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收发展战略规划与建设_税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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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税收发展应以税收服务和税收执法为主题,以实现纳税遵从为目的进行规划。全局性的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是旗帜、是方向、是目标,理应在国家税务总局监督下实施与实现;同时又是独立的,能给国家税务总局以方向和指引。其终极目的是改进税收服务,做好税收执法,使整个税收更加程序化、科学化、法律化,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意识。

全局性的税收发展战略规划及其构建至少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税收服务

首先是加强信息电子化建设。以因特网为代表的全球性信息化浪潮日益高涨,信息网络技术的应用日益普及推广,应用层次和领域日益深入和广泛,已融入社会的各个层面。税收是我国国民经济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与科学技术发展密切相关,税务信息化是税收工作的生产力,税收信息化的发展已经而且必将对税收管理的组织结构、运转方式、工作机制和行为模式以及税务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近些年来,我国税收信息电子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如以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稽核应用为内容的金税工程网络建设已取得初步进展。然而这些年来推动税收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有针对性地解决具体业务的应急需求,缺少统一的整体规划,各地信息应用系统建设自成体系、重复开发、功能交叉,普遍存在“信息孤岛”,大量数据不能及时共享;更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差异的原因,导致各地税务信息化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东西部之间存在“数字鸿沟”。目前绝大多数的税务信息网络只是一个数据传送、机构介绍、动态新闻、税收法律公布的平台,而并非一个提疑答惑、沟通互动的平台,征纳双方信息交流不畅,设备、网络利用率低。

税收信息电子系统是支撑国民经济健康运转的基础平台,所以必须要有规划,明确短期、长期建设之重点与步骤。在一个规划中,税收信息电子化建设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利用因特网建立一个征纳双方互动的平台。税务系统的信息网络和网页不能仅是一个数据传送、机构简介的网络工具,还必须是一个征纳双方互动的平台,纳税人能通过因特网咨询所有与纳税有关的事项,税务机关能够也必须能够及时、快捷、准确地答疑解惑;第二,利用因特网为纳税人建立一个自助式的纳税服务平台。自助式纳税服务平台是不同的纳税人根据自己所要缴纳的税种,在这个平台上可以找到相应的纳税说明、计税方法、纳税步骤,在它的引领下能准确地申报缴纳税款;第三,利用因特网推进电子信息化建设。税务系统不仅要在大范围内顺利实现网上申报纳税,而且要逐步建立和提升电子会计、电子档案、电子给付的层级和水平,使之符合“电子政务”发展的需求;第四,利用因特网提高纳税人的文化水平。瞄定税收,在因特网上开设课程,该课程可以包括与税收相关的各种问题,分主题讲解,以帮助纳税人理解和了解税收,把更多的纳税人吸引到税收体系和税收遵从中来。

其次充分利用语言文字处理工具。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民族间语言文字有别,某些少数民族聚居地以本民族语言文字为交流工具;另一方面,商业全球化带来经济、文化的全球化,操不同语言文字的人定居于我国各大城市,他们都是我国税收政策的一分子,必须把他们吸收到税收体系中来,让他们了解我国税法并促其主动做好税收遵从。然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该地区的税务系统在利用信息技术等科技手段改进传统税收上尽管迈出了坚实的步子并取得了卓越的成效,但由于过早地取缔了税法的维文翻译,税收宣传的维文资料也日渐罕见,该地区又没有实现汉语高等教育下移,以至于大部分维吾尔族人(尤其是南疆)不能很好地阅读和理解汉文版的税收法律法规,更别说依法纳税,感受税收文化、做好税收遵从了。了解税收法律法规是他们的权利,依法纳税是他们的义务,结果却是他们既享受不到公民权利也尽不了公民的义务。另一个问题是,在省会城市和一些中小城市有许多操不同语言的外国人汉语水平非常一般,要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理解专业性极强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很难,但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人是高收入者,也是纳税义务人,正是由于他们不了解中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纳税人大军中被边缘化了。

