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泡沫经济分析及对策_泡沫经济论文

我国泡沫经济分析及对策_泡沫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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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后半期至90年代初日本发生的泡沫经济及其危害引起了经济学界的广泛关注。近几年我国经济在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类似泡沫经济的现象,对经济发展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深入分析泡沫经济问题及我国产生泡沫经济的可能性,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泡沫经济的产生,对于保持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减缓经济周期性波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泡沫经济的内涵

对于什么是泡沫经济,至今尚无统一说法。从一般意义上说,泡沫经济是指在不切实际的高盈利预期和投资狂热驱动下,股票、房地产等虚拟资本过度膨胀,并成为人们投机的主要对象时,现行价格与实际价值严重背离,金融资产与物质财富生产完全脱节,从而出现的一种自我繁殖的虚假繁荣现象或虚拟经济超常发展状态,如股价的急剧上升不能以企业效益的提高和基础环境的改善来解释。

泡沫经济起初专门用来说明由人们投资心理造成的股市膨胀过程。后来经济学家将其引入到整个经济领域。在西方,人们还常常把它和“金钱游戏”的活动紧密联系在一起。泡沫经济之所以被认为是一个不祥的字眼,是因为其内涵概括了相对于虚拟经济的快速攀升,实体经济发展相对缓慢,其外延则广泛涉及到除制造业之外的各种非生产性行业。因此,一个国家到底是否出现泡沫经济,应该对照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各自的实际状况来确定。

由于虚拟资产市场是一个很不确定的市场,虚拟资产的价格又常常为人们的收益预期所制约,其中并不存在一个能够保证实现帕累托效率的均衡点。因此,当虚拟资产价格脱离它的真实价值而猛涨时,虚拟资产市场就会被投机活动所控制,变成过度投机或完全投机的市场,投资活动则退居次要地位。而单纯的投机活动并不能使物质财富增加和价值增殖,它只是财富的再分配过程。同时,虚拟资产市场存在很大的非对称信息。在信息非对称的市场上,交易双方的其中一方对于交易可能出现的风险状况比另一方知道得更多,差商品必将把好的商吕驱逐出市场,即所谓的选择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人利用虚拟资产市场这种特性制造和散布虚假信息,操纵局势进行内幕交易,从事金融欺诈活动,以牟取暴利。特别是在宏观经济政策出现失误、发生货币供给量过大、经济过热情况下,虚拟资产市场在赌博心理的支配下,出现哄抬虚拟资产价格的投机狂热,追逐价差暴利者纷纷入市抢购,于是越抢越涨,越涨越抢,形成泡沫经济现象,似乎财富可以自我繁殖。实际上,物质财富并没有真正增加,泡沫最终也要破灭。当泡沫经济崩溃时,正反馈的过程完全反过来,人们越抛越跌,越跌越抛,虚拟资产所有者被牢牢套住,大量资产所有者破产。泡沫经济就是沿着虚拟资产价格上涨——狂热投机——诡计诈骗——急剧崩溃这样的轨道运动。从发达国家和地区来看,英国、美国、日本及我国的台湾地区在战后都不同程度地出现泡沫经济现象,它造成的危害已为大多数经济学家所深刻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虚拟资本同实体经济总要有所分离并产生一定程度的膨胀,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局部、个别的经济泡沫。而经济泡沫与泡沫经济是两个不同概念,不能把经济泡沫看作是泡沫经济,两者区别之处就在于虚拟资本膨胀程度不同。经济泡沫的虚拟资本膨胀属于正常运作,并可用经济状况和基础条件加以解释,而泡沫经济的虚拟资本属于异常现象,并对实体经济造成严重影响,如资源配置机制发生扭曲、经济结构畸形化,产生两极分化等,而泡沫一旦崩溃,还会沉重打击实体经济,使社会经济深深陷入衰退之中。经济发展过程 中存在适度的经济泡沫,会通过资产价格的上升,起到刺激消费、扩大企业设备设资,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良性发展。当然,出现经济泡沫,可以看作是泡沫经济现象形成的前兆。当经济泡沫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便往往演化成泡沫经济。

二、泡沫经济对社会经济运行的影响

泡沫经济从产生到破裂为期一般不超过几年。从短期来看,泡沫经济能推动和扩张经济。因为泡沫经济对景气有支持作用。景气使人们预期企业收益率和地价将上升。在初始乐观氛围引导下,股票、房地产等虚拟资产价格上升,反过来又鼓动了乐观情绪,这种乐观情绪又支持各种虚拟资产价格惯性上扬,逐步获得加速度,使泡沫经济不断膨胀。泡沫经济下虚拟资产价格上扬使企业的资产迅速增殖,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企业以资产担保从事银行信贷和公司债券发行的资金筹措能力,另一方面使企业能在股市上按高价增资配股。这样,企业在获得巨额低成本的资金后就有能力进行大规模的设备投资和研究开发,从而获得规模经济,降低生产成本,并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提高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竞争力。同时,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又扩充了有效需求,为景气的持续提供了动力。地价的上升带来了住宅投资与投机的热潮,持有升值资产的家庭也会增加耐用品高档品的消费。投资和消费的增长会有力促进经济的扩张,表现为经济增长率高于潜在的增长率。只要泡沫不破灭,这种支持作用就一直存在,而泡沫经济一般是在经济已经过一段时间的扩张之后才产生的。因此,经济扩张期相对得以延长。

