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创新与管理模式_股份合作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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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份合作制对优化乡镇企业运行机制的作用

乡镇企业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以市场为取向的经营机制,不仅是乡镇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内在动力,而且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也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当前也面临着来自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乡镇企业原有的运行机制越来越不适应;二是多种经济成份的发展,特别是三资企业、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乡镇企业的运行机制已经或正在丧失独有的优势地位。改革就是转换和优化经营机制。股份合作制的植入,恰恰顺应了这一形势,有利于优化乡镇企业的运行机制。从宜春地区的实践来看,主要表现在:

1、投资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突破了个体私营的局限性和社区合作经营的封闭性,可以打破地域、所有制和行业的界限,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生产要素组合成现实的生产力,使广大农村劳动者都可以成为投资者,多渠道增加对乡镇企业的投入,解决过去乡镇企业投资渠道窄,自我扩展机制弱化的问题。宜春地区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以来,农民踊跃投股,仅今年1~6月份,来自社会和农民的投股资金新增4.89亿元,较好地缓解了资金的困难,增强了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

2、利益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分配,一方面,入股合作经营的资金、资源、技术等生产要素都有资产收益的分配权;另一方面,劳动者又实行按劳取酬。即兼顾财产所有者的收益与财产使用者和劳动者的报酬,实行按股分红与按劳分配相结合。由于绝大多数企业的职工同时也是股东,从而把他们自身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紧紧连在一起,必然会大大提高职工对企业的关切度,正如群众所说的,联股联利又联心。

3、决策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把原来由乡村直接管理下的承包经营,变为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负责制,乡村都不能再过多地对企业进行行政干预,这就为解决政企不分创造了制度基础,使企业可以自主经营、自行决策。另外,职工作为股东,有了决策参与权,真正体现了主人翁地位。如果说“大包干”把经营权还给了农民,那么股份合作制则进一步把所有权也还给了农民(职工),为民主决策创造了条件。

4、风险机制的优化。市场经济带有很大的风险性,原来的乡镇企业承包经营者没有对所使用的财产的处分权,不能以自己的财产承担经营风险,这就决定了企业只能负盈不负亏,风险责任机制淡化。企业发生亏损或倒闭,无人负责,最终“包袱”还得由乡镇政府来背。股份合作制则把市场风险转化为大家共同承担,这就大大增强了投资者对市场风险的承受能力,因而可以放大胆子投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5、约束机制的优化。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其多元化的产权结构和特有的企业组织形式,大大强化了内部约束机制,并使这种约束经常化。其主要表现为:职工自我约束,企业职工作为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必须对企业负责,自我约束加强;对企业管理者的约束,职工作为股东得到了选择管理者的权力,他们不能再靠乡村的一纸任命,管理者必须反映所有者的利益,行使管理权,把企业管理好;对政府行政干预的约束,乡镇政府不再是企业的实际所有人,企业不再是乡镇政府的附属物,从而弱化了乡镇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和“乱摊派”的行为。

由此可见,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推行,有利于明晰产权,优化结构,完善机制,增强活力,促进乡镇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二、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重在产权制度的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乡镇企业经营机制和企业制度的主要弊端在于产权关系模糊,“人人有份,人人不问”,“你有我有,大家没有”,产权责任不明。在现阶段,推行股份合作制则是改革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最主要、最有效的形式。宣春地区在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工作中,以产权制度的改革为重点,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1、认真搞好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主要是对企业存量资产进行清理、核实,确认企业的资产的价值量。这是搞好股份合作制的一项基础工作。在资产评估中,我们根据“实事求是,帐实相符,作价合理”的原则,坚持做到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资产登记关,确保企业资产的真实性。对每一个推股企业进行全面、详尽的资产清查,按照统一制定的表格要求,逐项登记,并将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的审查和监督。二是严把资产评估关,确保资产作价的准确性,组织专门资产评估组织,充分依靠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企业资产原值、净值、折旧程度、重要成本和获利能力进行评估,防止人为提高或压低价格的现象发生,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三是严把资产审查关,保护集体资产的完整性。资产评估的结果,由乡镇政府逐项审核后,再报县市清产核资小组审定,并由公证部门公证。

