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质量之用户(顾客)满意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顾客论文,满意论文,质量论文,用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审计质量用户(顾客)满意论”的论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理论上讲,质量的本质在于满足产品使用者(用户、顾客)的需要,最终需要由第三者——产品(服务)使用者(用户、顾客)而不是审计工作者自己进行评价,关键是产品(服务)使用者的满意程度,而不在于审计工作者自己的“自我感觉”是否满意。既然审计的产品是一种服务,那么审计质量就应该是审计服务的质量,而真正高质量的审计产品,亦应该是审计服务的“用户(顾客)”满意的审计产品。
其次,从实践来看,审计质量的高低、优劣正是通过审计服务的“用户(顾客)”的“感知”体现出来的。就国家审计而言,领导满意、人民群众认可,就是真正的审计高质量。这也是被许多审计机关多年来的审计工作实践证明了的一条真理。我们在调研过程中就发现了这样的规律:凡是审计工作搞得有声有色的地方,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就满意,也很重视和支持;凡是审计工作“默默无闻”、困难重重的地方,党政领导对审计工作就不满意,更谈不上重视和支持。这实质上就体现出了审计质量的高低和优劣。
第三,“审计质量用户(顾客)满意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关于质量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明确提出,“在任一情况下,顾客最终确定产品的可接受性。因为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是不断变化的,这就促使组织持续地改进其产品和过程。”“产品要求可由顾客规定,或由组织通过预测顾客的要求规定,或由法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产品要求和有关过程的要求可包含在诸如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过程标准、合同协议和法规要求中。”由此可见,“在任一情况下”,产品质量的最终评判权属于“顾客”,只是“在某些情况下”,产品质量的要求才“可包含在诸如技术规范、产品标准、过程标准、合同协议和法规要求中”。
第四,《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对“质量”的解释是:“产品或工作的好坏程度。”因此把质量定义为“满意程度”是符合汉语规范的。
基于上述分析,同时借鉴现代服务的理念和现代质量概念的最新发展,我们认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委托人对审计产品的满意程度。审计委托人即审计服务的对象,或者说审计产品的使用者(其实就是产品的用户、顾客),审计产品即审计报告。如此,从第三者的角度,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关注焦点定义审计质量,我们称之为“审计质量用户(顾客)满意论”。由此可以得出:内部审计质量就是资产所有者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满意程度;独立审计质量就是审计委托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的满意程度;国家审计质量就是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满意的程度。
当然,“审计质量用户(顾客)满意论”提出的“审计质量是审计委托人对审计产品的满意程度”仅仅是一个概念,具体到审计质量所包含的内容还是比较丰富的。我们认为,衡量审计质量的具体标准应该包括以下10个方面:
1.审计项目立项是否科学、合法;
2.审计方案是否合理、合规;
3.审计程序是否合法;
4.审计证据是否符合“四性”(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合法性);
5.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是否完整、合规;
6.审计报告是否真实、可靠、合规;
7.审计档案是否完整、合规;
8.审计工作效率情况;
9.审计目标是否实现;
10.审计成果的影响情况,比如:是否依法查处了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财经法纪的问题;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受到领导或者被审计单位的重视;审计结果是否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