度,我们可建构起如下基层干部利益空间与工作动力的理想类型,参见下表1:

表1 基层干部利益空间与工作动力差异一览表

(1)第一类村庄:利益流量大,且制度规范能力也强,灰色空间有限,正规利益丰沛,村干部职业化程度往往较高,职业化本身是基层干部工作的重要动力机制,以苏南农村为典型代表。

2.3 环境因素 二恶英是一种环境污染物,主要来源于焚化、再生资源的利用及除草剂和防腐剂等化学制品的生产,它通过扰乱雌激素分泌,免疫毒性,化学毒性致使DNA 受损、最后造成癌变。CYP1A1在二恶英类化合物的代谢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可激活多种致癌物质,异位子宫内膜组织的CYP1A1表达明显升高。

(2)第二类村庄:村庄利益流量小,同时制度规范能力尚可,这类村庄往往区位优势较差,经济发展水平也极其有限,灰色空间不发达,干部工作动力一般。以发达地区中的欠发达村庄为典型代表,如苏南的苏北型村庄。

2004年市区镇三级多次大规模上访,主要也是H村未转户口的老年人群体,外加部分群众中关心集体事务的积极分子,核心诉求在于反映时任村支部书记刘成海同志工作作风问题和贱卖集体资产问题,关键是拒不兑现或不及时发放老年人生活补贴。

(4)第四类村庄:利益流量巨大,但制度规范能力不足。对这类村庄而言,灰色利益泛滥,灰色空间广阔。这类村庄,不论村干部职业化程度如何,村干部工作动力均较为强劲,干部职位竞争往往成为派性斗争的焦点事件,以笔者调研所在的北京远郊农村为典型代表。

1.7 免疫组织化学检测及判定标准 移植瘤组织使用10%福尔马林固定,石蜡包埋固定,切4 μm薄片,按说明书进行免疫组化染色。判定标准:在胞质或胞膜呈现黄色、棕色颗粒为ABCG2阳性,每个样本在200倍光镜下随机化原则下选取3个视野,取其平均值,四组共60个视野,用 IPP6.0( Image- Pro Plus)图像分析系统扫描并取每个样本的平均积分光密度值( IOD)进行分析。

制度规范程度,特指村务、财务等治理过程中的规则化程度。制度规范能力越强,灰色空间就越逼仄;制度规范能力越弱,灰色空间就越广阔。制度规范程度与地方政府制度供给能力和执行能力高度相关,以此为基本维度,我们也可划分出两种类型的村庄:一类以长三角农村为典型代表,村庄工业化起步早、发展程度高,利益内生、资源内聚,村庄内部自发演化出一整套公平公正的分配规则,加之地方政府行政能力强大,在村庄内部规范基础上进行了进一步精细化指导,因此当前苏南农村制度规范程度很高,灰色空间极其逼仄;一类以北京农村为典型代表,在地工业化程度低,资源外生,村庄内部缺少稳定的利益分配秩序,加之地方政府长期以来“重城轻乡”,制度供给能力低下,因此村庄灰色空间滋生肥沃,灰色利益泛滥,围绕着灰色利益分配权力也产生了激烈的派性政治。

第四类村庄,是本文的重点研究对象,且恰恰是这类村庄的存在,具备沦为问题村的天然风险,往往成为地方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重要来源,因此,治理空间的模糊性和灰色化,促成了当地问题村出现的某种必然性。有基于此,笔者引入了“灰色空间”这一概念,拟通过对问题村一系列村庄乱象的梳理,尝试对基层治理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做出探索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立足经验事实的中观层面的机制分析,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既有研究中关于基层治理领域的解释体系。

本文问题意识、经验材料及学术思考均来自于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部分同仁于2018年7月5日至7月25日在北京市某远郊区H村开展的为期二十天的田野调研。调研期间,笔者主要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等质性研究方法开展研究。调研所在H村,位于北京市远郊区域,下辖400多户、1670人,村内共有刘、王两大姓,各占三分之一,兼有秦、吴、李等小姓。以H村为典型代表的北京市远郊村,从社会结构层面看,属于典型的华北小亲族村庄,多姓并存,派性是村庄社会底色;从经济社会分化情况来看,本地劳动力市场条件下,家庭收入差别不大,经济社会低度分化特征明显;从利益密集程度而言,属于外生性政策制造型利益密集村庄,底子是农业型村庄,因土地开发等政策偶发性因素制造了不定期的村庄利益,进而产生利益分配问题。同时,相比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地区,中西部留守型村庄中社会维持型治理特征突出;相比上海农村等长三角、珠三角农村而言,这一发达地区制度供给能力较强,基层治理精细化程度高,利益分配规则化程度高,属于程式化基层治理;反观以H村为代表的北京远郊农村,制度供给能力较差,制度缝隙较大,村庄利益分配规范能力不足,灰色利益空间密集,当地基层治理形成了以利益分配为核心内容的治理样态,即利益分配型治理。本文结构如下:一是呈现案例村庄的基本治理样态,重点剖析灰色空间结构与类型;二是扎根经验事实,分析灰色空间生成机制与维系机制;三是以群众上访、干部继替等村庄焦点性事件为节点,探索性提炼总结问题村庄的问题触发机制及其影响机制,并着重呈现灰色空间、群众上访与干部继替三者之间的有机关联;四是在对问题村庄进行全景式扫描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解决思路;五是对全文进行小结并作出进一步讨论。

