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方式、宏观状况与体制改革——当前中国经济若干问题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经济论文,体制改革论文,若干问题论文,增长方式论文,状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转变增长方式的根本问题在于提高资本效率
最近一时期以来全国上下都在谈论增长方式的转变问题。这应该说不是一个新问题或新法。苏联东欧几十年前进行过同样的讨论;我国在60年代也讨论过这个问题,但都未曾真正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在,在90年代再提出来,一定要有新意,一定要触及过去尚未触及的“粗放式增长”的根本性的原因,也就是体制的原因,否则,我们又会把问题仅仅停留在中讨论中、停留在纸面上。
我国长期“粗放式增长”的一个基本原因就是不珍惜资本,根本的体制原因就在于国有制的财产权关系。
在经济理论中,一切物耗成本都可归结为“资本”这一生产要素,物耗成本过高,也就是资本耗费过大,资本的利用缺乏效率。我们也存在着劳动要素利用效率不高、土地要素利用效率不高等问题,但我想大家都会同意,我们这个劳动力丰富、发展水平落后的经济中最主要问题是一方面缺乏资本,另一方面资本的利用效率又过低。所谓“外延式”发展的基本特征,我想也正是在于简单地用扩大投资的方式来发展经济,而不注重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总之,不珍惜资本,不注重提高资本的利用效率,显然不能仅仅用“思想上不重视”、“错误认识”、“政策错误”或“无知”等等原因加以解释,而只能到体制当中去寻找原因——一种系统的、规则的、长期的“偏差”,不能用思想意识、信息不足等偶然性、短期性的原因加以解释,而必须用体制上的原因加以解释,就是说,一定是由于在一定的经济体制下,人们是“故意”这么作的,这么作符合人们在这种体制下最大化自己的利益(当然是一个“小的自己”,而不会是什么“国家利益”、“全民利益”需要。这个体制问题不是别的,就是资本的财产权问题,资本的管理问题,特别是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我国传统经济体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是国有制条件下企业的“预算软约束”,亏损了仍能生存下去,大家花国家的钱不心痛,资本损失无人承担责任,借钱还可以不还。正是这样一种多数人都不对资本效率负责的体制,导致了在我们这个最缺资本的经济中,资本最“不值钱”、最没有心痛,于是一定是大家拼命争项目、争资金,投资膨胀、盲目上马、无效工程、资源浪费、亏损严重,以及“外延式增长”、粗放型增长。所以说,外延式、粗放式增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说到底是一个财产权利问题,是一个体制缺陷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我们“外延式发展”的问题不可能根治。现在我们又来讨论这个问题,若还是不能把目光转移到这个带有根本性的体制问题上来,并实事求是,循序渐进地制定措施加以解决,过几年再回过头看看,老问题还会存在,还是没有很大的长进。
除了要积极进行体制改革以外,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们总面临着一个如何选择经济项目,如何选择生产技术,如何选择资源配置方式的问题。“内涵式”、“集约化”发展,在我们这样一个特定条件下的发展中经济(后进经济),究竟意味着什么?如何在发的过程中“珍惜资本”,也就是最大限度地利用最为稀缺的资本取得最大的增长?这些问题目前也很有必要加深入的讨论。纠正一些错误的思想认识。在目前条件下我们似乎有必要特别防止片面地强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片面追求所谓提高“技术档次”,过早地放弃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人为地对其设置障碍(比如有的地方明文规定不搞劳动密集型产业、限制劳动力注入、不搞多元资本以下的项目,等等)。我们当然应该积极地发展科学技术,引进先进的生产方式。但我国的现实情况是,自己还没有多少在世界上领先的技术,而引进高新科技又没有大量的资金。如果我们现在把钱都投到高新技术产业,而劳动就业又没有增加,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实现这样一种“增长方式的转变”,我们的经济与社会将面临严重的危机。我们在世界上真正处于优势的,仍是劳动力,大量的、在长期内可能作到“无限供给”、而教育水平相对较高(高于其他落后国家)的“廉价劳动力”。