语言文字不仅是一种交流工具,也是一种传播法律精神和立法意图的工具。因此,在制定税收战略规划中,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工具。第一,加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税收法律翻译和宣传资料翻译。在该民族汉语阅读水平没有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况下,放弃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少数民族语言的翻译,有违立法精神和意图,这种损失不是经济指标能够衡量的。对少数民族用他们本民族的语言进行税法宣传,其效应容易根植人心,也容易产生跨代效应。第二,加强对外国人的英文税收法律宣传资料的翻译。在我国居住的有来自世界各国的人们,他们语言文字不一,但至少应保证有英文版的较实用的税收法规文献翻译和英文版的纳税指南。西方人有着“纳税和死亡不可避免”的纳税意识,根据其应纳税情况分发给他们所纳税种相应的英文纳税指南和说明,有助其主动申报缴纳税款。对国际友人征税不仅能增加财政收入,还关系到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尊严。第三,一切翻译从简便实用出发。税收法律法规知识浩如烟海,因此,无论是少数民族语言版本还是英文版本都应本着简单、实用、操作性强的原则,有针对性地翻译,以节约纳税成本和用税成本。

再次,多途径地开展纳税服务。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各地区间的经济文化发展极不平衡,计算机计税与算盘计税同存。电子税务是税收发展趋势,但在建设电子税务的过程中应多手段、多方式开展纳税服务,降低纳税人的纳税成本。除在正常大厅申报外还可以开展电话申报、邮寄申报,电话查询、邮寄查询,甚至可以利用金融网点分布较密的优势,在其办公处存放一些纳税资料、咨询手册,供纳税人索取,以极大地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成本。税务系统应根据税种的征收,定期地举办税收会计知识培训,增强纳税人自我评估、自己计税纳税的能力,同时简化税制和纳税程序。

二、严格税收执法

目前各界都有声音认为我国的纳税宣传一味强调纳税义务,冰冷铁沉,令人反感,应宣传为纳税的税款是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价格;认为我国税收执法力度太大、太强硬,反而会激起纳税人偷逃避税的心理,现在应提倡一个“利他”、“为他”的纳税思想与道德等等。其实这些思想并非原创,而是西方国家目前正在尝试性提出的观点。税收是上层建筑,税收思想是也必须是被经济基础决定的,因此可以认为这些税收理念不适合目前我国国情。目前,我国税收流失非常严重,2004年税款流失估计达4500亿元,流失率15%,罚款金额和滞纳金金额不到偷逃税款的5%。翻开发达国家的税收历史,其税法思想与理念无异都是走的从严到宽或严宽并重的路子。“税收与死亡同样不可避免”就是一种纳税义务说的极致宣传。我国应坚持纳税义务说,在税法范围内讲义务,在经济领域讲交换;坚持强硬执法,应收尽收。实践中要做到严格执法必须统筹安排以下几项工作:

1.推进税收立法的完整性

通过提高税收立法的层级性,推进税收法律法规的完整性、有序性建设;同时加强税收法律同其他法律的紧密衔接,减少法律漏洞,防止恶意避税;规范税收减免权限,严禁越权涉税和任意减免税,提高税法刚性,加强税法执法力度。

2.加大稽查宽度和处罚力度

要注意提高税务人员执法检查的专业水平、能力和执法检查工作效能,减少对同一纳税人的执法检查密度,扩大执法检查的空间和广度,加大执法检查的技术深度和对违法的处罚力度,有利于提升纳税遵从率。加强对选案查案的准确性,尤其要加强对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及星级人物的检查,以降低其偷逃税和肆意避税行为。纳税遵从同样有示范效应,高收入者多纳税,低收入者少纳税,就会形成一种收入高的人多纳税,收入少的人少纳税的良好税收遵从心理。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

单丝难成线,独木难成林,没有各部门的配合协作,要做到“税收服务+税收执法=税收遵从”是很困难的。税务部门必须加强同公安、司法、工商、金融、财政等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及税务系统内部的联系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通力合作。加强同新闻媒体的合作,使税收信息更为广泛地传播,更为便捷地获得,而且利用它曝光披露纳税不遵从行为,表扬激励税收自主遵从行为,用健康的舆论引导纳税人,塑造一个良好的纳税外部环境;加强同涉税工作者和涉税机构的合作,通过协谈和交流防止他们滥用避税手段使税收合法而不合理地流失,并加强对纳税人不可实证的收入的控管,加强同纳税人的全力合作,激发他们自主的纳税遵从意识。