增加能繁母畜和良种补贴力度,除了能在一定程度弥补因对美加征关税后饲料成本上涨带来的亏损,更重要的是保证了生猪、奶牛、肉牛、肉羊的后备产能,通过选育良种,提高规模养殖场的产仔数,进而提高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保证产业可持续发展。但要注意补贴范围应以存栏母畜为主,不应集中于大型养殖场,尤其是肉牛和肉羊,原因一是母牛和母羊大多数由散养户饲养,大型养殖场以育肥为主,二是大型养殖企业离开了补贴,其竞争力未必强过中小养殖户。

三、灰色空间:北京市远郊村的治理图景

从“皆大欢喜”到“众口难调”,新时代改革开放的利益格局在调整。“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今天的改革,动“奶酪”的硬仗多了,取舍“两难”的矛盾多了,必须统筹兼顾、精准施策,蹄疾步稳向前进;

(一)用工分配权

所谓用工分配权,意指在基层治理具体实践中,一旦出现村庄工作用工需求,作为村干部、尤其是主职村干部,具有用工机会的优先分配权。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优先照顾与自己关系不错的亲戚朋友、宗亲地邻等。以北京市远郊村H村为例,据悉,目前在H村工作的两位民政协管员,名义上是政府聘用,实质是村庄推荐,申请考核只是例行程序,其中一位是支部书记家关系极其紧密的近门子家的儿媳妇,另一位是关系同样不错的老党员家嫁在本村的女儿。民政协管员这份工作,工资待遇不高,但极其稳定,且社会保障健全,关键是可有完整的家庭生活,对普通村民而言,可谓一份清闲且稳定的工作机会。在此类用工分配上,包括水电工人选、垃圾清理、工程监工等,村干部均具有优先分配权,是灰色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工程发包权

当前,国家资源密集进村,村庄项目也日渐增多,围绕工程发包建设衍生出工程发包权。工程发包权特指村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工程或公共服务项目自主发包建设或对外招投标时,村干部、尤其是主职村干部具有工程发包权,或优先承包,或决定发包对象,从而在工程发包或转包过程中获取经济收益、授予人情面子等,是利益密集型村庄常见的一种灰色利益分配权力。据悉,就H村近些年的改水、改电、修路等项目发包而言,在权力允许范围内,当地当干部均优先照顾了与自己关系亲近的工程承包老板。

(三)土地开发权

当前,对大城市周边具备优越区位优势的村庄而言,土地财产性价值突出,土地开发权归属成为重要的灰色权力。仍以北京远郊村H村为例,H村由于地处库区,土地资源极其紧张,已经多年未批宅基地,但对村干部似乎并不适用。据悉,该村张某于1989年至1991年任H村经济承包人兼任支部书记时,于1990年为自家优先批上了新宅基地;2004年,在另一位支部书记在任期间,将村庄集体建设用地卖给目前叫读月山庄的旅游公司,面积近10亩,价格极其低廉;2010年以来,H村在任书记以每股10万元的价格贱卖了村办鞋厂下面的占地8亩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论是以前,还是当前,在制度供给能力有限时,土地管理能力低下,土地开发的优先权往往掌握在村干部手中,因此,土地开发权构成了村干部灰色权力的另一部分重要组成部分。

(四)议程设置权

所谓议程设置权,是指会议内容、上会顺序、会议时间等操作性权力。对村干部而言,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大会、监委会等均构成了村务监督的重要组织载体,可事实上,在实际的村庄治理工作中,村干部、尤其是村主职干部,在制度要求不严的情况下,几乎可以决定是否开会、会议内容、会议程序等问题,将村务监督降低到最低效度。据悉,H村原支部书记刘姓书记在任的最后两年,即2015、2016两年,除了每年两次的例行会议,基本没有召开过任何会议。据村民代表反映,村庄土地开发、财务开支等重大事项,敏感内容基本不上会,开会也就是走一下例行程序,书记讲完即刻散会,根本没有为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村务积极分子发表意见的会议时间。因此,议程设置权,是村干部灰色权力持续运作的重要表现和程序保障,极其隐蔽,容易被各界忽略,却又极其重要,构成村干部灰色权力的重要内容。