因此,我们应该认真思考一下,我们要想追赶上先进国家,实现经济的“内涵式增长”,有效地利用资源,不可能是一种“资本密集型”经济(美国、日本);也不可能靠一种技术“密集型经济”(西欧),也不可能是一种“资源密集型经济”(中东、澳洲),我们在发展的现阶段上,在我们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要想持续增长,主要依靠“劳动密集型”经济,依靠我们“劳动成本低”这一基本的比较优势,来吸引资本、引进技术、换取资源,实现劳动力从农业向工业、服务业的转移,提高人均国民收入,扩大资本积累,实现经济的工业化、现代化。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并不是要人为地限制其他产业的发展,也就是说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时候也要尽可能地选择新技术、新产品,关键的问题只在于要相信市场的选择,不要人为地不鼓励以至限制另一些产业的发展。现在在我们国内有一些人瞧不起劳动密集型产业,认为他们技术水平低,“档次低”,有些条件下利润水平也不高,但是中国经济这些年有了这么大的发展,我们有那么多的外资进入,出口有那么大增长,我们的就业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我们没有在工业化过程中发生激烈的社会冲突,多数人在经济发展中获得了实惠,主要依靠的就是劳动密集产业的发展,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们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我们社会稳定的主要保证,仍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我们千万不能“过早地忘记”了这一点。
作为发展中国家,我们的科学技术水平总的说来也是落后的(否则就不是发展中国家),这意味着我们要想实现现代化、尽快缩短与先进国家的距离,就必需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先花钱去买先进国家的技术设备,而这就要求我们有更多的资本积累。大量的资本从那里来?除了借钱或引进外资之外,主要靠我们自己的储蓄。而持续高额的储蓄,一方面要靠我们的制度与政策积极鼓励储蓄与投资(这一点我们现在作得还很不够),同时要靠更多的人获得较高收入的就业、创造出更多的收入与财富。利润率较高、劳动报酬较高(高于农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是发展中国家资本积累的最基本的源泉。有人担心我们搞多了劳动密集型产业会延误我们产业结构的“升级”,但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持续的资本积累,就不可能最终实现真正的产业升级。从这个角度看,象我们这样的国家,没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持续发展来为我们积累资本,产业的升级很可能是一句空话。
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同样有“转变增长方式”的问题,这主要指的还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特别是提高资本的效率、降低物耗成本,同时也必需发展那些与新型产业与新型市场相关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我们现在一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产品成本比发达的国家产品的成本都高,这是无法加入国际竞争,加速资本积累的。
二、调整宏观政策,保持充分增长
中国经济又经历了一次“宏观波动”,从1992年开始进入高增长阶段直到发生“经济过热”;1993年下半年开始进行“宏观调控”,又历经近30多个月,到1995年底,通货膨胀率才逐步从25%以上下降到15%以下,基本实现了“软着陆”。1996年头几个月,增长率进一步下降,物价上涨幅度也已跌至8%以下。
2.1 过去一轮经济波动的特点
