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在社团组织中的影响与作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团组织论文,作用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团组织的发展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这一现象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相适应,其中反映的是从以单位为核心的纵向联系纽带的社会管理模式,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化管理和运行模式的转变。更进一步说,这也反映了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根本改变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传统的、单一而封闭的社会向多样化的、开放式的现代社会转变中带有根本性的变革。可见,社团组织的快速发展与社会改革同步,这是一个谁也阻挡不了的趋势。
一般认为,作为社会自组织基本形式的各类社团组织,具有配合社会整合,维系社会、政府与个人之间关系的功能,社会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但是,我国社团大发展时期,同时也是体制变革和社会关系大调整的时期,社会转型过程中体制、制度上的不确定性,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一定程度的失范,以及观念的多样化,从不同方面对社团的发展产生影响。应当说,社团发展的主流是健康的,但在各种复杂因素影响下,其发展方向和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仍有难以预测的一面。因此,一方面我们要充分重视社团的社会功能,发挥其不可忽略的社会影响;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党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保证社团的健康发展。如何在社团中健全党的组织,如何适应社团的地位和特点,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一、新时期我国社团发展概况
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顺应这一改革方向,一方面是政府职能、单位的社会功能开始转换,社会管理和运行方式出现了重大的变化,社团组织的功能趋于强化;另一方面,社会生活的多样化产生了多渠道参与社会活动的要求。于是,80年代以后社团组织得以大幅度的发展。据统计,从1979—1992年,全国性的社团翻了7翻,平均每年增长48%。据1989年10 月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前的统计,当时全国性的社团有1600个,相当于文革前的16倍。实施《条例》后,对社团组织进行整顿和重新登记,获准登记的全国性社团也有1200个,地方性社团18万个。同一时期,省级社团平均每年增长56%;而在对3个市的抽样中, 这些市的市级社团每年增长63%。在上海,区县级社团每年增长高达86 %, 在这段时期中翻了12翻。按最近的统计,到1998年,全国性的社团已增至1800个,地方性社团则高达200000个(资料来源为陈健民等《社团、社会资本与政治发展》详见《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4期)。
二、社团党建是社团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社团组织的快速发展是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生活内容日益丰富的表现,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以及社会的整合,产生了社团发展的有力动力,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也为社团的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条件。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过程表明,社团作为民间组织,能够填补转型时期社会管理的中间地带,在人民与党和政府之间承担桥梁纽带作用,同时促进了文化的多样化,其作用与影响力是极为重要,也是非常有益的。
我国改革采取渐进模式,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来看,推进也相当迅速,社会管理和运行模式转换花费的时间并不很长。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期内,社团大量涌现并承担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其间已经产生和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可忽视。
一是发展过快,导致管理上的困难。过去的20多年基本上是社团数量扩张时期,从屈指可数的少数几个社团,发展到20万个左右,这一状况说明如何填补社会转型的加速产生的社会管理和运行中的空缺,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被动性和无序性。同时,社团的多样化特征决定了很难确定一个划一的标准,对申请登记的社团进行筛选和鉴别。过快的数量扩张导致管理上的困难,不仅对社团活动的规范较难保证,了解各个社团的状况也存在着技术上的障碍。
二是松散的组织形式,导致自律性较难保证。改革开放前的少数社团具有很强的官方色彩,组织系统较为完善,基本成员也有严格的限制,内部管理不存在特别的问题。改革开放以后大量涌现的社团,官办、半官办和民间的并存,且民间占很大比例。半官办的,特别是民间的社团组织上相对松散,完全不是另一种类型的“单位”,并不沿用部门齐全、职能明确的“单位”管理模式,内部管理上很大程度取决于基干人员的个人能力和素质,从而造成良莠不齐的状况,缺乏自觉服从社会规范即社团自律的总体性保障。
三是社团与政府、社团与社会的连接点较难确定。目前社团与政府的联系方式,一是通过政府的社团管理部门,过去和现在都是民政部门的分支。这一部门与社团的关系还是单一环节的,即主要是把住入口,即登记审批。二是归口挂靠,即根据社团活动内容,与相关政府部门建立松散联系。虽然大量民间社团往往会请政府部门负责人担任名誉的或正式的职务,但这并不说明社团与政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联系。这两个连接点都难以保证社团与政府和社会建立经常的、正常的联系。
尽管20多年来社团的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但上述问题不容忽视。如不能切实解决这些问题,社团活动的方向就难以把握,特别是难以把握单个社团的内在素质、价值倾向。考虑到社团发展的一些背景因素,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群众中可能存在的消极倾向,如迷惘、失望和失去归属感等等,这些问题就可能在某些局部演变为对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潜在威胁。作为比较极端的例子,法轮功对社会的破坏,我们应当引起警觉。虽然这一组织是未经正式登记的非法团体,但如果我们不能切实解决社团发展中的问题,类似的威胁也可能来自经过登记的正式社团。更普遍一些说,如果不能有效地把握社团活动的方向,一些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念的倾向,以及在或大或小的范围内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如非法牟利、借社团的旗号行骗,也可能依托某些社团组织而存在和发展。