(五)政策信息优势

所谓政策信息优势,指村干部利用自身身份优势,具备政策信息优先知晓的便利,据此便可转化为自身有利因素,政策好处先吃先占,优先分配给身边亲近的亲戚朋友,合法合规,但是却挤压了普通村民的政策受益机会。据悉,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户外展示区落地H村所在区域,按照规划,需要在H村占地275亩,当地政府以“以租代征”的方式对村民土地进行评估并作出相应补偿。在2014年土地评估之前,村支部书记提前获知了这一政策信息,因此在2013年,动员50多户农户流转了其中30多亩土地,并抢种树木、抢建厂房,为自己创造获取巨额土地赔偿的获利机会,村民对此极为不满。此外,对于政府工程承包、组织用工招聘等信息,村干部也是较早获取这一关键信息的群体,据此优势便可充分转化为对自己有利的发展要素。因此,政策信息优势,同样是村干部灰色权力的重要组织部分。

基上可知,以北京市远郊村H村为典型代表的第四类村庄,典型特征有二:一是利益流量巨大,二是制度规范能力不足,因此灰色利益泛滥。从笔者调研来看,灰色利益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用工分配权、工程发包权、土地开发权、议程设置权、政策信息优势和权宜之计等。所谓灰色空间,实质是基层治理中灰色利益有机结合所形成的分配秩序,核心在于灰色利益的分配权上。灰色空间的结构与类型,是本节接下来重点分析的对象。

此外,村干部灰色权力还表现在诸多政策的“权宜之计”上。在政策规定的大框架下,作为在地信息的掌握者,村干部可以根据村庄实际情况灵活操作,这也是政策预留的弹性空间,有助于大大节省政策执行成本。同时,权宜之计也是干部谋利的温床,利用政策信息优势和身份优势,村干部在弹性操作的同时,也可以选择扭曲政策内容,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进行操作。以H村在1998年三元征地中农转非政策实践中的权宜之计为例:按照政策规定,H村全体村民皆可转为居民户口,在当时政策规定并不完善的情况下,乡村两级进行了灵活操作,有选择性地进行农转非操作,结余出了两三百个农转非户口指标,并将指标收益最终以乡三村七的比例转化为了乡村两级灰色收入。此举可谓“权宜之计”的典型代表。

围绕“灰色利益分配”,当地基层社会形成了一个以主职村干部为核心的私人化的权力利益分配网络。在外部制度规范供给低效这一制度环境保持稳定的情况下,灰色空间大小与利益密集程度高度正相关,且按照极强的规律性呈正态分布。根据笔者调研,当地村庄工业化程度有限,内生性村庄利益极其有限,村庄利益多产生于特定时间节点中政策机会所带来的土地开发收益。据悉,当地H村存在清晰的村庄利益流量变化节点,分别是:1997年三元征地事件、2004年村干部变卖村集体资产事件、2010年山水文园“以租代征”山林事件、2014年世界休闲大会用地土地评估补偿事件、2016年“人情保”曝光事件。

综上,用工分配权、工程发包权、土地开发权、议程设置权、政策信息优势和权宜之计,构成了村干部灰色权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治理中灰色空间中常见的灰色利益,围绕着“灰色利益分配”,在制度规范能力有限的利益密集型村庄上演了一幕幕村庄政治的“好戏”。这一灰色权力究竟是如何生成的呢?又何以维系?存在空间如何?

四、灰色空间的生成与维系机制

灰色权力的存在,和以下三项关键变量的存在高度相关,并影响着灰色空间的大小,分别是:利益密集程度、制度规范程度和干部自利程度。

(一)利益密集程度

利益密集程度决定了村庄利益流量大小,在制度规范能力一定时,和灰色利益空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利益密集程度越高,村庄利益流量越大,在制度规范能力不变时,干部谋利冲动越强烈。因此,利益密集,是灰色空间生成的经济基础与动力机制。村庄利益密集程度,与工业化程度、地理区位、政策机会等高度相关,据此可以划分出两种类型的利益密集型村庄:一类是内生型利益密集型村庄,苏南农村、珠三角农村为典型代表区域,工业化程度高,利益流量大,村庄利益高度密集,在国家正式规则介入之前,村庄内生演化出一整套利益分配规则;第二类是外生型利益密集型村庄,北京城郊村等为典型代表区域,当地工业化程度不高,内生财源有限,主要依靠优越的地理区位和特定的政策契机产生了一定的利益流量,偶发性强,但利益流量很可能极大,村庄缺少稳定的利益分配秩序,围绕着利益分配权力,村庄内部派性斗争往往比较激烈。