4.加大对税收执法的科技投入

研究税收执法的科学程序和科学手段,利用科学手段筛选出资料、档案不全者,并检测税收非不遵从者;用科学手段和方法提高稽查效能;建议由税务总局牵头,通过加强同相关单位的合作,研创一种支付控税工具,以便纳税人在进行任何形式的支付时都能自动扣税,且能进行收入累加。

5.建立预防税收不遵从机制

应建立一个规范、平等、健康的合作机制,在这个平台里,保证所有合作者和潜在的合作者都能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增加透明度,能事前发现、预知有可能发生的税收不遵从行为,并相应地与该纳税人沟通,做到事前有知,有效地阻止和防止税收不遵从行为的发生。

三、加强税务系统建设

税收发展战略规划的提出、监督、实施都离不开税务系统,因此加强税务系统的建设势在必行。

1.优化税务系统的机构设置

目标决定实现目标的行为方式和组织形式。美国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制定的2005-2009年税收发展战略规划,可以说其目标、组织管理形式及方式之间紧密衔接浑然天成。其目标是实现税收遵从,其行为形式即实现手段是税收服务和税收执法,用公式表示为:税收服务+税收执法=税收遵从。为了实现目标,该规划对实现目标的手段进行了大规模的改进和提高,并在组织形式上进行了调整和整合,使之更适应于提供税收服务、实施税收执法。美国IRS的具体管理机构示意图如下:

显然,国内收入服务部(IRS,相当于我国的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服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几乎是为纳税人量身订做的,它分为四个服务管理部门,即小企业和个体户、大中型企业部门、免税和政府部门、其他纳税人。每一服务管理部门均服务管理一个特定的纳税群体,这种设置既有助于分清各部门的责任和义务,也极大地方便纳税人,纳税人只要根据自己的身份就可以在一个部门享受全程服务、处理好所有涉税事宜。我国在机构设置上更多是基于业务考虑,如国家税务总局对纳税人提供管理服务的机构如下:政策法规司、流转税管理司、所得税管理司、征收管理司、稽查局等。省市县级税务机关的机构设置与之保持对口关系,这种设置在管理上未必优越,但在方便纳税人上肯定处于劣势。因为我国纳税人的素质普遍不高,尽管他们能清楚地知道自己属于哪一类纳税人,但未必清楚自己该怎么办理涉税流程、涉税事务。对此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在机构设置上多从纳税人出发,极大地方便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管理纳税人。

2.创设现代化税务系统

落后的税务系统很难跟上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需要,必须建立现代化高科技的税收管理与服务基础设施,提高税收服务和税收执法的质量与效率。第一,建立电子档案系统和电子会计系统,将收集来的所有信息分门别类地进行归类,建立信息数据引擎、提高纳税管理技能。第二,建立科技数据库,纳税人可以自由地、快速地利用一切纳税工具,可以查看相关单位的纳税信用评定,高效提供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第三,维护好数据信息的安全。建立安全预警报告体系,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防止纳税人利益受损。第四,紧跟现代化的脚步,加大新事物的研发力度。如加强同卖主的合作,推进电子商务法的研究等。

3.强化税务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

税务人员是以上事物的最终承担者,是实现税收服务和税收管理的根本力量,所以必须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第一,吸收高素质人才。摒弃一切有碍于高素质人才流进的障碍,要根据将来的工作岗位和所需要的能力要求吸收新型人才。第二,激励高素质人才。为已有人才更新知识、充电加油提供机会、创造条件,激励他们不断学习、改进工作,适应快速进化的技术、迅速变化的环境。第三,造就有管理能力的领导。税务系统的领导应具有如下素质:前瞻型,能适应未来的挑战;创新型,能接受并敢于尝试新事物;识慧型,知人善任、因材施工、物尽其用;激励型,给每一位干部以公平公正和尊重以及同等的机会。第四,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吸引和留住高素质人才,工作环境不仅是指良好的办公环境,更是指一种软环境,一种给人尊重和实现自我价值的软环境。

有了税收发展战略规划,还必须有一个鉴定和考量这个规划是否科学是否可取的指标。税收规划必须经得起这一指标的考察。制定一个可测评的税收发展战略规划,是指导我国税收事业健康、快速、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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