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荀子的职责分工思想--从“礼义”原则、“法律程度”到“农民工商户”职业顺序的转变_荀子论文

略论荀子的职责分工思想--从“礼义”原则、“法律程度”到“农民工商户”职业顺序的转变_荀子论文

简论荀子分职分工思想——从“礼义”“法度”原则到“农士工商”职业序列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荀子论文,职分论文,礼义论文,法度论文,序列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007(2009)08-0083-04

荀子关于社会分职分工的思想,归纳起来有四个方面:“礼义”是实现合理分工的基本依据;“法度”是实现合理分工的重要保障;从“本末”“源流”到“务本禁末”;“农士工商”型的社会职业序列。本文就其这一思想略作探讨。

一、以“礼义”作为实现合理分工的基本依据

关于如何进行社会分工,荀子在《王制篇》里指出:“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也,得之分义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①[1]

这里的“群”,即群体性,亦即人的社会性;“分”,是由人的社会群体性为基础所产生的社会分工;而决定社会分工的内在依据和基本原则,是“义”;只有依“义”分工——即合理、有序而稳定的社会分工,才能使社会发展处于和谐的状态。因此,“群”——“分”——“义”——“和”,也就成为荀子社会分工理论逻辑发展的完整过程,而且也是荀子整个社会思想的核心基础。在“群”——“分”——“义”——“和”的终端是“和”,而要达到“和”的目标,必须是在“分”的过程中严格遵循“义”的规则。因此,荀子在《王制》篇、《王霸》篇和《富国》篇里一再强调,社会的安定与和谐,主要取决于社会分工是否坚持了“礼义”的原则:“分均则不偏,势齐则不壹,众齐则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处国有制。……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使有贫富贵贱之等,足以相兼临者,是养天下之本也。”②

作为性恶论的首倡者,荀子主张以“礼义”矫正性恶而导人向善,那么,在处理社会分工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的关系时,他同样主张用“礼义”的原则、规范来防范和改造人性之恶,使社会分工符合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而荀子认定的“礼义”规范,是从血缘亲情出发,演绎为温情脉脉的宗法道德伦理;然后再由宗法道德伦理推导出一整套的贫富贵贱等级制的社会政治伦理。荀子归纳出来的“礼义”规范是:

“能以事亲谓之孝,能以事兄谓之弟,能以事上谓之顺,能以使下谓之君。”③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德必称位,位必称禄,禄必称用。”④

分工的合理与否,就取决于能否贯彻这些“礼义”,即“明分使群”。“离居不相待则穷,群居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则莫若明分使群矣。”⑤

因为只有“明分”,才能“使群”,所以荀子特别强调“明分”的作用。他认为这些礼义规范与天地自然一样具有不容置疑的合理性,而且必须由国君来推行和实施。

“天地者,生之始也;礼义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礼义之始也。为之,贯之,积重之,致好之者,君子之始也。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子者,天地之参也,万物之总也,民之父母也。无君子则天地不理,礼义无通,上无君师,下无父子,夫是之谓至乱。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始则终,终则始,与天地同理,与万世同久,夫是之谓大本。故丧祭、朝聘、师旅一也,贵贱、杀生、与夺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农农、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君者,善群也。君道当,则万物皆得其宜,六畜皆得其长,群生皆得其命。”⑥

“故无分者,人之大害也;有分者,天下之本利也。而人君者,所以管分之枢要也。”⑦

“人之命在天,国之命在礼。”⑧

由“礼义”演化出来的这些政治伦理与道德规范,既是社会分工的尺度和依据,也是社会安定、有序、和谐的基本保障。在这个演化过程中,荀子是通过“礼义”的原则使社会分工充分地泛政治化和泛道德化的,从而产生出君臣、官民和农、士、工、商的社会分工模式。

“论德使能而官施之者,圣王之道也,儒之所谨守也。传曰:‘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三公摠方而议,则天子共己而已。’出若入若,天下莫不平均,莫不治辨,是百王之所同也,而礼法之大分也。”⑨