在分析今后一段时间中国经济基本走势的时候,先要回顾一下最近这次经济波动发生最终受到控制的原因与经过,以此来对照一下当前的经济状况和存在的问题。1992年经济进入高涨期,邓小平“南巡讲话”的推动作用不可忽视。但从经济体制和经济行为的角度看,此次高涨,与中国自1985年以来历次经济波动并没有很大的差别,其基本特点也是在国有部门仍在经济中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因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在“预算软约束”条件下追求经济的增长而导致了“投资膨胀”,由此带动了总需求的“膨胀”。所不同的是,1992年以来,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入,土地市场以及证券市场和资金市场有了较大的发展,地方的自主权又有了进一步的扩大,使得投资需求扩大的速度比以前更快,规模也更大。造成的通货膨胀压力自然也比以前历次更大。
经济过热之后的紧缩过程也与过去基本相同,对国有经济部门,还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和直接数量控制,“砍”投资项目、“压缩”贷款规模,而仍无法采用市场经济中的各种宏观调控手段,即通过证券市场的机制实现紧缩的目的,其原因无非还是由于预算软约束的国有部门对于利率之类“经济变量”,并不会作出有效的反应。但是,这次紧缩过程还是呈现出了一些新的特点:第一,由于整个经济已经出现了“双轨制”,非国有经济已大大发展,行政手段和直接的数量控制对它的作用大,导致直接控制的宏观政策的有效范围缩小;第二,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自主权的扩大,使得中央的调控手段本身的实际约束能力大大减弱了,而与此同时,各地方“对策”的有效性却大大增强;第三,国有企业之间的“商业信贷”(即所谓“三角债”),较以前有了很大规模的增长,它们用相互给予“商业信用”(特别是投资物品欠款)的办法,在一定程度上瓦解了对货币量即政府信用规模的调控政策;第四,由于对外经济的扩大,外贸的增长和企业所持外汇的增加,加上1994年初外汇体制的改革(“汇率并轨”),导致由外汇占款渠道增加的货币供给,在货币总供给中所占比重大增加,原有的贷款额度控制机制的有效程度大大降低。所有这些因素加到一起,导致在这次经济周期中,紧缩时期持续得特别长,经济增长率不象1989年—1900年那样很快下降到一个很低的水平(5%),通货膨胀也一直“居高不下”,实行紧缩政策两年以后直到1995年下半年才降到15%以下。
总之,在1992年—1995年的经济周期中,中国的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呈现出以下的基本特点:一方面,中国经济仍然是一个很容易“膨胀”的经济,这基本上没有大的变化。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的经济体制还是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转轨时期特殊的“双重体制”,这使得宏观经济调控的难度更大了,政府宏观政策的有效性在某些方面更低了。这种基本特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会决定着中国经济的走势。
2.2 当前要防止过度紧缩
中国经济的“软着陆”,实际上从1994年底就已经开始实现了。当时的各种宏观经济指标都开始显示,经济正在冷却下来,只有物价水平因滞后因素所决定还没有明显的转变,但下降的趋势已相当明显。因此,如果考虑到经济政策操作上的滞后效应(6—9个月),政府从1995年上半年就可以开始考虑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适度的调整(“微调”),以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地增长,防止“紧缩过度”而导致失业率过高。但是,由于物价上涨水平在1994年底仍高达20%以上,1995年上半年也一直在17%以上,在这种情况下政府显然不大可能对宏观紧缩政策实行必要的调整。
到了1996年初,经济情况已有了很大的不同,不仅通货膨胀率已降到8%以下。而且其他经济指标也进一步显示宏观经济状态已经有了“过低增长”的迹象。
第一,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的经济增长速度已经下降到10%以下,由于市场需求在近期内没有上升的迹象,开工不足的企业还在增长,1996年上半年GNP增长速度很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第二,企业产品库存积压进一步上升,工业企业产销率进一步下降;企业间债务拖欠(“三角债”)在1994年增加一倍(3000亿元)的基础上,1995年又增加近2000亿元。
第三,失业、半失业职工人数居高不下。据有关方面统计,1995年下半年以来全国有近750万国有企业职工不能按时领取定额工资。