现在的问题是,采用何种方式保障社团发展的健康方向。可能的选择之一,是加强政府对社团的管理,甚至将社团的一部分社会化功能重新回收到政府手中。但这一选择并不可取。一方面,它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另一方面,“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也使政府无法实行对每一个社团的具体领导。
另一个选择就是加强社团中的党组织建设,通过社团党组织,实施对社团的规范和引导,保证社团发展的正确方向。如果说随着体制改革,政府正从越来越多的领域退出,逐步把属于社会的部分管理职能下放到社会,那么,党组织则不仅应发挥政治领导职能,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应施加政治的、道义的影响。
加强社团党建,有充足的理由。党组织是覆盖全社会的,当然也应当覆盖社团组织。加强社团党建,不会将社团纳入官办渠道,而是更能体现社团的社会性,能更好地联系群众,反映和代表群众的利益和愿望。党组织具有广泛的道义影响,有广大党员作为基础,应当也能够把握社团发展的正确方向。同时,通过党的组织体系,能够建立社团与政府和社会之间沟通的正式渠道。因此,加强社团党建,是社团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
三、把握社团特点,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团发展中的作用
根据健全社区、社团组织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上海今年已开始在社团中建立党组织的工作。但党在社团组织中的影响力不充分,社团中党组织不健全,目前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因此在为数众多的社团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加强党对社团的领导和引导,扩大党的道义影响力等方面仍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从整个社会的层面看,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向现代社会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塑造政府与社团、市场三种组织均衡互补的结构模式与社会治理机制,健全法制规范与形成法治环境也都需要这样的社会结构模式与机制。在社会转型时期,社团的协调与整合作用功效相当重要。我国社团中相当数量具有官办性质或半官办背景,这样的依附关系并不健康,不能代表社团发展的方向。相反,依附政府或与依附政府官员有直接的关系,往往着眼于享有更多的优越条件和方便,享受经济资助的优惠,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利益。然而,这样的社团组织却丧失了其与政府之间社会地位的平等关系,政府也就失去社会合理回馈性信息,最终将不利于政府决策层对制度改革的判断与决定。要充分发挥社团的作用,社团的自组、自律和自治性质就应当得到重视和发展。
从微观层面看,社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单位”。社团的民间自治色彩,决定了这些组织的非官方性。如果把社团的性质改变为过分依赖政府,成为党和政府机关工作延伸,则将大大削弱社团原有的社会资源。社团的领导一般由成员间民主选举产生,党和政府不直接进行干预。与单位相比,社团的组织形式相对松散,成员来自各个方面,成员中党员的组织关系隶属一般也较分散,不可能自成体系。
显然,在社团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除党建的一般要求外,还应注意社团的特殊性,把握党组织的定位、作用和发挥作用的方式,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环境和社团的基本特点出发,确定基本原则。首先,要尊重社团的民间性质,避免官僚化倾向。其次,要尊重社团的自治、自律特点,避免直接干预社团的活动。再次,党的影响应当是柔性的而不是刚性的。在此基础上,需要处理好几个基本关系。
第一,组织领导和政治领导的关系。我国目前人事管理渠道主要还依托个人工作关系,党组织关系归属也是如此。因此,社团中的党组织与一般单位的党组织的一个基本区别,就是不承担人事和干部管理职能,而应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把握社团发展的政治方向,而不应是对社团实行人事管理。
第二,控制和引导的关系。对社团活动放任自流和试图加以严格控制,是两种不同方向上的极端倾向,都不利于社团的健康发展。虽然总的说社团发展的方向是健康的,但长期的不管不问,也会产生难以预料的问题。特别是在一定的大环境下,即使是远离政治领域的社团,也会表现出某种不合适的政治倾向。但是,通过党组织对社团实行严格的控制,既可能使社团活力减退,使能动分子逐步脱离,社团的存在也就失去了意义。操作上也存在实际的困难。社团与传统模式的“单位”的一个重要区别,就是外部环境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可能削弱内部管理的成效,传统的控制手段很难奏效。因此,发挥党组织在社团中的积极作用,就是要通过各种柔性方式,引导社团成员,特别是其中的领导和骨干,自觉维护社团正确的方向。在此前提下,社团党组织不必对社团业务活动进行具体的干预和指挥。
第三,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等等是改革的大方向,总的精神就是党要管党,而不是直接管理各个领域的具体事务,社团党组织更应体现这个精神。社团是依照民主方式自我管理的组织,其松散性特点决定了党在社团中的积极作用,不太可能依托严密的组织体系,主要应依托道义的影响。这种影响当然首先来源于党在全国人民中崇高的道义地位,但在各个具体社团,内部党组织及党员对本社团发展所作的贡献,及其个人品质等,对加强和巩固党的道义形象,也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在管理和服务之间,社团党组织应更侧重服务,为社团的发展服务,为社团成员服务,以此加强党组织在社团中的地位,从而更有效地发挥作用。
充分、及时地了解社团、包括各个社团发展中的倾向和情况,防范失控和类似法轮功的突发事件,是加强社团党建的一个重要任务,但是,社团党建不能仅仅着眼于监督限制。社团党建的根本任务,还是要构架党和政府与社团之间的桥梁,及时沟通信息、引导与关心其发展成长。要把社团视为群众性社会力量的代表,彼此建立合作友善信任的关系,充分发挥社团的中介和协调作用。
江泽民同志指出:“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人民日报》2000年2月26日)。 在看待社团发展等问题时,我们应当有这样的信心。社团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必须避免社团党组织的机构官僚化,而以党的道义威望与感召力为依托。在这个意义上说,从严治党,重建党在人民群众中道义制高点极为重要与迫切。同时,要寻求社团内党组织最有效的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的道义影响,巩固执政党在社团中的地位、增强影响力和渗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