但是,泡沫并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它总有一天要破裂,并造成实体经济的波动和符号经济大起大落。在泡沫经济环境下,企业有可能将通过适当融资渠道所获资金用于本行业以外的资产活动从事“敛财”,造成虚假融投资和过度融投资,进一步助长了股票、房地产等虚拟资产价格无基础上升,使泡沫越来越多。随着泡沫经济的破灭,企业和提供融资或中介服务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深陷其中。敛财行为损伤了实体经济,加剧了符号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偏离。这一“金钱游戏”导致股价的非理性猛涨和实物投资的资金挤占,亦助长了地价的狂升和土地的大量抛荒。

在泡沫经济未崩溃之前,因投入实体经济的资金的相对减少,经济已经存在因结构失衡而放慢速度并开始下滑的迹象。泡沫崩溃,虚拟经济的危机与实体经济的危机相复合,使经济迅速走向萧条。具体表现在:企业发生筹资困难,流动性降低,设备投资受到抑制,银行出现大量不良债权,贷款增长率大大降低,这必然带来经济的强烈收缩,并迅速滑向较强的波谷。泡沫经济造成经济的过强波动打乱了国民经济正常的比例平衡,从资源配置、经济效率等角度讲,是不利于经济的成长。同时,泡沫经济过程本身不会创造财富,却消耗资源和时间,扩大收入的不平等和不稳定。所以从总体上看,泡沫经济对经济会产生不利影响。我们要预防虚拟经济膨胀的产生演变为泡沫经济。

三、我国产生泡沫经济的可能性及对策探讨

1.我国目前不存在泡沫经济现象

首先,从资产构成上看,泡沫经济出现时,金融虚拟资产价格大幅度增加,在国民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很大。日本在80年代末泡沫经济高涨时期,金融资产首次占国民总资产的51.6%,土地占33.7%,而有形资产仅占14.8%。而我国目前经济体制尚处于转轨时期,土地价格市场化正在进行,房地产市场整体上还处于起步发育阶段,土地资产在总资产中所占比重很小,金融资产的比重也很低,完全没有出现资产结构的根本变化,实体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绝对优势,虚拟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影响并不大。

其次,从经济环境上看,泡沫经济是在低利率、低通货膨胀率的条件下产生的。日本从1985年起连续九次下调利率,1987年2月降至2.5%,企业筹集资金渠道畅通,许多大企业大量发行债券,从而背上越来越重的负担,导致泡沫的最终崩溃。而且,80年代后日本物价相当稳定,长期保持很低的幅度。而我国近几年银行利率虽然连续下调,但仍保持在9%以上,而且企业债券利息更高达25%,大部分企业难以承受。同时我国近几年通货膨胀压力仍然很大,从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必须限制金融资产价格的上升幅度。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我国虚拟经济的实际增幅并不高。

再次,从经济景气周期来看,泡沫经济使国民经济整体呈现出繁荣景象,实际上是以虚拟经济的高涨来掩饰实体经济的停滞和萧条。日本在泡沫经济高潮时期,正是生产性企业经营收入受到打击,面临国内外激烈竞争,促使他们把所筹资金的相当一部分用于金融投机,造成资金转向,助长了投机风潮。我国目前企业大部分资金投入实体经济中,将资金投入金融投机领域还受一定的限制。从总体上看,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正处于上升扩张时期,并不存在与虚拟经济快速发展的强烈反差。

第四,泡沫经济是一个国民经济整体概念,它描述的是一国国民经济总体上脱离实物基础的虚假繁荣,而不是针对某些地区、某个资产而言的。我国目前沿海开放地区个别城市的确出现一些与泡沫经济某些特征相类似的现象,但这只是局部的,不能影响或决定全局,绝不能与日本所发生的泡沫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严重影响相提并论。

由此可见,我国现阶段尚不存在泡沫经济,至少在国民经济总体上是不存在的。

2.我国产生泡沫经济的可能性

我国经济处于新旧体制转轨时期,宏观调控双轨机制以及预算约束软化等原因,容易出现经济过热、虚拟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比例的增大以及资产市场发展初期的投机性。近几年我国经济生活也出现了一些泡沫现象,如1992年我国股市市价/盈利率被炒到200倍以上的荒唐高价位,而房地产热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并表现为整个经济的过热,在经济紧缩期,作为先导产业的房地产业的衰落导致相关产业不景气,尽管还没有演变为严重泡沫经济,但泡沫经济产生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因为经济泡沫积累到一定程度便会转化为泡沫经济,对市场造成消极破坏作用。