实际上,这个社会分工模式基本上属于儒家大力倡导并努力追求的社会等级伦理秩序。儒学也正是通过这个学理发展的逻辑过程,强化了传统社会的等级秩序。

二、以“法度”作为实现合理分工的重要保障

如果说管仲的士农工商四民分职定居论,是以限定居住区域来绑定职业分工完全属于一种刚性的社会分工法则的话,那么,荀子的“礼义”规范论,似乎就属于一种柔性的社会分工政策。不过,荀子并非仅仅主张依靠“礼义”这种软权力来控制社会分工,他还非常重视“法度”的刚性作用。

由于人性本恶,“古者圣王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他认为,既要用“礼义”规范来约束社会中各个社会成员,使其分工合作,各守本分;同时,还必须制定带有强制性的“法度”来绑定这种正常的分工与合作。而且也只有通过“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这种三管齐下式的制度性安排,也才能达到“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的目的(10)。这也正是他所说的:“王者之论:无德不贵,无能不官,无功不赏,无罪不罚。朝无幸位,民无幸生。”(11)

其实,这是荀子“隆礼重法”意识在社会分工思想方面的重要体现。只有礼义与法治并行,合理的分工才能得到确切的保障。

至于如何处理社会分工中礼与法的关系,荀子认为:“由士以上则必以礼乐节之,众庶百姓则必以法数制之。”(12)

荀子在“礼乐节之”和“法数制之”的双重制约的制度性安排中,明显表现出“士”与“众庶百姓”的等级之分,与“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13)的等级伦理原则非常吻合。而这也是荀子“隆礼重法”的本意,因为“礼”的本质,就是森严的社会等级制度,“法度”是保障实施这种制度的重要手段而已。

围绕社会分工思想,在荀子“礼”“法”并举的思想中,他更多地强调“法”,他把“礼”作为“法”的主干之一——“经”:“法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14)荀子将“礼”置于“法”的范畴之内的思想,源于他“法者,治之端也”(15)的著名命题,因为他把法治看成是治理国家的首要条件。

至此,荀子形成了由隆礼重法而通向理想的社会分工的逻辑关系:“至道大形,隆礼至法则国常有,尚贤使能则民知方,纂论公察则民不疑,赏克罚偷则民不怠,兼时齐明则天下归之。然后明分职,序事业,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则公道达而私门塞矣,公义明而私事息矣。故职分而民不探,次定而序不乱(16)”。

三、荀子“本末”“源流”说和“务本禁末”论缕析

在“礼法”并用的基础上,荀子进一步推演出著名的“本末”“源流”说。

荀子在《富国篇》里,专门分析了各种社会职业人员的多寡,可能会给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士大夫众则国贫,工商众则国贫,无制数度量则国贫。……故田野县鄙者,财之本也;垣窌仓廪者,财之末也。……百姓时和、事业得叙者,货之源也;等赋府库者,货之流也。故明主必谨养其和,节其流,开其源,而时斟酌焉,潢然使天下必有余而上不忧不足。如是,则上下俱富,交无所藏之,是知国计之极也。故禹十年水,汤七年旱,而天下无菜色者,十年之后,年谷复熟而陈积有余。是无它故焉,知本末源流之谓也。

轻田野之税,平关市之征,省商贾之数,罕兴力役,无夺农时,如是,则国富矣。夫是之谓以政裕民。”(17)

在荀子看来,在士大夫、工商业者与农夫三者之间,确实存在着一个人数多寡的职业结构问题。他认为农业是“财之本”,国家应“务本禁末”(18),因此,他在治国的四大要诀的第一条“善生养人”里,首先提出了“省工贾,众农夫”的主张(19)。

荀子是从源和流、本和末的价值判断上,推出农夫多和工贾少、士大夫少的社会职业分层结构理论的。故由此而提出国家应当实行“重农业抑工商”的经济政策,以保证国家的富强和社会结构的和谐稳定。依据荀子的“本末”、“源流”的理论逻辑,也就非常自然地产生出他的“务本禁末”论——基本上接近于后来的“重本抑末”即“重农抑商”思想。荀子的社会分工思想与其务本禁末思想是相辅相成的。