第四,1995年出口增加,外贸顺差进一步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经济增长。但是,1996年由于出口退税率将进一步下降(从今年的13%降至9%),出口成本提高,会对外贸出口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使经济增长率进一步下降。
总之,从各方面的动态来看,1996年,要求宏观经济紧缩政策有所松动的压力会进一步增大。由于通货膨胀率已经回落,失业问题、增长问题会逐步成为政府关注的重心,因此,有可能从1996年上半年起,宏观经济政策会发生一些调整,主要是货币供给量会有所增加,投资规模也会略有增大。
当然,需要明确的是,不能期望中央政府会再象1992—1993年那样,容许经济进入那样一种过热的状态。1992年以来的经济波动(从过热到紧缩)表明中国经济虽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尚未象有人声称的那样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仍然很容易进入“过热”的状态,政府只能持续不断地对经济进行“偏紧的”宏观调控(这可以说是政府这次经济波动中得出的一个重要的经验教训)。只要宏观政策以这样一种认识为基础,在近期内不发生重大的变化,在今后一、两年内就不大可能再出现1992—1993年那种高涨以至“过热”的状态。
中国经济需要“宏观调控”,而“调控”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持续的增长。中国经济如果不增长,把增长率压得过低,紧缩搞得过紧,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反倒会使经济矛盾更加紧张,通货膨胀率也会更高。比如国有企业改革问题,如果没有经济增长,国有企业职工再就业的问题无法解决,企业改革也就不可能取得进展;而企业改革无进展,给企业的补贴就会继续增加;在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对企业的补贴是通过某种方式(无论是财政补贴的方式还是银行贷款的方式)转移过来的“真实收入”来实现的,一旦经济增长减弱,而企业亏损还在增加,补贴只能靠印更多的钞票来实现,通货膨胀率就会更高。因此,宏观调控必须以持续增长为目标、不能损害经济增长。这是政府决策部门应该认识到的一个基本原则。
中国经济以9—10%速度增长,不能说是“过热”(1992—1993年的增长率达到12.8%和13.4%,当然是过高的),相反,各种经济因素的分析表明这样一种速度是“可持续的”。第一,尽管这几年通货膨胀率较高,储蓄的实际利率较低,但居民储蓄仍在以每年30%—40%的速度增长(1995年更高);第二,国外直接投资最近两年大致可保持在300亿美元左右水平,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20%左右,这些资本的投入同时还带进了新技术与先进的管理,是经济增长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第三,非国有经济的比重每年都在加大,社会总投资的效率有所提高;市场化改革正在逐步改善着整个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也在逐步改善着生产经营的效率,使投入产出的比率不断提高,只要改革不发生逆转,这种由制度变化所能带来的收益就会继续对经济增长有所贡献;第四,最近几年各级政府和企业界对基础设施的大量投资正在逐步消除经济中的许多“瓶颈”,从而会释放出大量过去被抑制的生产能力。所有这些,都支持着中国的经济增长。同时,由于中国有着比其他国家更多的低工资劳动力和更加广大的国内市场,因此,从长远来说,中国的经济增长比起其他国家来说会持续更长的时间。
三、当前企业改革中的债务重组与资本重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长期严重亏损的企业、资不抵债的企业如何改造。这一问题的症结有二:一是职工的安置及重新就业问题(本文对此不着重分析),二是企业债务问题。解决企业债务问题,目前人们提出的一些方案看来都很难实施。比如所谓“破产方案”,这样做企业所欠债务大部分只能勾销,银行很难同意,因为银行自有资本有限,大量冲销债务最终会要危及储户的利益,引发国家银行的信用危机。另一种是搞所谓“债转股”,即将现有银行债权转为银行股权,但这样做银行未必愿意“接收”,接收过去也不一定解决问题,因为我们不能假定财产权转到国家银行手里后就会比原来的产权安排更有效率,企业就能更多地还债、更少地欠账。再一种方式是由国家财政拿钱清偿企业全部债务,但很显然目前的财政状况下根本不可能完全靠财政出钱偿还如此大量的企业债务(如果国家财政拿得出钱也就没有必要改革了)。再一种设想是由居民储户直接购买企业股份,筹资还债。从长远看我们是要鼓励居民个人进行直接投资活动,但现在我们是在谈论亏损企业、长期资不抵债企业的债务问题,居民个人为什么会去买这种赢利率为负的企业股份?