(二)制度规范程度

针对z=f(x,y)在约束条件φ(x,y)=0下的极值问题,其中f与φ在区域D上连续可微,若(xo,yo)∈int D是上述函数的极值点,且则存在λo,使得(xo,yo,λo)为L(x,y,λ)=f(x,y)+λφ(x,y)的驻点,即L(x,y,λ)=f(x,y)+λφ(x,y)满足方程:

(三)干部自利程度

在利益流量和制度规范能力一定时,干部自利程度越高,谋利冲动就越强烈,灰色利益开拓意识越发达;干部自利程度越低,谋利冲动一般,灰色利益开拓意识越发淡薄。干部自利程度可操作为干部自利性和干部自利空间,干部自利空间与制度规范能力高度相关,而干部自利性与村庄社会结构高度相关。以村庄结构划分,我们也可将村庄划分为两类:一类是以珠三角农村为典型代表,宗族发达、内部规范制约能力强,加之村干部大都比较有公心,因此当地村干部自利性较弱,加之当地村庄制约有力,干部自利程度也较低;一类是以北京农村为典型代表,派性关系发达,内部制约失效,外部规约不足,干部公心不足,私心泛滥,加之制度规范不足,因此村干部自利程度较高。

综上,利益密集是灰色空间的经济基础,制度规范弱化是灰色空间生成的制度空间,干部自利是灰色空间的心理动力机制。进一步讲,干部自利和组织自利是普遍现象,与制度规范能力高度相关。以长三角农村为例,原子化村庄社会结构中的村干部,同样具有自利动机,可为什么没有自利行为呢?原因正在于制度规范能力强大,干部自利空间逼仄。反观北京农村,为什么干部自利行为比比皆是呢?关键在于制度规范能力较差,为干部自利提供了释放空间。因此,加强制度建设是关键。

有基于此,相比长三角农村和珠三角农村,北京地区农村具有以下三项典型特征:一是利益外生、资源内聚,外生型利益密集型村庄特征明显,村庄内部缺乏统一、稳定、公平的利益分配规则体系;二是长期以来地方政府忽略基层治理制度建设,导致基层社会制度供给乏力,当村庄短时间内产生巨额利益流量之时,自上而下的制度规范难以提供规则支持,围绕“灰色利益分配”,村庄往往陷入一片混乱之中;三是派性社会突出,在制度规范能力有限和利益流量短时间进村的情况下,村干部公心不足、私心泛滥,自利程度得以释放,具备极强的开拓灰色利益空间的主观利益驱动机制。参见表2:

表2 灰色空间的区域差异一览表

此外,灰色空间大小与村民监督效度高度相关。村民监督有力,村干部灰色空间就小;村民监督低效或失效,村干部灰色空间就大。众所周知,熟人社会内部,不得罪人逻辑盛行,除非与个人利益直接相冲突,否则一般村民代表、党员代表等均不会主动站出来监督村干部行为,由此观之,村庄监督低效,也是灰色空间生成的客观条件,进一步放大了干部自利程度。

五、灰色空间、群众上访与干部继替

笔者及所在研究团队同仁在当地驻村调研期间,发现了当地基层治理中的一个“铁律”:灰色空间、群众上访和干部继替三要素之间,具有极其规整的内在契合性,即灰色空间越大,干部分配越不正义,群众上访越激烈,干部继替越频繁。具体是如何表现的呢?究竟应当如何理解这一基层治理实践中治乱兴替的“魔咒”?

(一)灰色空间与分配不正义

当前,许多高校处于深化转型发展过程中,往往偏重“硬实力”提升,却忽视了“软实力”建设,不善于深入挖掘学校历史文化底蕴,没有充分认识校训精神在塑造大学生人格和德行方面的特殊作用,忽略了校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契合性。不少学校没能很好地以优秀传统文化为切入点,通过发掘两者之间相同、相近的词语,探寻校训中包含的与核心价值观相关联的精神内涵,赋予传统校训以时代意义和现实价值,赋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传统文化底蕴,导致二者无法有效互通共融,发挥出思想政治教育的最大功效。

1997年H村所在区招商引资的“畅春园”项目落地H村,涉及到用地453亩,每亩征地价格1.1万元,土地补偿收益近500万元。在财务制度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当时这笔集体收入,外加权宜之计操作出来的农转非户口指标收益分成,均成为村干部灵活操作的灰色空间,并没有纳入集体账目,而且村民也不清楚这一资金的具体开支明细情况。这一灰色权力,笔者称之为村级财务支配权。

2004年,时任H村支部书记的刘成海同志,先是以100元每亩的价格贱卖给了读月山庄近10亩的村集体土地(当时是村民镐头地,即开荒地),而后又计划卖掉村庄仅存的“文化大院”,原先是村集体开办的纸箱厂,最终由于村民强行阻止而告终。这一灰色权力,笔者称之为集体土地开发权和集体资产处置权。

