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杂志特稿认真做好全国重点职业高中评价工作_职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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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专稿 认真做好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评估工作,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高级中学论文,专稿论文,认真做好论文,国家级重点论文,职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为进一步加强骨干和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国家教委在开展省级重点职业高中评估工作的基础上,于1994年颁发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标准》,又于最近颁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部署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评估工作。受到职教界的普遍关注。

一、加强示范性骨干职业高中建设是贯彻落实《决定》和《纲要》的一项重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提出九十年代我国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要有计划地对现有各类职业学校加强规范化建设,并集中精力办好一批起示范和骨干作用的学校。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又再一次明确指出:“全国中心城市和每个县首先重点建设一两所适合本地区发展特点的、综合性中等骨干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同大量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相结合,形成职业教育的网络。全国逐步建成约2000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培训中心”。

近年来,围绕贯彻落实这一精神,国家教委在1991、1992年连续两年开展了“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评估认定”工作,评估认定了455所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这些工作,对促进职业学校端正办学方向,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校办产业的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争取政府重视和调动社会各界共同兴办职业教育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初步形成了由一批起骨干和示范作用的重点学校带动其它职业学校共同发展的局面。实践证明:集中必要的力量重点建设一批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学校是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施,对加快我国职业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加强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是推动学校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客观要求。我国职业高中大多从普通中学改办过来,发展的历史比较短,条件比较差,办学经验也不足,教育教学受普通中学的影响很重。因此,迫切要求加强职业学校建设,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效益,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其次,加强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是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的需要。骨干职业学校不仅要在办学条件、教育质量和效益上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还要积极探索适合国情和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子,推进管理和办学体制改革,在开展联合办学,兴办校办产业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第三,加强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是发挥其辐射作用,带动职业学校整体水平提高的迫切需要。我们建设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的目的不是简单地集中投入创造典型,而是通过示范带动所有职业学校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最终把我国职业学校教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所以要正确处理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与一般学校建设之间的关系。重点学校是根据一定的标准,按照统一部署与要求经一定的审批程序批准的,是整个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的一部分。示范性骨干学校建设则应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实际可行的规划、方案进行建设。因此,各地应对示范性骨干学校建设统筹规划,充分发挥示范性骨干职业学校的辐射作用,带动一般学校改善条件,提高质量,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把职业学校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科学、客观地做好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

1、领导重视是做好评估工作的前提。为加强对评估工作的领导,国家教委职教司在今年二月召开的全国职教处长座谈会上,对评估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在今年三月举办的国家级重点职业高中评估工作学习班上,又对评估工作的一些重要工作原则、方法、要求和步骤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一步还将继续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并成立由委领导和有关教育管理人员、职教教研人员和有关职教专家为成员的“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审议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教委的统一部署,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扎扎实实地组织好各项工作。各有关职业高级中学,要进一步提高对重点职业学校建设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以评估为手段”,以建设为核心,以示范为目标”的重点学校建设原则,紧紧依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以“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标准”为目标,进一步加快学校建设的步伐,积极行动起来投身到争创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行列中来,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为争创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而努力!

2、坚持标准,严肃纪律是做好此次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的基础。为做好这项工作,我司于1992年就开展了有关的专题调查研究,并委托河南、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协助起草“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标准”草案。同年,国家教委职教司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了由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北京等省市参加的研讨会,研讨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的标准等有关问题。1993年,国家教委在山东省再一次召开研讨会,进一步研究有关国家级重点学校建设的具体标准,在广泛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我委于1994年印发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标准》,从而拉开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的序幕。

为了使评估工作与学校建设结合起来,使评估更能直接促进学校建设,我司从1994年开始,又开展了“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体系”的制定,先后在甘肃、辽宁等地召开了由有关省市负责评估的同志参加的研讨会,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并于1994年6月下发各省、市、自治区广泛征求意见。部分省市对评估工作十分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了由重点学校校长、管理干部等参加的研讨会,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国家教委在认真吸取全国各地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当前我国职业学校建设的实际情况,对评估体系作了修改完善。简言之,《标准》及“评估体系”的制定得到全国职教界的普遍关心与支持,凝聚着全国各地职教工作者的心血,代表了当前我国职业学校发展的高水平,符合促进学校建设,发挥示范骨干作用的指导思想。当然,《标准》和“评估体系”本身也还有一些缺点和不足,与各地的实际情况相比,自然会有的省认为某些条目偏低,有的省认为某些条目偏高。另外,对个别规模特别大的学校,《标准》和“评估体系”可能有一些不足,各地还有不同的意见,这都是难免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建设要从全国职业高级中学建设的总体水平出发,务请各地要坚定不移地执行《标准》和“评估体系”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的部署与要求做好评估申报工作。

对个别接近《标准》和“评估体系”要求并对国家职教事业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学校,届时国家教委将统筹考虑,做到既要坚持标准,又有一定的灵活性。需要再次强调的是:一是数量特别少,二是要由国家教委统一掌握,以避免对整个评估工作的影响。各省要本着对学校、对整个评估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工作纪律,不得为了个别学校而随意降低部分标准和要求,要客观公正地做好评估工作。

3、秉公评估,公平竞争,坚决杜绝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是确保此次评估成功的关键。

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认定工作具有很强的导向性,社会影响也很大。各评估小组在评估学校过程中,要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国家教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到高消费的场所,不参加被评估学校组织的专场舞会、专场卡拉OK,不接受礼品等;要深入学校师生之中,调查、了解、核实学校的有关情况,公正地执行《标准》和“评估体系”的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客观、科学地评估学校各方面的工作,肯定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成绩,指出缺点与不足,帮助学校做好有关工作。

4、各参评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参加评估,正确对待评估工作与评估结果。首先,由于评估的过程实际上是对学校全面考察的过程,是找差距向其它学校学习的过程,更是学校谋求全面发展的一次难得的机遇,所以我们鼓励学校积极主动地申请参加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的评估工作。其次,能够评上重点的学校毕竟是少数,不可能参评的每一个学校都能评上。没有被评上的学校,并不能说明办的不好,实际上这些学校在某些方面可能比评上的学校要好,也可能这些学校在当地乃至全国都有很好的影响。第三,所有参评的学校要公平竞争,实事求是地参加评估,不许搞形式主义等不良之风。严禁评估中虚填虚报学校情况等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一经查出,坚决取消重点资格并严肃处理。

总之,国家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评估工作是当前我国职教战线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也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希望上下齐心,共同努力,把这一工作做好,为推动我国职业高级中学建设作出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三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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