2、严格界定产权和科学设置股份。产权的界定是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核心。界定产权必须坚持“谁兴办、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新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按照新投入的资产确定股份。对原有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的改造,一般设置乡村集体股、职工个人股,作为企业的必设股,其它股权按照投资来源设置社会法人股和社员个人股。对于企业股,我们考虑容易造成新的产权不清晰,一般没有设置。在界定产权和合理设置股份时,必须处理好两个难题:一是对企业存量资产的股权分割问题。乡村集体股是由全乡或村农民集体拥有财产折合成的股份,包括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始投资,追加投入和积累增加值所形成的资产。乡村集体股的所有权是社乡区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历年来国家减免税所形成的资产,一般也作为乡村集体股。职工个人股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职工个人所投入的资金或其它资产;另一部分是原企业存量资产中划出部分,根据企业职工贡献大小、工龄长短等因素,量化到职工个人,作为分红的根据,股权仍归集体所有,只有分红,不能继承、馈赠和转让。有的地方和企业,为了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在股份设置上向个人股倾斜,规定个人股的比重不少于60%,实践证明有利于使职工与企业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二是债权和债务的处理问题。落实好债权债务,是股份合作制能否顺利推行的关键环节。在具体操作中,一方面抓债权落实,对个人欠款,一律限期归还;对应收未收货款,按照谁经办谁追回的原则,不转嫁,不搞不合理核销;对追回难度很大的款项,实行重奖政策,从收回货款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个人报酬;对呆帐、死帐逐笔核销,不留尾巴。另一方面,严肃处理债务,允许采取债随资产走,债随企业法人走,债随但保单位走,债随股东走等多种办法,解决债务的落实问题。

3、合理确定企业收益分配。分配合理化,是股份合作制企业制度建设的中心环节。股份合作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分配合理化的关键是要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和股东四者的利益关系。企业利益的分配,首先,依法交纳国家税金,后留足企业积累,再按股分红。分红比例的确定,既要对股东有吸引力,又要保证企业有发展后劲。红利的分配,坚持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企业出现亏损时,亏损额按股份承担。由于现阶段农民风险意识差,一些股份合作制企业采取了保本分红的办法来吸引股金,但股金和红利之和不得超过企业的资金利润率。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后,乡镇与企业的关系变成了企业法人与股东的关系,只能凭其所占的股份享受相应的权益;不能再按原来的比例向乡镇上交利润。在按劳分配上,也要由董事会研究制订职工劳动工资和奖罚标准,防止经营者以高工资高奖励转移企业利润,损害国家和股东利益。

三、正确处理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的几个关系

1、推行股份合作制中多样化与规范化的关系。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在发展方针上要坚持“在多样化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在具体运作中,要允许“多样化”,因地、因厂制宜,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不搞“一刀切”。在组织形式上,什么形式适宜就采用什么形式;在经营风险上,允许一些社会法人股和社员个人股在一定时期暂不担风险,盈利分红,亏损保本。对原亏损的乡村集体企业、亏损额由乡村集体承担,个人股和社会法人股不予承担;在企业性质确定上,无论有无集体参股,在项目审批、工商登记办照等方面与集体企业同等对待。“规范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组织必须遵循的动作规则,规范化总的要求是做到一明(明晰产权),二优(优化生产要素、优化所有制结构),三改(改革投资主体、改革管理制度、改革分配关系),在具体操作中主要是抓好“四有”:有规范的产权制度,有规范的领导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厂长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权限),有规范的管理制度,有规范的分配制度。

2、推行股份合作制与其他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的关系。现阶段,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多种形式,不能把股份合作制当作一个“筐”,将所有的乡镇企业都往里面“装”,这样势必造成新的产权模式单一化。我区在把股份合作制作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最主要形式的同时,又针对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不同的产权改革形式。对于大多数具备条件的乡村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新办乡村企业原则上要求实行股份合作制。对于扭亏无望、微利、小型企业实行兼并、租赁、破产或拍卖,全区已拍卖100余家企业,对拍卖、租赁企业具备条件的按股份合作制重新组合。对一些规模大,设备先进,经济效益好的企业,组建成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对优势产业、名牌产品和骨干企业,则以它们为龙头,引导其走联合之路,组建企业集团,全区已组建企业集团16个。对一些尚不具备条件的企业,按照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营承包责任制。

3、推行股份合作制中筹集资金与优化机制的关系。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有双重目的:首先,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优化企业经营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其次,通过新纳股金,以多种形式筹措社会资金,形成财产多元化的组织形式,加快乡镇企业的发展。二者比较,优化企业经营机制是首要目的,因此,乡镇企业在推行股份合作制的过程中;要防止重股(新纳股金的筹集)轻制(优化企业经营机制)的倾向。在工作指导上,既要重视筹集资金以增加乡镇企业的投入,更要在优化企业的决策机制、经营机制、投资机制、分配机制、风险机制、监督和约束机制上下功夫。

4、推行股份合作制与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的关系。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只是产权制度的改革,决不能取代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仍然要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因此,股份合作制与承包制在运行中是不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既要发挥股份合作制的优越性,又要发挥承包制的优势,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既不能搞“以包代管”,也不能搞“以股代管”。加强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管理,从企业本身来说,要建立与完善股金管理、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和岗位责任制;从乡镇来说,必须建立乡镇集体资产经营公司,代表乡镇人民对乡镇集体资产行使所有权和管理权,使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对集体股超过50%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公司派人任董事长,对集体股不到50%的企业,公司派人任董事,行使集体资产所有权,使之不致于转移和流失,并取得与其他股东同等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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