2010年,山水文园公司以1000元每亩的价格向H村以租代征了400亩山林地,每年支付租金40万,外加25万围网管护费,每五年上调5%。据村民普遍反映:这片山林绝对不止400亩,很可能有1000亩左右,且合同期限70年违规,关键是这一山林承包费并未入账,而且具体明细不明不白。后经部分村民代表调查了解,时任村支部书记、村委和会计分别从山水文园公司支取30万、20万、80万总额达130万的巨额资金,这一资金同样并未入账,更不清楚具体去向。这一灰色权力,笔者称之为集体资源处置权和村级财务支配权。

2014年,2020年世界休闲大会户外展示区项目落地在H村,按照规划,将按照“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H村土地275亩。期间,身为村支部书记和会计的两位同志,利用村干部身份优势垄断政策信息,虚构镐头地、以小充大、抢种、抢建现象突出,并据此获取了国家巨额补偿。同时,在评估标准不一的情况下,部分村民评估补偿额度极低,部分村民补偿标准又相对虚高,对群众心理造成了严重的不平衡感。这一灰色权力,笔者称之为垄断政策信息优势的权力。

2016年,经过激烈的村民选举,刘长兴以微弱优势当选为H村新一届村主任。在相当一部分村民已经被取消之前享受到的“政策保”的情况下,他本人上台伊始,便将和自己关系亲近的叔伯兄弟、姑舅姨表等人纳入低保保障范畴,而这一低保信息,又恰巧被村民翻出来并公之于众,也正因如此,此举极大地激怒了H村村民,因此很快村民便联名将其罢免,任期不过半年。刘长兴这一灰色权力,笔者称之为政策利益分配权。参见表3:

假肢矫形器行业是为肢体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提供假肢和矫形器装配服务的特殊行业,是康复辅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13]。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康复辅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产品种类日益丰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但仍然存在市场秩序不规范、产业体系不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够强等问题。国务院在《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中强调了进行康复辅助器具(假肢矫形器)领域创新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加快3D打印、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康复辅具领域的应用。

表3 H村灰色空间一览表

综上,围绕着灰色利益分配,灰色权力不断滋生、肆虐,形成私人化利益分配规则,并最终影响到村庄利益分配秩序,进而产生严重的分配不正义问题。具体而言,三元征地事件中,个别村干部获得了村级集体收入的支配权,却直接影响了村集体经济健康运行,进而影响村级组织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集体资产遭到贱卖的过程中,集体资产流失严重,损害村民集体权益;山水文园以租代征事件与三元征地事件结果一致,均严重损害村庄大多数村民的受益情况;以上三起事件,属于损公肥私式利益分配不正义问题,虽不直接影响村民利益,但客观上影响村庄集体发展和村民受益。后两起事件中,不论是土地评估补偿中村干部套取国家巨额补偿,还是人情保中优亲厚友,客观上直接对村民切实利益产生了伤害,土地评估压低了其他村民补偿价格,人情保优亲厚友中挤压有正常救济需求村民的切身利益,直接造成了村民的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

有基于此,灰色空间即灰色秩序,核心在于以私人化的灰色权力主导灰色利益分配,结果往往是分配不正义,与公共规则主导的具有公共性的分配秩序相距甚远,由此也便引发了更多的群众怨气和基层矛盾。

注1 一、二阶异构多智能体系统一般包含多个一阶系统和多个二阶系统,而本文中系统式 (1) 与此略有差异,因此也可称系统式 (1) 为“伪异构系统”,即异构系统的特殊化处理.

(二)村庄怨气与群众上访

由上可知,灰色利益的分配不正义问题,尤其是竞争性利益分配实践,必然将直接传导到村民个体身上,进而产生极其强烈的不公平感和相对剥夺感,并将最终转化为村庄怨气,表现出来就是“民怨沸腾”“义愤填膺”等。在村调研期间,笔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评语就是“憋得出不来气”“要憋炸了”,其言下之意,在于村民心中有怨气,却短时间内又难以诉说,或者找不到合适的表达情绪的场所和对象,尤其是在村庄利益分配秩序始终没有改善的情况下,作为历时性生活在村庄中的大多数村民,心中怨气必将像“滚雪球”一般越积越大,并最终引发群体性行动,即群众上访。

据悉,H村是当地有名的问题村,在北京市信访系统中颇为知名,当地甚至流传着这样一句评语:“北京稳定看PG,PG稳定看H镇,H镇稳定看H村!”据当地干部介绍,从1997年三元征地事件发生以来,当地至少出现过六次大规模群体性集体赴京上访,就在笔者调研之前的近三个月以来,当地就出现了两起200人以上的天安门群访事件,给当地基层政府造成了极大的体制性压力。经过梳理,当地群众上访也存在明显的时间节点,具体如下:1998年区镇两级多次大规模上访、2004年市区镇三级多次大规模上访、2016年市区镇三级多起分散式上访、2017年以来市区镇三级多次有组织地上访。