目前不少企业暗中搞了“剥离转制”,即把债务挂在原有企业的账上,同时有一部分资产和土地组建了新企业(包括“三产”),或与外资或其他内资企业搞了新的合资公司、股份公司。赢利了归自己,欠的债挂在那里归国家。这种作法有其积极的一面,即有利于新体制的形成(如果真的搞了新体制,即引入了新的所有者的话);但另一方面又不利于新体制的形成,因为“赖帐”或变相赖帐,不对原有债务进行适当的安排,不利于建立起市场经济所必须的信用关系;在原有债务的阴影下,新企业从长远看也不可能正常运行,不利于割断与旧体制的联系。
当前资产重组的出路在于各方面要在“妥协”与“谈判”中寻求具体个案的解决办法。以上对企业债务问题的分析表明,企业改革所涉及的每一利益主体——职工、国家、银行(储蓄者)和新的投资者——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有自己的道理,任何仅顾及单方面利益的方案都难以行得通。在这种情况下,可行的方案就只能是一种折衷的、妥协的、经过各方面谈判达成的资产重组方案,而且是根据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具体分析与具体谈判而达成的一种具体的资本重组办法。这种办法也不是没有一般适用的原则,这一原则就是:每一方都要面对现实,做出一定的妥协,才能真正实现各自长远利益的最大化。
先来看作为所有者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当然要尽可能地使资本保值增值。但在企业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国有资本的价值事实上早已在很大程度上“亏损掉了”,现在不进行改革,只能是包袱越背越重,补贴越给越多,亏损越来越多,资本流失越来越多,利润收入越来越少,税收越来越少,还不如早点改革,御下包袱。许多西方国家和东欧国家,政府事实上是花钱把国有资产“让”出去(而不是从出卖国有资产中获得收益),就是为了现在付出较少的代价、以避免长期更大的损失。因此,从国家利益来看,现在把一部分可支配的用于投资的财政收入拿出来用于清偿部分企业债务,推动资本重组过程的实现,是有利的,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从银行的角度看,许多长期挂在账上的企业债务,反正是不可能再收回来了,不如放弃掉一部分。以换取国家的部分投入和资本重组后企业还债的承诺。放弃的债务应真正按银行亏损计算,冲销银行利润或由银行自有资金来源来补偿,以避免事后引起信用危机。当然,只要经济还在增长、储蓄还在增加,在一定范围内冲销债务并不会引起严重的问题。银行应该真正关心的问题是,企业重组之后,是否能使剩下的债务和今后新增债务的偿还,获得真正的保障,企业新增加的资本所有者,是否真的能对其所承担的债务负责,如果不负责,能否通过经济的和法律的手段对其进行真正的惩罚。在资本重组过程中引入新的、非国家所有者的好处之一就在于从此以后有人会真的作为资本所有者受到惩罚(而不只是破国家的产)。要使银行从自身利益出发接受这种作法,国家要对银行的财务进行调查,长期不能收回的要核销。
从职工的角度看,严峻的现实是已不可能再依靠国家补贴和银行政策性贷款来维持收入水平和收入的增长,企业不改组,自己的境况只会越糟而不是越好,还不如放弃一点眼前利益,接受一种补偿办法,更符合自己的长远利益。
以上各方面所作的“妥协”,都是为了使资本重组对于潜在的新投资者也就是新的所有者具有吸引力—没有新的所有者或投资者,企业就只能破产、清理、注销(这当然也是解决亏损企业的现实供选方案之一),而根本谈不上“重组”。这些新的投资者做出妥协,也就是要对偿还债务、重新安置工人、技术改造、环境保护等等作出承诺,在此前提下获得合理的利润,而不能谋求更高的利润。
所有这些都只能通过由各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某种具体的、个案的谈判过程来实现,使各方面的利益一方面得到基本的保障,另一方面得到相互的制衡。
企业亏损、长期资不抵债的另一个解决办法就是破产或倒闭。破产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企业自己作为债务人在无力偿债时宣布破产,寻求政府的破产保护最终可以借助某种社会的债务清偿机制和失业保障机制,实现破产。另一种则是债权人在发现企业无力偿债时要求企业破产,在法律保障下对企业资产实行清理。最大限度地偿还债务。这也可以说是一种资产重组,但是是在“资产清理”意义上的重组。在我国的情况下,当然对许多企业也应实行破产方式清偿债务,但由于一方面国有企业破产说到底不过是破国家的产;另一方面我们迄今缺乏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制和企业风险保障机制,即使是实行破产,仍然面临如何解决职工安置和处理债务的问题,仍然需要社会各方面结合起来共同寻求一种大家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因此,现在不是去着重研究破产的问题,而是着重研究“资产重组”问题,更具有一般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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