从我国资产市场来看,其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一些问题,如资产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不规范,资产评估、咨询、会计事务等机构的建立严重滞后,其行为很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严密的监督审查系统;资产市场本身不够规范,投资者结构不合理,市场透明度差,投机性强,资产价格经常大起大落;投资者行为不规范,参与资产市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为投机取利,很少有真正出于投资或合理配置自己资金的目的,也很少有人关心当前的经济运行状况,他们购买资产只看资产价格波动的情况,基本上是买涨不买落;资产市场法律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已颁布的法律还相当粗糙,缺乏可操作性,没有构成完备的法律体系;政府行为不规范,不仅干预过多过频,而且手段落后,基本上没有跳出行政命令的圈子,人为造市的做法对资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由此可见,泡沫经济的危险时刻在威胁着我们,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发达国家出现泡沫经济的历史经验也证明,泡沫经济的规律和机制难以把握,稍有不慎,这种现象就会反复出现。当前我国宏观调控的最大难题正是如何使经济保持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尽量避免较强的波动。因此,在中国现有体制条件下,预防泡沫经济的产生更具有现实的意义。

3.防止泡沫经济产生的对策探讨

A.建立和完善独立化的经济预警系统。经济周期性波动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必然要出现的现象。为了准确把握经济景气循环即周期波动的规律,并对未来经济发展趋势作超前判断,以便适时适度地采取措施进行调节控制,避免泡沫经济的产生,必须建立完善的经济预警系统。经济预警系统应该成为经济决策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通过研究宏观经济的周期波动及其规律,从中找出先行指标、一致指标和滞后指标,从而对经济波动趋势作出判断性预测,特别是在经济出现问题时提前发出警报,以引起决策层关注,防止问题的扩大化。但是,在我国实际经济生活中,经常出现投资过热,虚拟资本恶性膨胀、金融秩序混乱等现象,却没有经济预警系统及时发出警报,决策层也未能及时有效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调控措施,从而导致不应有的损失。经济预警系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是因为它处于初始发展阶段,运行机制还很不完善,而且是由于预警系统从属于权力系统,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在市场经济还不完善的初始阶段,权力进入市场,从中牟利,权力系统就会丧失从全社会发展利益出发做出正确调控的能力,从而导致经济结构失衡,宏观调控弱化,从属于权力系统的经济预警系统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例如,在出现房地产热时,权力系统本身界入房地产市场,特别是一些行政性公司利用手中特权牟取暴利,因而根本谈不上行使调控和遏制过热现象的职能。在客观情况下,经济预警系统的作用只能是微乎其微的。从实际情况来看,经济预警系统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系统,独立行使自己的职能,它只对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负责。只有这样,经济预警系统才能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有效地消除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波动和不良现象。

B.对虚拟资产市场实行强有力的宏观调控。虚拟资产市场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市场,其价格的波动包含着相当成分人为造市因素,前一段时期的股票热、房地产热等都属于这一情况。因此,虚拟资产市场主客部门应该积极采取措施,在必要时还可采取强制性手段,以防止其价格步入歧途而导致资产的异常增殖。对虚拟资本市场进行调控,可以针对资产虚拟化、经济过热、金融自由化这三个泡沫经济形成要素入手,通过营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抑制虚拟资本的过度膨胀。一是开辟多元化的投资渠道,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使投资结构合理化,在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形成有效供给,以推动增长的良性循环。二是控制经济过热,抑制通货膨胀,关键在于控制基建规模,提高投资效益。三是强化宏观调控,纠正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过程中一度出现的混乱行为,严禁银行参与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的投资活动。四是加强对虚拟资产市场管理的立法和监督,按国际惯例严格规范市场行为。要建立虚拟资产信用评级制度,对发行证券的公司、金融机构以及其建立虚拟资产交易的经济主体的信用可靠性程度评级,为投资者提供决策参考,提高市场公开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C.建立和完善虚拟资产市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它们的服务、协调、公证和监督的职能。市场中介组织同时服务于政府和市场主体,是虚拟资产市场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重要条件,它包括公证和促裁机构、信用评级机构、资产评保机构、咨询信息服务中心、会计和统计事务所等,它们的职能是根据政府各项法规政策,对虚拟资产市场实行组织协调、信息沟通、公共服务、督促检查,为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提供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同时监督市场中的经济活动,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保证公平交易。我国在市场中介组织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发展相对滞后,机构不健全,专业人才缺乏,活动缺乏必要的秩序和规范,不能适应虚拟资产市场迅速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下大力气建立和完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要严格市场中介组织的资格审查,建立自律机制。中介组织必须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获得资格认定,注册登记,挂牌经营,根据市场规则,公平、公正地从事指定的各项服务,独立行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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