渡鸦素描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来的时候,我没打算文身或穿洞,但这儿却紧紧勾住我的心。我很清楚,如果这么做了,那么我和家人之间的裂痕会更大,可能永远无法补救。可是我已经在这里了,如果想要继续生活下去,这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裂痕。

1998年左右的区镇两级多起大规模上访,主要是H村未转户口的200多位老年人群体,核心诉求在于要求地方政府和村集体兑现三元征地事件中所承诺的土地利益分配和老年生活补贴问题,也反映村集体财务开支混乱不明问题。

(3)第三类村庄:村庄利益流量较小,制度规范能力不足,这类村庄村干部往往是兼业状态,职业化本身不足以承载干部工作动力,必须自己寻找额外的组织激励,即兼业经营。正规利益不足,灰色空间有限,干部工作动力一般,多呈现维持型治理形态,以中西部一般农业型村庄为典型代表。

2016年的市区镇三级多起上访事件,已经演化为三类群体:一是之前一直存在、目前也尚未解决的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二是2014年土地评估时利益受损群体,尤其包括前任村支部书记板厂占地补偿争议群体;三是2016年选举失败者群体。三类各有其诉求的上访者群体,或不约而同、或三五成群,或单枪匹马地相对分散地向民政局、信访局、镇政府、管委会等各级单位反映问题,要求解决问题。

中药产业具有卫生资源、经济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资源5大资源优势,同时具有传统和现代产业的特点。从传统产业看,中药产业是中医药体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产业特征与化学制药具有明显的不同,中药产业链长,依赖自然资源、农业生产和气候条件,且地域性强[7]。从现代产业看,中药产业是以中药农业为基础、中药工业为核心、中药商业为纽带、中药知识业为动力的完整产业体系,目前各环节日益规模化、标准化,逐步脱离自然经济的特征。

2017年以来,当地在多次的村庄选举及后来的上访过程中,涌现出了一位村庄“出头人”王力争。他是2016年村主任选举重要候选人之一,后因选举资格问题被拿下,再因选举失败而赌气上访。作为后起之秀,能说会道,且上访目标达成一致:时任村书记、会计两人。因此,在这位出头人的带领下,H村上访队伍组织起来了,有组织地大规模向上反映问题,对基层政府施加压力,要求解决问题。参见表4:

一切都对应上了,易非终于明白主任的良苦用心了,他在大庭广众之下对她抛那并不高明的媚眼,在工作中有意无意地触碰她的身体,在火车上摸她的脚,在办公室里想要用金钱引诱她……她终于明白了,原来这一切,都来源于爸爸。

表4 H村群众上访事件一览表

近两年,H村群众上访出现了一个明显变化:以2016年为时间节点,由松散式个体化上访,走向了整合式有组织化地上访。这一个体化向组织化上访转变的关键,在于统合式“出头人”的出现,整合了不同上访者群体诉求,形成了明确的上访诉求和组织策略,空前统一地将矛头指向在任村主职村干部,即原支部书记刘宝柱同志、新任村主任刘长兴同志和会计刘和平同志,要求地方政府严格处理,解决土地评估补偿不公问题、人情保问题和之前一直存在的老年人生活保障问题、集体资产流失问题。

(三)上下压力与干部继替

伴随着灰色利益分配不正义和群众上访而来的,是上下压力与干部继替。一般而言,灰色利益分配失衡后,利益受损群体气势汹汹,长期淤积,必定“民怨沸腾”,当村庄内部回应乏力,继而选择向上反映,即上访。在我国既有群众上访——政府回应型制度框架下,撤换干部往往成为村民矛盾的缓和或化解机制。据了解,H村干部继替情况也呈现出明显的时间规律:1998年,以刘乾和王瑞和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下台,随后秦明书记上台;2004年,刘成海书记下台,李春香主持工作,同时镇里下派纪检书记郝宝良书记到村任第一书记;2016年,村委会计刘和平被开除党籍并监外执行一年,支部书记刘宝柱书记被拿下,目前在押,同时,随后一年不到的时间内,新任村主任被村民罢免。至此,H村处于“无政府”状态,乡镇党委政府派出以蔡秀发书记为第一书记的乡镇政府工作组进村主持工作。

“嗯!好香啊!今天做了什么呀?”妈妈闻到香味,吸着鼻子,眯着眼睛来到了厨房。我赶紧双手捧上亲手做的红烧肉,说:“妈妈生日快乐!请品尝我亲手为您做的美食——‘朱氏红烧肉’!”