另外,荀子还在不经意间,以农夫多、工贾少、士大夫少的社会职业分层结构理论,向我们透露出了一个非常特殊的思想——“重农轻士”思想。当时的社会职业序列是以四民排序:士、农、工、商。其中工商为一,重农抑商之后,“士”的地位自然下降,居过去四民之首的地位即不复存在。因此荀子“重农轻士”的思想,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现实(20)。其后,“重农轻士”的思想在荀子的弟子韩非那里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韩非把“学者”、“言谈者”、“带剑者”大致可归于“士”阶层,他们与“商工之民”一起成为韩非指斥的“五蠹”中的“四蠹”。而且前三者还是韩非的重点攻击目标(21)。

不过,如果把荀子从社会分工论里派生出来的职业分层结构理论和轻重本末思想,放回由他精心设计的富国理论体系里的时候,则与其脑体分工理论——即以“德”役“力”的社会职业等级理论发生了龃龉。因为,包括荀子在内的这些具有道德权威的“劳心”之士,他们和工贾一样不事耕作,还消耗国家的粮食与财物,那么,根据其思想逻辑,这类人越多国家就越贫穷。这样,实行限制士大夫(包括工商业者)的人口政策,就使荀子所代表的士大夫阶层的以“德”役“力”的理论失去了逻辑前提;而且连其生存的合法性也成了问题。关于荀子在富国论中的这一无法自洽的说法,按一般的历史常识说,是读书人特有的方枘圆凿的禀性使然,也是中国传统文人在人生实践中最易出现的文化悖论。司马迁曾这样说韩非:“余独悲韩子为《说难》而不能自脱耳”(22)。而这种文化悖论,如果再与后来统治阶级实行的反智主义遭遇到一起,士大夫的悲哀命运便无可逃遁了。两汉以后的中国历史也证明了这一点,这里已经初见端倪。

思想逻辑的矛盾,无碍于荀子以“重农”、“务本”的社会分工理念为出发点对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所抱持的真诚期待。马克思曾说过:“一切发展了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都以城市与农村的分裂为基础。”(23)那么,荀子在社会分工基础上的“务本禁末”与“重农轻士”思想倾向,也应缘自当时中国社会分工已经造成的城市与农村分裂的社会现实。

四、荀子社会职业序列所反映的“士”社会地位之变化

以荀子的本末观去区分当时的社会职业,也就有了新的职业等级序列,其中的高低、轻重、贵贱之分显而易见。而他们必须各安其位,各司其职。由此而形成了荀子自己独特的社会职业序列:“农农、士士、工工、商商”(24)。这与《管子·小匡第二十》里所列出的“士、农、工、商四民者”的社会职业序列和《管子·治国第四十八》里的“农、士、商、工四民交能易作”具有显著的区别。

其一,“士”与“农”的位置,不同于《管子·小匡第二十》的传统排次,他们换了位置,重农思想被凸显出来,正好与《管子·治国第四十八》相一致,可以说是强化了管子后期的重农思想。《管子·治国第四十八》里提出“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可以说尽显重农之旨。如果说管子是中国重农抑商思想始作俑者的话,那么,荀子则应该是这一思想的丰富与发展者。当然,这还有待详实而充分的论证(25)。

其二,“士”居第二位的社会职业序列,完全改变了“士”列四民之首的优越地位。这不论是出于士阶层的自贬,(26)还是来自这一时期由社会分工所造成的日益显著的城乡对立的现实使然,或者是出自当时士阶层本身的社会经济地位、职业声望的社会评价,这些都说明士人社会地位已呈下降的趋势(27)。

从荀子“务本禁末”和“重农轻士”思想的产生过程来看,历史发展的辩证逻辑给我们的启示是,荀子所处的时代至少出现了两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现象,一是当时工商业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的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传统社会中农业的本业地位;二是随着士人和工商业者的数量剧增,农业人口相对减少,对此,常见的史料和我们已有的研究可以证实这一点(28)。

