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有效措施论文_陈阳

加强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有效措施论文_陈阳

沈阳建筑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辽宁沈阳 110000

摘要: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村镇的快速建设,一些农民急切想改变居住环境,加之又缺少对文物的保护理念,至使许多古建筑文物被拆毁,还有一些因管理不善造到严重的破坏和损失。因此,做好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工作已迫在眉睫,现结合本人工作实际,粗浅地谈谈对有效保护古建筑文物的几点可操作性措施。

关键词: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现状;措施

引言

在世界的建筑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古代建筑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而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对周边国家及全世界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可以说在建筑领域中占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随着时代的变迁、人类的进步,古建筑作为一种印证了国家和社会进步的文物,面临着诸多的考验。我们始终坚持保存现状或恢复原状,修旧如旧的原则。古建筑的价值在于历史原貌,我们在修缮中一直遵循保存原来的建筑形制、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工艺技术,其主要目的是保存古建筑的文物价值。

一、城镇化建设中古建筑文物保护现状

国家文物局2014年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显示,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加速,未经审批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范围内违法建设甚至损毁本体情况突出。据统计,在2014年1至8月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发生24起行政违法建设案,不得不引人深思。关于城镇化和文物保护,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早在2013年全国两会时就呼吁,不能在城镇化的过程中把自己的文化“化”掉了。

2014年1月南京城墙太平门违规施工、4月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一座古桥因商业开发被私自拆毁、7月西安古城墙违规修建电梯、8月北京天宁寺违规盖4层违建用于僧侣住宿……在公利与私欲之间,利益的合谋者们选择了对历史文化的践踏,使得这些具有文物身份、受《文物保护法》保护的古建筑也逃脱不了被毁坏的命运,更遑论那些分布在全国各地、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却尚无“文物”身份的古建筑的保护情况了。

每一座古建筑、古文物的消失和破坏,都是我们民族一个历史细节的泯灭。城镇化过程中,我们将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弃之车下,丢了民族的根,没有了精神的寄托,忘记了自己的来路,那又何谈去处?即便到了一个发达和现代化的世界,那也只是一个和我们无关的地方。

二、村镇古建筑文物保护的有效措施

1、科学合理规划编制

依据古建筑文物现状进行分类齐驾管理:我们可以根据古建筑文物不同的现实状况,在不破坏和改变文物性质与用途比如室内办厂、做宿舍等,对它们进行分门“保”“用”的管理。对古建筑本身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且内部又保存有原状的完整艺术品的,可以规划开发为本地开放参观游览的陈列馆;对古建筑文物的建筑本色价值保存得较好,但内部却没有任何东西的,注意在维修时不能改变原状,可以利用办历史、艺术性类的博物馆;一些价值不高、年代较近的保持原状作文化馆、图书馆等;对成片,年代较晚,价值较低的民居、寺院等古建筑,保持文物外观风貌,改善内部设备,集中展示供旅游文娱活动之用;对当地实在不能保存或难以保护的,可迁至较好地点,成为有特殊风格的古建小区。如象古居民村、古作坊区等等。

2、古建筑的合理利用

保护古建筑文物只是手段,合理利用古建筑才是真正目的。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是各个历史优质文化的遗存,在制作或建造之初都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同时绝大多数的古建筑的建造都具有一定的观赏效果。随着时代和社会的进步,古建筑原有的使用功能已经被退化,而其在历史、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则逐渐超越了自身初期的利用价值。利用好古建筑文物的研究价值和观赏价值,正是古建筑价值良性利用。古建筑大多数都有内部空间来为人们各种活动提供场所。而在历经数百年历史变迁之后,其作用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不过古建筑与其他历史遗留文物又有所不同,古建筑是由许多材料所组建而成的建筑实体,所以,不能像其他文物一样“束之高阁”或是置于“保险柜”中。如果将古建筑全部封闭起来,反而会因为潮湿而使木材腐朽,招致虫害,不利于保存。因此,古建筑除了发挥其在文化方面作用外,还可适当发挥其在物质功能上的作用,从而有效促进其保护工程的进行。从现存的古建筑文物来看,年代越久远,这种随意更换的现象就越明显。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有,有关耽误对于古建筑的利用也是有条件、有节度、有控制使用,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古建筑在大劲社会发挥出更大的价值。(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请进行校对修改。)

3、加强日常维护保养

日常的维护、监测以及加固是确保文物建筑安全存在的墓本手段,见微知著的技术措施可以大大减少建筑出现大的破坏的几率,使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基础。特别是针对古建筑而言,对木结构等易损材料的日常维护,可以大大延长其使用寿命。日常维护的技术措施包括:

(1)保持一定的日常使用功能,不让文物建筑空里(什么意思),优先保证其通风、干燥以及危险情况的及时发现;

(2)进行必要的定期的日常维护,例如清洁、除虫、木结构表面保护层涂刷等等;

(3)监测有破坏隐患的部分,对可能出现的破坏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以及对施加技术措施后的遗产的保存状态进行监测;

(4)对建筑中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的部位进行加固、稳定、支撑、防护、补强。加固措施相对隐蔽,尽可能减少对文物的形态破坏。

4、完善修缮工程

对文物古建筑的修缮是阻止破坏继续,保证文物安全,同时发挥文物建筑使用功能的关键步骤。文物古建筑的破损多集中于原有结构、维护、装饰构件的破损、移位、缺失以及后来添加的改变,对于原状的破坏多个方面,对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

(1)对于损伤的、变形的结构部分进行加固,严重的需要落架大修;

(2)对于偏移、错位的构件进行归安;

(3)对损坏的构件进行修补,对损坏严重到无法修补或修补后无法满足继续使用要求的,采用原材料,原工艺和原形式,进行复制和替换,替换的同时可以在随后的色彩上保留一定得可识别性;

(4)对缺失的构件进行添补,并保留一定的可识别性;

(5)清理、去除后代添加的价值、意义很小,与保护对象并未形成整体关系的构件、搭建,拆除、整治建筑在使用中降低原有价值的痕迹。

5、合理复原

复原是文物建筑保护中最敏感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恢复历史上曾经存在,并且其形象对社会公众有着特殊情感意义的历史建筑。源于该方式对文物的干预程度最高,其目标是恢复已不存在的建筑原状,复原需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之后才能进行,其复原方案也需要深入的检讨之后才能实施。具体采用的技术措施主要有:

(1)复原开始之前要做充分的资料调查,史料充足与否是决定能否复原的前提;

(2)尽可能保护原有基址上的信息,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在旁边另选基址进行复原建造。

结语

总之,从现在开始,各级村镇文保员或者协保员要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断地向广大农村居民,村社干部宣传加强古建筑文物保护的种种益处,提高他们对古建筑文化保护意识,同时也让群众文化渗透到广大农村中去,从而使古建筑能保护传承下去,为社会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开发益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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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桦罗晔,杜映辉,邹敏婷.古建筑保护,何去何从[J].四川建材,2013,06(16):4-5.

[4]王志良.府学文庙修缮工程技术性总结及古建筑保护模式的讨论[D].济南:山东大学,2011.

论文作者:陈阳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6年3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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