据悉,刘乾和王瑞和的下台,和当时未转户口的老年人群体频繁上访反映村集体开支不明、要求土地分红密切相关;刘成海书记的下台,和以“四老太”为代表的老年人群体上访关系极大;刘和平、刘宝柱、刘长兴的先后下台,与村民有组织化地上访有重大关联。在一波又一波的群众上访中,自上而下产生了极大的体制性压力,压力层层传导,均指向了当事的基层干部,如欲维护地方社会稳定,必须要给上访群体一个合适的交待,因此撤换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成为地方党委政府的普遍选择。同时,在村庄怨气不断积累、发酵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村民怨声载道,在我国既有村民选举制度框架下,即使地方政府未能及时作出处理决定,村民也将以手中选票做出符合民意的选择。有基于此,凡是灰色利益分配不正义的主职村干部,随着问题发酵,必将面临来自上下两个层次的工作压力,而这一压力又极其容易通过上访制度和选举制度反馈到自身,干部继替便成为继群众上访之后的一种基层治理常态。参见表5:

表5 灰色空间、群众上访与干部继替

分配不正义、群众上访与干部继替,这一逻辑关联笔者称之为华北村庄派性政治的“魔咒”。之所以称之为“魔咒”,意在突出这一干部继替现象的结构性因素:制度规范不足的制度空间下,灰色利益分配权的竞争成为村庄政治的核心;谁掌握了权力,谁就掌握了灰色利益分配权;而村庄权力的掌握,离不开村民选举制度,也就离不开派性社会关系发达的社会底色这一社会基础;作为派性代表的村干部上台执政后,为派性集团谋取利益以争取所属派系持续的支持几乎成为在任村干部的唯一选择;一旦村干部在村庄利益分配上选择了偏私行为,则分配不正义问题在所难免;分配不正义问题必将导致村庄其他群众的心理怨气,进而引发行动报复,即群众上访;在上访制度和选举制度的双重支持下,干部继替成为村庄常态。简而言之,对于制度规范尚待加强的华北派性社会而言,只要灰色利益空间尚存,分配不正义问题具有必然性;分配不正义问题存在,村庄怨气和群众上访就具有高度相关性;群众上访成为常态的村庄社会,干部继替也必将成为基层治理中的常态。制度规范不足、灰色利益分配不正义、群众上访、干部继替,以上关键性治理要素内在形成了一个客观循环,也就意味着单靠村庄内部发展难以解决这一问题。因此,这一逻辑关联启示我们:问题发生在基层,解决之道却在村庄之外,核心在于加强并完善制度供给水平和能力!

六、优化路径:以公共规则替代私人化规则

以H村为代表的问题村村庄乱象的一大根源,在于灰色利益的分配不正义,进而引发频发的群众上访与干部继替。灰色空间的存在,产生了围绕着灰色利益分配权的激烈斗争,如此形塑出来的分配秩序是私人化的、去公共性的,关键是容易引发群众上访、干部贪腐等诸多基层治理问题和矛盾。有基于此,如何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呢?

If you could provide the fence drawing,it would be much better.

笔者认为,灰色利益以及与之高度相关的灰色权力的存在,本质上在于村庄利益产生之后缺少一整套针对利益分配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公共分配规则。公共规则缺位的情况下,以私人关系为主导的地方性社会关系网络便具备了转化为地方性权力利益网络的获利机会。因此,如欲解决灰色空间中出现的灰色权力主导灰色利益分配不正义这一问题,关键在于充分认识灰色利益私人化分配所带来的问题的严重性,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并完善制度供给水平,以自上而下的公共规则替代村庄内生的私人化分配规则,尽快为村庄确立一整套高度透明且公平的利益分配规则。具体建议如下:一是真正落实并完善村务、财务、党务等信息公开制度,地方党委政府要加强监督,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话语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这是确立公共规则的信息基础。二是针对用工分配、工程发包、土地开发等诸多村庄重大事项,建议认真学习并积极借鉴浙江宁海三十六条、河南邓州“四议两公开”等有益经验,为村庄利益分配提供一整套操作性方案,压缩并消解村庄灰色利益空间,将村庄重大事项正规化、透明化,并使之接受群众有效监督。三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立场、观点与方法,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办好基层的问题,关键在党支部。帮钱帮物,不如帮忙建个好支部!在村两委干部人选上要下大功夫,除了在治理具体过程中加强制度规约,也可在两委选举之初加强组织工作,针对候选人资格加强审查,坚决抵制具有不良倾向的“害群之马”,为村庄发展和服务群众选出靠谱、合格的村两委干部。

简而言之,灰色空间、灰色利益、灰色权力的根源在于利益密集情况下制度规范能力缺失,以私人化分配规主导了村庄利益分配,极大释放了干部自利程度,因此,治标之策在于及时撤换掉已沦为“落后分子”涉事干部,但治本之道在于确立规则,以公共规则替代私人化规则,引导村庄走向规则之治。