今天中国的社会变迁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近年来,中国职业分层结构在逐步高级化,即在人均GDP增长的过程中,国家、社会的管理者、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等职业阶层人员都呈逐年增加趋势,而农业劳动者则逐年减少。据社会学家推测近几年还将有一个飞跃式的提高,社会中间阶层也将有一个跳跃式的扩大(29)。如果说荀子当年面对类似问题的立场、结论不一定可以取法的话,那么他分析问题的方法、认知的路径包括某些学理,都可能值得我们借鉴。马克思曾经说过,由于现代社会的一定现象是和古代社会共有的,古代思想家在这些领域表现出同样的天才和创见(30)。

注释:

①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②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③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④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十》。

⑤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十》。

⑥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⑦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十》。

⑧王先谦:《荀子集解·强国篇·第十六》。

⑨王先谦:《荀子集解·王霸篇·第十一》。关于这个理想的社会分工模式,荀子在该篇里先后作了两次陈述,这次是以转引《传》的形式出现,而下文则没有提及《传》。王先谦在这段话的注里转引了郝懿行的分析,郝认为要么是省略,要么根本就不是《传》里的语言。也就是荀子自己的主张。

⑩王先谦:《荀子集解·性恶篇·第二十三》。

(11)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12)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十》。

(13)《礼记·曲礼上》。

(14)王先谦:《荀子集解·成相篇·第二十五》。

(15)王先谦:《荀子集解·君道篇·第十二》。

(16)王先谦:《荀子集解·君道篇·第十二》。

(17)王先谦:《荀子集解·富国篇·第十》。王先谦给“省商贾之数”加的按语是:“谓使农夫众也。”这也应该是荀子的原意。

(18)王先谦:《荀子集解·君道篇·第十二》。

(19)王先谦:《荀子集解·君道篇·第十二》。

(20)“重农轻士”思想是否为荀子首创,留待进一步考证。以本人有限的阅读视野所知,荀子应该是这一问题的比较早的提出者之一;同时,也是对士最具矛盾心态的学者,可见于他的《富国篇》、《君道篇》、《儒效篇》、《致士篇》和《大略篇》。

(21)《韩非子·五蠹》。

(22)司马迁:《史记·卷六十三·列传第三·老子庄子申不害韩非》。

(23)马克思:《资本论》卷1,第4篇第12章《分工与手工制造》,1955年版,第424页。

(24)王先谦:《荀子集解·王制篇·第九》。

(25)吕思勉先生的研究成果表明,平王东迁后,东周特别重视农业。特别提到《管子·治国第四十八》里提出“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文字。可见先生是将最早的重农思想追溯至管子,并认为“九流之中,切于治国者,莫若儒法”。关于儒家的重农思想,吕先生提到孟子的“恒产恒心”说。见于吕思勉:《中国制度史》,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8、9页。其实,《管子·幼官图第九》里提出了“务本饬末则富”的独特说法。“务本饬末”是不是中国“重本抑末”思想最早表述方式,有待考证。

(26)在《荀子集解·儒效篇·第八》里,荀子将士与农人、贾人和工人三种职业的人进行了比较,在其比较中,约略看到一种自惭形秽的自贬。

(27)荀子在《儒效篇》里用相当激烈的言辞所抨击的“俗儒”的六种鄙俗行为,在《非十二子》里讥讽“今之仕士者”和“今之处士者”的无耻与伪善嘴脸,这应该是当时一大部分士人社会声望的比较真实的评价,同时也反映出当时士人社会地位下降的原因。从《韩非子·五蠹》的记述中,也可以看到这类现象:“游学者日众,是世之所以乱也……士民纵恣于内,言谈者为势于外,内外称恶……今世近习之请行,则官爵可买;官爵可买,则商工不卑也矣。奸财货贾得用于市,则商人不少矣。聚敛倍农而致尊过耕战之士,则耿介之士寡而高价之民多矣。”

(28)参见《韩非子·五蠹》和《荀子集解·儒效篇·第八》。

(29)王进昌:《社科院研究显示:中国社会的职业结构渐趋高级化》,www.chinanews.com.cn/news/2004year(中国新闻网),2004年07月29日。

(3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9-2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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