七、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问题村庄的存在,表面上是由于灰色利益分配不正义所引发的群众上访、干部继替等一系列村庄乱象,本质上在于制度供给能力低效,不足以为利益密集型村庄提供一整套公开透明、统一规范、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进而产生了分配不正义、基层社会失序等诸多连锁现象。基于北京市远郊H村的考察表明:包括用工分配权、工程发包权、土地开发权、议程设置权、政策信息优势垄断、权宜之计等在内的灰色权力介入灰色利益分配所形塑的灰色空间,属于介于正规规则主导的正规空间与黑恶势力主导的黑色空间之间的模糊地带,是理解问题村庄的重要视角和核心概念。利益密集、规制不力与干部自利是灰色空间的生成与维系机制,且围绕着灰色利益的竞争性分配,产生了群众上访、干部继替等一系列村庄乱象,且灰色空间、分配不正义、群众上访、干部继替等关键要素具有高度契合性,集中体现在其出现的时间节点上。灰色空间,实质是基层治理中制度规范有限情况下灰色利益有机结合所形成的分配秩序,核心在于灰色利益的分配规则上,缓解之术在于撤换涉事干部,但根本性的优化路径恰恰在于以公共规则替代私人化规则。

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当前基层治理领域中重要的实践命题和理论命题。产生于不同经济基础、在村人口结构、村庄事务结构等基础上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基层治理模式不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全部。从各地调研情况来看,以村级组织正规化、村干部职业化、治理精细化为典型特征的东部农村治理模式,悬置了中西部村庄空壳化、留守型村庄实际和细小琐碎、不规则的村民需求,盲目地进行中西部农村东部化改造没有出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不在于村干部是否职业化、治理是否精细化,关键是要建立一整套回应村民需求、解决村民问题并实现群众利益的制度规则体系。在制度供给不足的大背景下,天然为灰色权力支配村庄灰色利益预留了灰色空间,尤其是在利益密集进村的大中城市城郊村,在大开发、大建设的大转型时代,极其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因此,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路径,现代化的治理规则如何嵌入充满乡土气息的村庄,则是我们接下来拟探讨的重要议题。

参考文献

[1] 李连江,欧博文. 当代中国农民的依法抗争[J]. 九七效应. 1997.

[2] 于建嵘 . 当前农民维权活动的一个解释框架 [J]. 社会学研究,2004(2): 49-55.

[3] 王洪伟. 当代中国底层社会“以身抗争”的效度和限度分析——一个“艾滋村民”抗争维权的启示 [J]. 社会,2010(2): 215-234.

[4] 罗亚娟. 依情理抗争:农民抗争行为的乡土性——基于苏北若干村庄农民环境抗争的经验研究[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 26-33.

[5] 陈明. 选择性抗争:农民维权的一个解释性框架——基于皖北X县Y镇三位农民维权过程的比较分析 [J]. 中国农村研究,2014(2): 19-39.

[6] 申端锋. 非抗争政治:理解农民上访的一个替代框架——兼与于建嵘、应星等先生商榷 [J]. 探索与争鸣,2013(9): 42-46.

[7] 田先红. 阶层政治与农民上访的逻辑——基于浙北C镇的案例研究[J]. 政治学研究,2015(06): 98-109.

[8] 罗兴佐. 阶层分化、社会压力与农民上访——基于浙江D镇的调查[J]. 思想战线,2015(04): 93-99.

[9] 陈柏峰 . 农民上访的分类治理研究 [J]. 政治学研究,2012(1): 28-42.

[10] 邢成举 . 派性村庄政治下的农民上访研究 [J]. 北京社会科学,2016(09): 13-20.

[11] 魏程琳. 边缘人上访与信访体制改革——基于个案的实证分析[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2): 35-43.

[12] 田先红. 农民行动单位与上访行为逻辑的区域差异——一个解释模型[J]. 人文杂志,2012(04): 163-171.

[13] 吕德文. 灰色治理与城市暴力再生产——鲁磨路“城管”实践的机制分析[J]. 开放时代,2015(04): 158-182.

[14] 王向阳. 政治空间萎缩、“行政—服务”替代与村庄治理再造——基于基层治理空间的分析视角 [J]. 地方治理研究,2018(3): 70-77.

中图分类号: C91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4-3160(2019)05-0116-14

收稿日期: 2019-05-17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三治’协同机制研究”(项目编号:18CZZ037)

作者简介: 王向阳,男,河南上蔡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基层治理、农村社会学;吕德文,男,福建武平人,博士,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员、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王赞新

标签:;  ;  ;  ;  ;  ;  ;  

基层何以失序:灰色空间中的分配不正义难题-基于北京市问题村H村基层治理实践的考察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